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毕业生非派遣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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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年度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指南

2、2012年度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指南

2012年度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指南政策依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本指南是个人申请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操作指引。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个人申办接收院校毕业生是指符合我市当年度毕业生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可以个人名义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见本指南业务汇编第七部分。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2012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二、接收条件(一)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2、本市院校毕业生;3、本市生源毕业生。

重要提示: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三、申报材料(一)《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个人申办)》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由毕业生本人签名确认及代理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

毕业生推荐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注:如毕业生改派到深圳市外就业的,可在办理改派手续时一并申请退回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

其它情况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不予退回。

(三)毕业证和学位证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2012[1].04.26

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2012[1].04.26

中原工学院学生处、就业处文件就便字…2012‟05号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关于2012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工学…2012‟4号)文件要求,为了确保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有序进行,使毕业生温馨和谐文明安全的离校并顺利、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派遣及办理就业报到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理派遣及办理《就业报到证》所需材料(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有效的就业协议书;(二)办理人事代理的就业协议书及有关统计表(在河南省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同时需提供退函);(三)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书(因涉及毕业生较少,合同书中的用人单位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四)回原籍及“入伍预征”情况统计表;本条特别说明:凡我校报名登记“入伍预征”的毕业生,如果今年10月在原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而本人户口在我校存放的,此类毕业生要登记在回原籍统计表中,并在“是否入伍预征”一栏填写“是”,就业处将依据本统计表办理回原籍“报到证”,并将户口迁回原籍。

毕业生10月底前凭征兵预报名有关材料到当地征兵办公室报名。

如果没有被录用,再办理改派手续;上述四条内容包含的信息是我校制定2012届毕业生首次就业派遣计划的依据,派遣计划制定后,将上报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

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将依据此计划对我校毕业生进行派遣并打印《就业报到证》,各学院(部)务必要求毕业生本人进行签字确认,否则因派遣错误产生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需学生提交留校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就业处备案。

原则上毕业生档案不予留校,建议转至人才中心或放回原籍。

二、材料上交时间安排5月12日下午4:30前,统一将纸质材料(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就业处备案。

纸质材料的电子文件通过OA发至就业处史颖,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务必保持一致。

三、《就业报到证》的领取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当天下午到在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就业报到证》,回原籍且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关于提交2010、2011、2012届毕业生在职在岗调查表的通知

关于提交2010、2011、2012届毕业生在职在岗调查表的通知

关于2010、2011、2012年申请代偿学费成功的毕业生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的通知申请代偿学费成功的广大毕业生:按照教育厅毕业生代偿学费工作的有关要求,我院将于6月3日—28日期间统一收取2010、2011、2012三年申请代偿学费成功的毕业生的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格式见附件1),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材料要求申请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原件两份。

二、时间6月3日至2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收取。

(为方便偏远地区毕业生交表22、23日两天照常收表)三、地点(一)、2010年申请学费代偿的毕业生将材料交至学生科许兴旺(二)、2011年申请学费代偿的毕业生将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阿依努尔〃艾尔肯(三)、2012年申请学费代偿的毕业生将材料交至原就读系部团总支负责人处四、相关事宜说明1、《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和盖章(表格模板见附件2),所盖印章错误或者印章不清楚的一律不收。

2、学工部和各系部概不受理任何个人的邮寄,由此引发的问题一律由学生本人负责。

本人不能亲自提交的,可由他人代交至相关受理处。

3、在以往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时没有按时上交的,此次可以一并补交,并在《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左上角注明“补表”字样;申请成功并收到银行卡,但银行卡丢失者,也同样是本人到就近的中国银行申请补卡(补原卡),在上述时间内将银行卡复印件和《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一起交到指定单位,并在《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左上角注明“卡丢失”字样。

