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无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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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协议书范本(范本文)

无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协议书范本(范本文)

无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协议书范本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保理商)和乙方(债权人)签订,目的是为乙方提供无追索权商业保理服务。

根据双方的协商,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如下所述:2. 定义•保理商:指甲方,即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的机构;•债权人:指乙方,即转让应收账款给保理商的企业;•应收账款:指债权人对其客户应收的货款或服务费用,并以无条件汇豁免责任的方式转让给保理商;•买方:指债权人的客户,债权人与其之间存在应收账款;•买方付款期:指买方应付款项的约定期限;•保理融资额度:指保理商按一定比例向债权人提供的融资金额;•保理费用:指保理商向债权人收取的商业保理服务费用;•追索权:债权人向买方行使追究付款责任的权利;•无追索权:债权人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在支付或承担风险之后,不再从债权人追索款项。

3. 转让应收账款和融资3.1债权人通过签署本合同,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

转让应收账款的具体手续和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3.2保理商对转让后的应收账款进行评估,并根据约定的比例提供相应的融资额度予以支持债权人的资金需求。

债权人应在融资额度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3.3债权人应保证其转让的应收账款真实有效,并与买方约定无追索权的收款方式。

3.4保理商有权根据自主判断决定是否接受转让的应收账款,并可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信息。

4. 保理费用和利息4.1债权人应向保理商支付保理费用,具体费率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4.2如债权人未按时支付保理费用时,保理商有权收取逾期罚息。

4.3保理商有权将保理费用和逾期罚息直接从债权人应收账款中扣除。

5. 应收账款的管理5.1债权人应及时将应收账款的相关信息和凭证提供给保理商,以便保理商进行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

5.2在保理期间,债权人不得擅自变更买方的付款期。

如有必要,应提前获取保理商的书面同意。

6. 追索权和无追索权6.1本合同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为无追索权转让,债权人在向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后,不再对买方承担追索责任。

国内无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国内无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国内无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传:联系电话:传真:保理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传:联系电话:传真:合同签订地点:签约重要提示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三、贵公司及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四、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特达成以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与解释:一、保理商:即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在本合同中指“甲方”。

二、保理申请人:即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人,是商务合同之卖方(或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在本合同中指“乙方”。

三、买方:即商务合同之买方(或债务人、接受服务方、付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合法单位。

四、商务合同:是乙方与买方签订的并约定采用赊销等信用销售方式进行的商品销售或服务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模板) 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模板) 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1. 合同简介本合同由(甲方)(简称“保理商”)与(乙方)(简称“被保理方”)签订,旨在规定双方在国内保理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无追索权的约定。

2. 合同背景保理业务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国内贸易和商业活动中。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理业务的运作,保护双方的权益,本合同得以签订。

3. 定义和解释•国内保理业务:指保理商向被保理方提供的融资业务,包括应收账款的转让和融资,以及与此相关的服务。

•保理商:指提供国内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或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公司。

•被保理方:指向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并获得融资的企业或个人。

•无追索权:指保理商无权要求被保理方对应收账款的付款人承担偿付责任。

4. 无追索权的约定4.1被保理方确认,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理商在向其提供融资的同时放弃对应收账款的追索权。

4.2被保理方在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后,无需承担应收账款的支付责任,对应收账款的付款人也无需对其承担偿付责任。

保理商与付款人之间的偿付义务由保理商自行承担。

4.3无论付款人是否履行支付义务,保理商均无权追索被保理方。

5. 知识产权保护5.1被保理方保证其转让的应收账款没有任何权利限制或纠纷,并且具备可转让和可供保理的合法权利。

5.2被保理方承诺,如因其原因导致保理商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或侵权争议,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赔偿。

被保理方同意保理商有权对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合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核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争议等。

6. 违约责任6.1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6.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7. 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7.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执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7.2双方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无追索保理合同

无追索保理合同

无追索保理合同无追索保理合同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无追索保理合同,共同遵守如下约定:一、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甲方向乙方出售并转让其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由乙方承担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风险,并根据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应收账款的资金。

