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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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侵权责任法讲义

解读侵权责任法讲义

一、立法背景与地位一既有的侵权法规范1.1986年民法通则2.1988年民通意见3.2001年最高院精神损害赔偿4.2003年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5.其他部门法的具体规定如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存在问题很多二侵权责任法的出台1.2002年至2009年;四读通过2.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立法步骤3.单独成编的创举三新法在司考命题中的特点1.范围:以当年的3月份之前通过的立法、司法解释为限2.分值:分值稳中有升:侵权法的分值正常10-12分3.难度:一般限于条文的字面意思;3、5年后再会有难度的提升4.注意新旧法的修订以及新的规定:旧题新做..5.侵权责任法的修订程度:92个条文可以分为四类:废话;5个;重复:36个修正:10个新规定:41个二、立法特点一高度抽象的总则条文、分则一般规定与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1.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2.这一立法格局对理解立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举例一: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大唐考资以上四条文的关系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127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六十八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大唐考资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三大变化:适用情形;归责原则;责任人二概括规定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立法条款构造技术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这一立法技术对于精确理解立法背景与理论内涵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问题:列举18种具体民事权利何谓“民事权益”民事权利利益保护:考卷撕毁案商业秘密、死者利益的保护此处的民事权益不包括债权等相对权:不支持第三人侵害债权举例:甲→送货合同乙酒楼债权人债务人↗↖↗丙第三人;故意或者过失追尾上图中所讲的案情是:甲乙之间有一份供应合同;甲在送货路上遭遇车祸车货全损;导致乙未能收到货物发生经营损失;经查车祸发生原因乃在于丙醉驾追尾承担全责..问题:本案如何解决特别提示:乙丙之间构成违约责任吗丙之间构成侵权责任吗例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2005-3-9;单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D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三以归责原则为纲构建各类侵权责任体系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论分则部分第五章产品责任无过错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车人、过错车车第七章医疗损害赔偿过错与过错推定第八章环境污染无过错第九章高度危险作业无过错第十章饲养动物侵权无过错、过错、推定第十一章物件致损过错推定无过错甚至于某一类侵权的各种场合下的归责原则也不相同;比如饲养动物侵权采用:相对无过错责任绝对无过错责任推定责任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127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例1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约两米..一天;甲家夫妇下田务农;将两周岁的儿子丙锁在自家的院子里玩..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过院墙;将丙的左眼啄伤..甲家为此支出医药费近万元..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1999年卷二3题;单选A完全由乙家承担B主要由乙家承担;甲家也应自担一部分C应由甲、乙两家平均分摊D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予适当补偿例2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2002年卷三7题;单选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由乙自负责任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三、若干重要的立法修订与旧题新做一隐私权的立法概念确立第二条第2款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大唐考资民通意见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例1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2000年卷二4题;单选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答案B例2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关于该媒体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卷三22题;单选A不构成侵权B侵犯小兰的健康权C侵犯小兰的姓名权D侵犯小兰的隐私权答案D二有条件的同命同价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适用于大规模侵权空难、矿难、环境污染、机动车交通事故、有毒有害食品实质公平PK形式公平三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与产品召回、警示制度第四十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加州法院的英美烟草天价赔偿案与三鹿三聚氰胺事件丰田汽车在中美的不同态度与中国的尴尬四用工责任的统一与公平社会的建立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消除不同身份适用不同法律的不公平现象:从身份到契约例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9年卷三22题;单选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答案D例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09年卷三69题;多选A甲用人不当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B乙不服从领导安排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丙有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该机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答案A、B、C、D五不明抛掷物、坠落物的推定补偿责任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大唐考资重庆案、济南案、上海案、通州案、朝阳案争议很大;利大于弊:邻里交往风险六共同侵权行为责任体系的建立每年必考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民通意见第148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3共同危险行为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5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但承担按份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举例:二人打猎:中一;中二;中二..例1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2年卷三45题;多选A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A、B、C例2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 2006年卷三65题;多选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答案A、B、C、D七几类常见特殊侵权责任的修订与细化1.校园侵权:区分10周岁上下的未成年学生过错推定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过错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例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卷三24题;单选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答案D明确了租借、转让、拼装车报废车、盗抢车、逃逸等情形的责任举例: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大唐考资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何理解物权法第24条应否适用侵权法第50条3.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责任与作为例外的过错推定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建筑物、构筑物、搁置物、悬挂物、抛掷物、坠落物、堆放物、妨碍通行物、林木、窨井、地面施工等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各章》课件