2011年申请代偿学费的学生,银行已办卡,收到银行卡后在规定时间内交表。

2012年申请代偿学费的学生,银行尚未办卡,学生本人不需要向学校提供银行卡号。

4、本次工作仅限收取《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

对于以前未成功申请代偿学费的学生不予补办,也不收取《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

若有其他不明事宜,可参看《毕业生代偿学费相关事宜解答》(见附件3)。

5、已申请代偿学费成功的毕业生名单(见附件5、6、7),根据提供名单将材料交至指定地点。

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等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等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等事项的通知同学们: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报到证签发工作,让大家顺利、安全、文明离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进程安排,现将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三支一扶”、入伍预征、升学与出国(出境)的时间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办理暂缓就业1、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资格。

能获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才能申请暂缓就业。

外籍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已申请继续升学和出国(出境)的学生,以及定向生、民族生、国防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2、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时间。

5月25日—5月30日,同学们写好暂缓就业申请书后5.24前到学院赖老师处报名,5月25日—5月30日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每生一式三份),正确填写好后交回赖老师处。

3、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离校时没有就业报到证。

二、“三支一扶”1、报名时间为5月1日—5月30日。

同学们有意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流程(/NewsInfo.asp?id=36)。

2、网上报名后,请按要求尽快把相关材料(体检表及院系证明等)交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三、入伍预征5月初至7月20日,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可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 (公网)或(教育网))预征报名,确认后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学校武装部)。

四、升学与出国(出境)申请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必须由本人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进行申请。

毕业生在网站上注册、绑定后,在“就业派遣申请”菜单下选择“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或“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申请”的项目,阅读申请说明。

1、升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规定,申请升学(含攻读硕士、专插本)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后,经学校审核、上报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核工作是确认毕业生是否具有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工作(一)本科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对象为: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的2012届本科生(不含留学生),以招生录取名单为基本依据。

保研的毕业生也须参加毕业生资格审核。

(二)本科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专业名称、培养方式、生源地、身份证号等内容。

(三)操作步骤及办法:资格审查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进行网上审核,第二阶段是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1.网上审核阶段:〃毕业生由学院组织并督促毕业生网上录入个人信息用户名为: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gxu123456(请登陆后及时修改);网上审核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9月29日;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网址:。

〃学院就业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10月20日;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网址:。

2.书面签名确认阶段:待网上审核完毕后,我中心将打印《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名册》并发至各学院,由毕业生本人再次核对并签字确认。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在《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名册》上审核签字并在每页表格的左上角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存档。

(四)相关说明1.如发现名单有遗漏的,请各学院将增补毕业生相关信息填写在《广西大学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增补名单表》(见附件二),其中须注明“变动原因”(如:休学、2006级留级至2007级等),以方便查找毕业生的新生招生录单。

从往年的情况来看,时常出现留级或延长学籍毕业生被遗漏的情况,给毕业生就业派遣带来很大不便,故请各学院认真核对。

2.如某一学生不属于本学院或明确不属于2012届毕业生,请学院填写在网上毕业生资格审查网页“备注”栏中填写注明,输入格式为“删除:xxxx(删除原由)”,待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删除。

广东省2012年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表

广东省2012年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表
2.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分别填报;
3.可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在首页底部的"软件下载"中下载"广东省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料录入系统",按提示操作,录入数据后,打印《广东省2012年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表》并将电子版数据发送至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
就业指导中心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广东省2012年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表
毕业学校: 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章): 填报日期: 月 日
专业代码 专 业 姓 名 性 别 生 源 地 学 历 安排单位 使用意图 备 注 说 明 1.此表于6月25日前(春季毕业研究生于3月20日前)由各省直或中央驻穗单位人事部门填报一式二份存;

关于档案户口转移的补充说明

关于档案户口转移的补充说明

关于人事代理、户籍档案等问题的补充说明:一、不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人是那些?参照《哪些人需要办理人事代理》通知中不用在深圳办理人事代理的的几类人:1、专插本继续深造的同学;2、自愿将户口、档案转出深圳的同学;3、自愿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到街道办或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的同学;4、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同学特别注意:户口仍在老家,毕业后准备在深工作,想办户口重新转入深圳的,必须要办理此次人事代理二、几种特殊情况如何办理档案、户籍流程?1、深圳生源深圳户口,要将档案放到街道办:无需办理此次人事代理,也无需填写附件1。

需要本人到街道办确认街道办能到深圳人事局开出人事接收函,同学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以及单位接收函到自行行政楼负一楼档案室(电话:26731593)调档。

