广西区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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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doc

桂职办〔2019〕4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自治区各系列、自治区直属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干部处):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7月1日谢谢欣赏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为职称评审的基本标准条件,各设区市可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评审细化标准条件。

第三条根据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广西公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根据人才分类评价要求,对中小学教师开展分类评价,制定县以下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条件。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条件谢谢欣赏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实行职称评审“一票否决”。

二、身心健康,能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广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广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广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评分实施细则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广西 2019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一、学历(10分)各学历层次赋分如下:最后学历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一年以上。

二、专业工龄(16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前10年每年1分,第11年起每年分;其中,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含支教、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第一书记等)每年再另加分。

此项满分为16分,按周年计算。

三、资格年限(6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继续教育(4分):1. 完成2014-201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2分);2. 201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2分)。

五、论文着作(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着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着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着作应符合桂职办〔2019〕47号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着作参照以上评分办法加分。

六、课题研究(8分)对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或其它行政部门组织立项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科研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的给予记分。

记分办法如下:注:1.最多可累计三个课题的得分,最高不超8分,其中:未结题课题只计算1个,超过结题时间未向立项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延迟结题的不得分,另有说明的除外。

广西省教师评职称条件及相关要求

广西省教师评职称条件及相关要求

广西省教师评职称条件及相关要求一、评职称条件1.教师专业知识力教师专业知识力是评职称的首要条件。

教师应该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最新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理论。

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和研究,保持自身专业知识的更新和进步。

2.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

包括教学组织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灵活应用能力,以及对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尊重和关注能力。

教师还应该有一定的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管理学知识,能够合理应对学生的行为和情绪问题。

3.教师科研能力教师应该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包括对教育领域的前沿问题进行研究,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声誉。

教师还应该具备一定的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能力,能够进行科研组织和项目管理工作。

4.教师师德师风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包括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精神,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修养。

教师还应该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权益,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学生树立榜样。

二、评职称相关要求1.评职称程序广西省教师评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教师申请评职称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等。

评职称一般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决定,根据教师的专业知识力、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评价。

2.评职称标准广西省对各个层次的教师评职称标准有明确的要求。

包括教师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各个层次的评审指标和标准等。

一般来说,初级教师需要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中级教师需要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师德师风;高级教师需要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有突出的成绩和贡献,并具备较高的师德师风。

3.评职称的奖励和激励政策广西省对评职称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政策。

包括提高教师的薪酬待遇,提供职称津贴和职称补贴等。

评职称的教师还享有一定的荣誉和地位,可以对学校教育事务进行参与和决策。

桂职办〔2014〕155号文件——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桂职办〔2014〕155号文件——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桂职办〔2014〕155号文件——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广泛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强、水平高,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在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的能力,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中起骨干作用。

能较好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各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规定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简称“小中高”)参照本评审条件执行。

钦州市、防城港市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仍按国家和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有关政策及评审条件执行。

第二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不得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区公办普通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含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医疗机构中的康复中心)、工读学校、专门学校、各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基础教育命题及考试评价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教师教育研究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根据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广西公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坚持实施分类评价,设置全区通用中小学教师职称和乡村教师职称两个类别。

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相关政策,从2024年起,取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的乡村教师,在全区乡村学校范围内有效,如流动到城市(包括县城所在地)教育教学单位,应按照全区通用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支持乡村教师申报全区通用中小学教师职称。

乡村学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单独组织、单独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doc

桂职办〔2019〕4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自治区各系列、自治区直属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干部处):现将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7月1日感谢你的欣赏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为职称评审的基本标准条件,各设区市可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评审细化标准条件。

第三条根据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广西公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根据人才分类评价要求,对中小学教师开展分类评价,制定县以下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条件。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条件感谢你的欣赏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实行职称评审“一票否决”。

二、身心健康,能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定标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必须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本教学领域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掌握本教学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推动教育教学及管理创新;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在实践中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取得显著效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论文、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在中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中做出突出贡献,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各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中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第二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

五、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涉嫌违纪违法,被司法、纪检部门立案调查期间不得申报。

(二)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 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不得申报。

(三)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及下文确认前,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资格者,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广西桂林市中学高级职称评审评分标准

广西桂林市中学高级职称评审评分标准

广西桂林市中学高级职称评审评分标准
一、教学能力
评审教师的教学能力是评定高级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评审标准包括
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教学效果的评估等方面。

评审教师的
教学能力时,会考虑到其教学经验、课堂管理能力、教学创新能力等因素。

二、教育教学科研
这一方面主要考察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成果。

包括教学论文发表情况、教材教法教案编写情况、教学科研课题参与情况等。

同时,还衡量教
师是否有带领团队参与教学科研的能力。

三、学术水平
学术水平是评审高级职称的重要参考指标。

评审教师的学术水平既包
括学历和学位,还包括教师参与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的情况,以及教师在
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

四、职务情况
职务情况是评审高级职称时的一项考察指标。

评审教师的职务情况将
被列入评分标准中,包括教师是否担任过学科带头人、班主任、校级以上
的重要职务等。

五、培训情况
培训情况主要考察教师在评审期间参加过哪些培训、进修、研修等活动。

评审教师参加过的培训活动越多,学习成果越多,对教师的职称评定
会有积极的影响。

六、师德表现
师德表现是评审教师职称时需要考察的内容之一、主要以教师在工作中是否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尊重学生,是否能够倾听学生的声音,是否具备良好的教育品质等方面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广西桂林市中学高级职称评审评分标准包括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科研、学术水平、职务情况、培训情况和师德表现等多个方面。

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将综合考虑以上各项指标,评定教师是否符合获得高级职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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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涵盖多个方面。首先,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并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其次,教育教学能力要强,需胜任小学大循环教学,并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此外,教师还需具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能力,并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升素质。具体条件包括:学历要求从博士到中专不等,需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满足一定年限;外语条件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成绩合格;计算机应用能力也需达到规定要求。同时,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活动,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最后,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方面,教师需要完成规定的学科课程教学任务,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定年限,并满足每周课时要件如大循环教学经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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