《侵权责任法各章》课件
2 网络侵权责任的追究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处罚和赔偿机制,以保护网络安全和个人权益。
3 网络侵权纠纷的解决
侵权责任法也提供了解决网络侵权纠纷的途径和方法,以促进网络安全和良好发展。
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侵权责任的消除、减轻和 免除
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一些特殊情 况下的免责事由,以减轻侵权 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鼓励对受害人的精神损 害进行赔偿,以使受害人得到公正 赔偿。
道歉赔偿
侵权责任法允许受害人要求侵权人 公开道歉,以维护受害人的名誉和 形象。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实施补救
1
侵权行为停止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2
证据保全
侵权责任法保障当事人获取、保全证据的权利,以确保侵权纠纷的公正审理。
3
司法救济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等司法途径获得实质救济,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侵权责任法要求证明有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因果关系和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一章:一般规定
法定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法定侵权责任的范围和适用条件,保护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明确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责任制度,以确保公平和合理的赔偿。
保护期限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索赔的时效性,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因侵权行为应向受害人支付的经济赔偿。
2
损害赔偿范围
侵权责任法界定了赔偿范围,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用等。
3
赔偿方式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赔偿的方式,可以是经济赔偿、道歉、恢复名誉等。
侵权责任法第四章:网络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逐条释义与案例精析讲义

侵权责任法逐条释义与案例精析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逐条解析(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Array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三章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产品责任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预防、制裁侵权行为是手段,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权益。

制裁是补偿性,也有惩罚性,预防就是防止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个消除危险,就是预防不要发生这种侵权行为。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民事权益要具备合法性、是一般人能够认识到的权益,第二款列举加概括对范围进行了列举,表明民事权益的范围是开放的,18种权益但不限于18种。

性生活权、悼念权、配偶权(包二奶),目前已经有司法案例。

担保物权侵权例子:某人质押一头牛,结果牛保管期间被邻居家的狗咬死了,留置权人可以要求邻居赔偿。

发现权例子:某人是天文爱好者,发现了一个小行星,向国际组织申报,国际组织说没备案,另外一个人是他发现的假冒,他取得了署名权,对某人来说就是被侵犯了发现权。

民事权益的范围很大,民法是赋权的法律,法律不禁止就赋予权力。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宣示性条款,被侵权人权力受到侵害可以受到救济,有权力就必然有救济,被侵权人和侵权人要做广义理解,包括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培训》课件

《侵权责任法培训》课件

侵权行为及其形式
• 确定侵权行为的标准 • 直接侵权行为及其形式 • 间接侵权行为及其形式
侵侵权 • 恢复原状 • 公开道歉 • 精神损害赔偿
防范侵权责任的方法
• 建立侵权防范管理制度 • 注意合理使用版权 • 注意网络言行 • 避免损害他人名誉
案例分析
《侵权责任法培训》PPT 课件
为了增加大家对侵权责任法的了解和运用,本课件将介绍侵权责任法的基本 概念、适用范围以及防范侵权责任的方法。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概念与适用 范围
• 侵权责任法的定义 • 适用范围 • 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侵权责任法中的主体
• 侵权行为人 • 被侵权人 • 法定义务人
• 侵犯著作权案例 • 侵犯商标案例 • 侵犯肖像权案例
结语
• 坚持依法维护版权 • 共同建立美好互联网环境

侵权责任法讲座-侵权法

侵权责任法讲座-侵权法

——2000年的二中院二审的案件,在《损害赔偿案例精选》
2007年版中又按04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重新解释了-即
不属于直接结合。
按《侵权责任法》:1、被告彭某、被告某小学、被告赵某属于 “分别实施”——按份责任。2、《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 未 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 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 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 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 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 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评:谁的健康权?(健康不等于愉悦)-不能乱创造一 个“夫妻性生活权利”这项权利,此案对妻子来说, 就是单纯的精神痛苦——没有权利受侵害,但有痛苦。
亲吻权—”侵害与损害”
2001年7月24日,四川省广汉市法院受理了 由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全国首例“亲吻权”索 赔案。一名女士因车祸嘴唇受损使自己的“亲 吻权”遭到侵害而向一名驾驶员索赔。……更 让她感到难受的是:不但与丈夫不能感受到亲 吻时醉人的甜蜜,而且其女儿像往常一样向她 “索吻”,她都不能给予,身为母亲的她为之 愧疚。
二、《侵权责任法》的责任方式
1、与《民法通则》的关联 2、与《物权法》的关联 3、《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解析 4、侵害与损害的责任区别——上海二中
院一案例
1、与《民法通则》的关联
联系《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公民、法人 由于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第134 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 侵害;(二)排除妨碍;……”,可知:判决 “停止侵害”等措施也需要行为人由过错,此 为《民法通则》之不足。

