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矿井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1)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面、全过程、全员管理。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五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为安全管理、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八大类。
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总分不低于90分。
二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80分。
三级:井巷工程、露天工程、机电设备、通风与防治水、火灾防治、职业卫生、环境管理七个方面的单项得分均不低于70分,且总分不低于70分。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对煤矿企业提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章考核评级程序第九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组组成等。
第十条考核组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煤矿企业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
2011年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措施

二0一一年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措施自质量标准化工作在我矿开展半年多以来,取得了比较优秀的成果,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以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为质量标准化工作更加系统化、全面化、科学地贯彻于安全生产始终,我矿根据《2011年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布署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生产状况,特制定百日制实施方案及细则:以建设“两型三化”即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矿井、安全管理示范矿井和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线,严格执行标准,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坚持正规循环作业,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巩固提升,确保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创一流水平,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创行业领先水平,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一、为了确保2011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我矿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特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组长:王书平常务副组长:张平生副组长:杨亮亮高海文薛玉峰靳金平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质标办成员:康志强高海旺刘应虎高月平张建新薛利书张耀武高艳荣刘建雄落实措施的分配工作:(一)组长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政策、法律、法规、通知、指令等,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人员,团结合作,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范管理逐步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
3、负责组织领导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处理,对不达标准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责成专人进行整改。
4、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会议,研究布置、规划安全质量标准化中存在的问题隐患等。
5、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投入与支出,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保证标准化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副组长1、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标准化工作,对组长负责。
2、负责各自所辖区域,系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执行“谁分管、谁负责”,是本系统的主要责任者。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记录和考核评级办法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记录和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记录和考核评级办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提升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创建安全作业环境,特制定集团公司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实施细则)第二条集团公司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是针对珲春井田现阶段开采实际,在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上,深入细化提高后产生的实用办法。
第三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优良品率100%,工作面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5分以上,优良品率80%(含85分,含80%),工作面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上,优良品率50%以上(含80分,含50%),无不合格品。
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一级的95分以上、二级的85分以上、三级的80分以上系指矿井内采煤工作面的平均得分,即按第五条规定的计算公式所得。
若矿井只有一个采煤工作面时,该采煤工作面的得分即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得分。
关于“优良品率”系指全年的工程质量优良品率。
一级,一年中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100%。
二级,一年中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80%(含80%)以上,无不合格品。
三级,一年中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50%(含50%)以上,无不合格品。
第四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
① 系指采煤工作面不得随意丢煤柱,留顶煤和煤底及超过规定的浮煤量。
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即薄煤层≥97%、中厚煤层≥95%、厚煤层≥93%。
② 矿每月对各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汇总报矿安监部门。
③ 必须丢煤柱,留顶煤或煤底回采的要有经过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专项措施。
2、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无直接责任的死亡事故。
① 是指违反“三大规程”所造成的死亡事故。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等级划分原则1.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细则》(AQ3002-2007)等文件的规定,参考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等级划分原则。
2. 按照专业化、分层次、等级制度的原则,本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按分级管理方式实施,分为四个级别,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级:控制系统较为全面,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应急科技设备较先进,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善,事故应对及实施效果优秀,存在少量缺陷。
二级:制度准备完备,控制系统较为全面,应急预案完备,应急科技设备一定程度上具备,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备,事故应对及实施效果良好,存在较少缺陷。
三级:制度初步完备,控制系统部分完备,应急预案不完备、技术设备缺乏,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成较少,事故应对能力较弱,存在较多不足之处。
四级:缺乏制度基础,控制系统不完备,缺乏应急预案及技术设备支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完整,事故应对能力薄弱,存在多种明显缺陷。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7个方面: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包括文件、数据管理等);2、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包括巡检、标识等);3、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包括瓦斯控制、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等);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包括教育培训计划、考核等);5、应急预案演练与管理;6、检查检测及安全技术服务管理;7、事故应对与调查处理等。
四、考核方式1、单独考核2、交叉考核五、考核评价标准1、评价指标及分值:评价指标\t分值安全生产基础管理\t30安全生产现场管理\t20安全设施管理\t20安全教育培训管理\t15应急预案及管理\t10检查检测及安全技术服务管理\t5事故应对及调查处理\t5总分\t1002、等级划分标准及评价要求:等级\t得分要求\t主要考核内容一级\t≥85分\t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应急科技设备有先进性,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完善,事故应对及实施效果优秀,存在少量缺陷。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DOC 91页)

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煤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标准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3〕1号)、《云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云府登〔745〕号)。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组织机构:1、煤业公司设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煤业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煤业公司总经理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生产技术部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最终审查、评定、确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专业组,由煤业公司有关领导和部室人员组成:(1)采掘、地质测量、防治水、地面设施、调度指挥专业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采煤、掘进、地面设施、地质测量、防治水、调度指挥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初步评定工作。
(2)机电、运输专业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成员: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机电、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初步评定工作。
(3)“一通三防”专业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初步评定工作。
(4)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质量标准化验收专业组组长:煤业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成员: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初步评定工作。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 得分之和
第12各月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 分计算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 核评级办法(试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 于全国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的煤矿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促使各类煤矿建立起自我约束、 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 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全面提升煤炭工业 的整体素质,全国各类煤矿都要持久、扎 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了进一 步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方法评分办法
