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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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概述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概述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概述目前,国内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采用的主要工艺有:调质处理、热洗、热解、热氧化、焚烧及制备浮选剂。

上述处理处置企业在含油污泥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污泥及噪声,对废气、废水及污泥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最终剩余的废水、污泥也要有合理的去向。

因此对含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的监管环节,包括了储存、生产过程及污染处理装置、污染物去向等。

1.调质减量化处理工艺调质减量化处理工艺以减量化为主要目的,工艺过程主要是将含油污泥加热至一定温度,在搅拌下加入调质处理药剂并反应一定时间后,进入叠螺机(或离心机)进行固液分离,液体(油水混合物)与含油污泥储存池中的上层液体一并进入油水收集罐;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委托其他单位或自行处理处置。

1.1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处理工艺涉及的主要构筑物包括:含油污泥贮存池,污泥提升泵,反应罐(池),加热炉(导热油炉、锅炉等),加药系统,叠螺机(或离心机),油水混合物收集罐,油水混合物输送泵,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设施。

废水自行处置后回注时,应有废水处理装置,回注水处理流程为:来水一加药混合一絮凝沉降(或气浮)一过滤一清水收集池(罐)一外输回注。

废水排入外环境时,在上述处理流程基础上,还应有微生物处理系统。

1.2处理处置涉及的主要产污环节废气:贮存设施的无组织排放,反应罐受热后无组织外排的含烧类物质气体,加热炉烟气等。

废水:油水、固相物质分离产生的油水混合物。

危废:废编织袋(HW49)、处理后产生的污泥(HWO8)等。

1.3废物治理措施及去向废气:加热炉废气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达标排放。

废水:油水混合物送至油田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有接收协议、转移记录);自行处置时,处理达到油田回注水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部分送至油田注水站回注。

废水、污油贮存场所应有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固废:含油污泥贮存设施、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贮存设施须做硬化及防渗处理,并有三防措施及围堰(墙);袋装运送的含油污泥,废编织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有委托协议);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后续利用处置(委托处置需有接收协议及转移联单)。

《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

《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

《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等三项标准修订编制说明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19年10月目录1 修订的必要性 (1)2 修订原则及思路 (2)2.1 修订原则 (2)2.2 修订思路 (2)3 修订过程 (3)4本次修订研究内容 (4)4.1国内外法规标准情况 (4)4.2 风险控制值评估结果 (4)4.3 技术经济分析 (5)5 标准最终修订内容 (7)5.1标准拆分整合 (7)5.2 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7)5.2.1 原“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修订内容 (7)5.2.2 原“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修订内容 (15)5.2.3 “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修订内容 (24)6 标准可达性分析 (29)6.1 技术可达性 (29)6.2 经济可达性 (29)1 修订的必要性《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8-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DB65/T3999-2017)三项地方标准于2017年5月30日开始实施,地方标准中规定含油率不能超过2%(即20000mg/kg),利用途径包括作为油田内部铺垫井场道路、固废场覆土和自然填坑材料。

2018年国家出台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该标准规定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中石油烃(C10-C40)含量筛选值不能超过4500mg/kg,风险管控值不能超过9000mg/kg。

地方标准中规定的利用途径与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建设用地有着一定的联系。

为了实现对钻井固体废物和含油污泥更科学的管理,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管理和油田公司开展废物治理提供依据,需要主要对标准中的石油烃进行修订,新疆环科院开展了《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三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

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
14
编制说明第二条,内容为“含油污泥的石油类含量按照CJ/T 221采用红外光度法进行测定。”
《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DB23/T 1413-2010)中“附录A 油田含油污泥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与《CJ/T 221-200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测方法》中的“城市污泥 矿物油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并不完全相同,该标准执行已五年,其测试方法是否具有参考意义。
13
标准第5.2.2条,内容为“石油类的测定按CJ/T 221红外分光光度法规定进行。”
《CJ/T 221-200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测方法》中的方法为“城市污泥 矿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物质名称与该标准不一致,此方法是否适用值得商榷。
陕西省环境影响评价处
未采纳。理由如下:目前油田对于原油含量测定采用的红外分光光度法与CJ/T 221相同。
8
标准标题,内容为“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污染控制标准”
标题导向性不明确。
陕西省环保厅总量处
已采纳。修改为“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标准”。
9
标准第3.1条,内容为“油气田生产以及炼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水与地面土壤混合形成的含油污泥、油管底泥、污水处理产生的含油污泥。”
含油污泥的定义中还出现含油污泥是否合适。
3
标准第1.2条,内容为“用于铺设油田井场、高等级公路和用作含油污泥处理企业外单位的工业生产原料或燃料。”
公路、通井路,不用说明高等级公路;用于制砖等为生产辅料。
陕西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未采纳。本标准限定了含油污泥经处理后的污泥用于铺路,仅能铺设油气田井场和高等级公路;制砖这一用途属于作为工业生产原料或燃料的行为。
陕西省《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标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编制说明20210722.pdf