2、户口在外地,准备将档案、人事关系调回生源地:不要办理此次人事代理,但必须要填写附件1《附件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doc》,表中的“报到证上的“主管单位”为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具体派遣单位”为当地具体的工作单位。

毕业生必须要问清楚档案接收单位的接收人,具体的地址,此处毕业生必须要跟当地接收档案的部门问清楚,学校将按此地址寄送档案,因此对方地址绝对不能错,另外要确认对方是否能接收。

3、户口入学时已转到学校,现为深户,本人准备将档案户口调回生源地:不要办理此次人事代理,但必须要填写附件1《附件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doc》,表中的“报到证上的“主管单位”为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具体派遣单位”为当地具体的工作单位。

毕业生必须要问清楚档案接收单位的接收人,具体的地址,此处毕业生必须要跟当地接收档案的部门问清楚,学校将按此地址寄送档案,因此对方地址绝对不能错,另外要确认对方是否能接收。

另外还要问当地入户的派出所名称,以便毕业前到学校开户口迁移证。

4、户口仍在老家,毕业后准备在深工作,想办户口重新转入深圳的:必须要办理此次人事代理,在办理人事代理的现场,跟深圳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明需要入户深圳,并按照流程办理落户深圳的手续。

2012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登记表参考格式

2012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登记表参考格式
7.如有其他问题,需要说明时,可加纸附上。
现名
× ×(此 项必须和身份 证、户籍卡以及 学籍卡一致)
性别
男(女)
姓 名

曾用名
(有则如
实填写)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本人照片(贴最近 (此项必
一寸正面半身脱帽彩色 须和身份证、户
照片) 籍卡以及学籍
卡一致)
民族
如实填写
籍贯
按照户籍 卡填写,具体到 市/县
良好/健康
贴照片处 (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注意:大学前的户口 所在地,)
入学时 间
2008 年 9 月
修业年限
三年
通讯地 址
注:此地址填写用人单位能联系到你本人的详细地址
联系电 话
139XXXXXXXX
邮政编码
在校期 间
参加社 会
工作情 况
╳╳年╳╳月 在 XX 地参加╳╳活动从事╳╳工作
在校期 间
自我鉴定: 本人自上大学以来 思想上, 学习上, 工作上, 生活上,
在何处学习(工作) XX 市 XX 中学 (初中) XX 市高级中学 (高中)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担任何职务
本 人
求 职
意 愿
本人签名:张三 年月日
院 无须填写在此。





联系地址
联系人 学
校 无须填写


联系电话
(公章)

以上为主 要成员信息
主要社会 关系的情况
本栏目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
自 我 鉴 定: 本人自入校以来……” 在思想上,…… 在学习上,…… 在日常活动中,…… 本人的优点是……,本人存在的不足之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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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毕业生非派遣情况登记表
(凡是非派遣类的学生,均需填此表,此表一式两份,学生与招生就业办公室各执一份)
姓名
学院
专业
学号
生源地






家庭电话
可供联系的亲友姓名、电话
手机号码
E-mail地址
家庭住址及邮编
通信地址及邮编
手续办理类型:
()出国(境)已办理了签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出国(境)的毕业生可向出国人才服务中心或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凭“调档函”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不就业是指主动申请不纳入就业方案,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予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不派发报到证。
4、无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三个月内,如落实就业单位或要求回生源地就业需要派遣的,凭毕业证复印件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可纳入当年方案派遣。超过三个月后不再受理。
()已有国外学校录取通知,正在办理签证和护照等相)无毕业资格且暂不纳入就业方案
()申请暂缓就业
()其他:
情况说明:
1、凡以“出国(境)、升学”形式申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不纳入应届毕业生就业方案,不予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不派发报到证。
2、升学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5、无毕业资格的学生,不能申请暂缓就业。申请暂缓就业的学生,自签订暂缓就业协议起,最多可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2年,2年内落实单位毕业生须本人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派遣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6、登记签字视为了解上面所述内容。
毕业生签名:年月日
院系审查意见:
辅导员签名:盖学院章年月日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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