二、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向乙方提供有关应收账款的全部资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2)如买方逾期未支付货款,向乙方提供相应的通知书以及加强应收账款追收的措施;(3)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应收账款没有质押、保证和其他形式的担保;(4)如应收账款有质保、保证和其他形式的担保而未告知乙方,因此所致的损失及其他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5)确保承兑和贴现行为是合法和有效的,甲方的适用法律和章程得到完全遵守;(6)承担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如保理服务费、贴现利息、法律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等),并承诺不向乙方追索该等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对甲方提供的应收账款实施签订本合同约定的保理服务;(2)在买方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对应的应收账款;(3)九十(90)天内未获得支付的应收账款,乙方有权通过合法手段依法追收,并要求甲方协助配合;(4)在甲方存在违约情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应收账款的全部本息和其他费用。

三、保理服务费乙方根据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收费标准可协商确定。

四、履行方式、期限1.甲方首次向乙方提供应收账款时,应同时向乙方提供买卖合同、发票、提货单或其他证明买卖关系的有效凭证;2.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资料并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承诺在二十四(24)小时内将应收账款的贴现所得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建设银行国内无追索权保理合同

建设银行国内无追索权保理合同

建设银行国内无追索权保理合同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参考文本)编号:甲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传真:电话:联系人:传真:电话: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住所:邮政编码:负责人:传真:电话:联系人:传真:电话:鉴于:甲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并向乙方申请获得乙方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在本合同及本业务所用文件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下列术语定义如下:1、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乙方作为保理商,在甲方将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该等服务包括信用风险担保、保理预付款、应收账款管理。

所谓无追索权是指,在乙方为买方核定的信用风险担保额度内,对于经乙方核准的应收账款,在该等核准应收账款因买方信用风险不能回收时,乙方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如乙方就已受核准的单笔应收账款已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乙方对该等保理预付款不向甲方追索。

但是,若已受核准的单笔应收账款发生争议导致买方未及时足额向乙方付款,则乙方无担保付款责任,若乙方已就该笔应收账款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则乙方有权无条件向甲方进行追索。

2、商务合同:是指产生应收账款的、由甲方与买方签订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

3、买方:指商务合同中购买甲方的货物或服务并负有支付价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4、应收账款债权:简称应收账款,指因甲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对买方和/或第三方的合法、有效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债权的从债权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

5、保理预付款最高额度: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为其核定的乙方可向其提供保理预付款的最高限额,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在该额度内向甲方提供保理预付款。

6、保理预付款:指根据甲方申请,乙方对经其审查同意给予保理预付款的已受让合格应收账款,依本合同约定按照一定比例在该等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向甲方提前支付的一定价款。

无追索保理合同模板

无追索保理合同模板

无追索保理合同模板一、甲方(出口商):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账号:二、乙方(保理商):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账号:鉴于甲方与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应收账款进行无追索保理业务合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将其应收账款无条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向甲方的买方(或银行)负责追索。

乙方按约定的比例向甲方支付应收账款的款项。

第二条应收账款转让。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必须是其与买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且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

2、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应收账款有关的一切单证。

3、甲方应对其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三条保理费用。

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支付保理费用。

2、保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应在乙方向其支付应收账款的当日支付保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买方(或银行)追索应收账款。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向甲方支付应收账款的款项。

3、乙方应对应收账款的追索工作负责。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保理费用。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应收账款的真实、完整、合法的单证。

3、甲方应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应收账款全部清偿之日止。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无追索权正规范本(通用版)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无追索权正规范本(通用版)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中的无追索权条款。

保理业务是指一种金融服务,其中一方(被保理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另一方(保理商)。

无追索权是指保理商无权要求被保理人在债务人无法支付的情况下返还购买的应收账款。

2. 合同概述2.1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规定被保理人通过转让其应收账款给保理商来获取融资,并确立保理商在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无追索权的权益。

2.2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两个主要方面组成:•被保理人:指转让其应收账款给保理商的一方。

被保理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并拥有可转让的应收账款。

•保理商:指购买被保理人应收账款的一方。

保理商应具备相关金融牌照,并拥有足够的资金来购买应收账款。

2.3 无追索权条款根据本合同,保理商购买被保理人的应收账款后,一旦债务人无法支付应收账款,保理商无权要求被保理人返还购买的应收账款。

3. 无追索权条款详解3.1 返还义务根据本合同,被保理人有义务向保理商提供真实、有效的应收账款,并保证应收账款没有被抵押、转让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

被保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3.2 无追索权本合同明确规定,一旦保理商购买了被保理人的应收账款,并且债务人无法支付该应收账款的情况下,保理商无权要求被保理人返还所购买的应收账款。

