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创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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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创新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创造力,倡导参与管理,集结员工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改善工艺、提高质量、完善内部管理、激励同仁士气、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某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含分公司、办事处)。
三、合理化建议:
1.合理化建议主要是针对公司或其他部门在经营、管理、技术、销售、文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改进的方向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方法)。
2.公司指定人力资源部为合理化建议接收窗口。
3.提出人,应填写规定的合理化建议提报表(如附表一),必要时附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将填写完毕的合理化建议提报表交人力资源部。提交时需按指定格式填写,并同时提供书面档和电子档提案。所有合理化建议均为署名建议。
4.合理化建议提报表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4.1建议事由:简要说明提出建议缘由的具体事项。
4.2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兴革意见。
4.3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步骤等项。
4.4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经采纳后,可能获得的成效,包括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5.合理化建议评定流程:
四、持续改进:
1.持续改进主要是针对本部门、本岗位职责范围内或现有工作中在管理、技术等各方面存在的不足、缺陷提出客观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上级指定的工作改进不计持续改进。
2.公司指定人力资源部为持续改进项接收窗口。
3.提出人,应填写规定的持续改进提报表(如附表二),必要时附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将填写完毕的持续改进提报表交人力资源部。提交时需按指定格式填写,并同时提供书面档和电子档提案。
4.持续改进应围绕自身工作或本部门工作进行,对自身工作或本部门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有所提升。
5.持续改进评定流程:
五、创新:
1.创新内容主要是指在公司以往经营管理、日常管理过程中从未开展过的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方法、工作技能、管理理念、经营谋略、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
2.公司指定人力资源部为创新项接收窗口。
3.提出人,应填写规定的创新提报表(如附表三),必要时附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将填写完毕的创新提报表交人力资源部。提交时需按指定格式填写,并同时提供书面档和电子档提案。
4.创新应是现在没有的,而是不是本职、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如是本职、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不论是以前是否真的没有,均不能记为创新,只能记为持续改进。
5.创新评定流程:
六、奖励标准:
合理化建议:
A类有较大成效的,多为改良性的,奖励200元;
B类一般性的,有比较小的成效,奖励100元;
C类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效果很一般的,奖励50元。
持续改进:
A类有较大成效的,多为改良性的,奖励100元;
B类一般性的,有比较小的成效,奖励50元;
创新:
A类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2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奖励2000元;
B类较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1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奖励1000元;
C类较重要的,有成效的,直接或间接效益在5千元以上,奖励500元。
另:
凡提出以上提案为不采用的,发给鼓励奖10元/项。
凡提出以上提案为暂保留的,发给鼓励奖20元/项。
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按上述标准给提交人人追认奖励。
联名提交的以上提案的奖励分配采取均分原则,奖金将按联名单上的人员给予平均分配。
七、其他:
1.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
2.提案奖励金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资总额,公司可适当提取提案活动经费,直
接奖励提案通过人员。必要时,召开员工大会予以表彰。
3.每一季度,人力资源部制作一份“提案简报”下发各中心、部门及分支机构。
八、附件:
1.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订。
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与本管理办法相关的制度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废止。
4.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时亦同。
九、附表:
附表一合理化建议提报表
附表二持续改进提报表
附表三创新提报表
附表四合理化建议执行表
附表五提案事项跟进表
附表六创新执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