l、3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扣 完为止2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 不得分4小项、工作面内空载支柱视为失效 支柱,一棵扣一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共10分1、2两项各为3分3、4两项各 为2分
煤壁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伞瞻长度超过1m时, 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 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分 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起超过250mm 2.炮采工作面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臂梁 到位,端面距≤300mm;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落后机组 10m(停机要及时跟上),梁端要接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 上再挂悬臂梁(综采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 前梁接顶严密)。 3.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 4.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联 挂。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四阳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合法生产的煤矿。
第三条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分七个专业,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煤矿增设地面设施专业,各专业满分100分;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评级计分实行百分制,专业考核得分乘以该专业系数后合计,得出煤矿总分。
(一)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各专业评级系数:1.采煤:13分系数为0.13;2.掘进:13分系数为0.13;3.机电:13分系数为0.13;4.运输:13分系数为0.13;5.通风:28分系数为0.28;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7.安全管理:10分系数为0.10。
(二)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煤矿各专业评级系数:1.采煤:12分系数为0.12;2.掘进:12分系数为0.12;3.机电:12分系数为0.12;4.运输:12分系数为0.12;5.通风:26分系数为0.26;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7.安全管理:10分系数为0.10;8.地面设施:6分系数为0.06。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四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国家级: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通风专业必须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有四个达到达到一级,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通风专业必须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有四个达到达到二级,其他专业必须达标。
三级:总分在70分及以上,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六条计分办法:1.季度专业分=动态分×50%(市监、业务处室各占25%)+季查分×50%;2.季度总分=专业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3.年度专业分=季度专业得分之和÷4;4.年度总分=年度专业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3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一、引言煤矿安全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职工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煤矿安全工作标准化,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以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的内容。
二、考核评级办法1.考核对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等各类煤矿企业。
2.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的健全程度。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方面的情况。
(3)人员培训和岗位技能的情况。
包括煤矿的人员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等。
(4)应急管理的能力。
包括煤矿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应急管理的效果等。
(5)事故处理情况。
包括煤矿的事故处理记录、事故处理结果等情况。
3.评级标准(1)优秀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2)良好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大部分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少部分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3)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4)不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远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三、评分办法1.评分基准根据以上的考核内容和评级标准,对煤矿的安全质量进行评分。
评分基准如下:(1)优秀级:95分及以上。
(2)良好级:85-94分。
(3)合格级:75-84分。
(4)不合格级:75分以下。
2.评分方法根据考核内容,设定相应的评分依据,并对每项考核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方法如下:(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根据制度的健全程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根据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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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根据2011年《基本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构建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本质型企业建设,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秤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全年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强化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集团公司成立考核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级领导
成员:集团公司各副总师,安全、生产、机电、通风、调度、地测、组织、宣传、计划、纪检、劳资、工会、团委、应急救援中心、职教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
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副局长(兼)
二、检查的主要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条例》、2011年《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等。
三、组织形式
1、每季度由安监局牵头,集团公司领导和相关部室人员参加,对所属十一矿进行全面的、不留死角的安全绩效全面检查考核、评分、排名排队。
2、集团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讲评会,对总体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总结讲评,通报考核结果,按规定奖罚兑现。
四、综合考核评分办法
按照安全指标(200分)、安全基础管理(400分)、安全质量标准化(400分)三部分对矿井单位安全绩效综合管理进行打分排名、考核。
具体为: (一)安全指标(200分)
1、伤亡事故(100分)
2、非伤亡事故(100分)
(二)基础管理(400分)
1、依法治企(25分)
2、安全责任制落实(30分)
3、安全技术管理(20分)
4、现场管理(65分)
5、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管理(150分)
6、安全费用管理(30分)
7、安全培训教育(25分)
8、齐抓共管(25分)
9、安全信息公开、透明(10分)
10、其它(20分)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400分)
1、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300分)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一级、二级、三级分别按300分、250分、200分,不达标得0分的基数乘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得分/100,计入安全绩效考核分。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专业执行《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调度专业执行集团公司检查标准。
2、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基础管理考核(100分)
五、相关规定及要求
1、每次季度检查前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认真贯彻检查标准。
要求各部室参检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做到求真务实、统一标准、从严从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在执行检查任务期间,安监局负责建立检查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台帐,主要内容包括:出勤、下井、下现场、检查表填写及违章违纪情况等。
对无故不参加检查、不参加讲评会及检查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追究,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3、每季度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各部室合理安排人员。
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检查表(各专业检查表由相关业务部室负责印制自带),并带
表下现场进行检查,凡是参加安全监督检查人员,都必须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质量。
4、参加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当天将隐患表、安全罚款交安监局,隐患表及罚款单必须按规定填写“五定”,并经被检单位签字认可,每次检查后的三天内必须将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检查总结报安监局,否则每推迟一天,减发迟报单位所有人员5%的安全绩效奖励。
5、严格执行检查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对检查后48小时内非三违因素造成事故的,要根据事故分析,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
6、各部(处)室对被检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要下达“安全执法处理决定书”,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给予挂红(黄)牌进行停产(限期)整改。
7、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等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
8、评分工作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度,其结果必须经所有参检人员签字认可,不填写检查评分表,视为未参加检查,并将检查评分定级表及时报分管领导和安监局审查。
9、对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中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检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或警告、降级、降职的行政处分。
附表1:矿井安全绩效综合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安全指标200分)
附表2:矿井安全绩效综合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安全基础管理400分)
附表3:矿井安全绩效综合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300分)
附表4:矿井安全绩效综合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管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