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doc 12页)

合集下载

代理商管理制度.doc

代理商管理制度.doc

代理商管理制度1代理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对各级代理商的管理,优化销售网络,辅导代理商融入公司管理模式,增强代理商对本公司的信心,使之与公司共同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代理商开发、调查、谈判签约、价格管理和货款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各级代理商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1、营销部职责(1)负责代理商的开发和谈判,并促成签约。

(2)制定和执行公司产品价格政策,做好代理商货款管理工作。

(3)负责代理商销售支持和代理商维护管理。

处理客户抱怨\投诉及公司平面宣传资料的策划和制作2、其他部门配合营销部做好代理商管理工作。

四、管理细则1、代理商开发(1)区域市场通过陌生拜访、媒体及第三方介绍等方式,收集负责区域内代理商资料和信息,登录《————区域代理商名录》。

(2)市场经理对名录上代理商进行初步调查,以确定潜在客户并实施拜访,各级代理商的准入要求如下:省级代理商:①必须专营本公司产品,不得兼营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同种休闲皮鞋产品。

②熟悉休闲皮鞋产品市场,尤其是高档皮鞋市场。

③对所在省份或区域的休闲皮鞋产品的整体市场运作,有清晰的运作思路且与本公司的发展思路高度一致。

④具有一定的二级分销网络。

⑤具备一定经济实力,能够缴纳进货保证金,市级代理商:①熟悉休闲皮鞋产品市场,尤其是高档皮鞋市场。

②熟悉所在区域的休闲皮鞋的整体市场运作,市场运作思路清晰,且与本公司发展思路基本一致;必要时需提供区域市场拓展计划书。

(3)区域市场经理定期将所收集的代理商资料信息呈报营销中心,营销中心审核后经总经理定审后归档保存。

2、代理商资信调查(1)区域市场经理拜访和询问相关方面,对潜在客户资信度实施全面调查,调查项目参照《代理商资信调查事项表》。

(2)区域市场经理根据《代理商资信调查表》调查得分对代理商的资信度实施评价和定级,定级标准为:(3)市场经理对代理商的资信调查报告应呈报营销中心审核和保存。

3、代理商谈判与签约(1)对资信调查达到B级及以上代理商,区域市场经理与该代理商预约拜访进入实质性的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及签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合作关系,规范代理商的行为和权益,并确保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和规定。

2. 代理商资格认定和选择2.1 代理商资格认定- 公司将根据一定的政策和标准,对申请成为代理商的机构或个人进行资格认定。

- 代理商需满足公司对代理商的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市场经验、销售能力等。

2.2 代理商选择- 公司将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方式来选择代理商。

- 在选择代理商时,公司将充分考虑代理商的经营能力、市场影响力、行业经验等因素。

3. 代理商合同管理3.1 合同签订- 公司与代理商之间将签署代理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 合同内容应包括代理范围、销售目标、价格政策、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重要条款。

3.2 合同变更和终止-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条款来变更合同内容或终止合作。

- 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或终止合作,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4. 代理商培训和支持4.1 代理商培训- 公司将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培训,以提高代理商的销售能力。

- 培训内容和方式将根据代理商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4.2 代理商支持- 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市场支持、销售支持和技术支持,以确保代理商的顺利运营和销售活动的开展。

- 公司将不定期与代理商进行沟通,了解代理商的需求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解决方案。

5. 代理商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5.1 绩效评价- 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指标来评价代理商的绩效。

- 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公司与代理商之间奖惩和合作调整的依据。

5.2 奖励机制- 公司将建立奖励机制,对于取得优秀绩效的代理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以鼓励代理商的积极表现。

5.3 惩罚机制- 公司将建立惩罚机制,对于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或违反合同条款的代理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6. 信息安全和保密6.1 信息安全- 代理商应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确保不被非法获取和利用。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编写内容如下:一、目的为规范代理商行为,加强代理商管理,保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代理商的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管理制度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共同起草,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