第二十章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章侵权责任法

3.责任竞合不同于责任聚合。 责任竞合也是一个违法行为同时 构成两种以上法律责任的现象。它与 责任聚合的主要不同点是:责任竞合 可择数责任中之一,由责任人承担, 而责任聚合,责任人要承担聚合的所 有责任。典型如前述侵害名誉权例。
二、侵权责任的原因--侵权行为 (一)侵权行为的意义 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权 益,依法构成侵权责任的行为。 简要解说如下: 1.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民事权益 的行为。
(三)侵权行为的后果。 1.大陆法系民法的规定。 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违法行 为,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侵权人和 受害人之间发生以损害赔偿为内容的 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法定之债;受害 人是损害赔偿债权人,侵权人是赔偿
债务人。 侵权行为法是债法的组成部分。 2.英美法的规定。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权益、构成
侵权责任法透过对归责原则、构 成要件等的规定,一方面,为人们的
社会交往活动提供了行为规范,使人 们知晓何种行为构成侵权责任,避免 侵权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另 一方面,也为法官准确认定侵权责任 提供了裁判规范。
[例2] 败坏他人名誉 卜富则误以为老刘偷拿了单位的 物品,逢人便讲其猜测,大家不了解 真情,信以为真,老刘名誉扫地,悲 痛欲绝,积忿成疾,花去医药费数千 元,要求卜赔偿。卜拒绝,理由是他 说的只是猜测,并没有肯定地说。
[例3] 公鸡啄瞎幼女眼睛案 村民李某家养一大公鸡。一日, 村民赵某之七岁幼女独自一人上学途 经李家门口,恰逢大公鸡在门口,便 逗鸡玩耍,不料被大公鸡啄瞎右眼, 花去医疗费数万元。 赵某要李某赔偿,李某抗辩:
如,医生为病人切除病变的器官等。 违法性阻却是法律按照其价值判
断,也就是立法当时的社会的善恶是 非标准对某些损害他人的行为不认 为违反法律。以此保护、鼓励人们的 善良、正义的行为以及与邪恶和非正 义斗争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讲义

侵权责任法讲义

第一讲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一、责任形态(★★★)(一)直接责任与替代责任1. 直接责任。

指对自己的行为或者自己管理控制的物致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2. 替代责任。

指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例如:①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一款)。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前半句)。

④因运输者、仓储者的过错造成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后,有权追偿(《侵权责任法》第44条)。

⑤医务人员因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4条)。

⑥因勘查、设计、监理、监管单位过错导致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追偿(《侵权责任法》第86条)。

(二)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1. 单方责任。

指由加害人一方或者由受害人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包括两种:①由加害人单方承担。

②由受害人单方承担(主要指受害人故意导致损害)。

2. 双方责任。

指损害由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分担。

主要指混合过错(《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三)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1. 单独责任。

指仅一个责任人单独对被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须注意:单独责任既可以是直接责任,也可以是替代责任;既可以是单方责任中的单独责任,也可以是双方责任中的单独责任。

2. 共同责任。

指由两个以上责任人依照法定方式共同对被害人承担责任。

分为四种:①按份责任;②连带责任;③不真正连带责任;④补充责任。

(四)按份责任【例一】甲、乙、丙分别排污给丁造成100万元的损失。

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第67条判决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甲承担50万元,乙承担30万元、丙承担20万元。

侵权责任法讲课稿

侵权责任法讲课稿

侵权责任法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侵权责任法
在古代,侵权责任制度已经初步形成,如罗马法中的私犯制度、中国唐代的保辜制度等。
近代侵权责任法
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侵权责任法逐渐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形成了较为完 善的理论体系。
现代侵权责任法
现代社会中,侵权责任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出现了许多新的理论和制度,如无过 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等。同时,侵权责任法也逐渐与其他法律部门相互融合、相互 渗透。
争议解决途径
和解
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基础上, 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
纠纷。
调解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等组织 主持下,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 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仲裁
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 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 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诉讼
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 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法院作出 的判决、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某些情况下,如侵权人故意侵权且情节严 重,法院可以判决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 任,以起到惩戒作用。
05 特殊侵权行为与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与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的定义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侵 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条,教唆、帮助他人实 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连带责任的范围
教唆、帮助人应当就其教唆、帮助行为所造成的 全部损害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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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部分:侵权责任法概述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特征⏹(一)侵权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二)侵权行为是一种有过错的行为,只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不要求侵权行为的构成须具备主观过错的要件。