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编制说明20210722.pdf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二〇二一年目次1 任务来源 (1)2 编制目的及意义 (1)3 承担单位及起草组成员 (2)4 工作过程 (2)5 标准制订的依据和技术路线 (3)5.1 编制依据 (3)5.2 技术路线 (3)6 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3)6.1 适用范围 (3)6.2 规范引用文件 (3)6.3 术语和定义 (5)6.4 城市污水厂污泥泥质状况 (7)6.5 污泥处置方式选择 (16)6.6 土地利用 (17)6.7焚烧 (23)6.8建材利用 (24)6.9填埋 (25)6.10浓缩脱水技术 (25)6.11厌氧消化技术 (27)6.12好氧发酵技术 (27)6.13污泥热干化技术 (28)6.14石灰稳定技术 (30)6.15其他规定 (30)1 任务来源本标准为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技术标准和生态安全评估研究》(2015KTZDSF-02-02)研究任务之一。

2019年8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标准列入“2019年第二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根据立项评审意见和建议,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为推荐性标准。

2021年6月2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组织召开厅审查会议,根据审查意见,标准名称修改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

2 编制目的及意义城镇污水厂污泥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和半固体沉淀物质,其成分极其复杂,通常是由残余有机物、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非均质体。

其基本成分及含量主要取决于污水性质及处理工艺。

从外观上看,城市污泥是呈黑色或黑褐色的流体状或者泥饼状物质,含水量高、易腐败、有恶臭。

污泥中含有覆盖面很大的各类污染物,主要包含各种重金属,如铅、镉、铬等;微量的高毒性有机物,如多氯联苯(PCBs)、含氯芳香化合物(AOX)等,大量的各种致病微生物(如致病细菌、病毒体、寄生虫卵、有害昆虫卵等)。

含油污泥的综合治理曹阳

含油污泥的综合治理曹阳

含油污泥的综合治理曹阳发布时间:2023-06-18T07:07:41.324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3年7期作者:曹阳[导读] 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主要来自于石油行业。

含油污泥是一种富含矿物油的多相分散体系,组成复杂,是由黏土颗粒、有机质、絮体、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矿物质等混合形成的污泥。

含油污泥来源于石油开采、集输和炼油过程中产生,含油污泥主要影响石油化工行业和环境。

国内外油田含油污泥的主要处理方法包括萃取、机械分离、超声波、微波填埋、焚烧、裂解、化学热洗、固化、堆肥、调剖等处理方法。

身份证号码:61012619931107xxxx摘要: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主要来自于石油行业。

含油污泥是一种富含矿物油的多相分散体系,组成复杂,是由黏土颗粒、有机质、絮体、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矿物质等混合形成的污泥。

含油污泥来源于石油开采、集输和炼油过程中产生,含油污泥主要影响石油化工行业和环境。

国内外油田含油污泥的主要处理方法包括萃取、机械分离、超声波、微波填埋、焚烧、裂解、化学热洗、固化、堆肥、调剖等处理方法。

每种处理方法均有各自的优缺点和适应性,对含油污泥进行分级处理和对处理方法进行分级是今后研究的主要方向。

本文针对石油行业含油污泥处理现状,通过已应用的含油污泥处理技术对比,对其应用的含油污泥的类别进行分析,选择最佳的处理技术。

关键词:含油污泥;综合治理含油污泥(砂)成分非常复杂,是一种含泥砂、原油、污水等多相稳定胶态悬浮体系。

其危害环境的主要成分是烃类、石油类、各类化学处理剂残留物等。

含油污泥处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采取“科学、安全、无害化”的技术方法。

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含油污泥的处理、处置工作。

以保护环境、消除风险和综合利用为最终目的。

1 含油污泥处置总体技术路线(1)含油污泥来源。

1)落地油泥。

落地油泥多从油田的井下“测井”、“试井”、“修井”和采油设施的“清淤”得到的固体含油污泥,其特点是:砂石泥土含量大;塑料杂草等纤维物质多;石油含量高(20%左右);化学反应随产地、堆放时间变得极其复杂。

(完整版)含油污泥处理解决方案

(完整版)含油污泥处理解决方案

油田和炼油厂的污水处理系统以及原油生产储运系统会产生大量含油污泥。

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含油污泥总量达500余万t。

随着大多数油田进入中后期开采阶段,采出油中含水率越来越高,含油污泥量还会继续增加。

本文将叙述含油污泥的特性、危害,目前主要的处理方式,以及根据现有条件,对我们可能提出的技术方案进行叙述。

1 含油污泥的性质和危害含油污泥成分极其复杂,主要由乳化油、水、固体悬浮物等混合组成,其成分与地质条件、生产技术、污水处理工艺、污水水质、加药种类、排污方式以及管理操作水平有关。

含油污泥的比阻比一般污泥大40倍,其可压缩性系数大20倍,属难过滤性污泥,又由于其颗粒细小,呈絮凝体状,含水量高,体积庞大,因此不易实现油-水-泥的三相分离。

我国大部分油田含油污泥的含水率一般为70%~99%,油、盐成分含量较高,且含有重金属和其它有害杂质;炼油厂污泥还含有大量苯系物、酚类、芘、蒽等有毒物质。

含油污泥直接外排会占用大量土地,其含有的有毒物质会污染水、土壤和空气,恶化生态环境;直接用于回注和在污水处理系统循环时,会造成注水水质下降和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条件恶化,对生产造成不可预计的损失;同时大量石油资源被浪费。