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由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共同完成,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实施。

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一)代理商合作协议管理制度1.名称:代理商合作协议管理制度2.范围:公司与代理商签订合作协议的管理3.目的:规范协议签订程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强监管管理、维护公司利益4.内容:(1)代理商签协议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注册信息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2)代理商合作协议应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签署。

(3)协议期满前需要进行续签谈判。

5.责任主体:公司法务部门、代理商管理部门6.执行程序:协议签订流程、资质审核程序、监管管理流程等。

7.责任追究:代理商提供虚假信息的,公司有权解除合作协议;代理商未按规定续签协议的,公司有权调整代理商级别或解除合作协议;违反协议约定的,公司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二)代理商考核管理制度1.名称:代理商考核管理制度2.范围:对代理商业绩、服务能力等综合情况的考核3.目的:激励优秀代理商、鼓励提高服务质量、监督纠正不规范行为4.内容:(1)制定考核指标,包括销售业绩、服务质量、违约情况等。

(2)以季度为考核周期,对代理商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惩。

(3)重点考核代理商服务能力,包括快速解决客户问题、有效沟通等方面。

5.责任主体:公司市场部门、代理商管理部门6.执行程序:考核指标、考核周期、评定方式等。

7.责任追究:考核不合格的代理商,公司有权降低其级别或解除合作协议。

(三)代理商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1.名称:代理商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2.范围:代理商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3.目的:规范代理商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保障信息安全4.内容:(1)建立代理商档案,包括代理商信息、合作协议、考核记录等。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代理商管理,提高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合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代理商的管理,所有代理商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市场变化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及时通知代理商。

第二章代理商的选择与退出第四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经验、能力、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估,只有符合公司要求的代理商才有资格成为公司的合作伙伴。

第五条代理商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申请退出合作关系。

公司应当尽快处理代理商的退出申请并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条代理商与公司的合作关系一经确立,应当签订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权益、义务、责任等条款。

第三章代理商的权益与义务第七条代理商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产品价格优惠、市场推广支持、培训等各项权益。

第八条代理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产品的销售任务,并保证所销售产品的质量。

第九条代理商应当及时向公司提供销售和市场反馈信息,并配合公司进行市场调研等工作。

第四章代理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条代理商应当保证销售过程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并遵守公司的销售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代理商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代理商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标权益,不得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侵犯公司的商标权益。

第五章代理商的管理与激励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业绩进行绩效评估,并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与代理商进行业绩考核和市场分析,及时制定调整策略,共同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十五条代理商应当接受公司的管理和指导,积极配合公司的市场活动和促销活动。

第六章代理商的违规处理第十六条代理商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降低权益等,严重违规者甚至可能被取消代理商资格。

第十七条代理商如因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利益等严重违反行为,公司将保留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适用于公司所有代理商。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本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本

代理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理商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利益,提高经营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代理商是指经公司授权从事产品销售、市场开发、客户维护等业务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代理商,代理商必须遵守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表现和合作程度,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第五条公司拥有监督和管理代理商的权力,必要时可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代理商进行处罚,并解除与其的合作关系。

第六条代理商必须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公司的信息和资料。

第七条代理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二章代理商合作第八条公司要求代理商提交详细的合作计划,包括市场分析、销售策略、目标设定等。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合作计划,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十条代理商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不得以低价销售、扣留货款、偷逃税款等方式进行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代理商应当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反馈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

第十二条代理商需要定期向公司提交销售报表和市场调研报告,并配合公司进行业绩评估。

第三章代理商信息管理第十三条代理商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代理商资质和合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五条代理商需向公司提供有关所代理产品的市场信息,包括竞争对手情况、客户需求等。

第十六条代理商不得擅自更改所代理产品的包装、标志等,必须经过公司的许可。

第四章代理商权益保障第十七条代理商有权利享受公司的市场支持、培训指导、产品资料等服务。

第十八条代理商有权利参与公司组织的商务会议、培训会议等活动。

第十九条公司要为代理商提供及时、准确的产品信息、市场动态等,在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面给予代理商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金、提成等激励措施。