⏹(三)侵权行为是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两种方式的侵权行为。

⏹(四)侵权行为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的类型⏹(一)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二)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三)作为的侵权行为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四)过错的侵权行为、过错推定的侵权行为和无过错的侵权行为⏹(五)自己加害行为和准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联系和区别⏹(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1、联系⏹(1)都是违法行为(2)都是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3)都是侵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行为⏹2、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2)侵害客体不同⏹(3)社会危害程度不同(4)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同(5)法律对行为形态的要求不同侵权责任法的概念⏹1、侵权责任法是调整有关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行为而产生的相关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侵权责任法的性质⏹侵权责任法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就是一部保护民事权利的法或者说是一部保护私权的法,也是在私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对受害人提供全面救济的法侵权请求权优先权保障⏹侵权请求权优先权是指被侵权人依法享有的,就造成其损害的侵权人的总财产得到损害赔偿,优先于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财产性质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

⏹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请求权优先权的成立要件⏹1、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人与承担罚款、罚金责任的人须为同一侵权人⏹2、侵权人须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刑事罚金、行政罚款责任⏹3、侵权人须因同一行为而承担不同法律责任第二部分:11点变化2010年7月1日,是《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的日子,其中,有着一些全新的或者说是打破传统理论与做法的规定,在此提醒您,对于侵权纠纷的审理将发生11点变化。

1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害也得赔偿传统规定及理论认为,承担侵权责任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构成要件:行为人行为违法、行为人有过错、有损害的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而《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即已经将“行为人行为违法”排除在外。

2故意驾车撞人致残,保险公司照样理赔2006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仅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即其中仅将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外,而未将无证和醉酒驾驶、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纳入保险公司免赔范围。

3交通事故受伤,任何人都能得到救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4民用航空实行特殊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即除非行为人自杀、自残,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都必须对损害担责。

5高空抛物将牵连无辜《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即如一人在楼顶抛石块致人受伤,可能导致全体住户担责。

6不再区分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

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

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7故意逗引烈性宠物受伤,主人也须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即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过错大小,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得担责。

8网络侵权应当担责《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而首次为发帖者、跟帖者、人肉搜索者、网络博客等网络用户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名誉侵权、著作权侵权的处理提供了依据。

9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尽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全新规定,将使日后集会、游行及各种商业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就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0缺陷产品应当召回《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

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而弥补了缺陷产品召回及其责任承担的空白。

该法第四十七条还明确,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11确定死亡赔偿金的特例——关于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该条款被部分人解读为关于“同命同价”的规定。

我国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仍以差异化为原则,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只是特例。

第三部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承担方式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使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后,应当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一)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谁过错,谁担责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即在损害发生的情况下,与此相关的行为人谁有过错谁就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的行为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无责任”注意: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民事责任,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条件,其适用于一般侵权责任,只有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不适用。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按照“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规则,应有受害人证明致害人有过错;过错决定应否承担责任,而责任范围主要取决于损害的大小。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民事责任,不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条件,即不问过错;其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只有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归责,但被告需要证明的不是自己无过错,而是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损害发生因而可以免除致害人侵权责任;在责任构成上不考虑侵害人有无过错也没有必要推定侵害人有过错。

无过错责任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适用原则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法律规定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产品侵权、高度危险作用侵权、环境污染侵权、动物侵权。

(二)公平责任原则但是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也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

该原则时以公平理念作为价值评判标准来确定的责任适用于当事人居无过错而法律又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只有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处理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第四部分:我国关于侵权法上特殊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有损害事实;2、有损害结果;3、有过错;4、因果关系特殊侵权行为,是相对于一般侵权行为而言的,是指欠缺侵权行为一般构成要件而成立的、并适用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是随着科技发展、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应用导致新的损害不断出现,而且一些损害后果非常严重。

如果仍按原有的侵权构成来承担责任,受害者将很难得到赔偿,是非常不公平的。

(一)1986年4月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我国侵权行为法上的特殊侵权责任。

(二)1986年4月之后,立法机关指定了《铁路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等,国家行政机关制定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侵权行为法的特殊责任制度。

(三)2009年通过,2010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侵权法的专门法律,其中关于特殊侵权法的变动很多。

一、特殊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一)概念特殊侵权责任是针对一般侵权责任而言的,是指欠缺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并适用无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

(二)特征1、归责原则适用的特殊性。

2、责任构成要件的特殊性。

3、举证责任的特殊性。

4、法律特殊规定。

(三)种类1、致害主体特殊的特殊侵权责任。

2、致害的业务活动特殊的侵权责任。

3、致害的物质因素或方式特殊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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