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单位的安全和秩序,维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有效防范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制定本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二、组织体系1.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等组成。
2.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目标和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工作。
三、安全宣传教育1.制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包括安全培训、演练等活动,并定期进行。
2.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包括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
3.加强对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培训,建立相应的记录和考核制度。
四、安全巡逻和监控1.制定安全巡逻和监控计划,并明确巡逻和监控的范围和频率。
2.安排专门的安保人员进行巡逻和监控,确保单位内外的安全。
3.定期对巡逻和监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五、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1.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包括定期和不定期两种类型。
2.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对办公区、生产区、仓库、车辆等的检查。
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整改台账和跟踪制度。
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1.制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各类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安排专门的应急小组负责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3.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改进应急预案。
七、安全监督和考核1.设立安全监督和考核机构,由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督和考核工作。
2.制定安全监督和考核制度,包括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3.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并对评分结果进行公示。
八、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1.对安全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
2.建立安全违纪违法行为的记录和核查制度,确保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和处理。
3.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采取报警、移交公安机关等措施。
九、保密工作1.建立保密制度,包括对重要信息的保护、保密责任制和保密教育等内容。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8篇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8篇第1篇j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第2篇区大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第3篇某某委机关平安保卫制度范例第4篇某市住建局机关平安保卫制度第5篇区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第6篇人防机关平安保卫制度质监局第7篇县委机关平安保卫制度第8篇xx区四大家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第1篇】某某委机关平安保卫制度范例为做好机关平安保卫工作,确保某地委机关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某地委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平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平安保卫制度。
2、各办公室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大额现金。
3、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酒后上岗。
不准会客和参与消遣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4、各单位值班时,必需由2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仔细负责,具体填写好值班巡逻状况记录。
办公大楼晚10点上锁,早晨6点开门。
5、宿舍区夜间平安保卫,由各单位值班人员与大院门卫共同负责。
每天夜间,由1名值班人员会同门卫搞好巡逻,由门卫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6、某地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状况进行检查。
一次不到岗者,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单位盖章后交某地委办公室;两次不到岗者,通报批判。
对造成严峻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厉处理。
【第2篇】xx区四大家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xx区四大家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区四大家机关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内部平安,制定本制度。
一、四大家机关平安保卫工作包括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家属院、车库及公私财物的平安防范。
二、机关平安管理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便利工作,主动服务。
三、四大家办公室为平安保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机关平安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机关各单位均须予以协作和支持。
四、机关内保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平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和详细工作人员。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最新5篇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最新5篇安全保卫制度篇一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全局工作环境的平安和谐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局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如下: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
大楼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定人定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
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置或报告。
二、及时对外来人员进行查询和登记,有效制止买卖、收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大楼影响上班秩序。
三、协助做好有关上访人员的说服和引导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大楼工作秩序。
四、落实内部防范措施。
值班人员在上下班前后要及时开、关好大小门,每天下班后巡查大楼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是否关闭,发现未关闭要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局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
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五、门卫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局内的监控系统的应用,熟悉监控器材的性能并能灵活使用,发现故障要及时处理。
六、严格机关大院管理。
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七、加强电梯和消防楼道管理。
上班时间电梯和消防楼道保持打开,下班后或休息日关闭消防楼道。
八、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财务室、档案室、电梯设备、消防设施、中心机房、票据房、消防水泵、高低压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九、发现偷盗等违法分子,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
十、认真做好局内报刊、杂志、信函、包裹、材料等物品的签收、分发和及时送达要件、急件。
十一、门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进入大厅或办公场所玩电脑,不得在值班室玩牌娱乐,搞好值班室和值班岗位的环境卫生,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人防机关安全保卫制度(3篇)

人防机关安全保卫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办机关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确保____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办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如下: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
门卫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做到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
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有效制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区。
全办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人事秘书科报告。
二、做好内部防范工作。
各科、队、站应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办公室内务,关好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严禁现金留放在办公室。
非本办工作人员不准配制办公室钥匙,调离人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科室负责人处。
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办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
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严禁干部职工家属到办公室打电话、玩电脑。
三、严格机关大院管理。
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其他时间,实行停车证制度,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财务室由计划财务科负责;档案室、消防设施由人事秘书科负责;通信机房由通信站负责。
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六、落实安全责任。
人防机关安全保卫制度(2)是指为了维护人防机关的安全,保障其正常运转,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防机关安全防控制度:包括基础设施的保护、出入口的管理、电子设备的监控等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防机关的安全环境。
2. 人防机关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和人民群众隐私的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确保其不被泄露或非法获取。
3. 人防机关应急预案制度:制定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恶劣天气、恐怖袭击等,以保障机关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 人防机关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规定,确保机关人员的安全和正常工作。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事业单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单位内部人员、财产和信息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单位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安全保卫设施与器材1. 事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设施和器材,如监控设备、报警系统、消防设施等。
2. 安全保卫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人员出入管理1. 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身份进行核实。
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单位内部,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第九条车辆管理1. 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登记制度,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 严禁非法车辆进入单位内部。
第十条仓库与实验室管理1. 仓库与实验室应设立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使用、报废等制度。
2. 仓库与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盗门窗、报警系统等。
第十一条信息化安全管理1. 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补。
2. 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机关保卫工作制度