第二十一条代理商有权利提出对公司管理制度的建议和意见,并得到及时的回应和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二条代理商如发生以下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利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向外界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三)擅自改变所代理产品的包装、标志等;(四)低价销售、偷逃税款、扣留货款等违法行为;(五)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违规的代理商可以采取警告、处罚、解除合作关系等措施。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一、引言二、代理商入驻和合作1.代理商申请:代理商向公司提出申请后,公司应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代理商的资质、信誉和经营能力进行评估。

2.代理商合作协议:公司与代理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作协议应包括销售目标、销售区域、销售政策、代理商权益等内容。

三、代理商管理1.业绩考核: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销售目标,对代理商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评估代理商绩效和奖励的依据。

2.培训和支持: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代理商了解公司产品的特点、优势和销售技巧。

3.市场推广:公司与代理商共同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提供市场调研、广告宣传等支持,共同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效果。

4.销售政策:公司制定明确的销售政策,包括定价、折扣、退换货等规定,确保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和合规经营。

5.信息共享:公司与代理商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分享产品信息、市场动态和销售策略,共同应对市场变化。

6.品牌形象:公司与代理商共同维护和提升品牌形象,要求代理商遵守相关的品牌使用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形象。

四、代理商奖惩机制1.奖励机制:公司对于表现出色的代理商,可以给予奖励,如销售提成、销售额奖励、荣誉称号等,以激励代理商积极开展业务。

2.惩罚机制:公司对于违反合作协议的代理商,将根据违规情况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暂停供货、解除合作关系等。

五、争议解决1.协商解决:当代理商与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

2.法律途径: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通过仲裁或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六、代理商退出1.解约程序:代理商如有退出合作的意向,应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程序进行解约。

2.清偿责任:解约时,代理商应按照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偿还欠款、未销售产品和其他费用。

七、审核和改进公司应对代理商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审核和改进,以保证该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代理商管理制度完整版

代理商管理制度完整版

代理商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代理商的行为,加强对代理商的监管,提高代理商管理水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代理商,包括国内代理商和国际代理商。

第三条代理商在与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前,应详细阅读本制度,并确认同意接受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通过适当方式通知代理商,代理商应及时了解修订情况并遵守修订后的规定。

第五条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如发生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代理商的责任,并保留解除代理协议的权利。

第六条代理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代理商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代理商有权按照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销售、推广和宣传公司产品。

第八条代理商有权获得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支持,提升自身的销售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九条代理商应按照约定货款支付时间,履行货款支付义务。

第十条代理商应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供销售情况、市场反馈等相关数据资料,用于公司的数据分析和业务决策。

第十一条代理商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行业动态,并向公司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公司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代理商应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誉,不得泄露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第十三条代理商应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代理商的业绩评估与奖惩办法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情况对代理商进行业绩评估,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代理商的奖励和扶持政策。

第十五条代理商表现优秀的,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和扶持,如提供更多的销售资源和市场支持。

第十六条代理商表现一般的,公司将提供培训和辅导,帮助其提升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代理商表现较差的,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如减少销售资源支持或限制业务范围。

第十八条代理商在发展下级代理商时,应遵守公司相关政策和程序,履行必要的审批和管理手续。

第十九条代理商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会议,提高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促进业务发展。

公司代理商的管理制度

公司代理商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代理商的管理,规范代理商的经营活动,保障公司和代理商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商、产品代理商和专项代理商。

第三条公司对代理商的管理应遵循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代理商的资质要求第四条代理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 具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团队;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4. 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5. 按照公司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销售产品。

第五条代理商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质审核: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 公司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代理商的职责与义务第六条代理商的职责:1. 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销售产品;2. 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3. 配合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及时反馈市场信息;4. 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维护公司品牌形象;5. 按时提交销售报表和库存报表。