含油污泥己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中的含油废物类,《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也要求必须对含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因此,无论是从环境保护、维护正常生产还是从回收能源的角度出发,都必须对含油污泥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2 含油污泥的处理技术含油污泥处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故虽然目前的处理方式有很多,但最具发展前景的应该是一下四种技术:调质-机械分离、生物处理、固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

下面逐一介绍这四种技术。

2.1 调质-机械分离技术浓缩、化学调节(即调质)、脱水是含油污泥处理系统必不可少的三个环节。

高含水量的含油污泥不能直接进行机械脱水操作,必须先进行调质;通过调质-机械分离,使含油污泥实现油-水-泥的三相分离。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含油污泥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组二○二○年十月一、工作概况1、任务来源随着我国海上油气田的快速发展和省内石油炼化企业的持续增产,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在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储运以及炼化企业的生产、储存、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含油污泥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若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利用和妥善处置,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我省含油污泥产生、利用、处理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各企业利用、处理处置措施,明确利用、处理处置全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控制污染物的产生,促进行业内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牵头《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项目,并进行标准项目立项。

2、主要工作过程(1)建立标准起草组2020年5月成立了由标准起草组,于2020年( 6)月启动项目调研工作,于(2020 )年(6)月底前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起草组经多次组内讨论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于(2020)年(7)月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2)专家讨论标准起草组邀请相关专家对标准草案稿进行讨论,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于(2020)年(8)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起草组成员工作起草组成员工作主要分为三部分:标准程序控制、标准文本编制和标准内容验证。

标准程序控制:主要对标准的主体方向进行制定,确定标准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框架,并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统筹。

标准文本编制:在标准技术框架下制定标准文本内容。

标准内容验证:对标准内容的可操作性和指标的适用性进行验证性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二、起草组工作成员及主要工作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三、标准的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方法、处置处置利用过程污染控制及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T 0017—2020 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方法、处理处置利用过程污染控制及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以及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7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607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JT/T 617(所有部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DB 44/ 26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 27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 76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和定义T 0017—2020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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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含油污泥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二○年十月
一、工作概况
1、任务来源
随着我国海上油气田的快速发展和省内石油炼化企业的持续增产,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在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储运以及炼化企业的生产、储存、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含油污泥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若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利用和妥善处置,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我省含油污泥产生、利用、处理处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各企业利用、处理处置措施,明确利用、处理处置全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要求,控制污染物的产生,促进行业内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牵头《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项目,并进行标准项目立项。

2、主要工作过程
(1)建立标准起草组
2020年5月成立了由标准起草组,于2020年( 6)月启动项目调研工作,于(2020 )年(6)月底前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起草组经多次组内讨论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于(2020)年(7)月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2)专家讨论
标准起草组邀请相关专家对标准草案稿进行讨论,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于(2020)年(8)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3、起草组成员工作
起草组成员工作主要分为三部分:标准程序控制、标准文本编制和标准内容验证。

标准程序控制:主要对标准的主体方向进行制定,确定标准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框架,并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统筹。

标准文本编制:在标准技术框架下制定标准文本内容。

标准内容验证:对标准内容的可操作性和指标的适用性进行验证性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二、起草组工作成员及主要工作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方法、处置处置利用过程污染控制及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运输、加工及其废水(液)处理等活动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以及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监督管理。

四、主要技术验证报告
本标准主要从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的一般原则、评价程序和质量控制3个方面。

五、涉及专利情况
本标准规定的对象是广东省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的控制行为,仅涉及相关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的生产效果评价,不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要求。

六、同类标准的对比情况
含油污泥是在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储运以及炼化企业的生产、储存、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如油基岩屑、落地油泥、清罐油泥、含油浮渣、炼化三泥、船舱清底油泥、生产事故产生的溢油污泥等。

污油泥种类繁多,现存数量庞大,具有石油含量高、成分复杂等特点,是一种量大而面广的污染源。

污油泥中又含有大量的病原菌、寄生虫(卵)、铜、锌、铬、汞等重金属、盐类以及多氯联苯、二恶英、放射性核素等难降解的有毒有害物质。

因此,污油泥的大量产生及存在,对环境的潜在影响愈来愈大,1998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就将含油污泥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1年国家分别颁布了危险废物贮存、填埋和焚烧的污染控制标准,并于2019年对部分标准进行了更新。

2008、2016、2019 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含油污泥均列为HW08类危险废物。

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含油污泥总量达1000 余万吨,且逐年成上升趋势,各石油开采、加工及相关企业均面临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的问题。

目前,国内针对含油污泥的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没有统一的污染控制标准和指导性文件,虽然石油天然气行业、部分省和自治区出台了相关规范或要求,但其适用范围、标准限值及采用的检测方法均存在较大的差异。

为了加快促进我省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尽快制订我省统一的《含油污泥处理处置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表 1 含油污泥处理相关标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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