机关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保障机关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机关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机关主要领导是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机关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保护机关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为机关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条机关保卫工作是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目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岗位的管理办法。
在机关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授奖、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保卫部在机关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保卫组织与管理第七条机关应当设立保卫部门,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保卫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保卫工作人员,保证保卫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制度;(三)建立健全保卫组织,加强对保卫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卫工作人员的素质;(四)对本机关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五)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隐患漏洞,及时采取措施;(六)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机关正常秩序;(七)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八)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机关各部门应当设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保卫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保卫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制度(三篇)

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制度安全保卫工作是指为了维护单位内部安全秩序,防止事故发生和保护员工财产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制度。
以下是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和制度:职责:1. 维护单位内部的安全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制定和完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
4. 配备和维护安全设备,如监控系统、报警器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5. 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6. 协助单位各部门开展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 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安全联络和合作,建立安全信息交流机制。
制度:1. 安全制度:制定并完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工作要求。
2. 出入管理制度:建立出入登记、身份验证和访客管理制度,控制单位人员和外来人员的进出。
3. 巡视巡查制度:制定巡查计划和频次,对重要区域和岗位进行定期巡视,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岗位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措施和职责。
5. 安全培训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6. 报警处理制度:建立报警器和紧急通信设备,并规定报警处理的流程和责任人。
7. 审计和评估制度: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发现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以上是安全保卫工作的一些常见职责和制度,具体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制度(二)安全保卫工作是保障单位、机构和个人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单位的安全和秩序,预防和处理各种安全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和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1. 安全监控:安全保卫人员需要负责监控单位的安全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火灾报警等设备。
同时,他们还需时刻注意工作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政府保卫工作制度

政府保卫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我国政府机关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府保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提高政府机关的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政府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三条政府保卫工作要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政府保卫工作要依靠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保卫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政府机关应当设立保卫部门,负责本机关的保卫工作。
保卫部门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保卫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政府机关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政府机关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二)建立健全政府机关保卫制度,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三)组织进行政府机关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指导、协调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五)处理政府机关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六)组织开展政府机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政府机关保卫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等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政府机关的安全稳定。
三、保卫措施第八条政府机关要加强对出入口、办公区、重要会议和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设置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第九条政府机关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监控,防范网络攻击、泄露等安全风险。
第十条政府机关要加强对重要物资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政府机关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政府机关要加强对保卫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保卫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四、法律责任第十三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卫工作职责,违反本制度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保卫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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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的安全保卫,预防火灾、盗窃、泄密、诈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维护好局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贯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组负责。
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三条局机关成立综合治理和安全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各股室和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
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局机关安全。
第四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年一次与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领导责任。
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安全保卫纳入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第六条主管部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治安、消防管理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保卫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按规定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股室和单位的安全保卫情况,对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部门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
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对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现场。
会同有关部门追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严格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强对保安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治安保卫委员会的作用。
(五)加强对物业承包单位的安全保安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
第七条局各股室、单位责任。
股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本部门的安全保险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办公楼管理
第八条采取楼层管理单位负责制,每层由所在单位负责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加强值班工作。
实行局机关股室股以上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覆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进办公大楼,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检验。
第十一条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来局人员注意观察,出现问题要跟踪并向领导禀报。
第十二条机关下班后,不准带外部人员进入办公大楼或私自留宿。
第十三条局编制外聘用人员和物业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内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实行管理。
第十四条要害部位(财务室、档案室、监控室、中心机房、动力设备、消防设施、高低压配电房、动力机房、锅炉房等)要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机关办公大院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
严禁在机关办公大楼焚烧废纸与其它物品。
第十六条机关办公大楼内的大厅、走廊、院内等公共场所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各通道畅通整洁。
第十七条办公室内禁止擅自外接电源。
工作人员每天在上下班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人走门关、灯灭。
第十八条各单位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条例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按银行核定的限额存放现金。
因特殊原因超额过夜存放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管。
第二十条各部门的公款、贵重物品、印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机关公务车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机关办公大院时,需开具携带物品出门证,方可执行,并自觉接受门卫检验。
第二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联系外单位人员到机关大楼内买卖物品。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大力宣传并认真实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机关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必要时进行灭火演练。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办公室、仓库使用电炉,禁止在配电间、动力机房、汽车旁边抽烟,燃放鞭炮和明火作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办公区域。
第二十七条要害部位的电源、动力电线、电器设备实施定期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
如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严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移动、外借和私自带走消防器材。
第二十九条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楼内配备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烟感器、防盗探头、监控仪器等器材。
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第三十条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年终总结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对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防范措施不落实,以致发生案
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单位或部门,其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同时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危害大小,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酌情给予处理。
对聘用编制外人员或派遣人员予以解雇辞退。
对因失职发生事故,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危害到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人员,构成渎职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防火、防盗和维护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三条对协助公安局部门破案有功的部门和个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在抢救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干部职工,根据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或报请有关部门给予记功、晋级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