第七条代理商的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不得从事违法经营行为,不得损害公司及消费者权益;3.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4. 不得擅自变更代理商资格;5. 按时缴纳代理商保证金。

第四章代理商的考核与奖励第八条公司对代理商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销售业绩、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优秀的代理商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代理商予以淘汰。

第五章代理商的违规处理第十条代理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代理商资格等处罚: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损害公司及消费者权益;3.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4. 擅自变更代理商资格;5.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一条代理商被处罚后,应立即改正错误,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doc 12页)瑞营字(2004)第001号域的最小单位。

4. 价格统一原则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中山瑞氏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 计划管理原则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

中山瑞氏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

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 积极协助原则中山瑞氏市场部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 诚信的原则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 严格管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 双方共赢原则中山瑞氏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 长期性原则中山瑞氏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中山瑞氏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中山瑞氏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第三条代理商经中山瑞氏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中山瑞氏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第四条中山瑞氏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中山瑞氏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中山瑞氏利益和形象的行为;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中山瑞氏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中山瑞氏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中山瑞氏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4、愿意专心经营“瑞氏生物电贴片”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中山瑞氏的经营指导,保持与中山瑞氏战略决策的一致性;6、全面赞同中山瑞氏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中山瑞氏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瑞氏生物电贴片”市场拓展开。

四、提交资料◆企业法人的简历。

◆企业经营业绩。

◆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生物电贴片”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布货率35%的能力。

五、代理程序代理商评估表填写代理商注册代理政策的确认及代代理协业务六、代理商权利和义务各经营者在成为中山瑞氏生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1、区域独家代理中山瑞氏系列产品;2、使甪“中山瑞氏”商标进行经营活动;3、使用中山瑞氏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4、维护中山瑞氏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5、接受中山瑞氏经营计划的指导;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七、日常工作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中山瑞氏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中山瑞氏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③每月25日前向中山瑞氏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中山瑞氏市场部;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中山瑞氏的工作建议书;⑥代理商须按中山瑞氏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瑞氏生物电贴片”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中山瑞氏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八、价格、窜货1、中山瑞氏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2、代理商须参照中山瑞氏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中山瑞氏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6、如窜货与被窜货双方协商解决窜货行为,不提出异议,中山瑞氏可不追究;7、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中山瑞氏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九、保密1、中山瑞氏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中山瑞氏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瑞氏生物电贴片”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中山瑞氏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中山瑞氏将严肃处理。

造成损失的,中山瑞氏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销售管理1、中山瑞氏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中山瑞氏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中山瑞氏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a 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的;b 中山瑞氏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c 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d 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发生时;e 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的;f 其他严重损害中山瑞氏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

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中山瑞氏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中山瑞氏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中山瑞氏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

中山瑞氏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 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中山瑞氏的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 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中山瑞氏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 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中山瑞氏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中山瑞氏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中山瑞氏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

把瑞氏企业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中山瑞氏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一、交易与结算1、代理保证金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中山瑞氏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中山瑞氏。

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

代理关系终止时,中山瑞氏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中山瑞氏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中山瑞氏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中山瑞氏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货款的缴付以中山瑞氏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中山瑞氏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如货物确因本中山瑞氏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中山瑞氏负责退货或调换。

十二、考评与辅导A、中山瑞氏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1、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4、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5、中山瑞氏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6、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

B、中山瑞氏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2、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3、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4、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5、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6、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案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7、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9、中山瑞氏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十三、违规处罚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中山瑞氏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中山瑞氏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中山瑞氏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2、未按中山瑞氏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中山瑞氏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4、未经中山瑞氏同意,代理销售中山瑞氏产品相类似产品的,中山瑞氏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中山瑞氏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中山瑞氏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中山瑞氏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中山瑞氏一般损失的,中山瑞氏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

(注:一般损失是指损害中山瑞氏商誉,但不足以影响中山瑞氏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中山瑞氏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