3.3 确保措施保理商有权要求被保理人提供相关的财务、账务及经营状况的信息,以确保被保理人的应收账款具备一定的可信度和可收回性。

被保理人同意提供这些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3.4 违约责任如果被保理人提供的应收账款信息不真实或存在欺诈行为,被保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保理商有权要求被保理人返还已购买的应收账款。

4. 结论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中的无追索权条款。

通过无追索权条款,保理商在债务人无法支付应收账款的情况下,无权要求被保理人返还已购买的应收账款。

被保理人应承担真实提供可信度和可收回性的应收账款的义务,并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2023最新版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模板)标准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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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最新版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标准版简介定义保理是指企业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专业的金融机构(保理商),以获取短期资金融通的一种商业融资方式。

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发生债务方违约的情况下,保理商无权向转让方追索已购买的应收账款。

适用范围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保理商之间的合作:1.企业拥有应收账款,并希望将其转让给保理商;2.保理商具备提供保理服务的能力和资格;3.双方达成一致,愿意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

主要条款1. 转让条件•企业同意将其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保理商;•转让的应收账款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包括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等。

2. 转让方式•转让方式可以是明示转让或暗示转让;•明示转让包括签署转让通知书等明确表达转让意愿的方式;•暗示转让是指通过与保理商进行合作交易等默示转让应收账款。

3. 转让价款•保理商将向企业支付转让价款,价款金额根据合同约定的转让比例和应收账款的价值确定;•转让价款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4. 追索权放弃•企业无条件放弃对转让的应收账款的追索权;•保理商在债务方违约的情况下,无权向企业追索已购买的应收账款。

5. 保证和陈述•企业保证其转让的应收账款合法、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企业承诺在转让过程中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损害保理商的权益。

注意事项1.企业在选择保理商时,应仔细考察其信誉和实力,并与几家保理商进行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的合作伙伴;2.保理合同在签署之前,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确保自己对合同中的内容充分理解;3.在转让应收账款之前,企业应对其进行充分的审查和核实,以确保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4.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具有一定的风险,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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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国内无追索权明保理业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保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理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贵公司及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_____________ 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特达成以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明确定义与解释:
一、保理商:即应收账款债权受让人,在本合同中指“甲方”。

二、保理申请人:即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人,是商务合同之卖方(或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在本合同中指“乙方”。

三、买方:即商务合同之买方(或债务人、接受服务方、付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合法单位。

四、商务合同:是乙方与买方签订的并约定采用赊销等信用销售方式进行的商品销售或服务合同。

五、应收账款:指商务合同买卖双方在真实贸易的基础上,卖方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形成的对买方的合法债权,以及与该债权相关的权利和利益。

六、单据:指基于乙方与买方之间的商务合同,并为履行该商务合同之目的,表明商务合同项下
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本合同项下保理服务的办理条件的各种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商业发票(如增值税发票)、发货凭证、验货凭证以及其他在履行商务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应收账款证明。

七、商业发票:在应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交易项下,即指增值税发票。

无增值税发票的交易项下,则是指其它符合行业惯例或买卖双方交易习惯的商业发票。

八、保理融资:指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在约定转让并经甲方核准的应收账款净额内,在应收账款到期前为乙方提供融资的行为,融资方式是指贷款方式及其他融资方式。

其他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贸易融资(信用证开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和进口押汇等)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回购、担保(包括独立保函、见索即付保函以及备用信用证等)
九、应收账款净额:指乙方依商务合同约定向买方收取的扣除预付款、已付款、佣金、现金折扣、销售折让以及单独计价且商务合同中以满足服务为条件的服务性收费等或有事项后的款项净额。

十、贸易争议:指商务合同买方与乙方之间因货物、发票或其他任何商务合同相关事由出现争议而造成商务合同买方对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提出的抗辩、反索或抵销或类似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第三方对于应收账款主张权利而引起的抗辩)。

贸易争议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参与贸易争议的处理,也不对其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期足额偿付商务合同债务,使应收账款债权未完全或部分实现的风险。

十二、商务合同交易风险:指商务合同买方与乙方就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合法性及/或有效性
及/或乙方履行商务合同等事项发生贸易争议或主张其他形式抗辩,致使甲方获得转让的应收账
款存在瑕疵或其他障碍而使甲方所受让应收账款债权未完全或部分实现的风险。

乙方对所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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