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081303)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城市规划设计专业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建筑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单位:城市设计学院(209)一、适用学科、专业建筑学硕士(学科代码:0851)二、培养目标根据国家对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结合建筑学学科特点,面向国家未来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感,培养掌握建筑学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系统全面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的专业知识,拥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知识更新与自我完善能力、良好沟通与组织管理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建筑学专业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
注重培养学生人文精神与科学思想相结合、社会需求与学术创新相结合、本土文化与国际视野相结合。
三、领域简介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2)城市设计3)建筑历史与理论4)建筑遗产保护5)建筑技术科学四、培养方式采用学校与校外专业实践基地联合培养模式,专业实践基地由建筑学相关行业企业或研究机构组成。
以综合性建筑设计专题及其设计专题型论文作为硕士毕业主要成果。
实行双导师制,一位导师为具有硕士指导资格的校内教师,另一位导师由实务经验丰富同时兼具较高理论水平的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担任。
五、招生对象与学习年限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学制为3年。
其中1.5学年在武汉大学完成课程学习。
1年的联合培养阶段,并按照教学计划保证8-16周的校外实践基地学习。
六、课程设置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完成公共必修课程、专业理论和设计专题课程等学分,以及学科规定的其它各项培养环节与要求,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具体课程安排由导师或导师组与研究生根据研究方向讨论确定。
学分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1)公共课程5学分。
(2)学科专业课程21学分。
其中:专业通开课8学分,设计专题2学分,研究方向必修设计专题3学分,学科选修课程8学分。
(3)学位必修环节(含最终设计专题)10学分。
其中:建筑行业发展前沿1学分,建筑与城市设计实践(最终设计专题)6学分,专业课程教学实践2学分,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
(整理)城市规划专业培养方案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中等城市工程建设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建筑设计、城镇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获得必要的规划师基本训练,能在城市设计与城镇规划、风景区与农业园区规划、城市开发与房地产行业从事规划设计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1.基本要求综合文化素质通过院内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达到学校合格标准;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省级或国家级一级考试;体育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育达标要求;普通话应用能力通过二级乙等要求;获得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测量工种等与专业相关的中级工以上专业技能证书或参与专业竞赛获得三等以上奖励证书。
2.专业要求(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和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2)掌握城市规划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进行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能力;(3)掌握有关城市环境与地理、城市与区域、城市文化历史、城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与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环境、经济、社会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4)掌握城市小型建筑与结构设计基本知识,掌握工程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交通规划、区域规划、城市环境保护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作为组织和协调者与其他专业人员协同工作的能力;(5)对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言和发展动态有一般性的了解;(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7)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8)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专业设计的能力。
3.学分要求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200.5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37学分,实践教学63.5学分。
三、学制与学位按学分制管理,实行3~6年弹性学制。
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学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延长2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建筑学,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10124140054)

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专业代码:083300,授工学硕士学位)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城乡规划理论与知识,具有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能全面从事城乡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设计及规划管理,并向相关领域拓展的高素质城乡规划专业人才。
二、主要研究方向1.城乡与区域规划理论和方法;2.城乡规划与设计:3.城乡规划技术科学;4.社区与住房规划:5.城乡历史遗产保护规划;6.城乡规划管理;三、学习年限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总学分要求24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27学分,研究环节要求注5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1.对课程教学及存档的相关要求(1)理论课程考核校级公共课程采用考试方式:学科专业课程采用考试或考查方式,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2)补修本科课程补修课程须在入学一年内完成,根据任课老师要求,参照本科课程结业形式。
课程存档:按照研究生课程作业相关要求,自入学起,第三学期结束之前完成存档。
(3)“城市规划设计"课程要求城市规划设计课程分四个研究方向(区域与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历史保护与城市更新研究、城市设计研究、小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研究),由指定教师授课,可口由选题, 也可由授课教师组织参与相关设计竞赛和实践规划项目。
每个学生必须选择1门城市规划设计课程。
个人工作量要求为:本人作为学生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参加课题;理论研究和规划文字部分不少于10000字,图纸不少于6张规划图纸(或分析研究图纸)。
2.城市规划设计与实践课程(导师口上)城市规划设计与实践课程由研究生的导师口行安排上课时间和考试方式,最终成绩只计通过与不通过。
本课程任课教师为该研究生指导教师,以研究生参与导师指导的规划设计课题成果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分。
课题由导师根据学生研究方向选定,可以是各类城乡规划研究与规划设计类型。
个人匚作量要求为:本人作为该项目主耍规划设计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完成该项目主要规划研究与设计成果;理论研究和规划文字部分不少于10000字,图纸不少丁• 15张规划图纸(或分析研究图纸)。
建筑学专业 培养方案

建筑学专业(专业代码:081300) 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二、培养目标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四、课程设置与学分五、科学研究与实践六、学位论文七、课程设置附表与其他要求附录1:学分详细要求学位课学分公共课学分基础课学分专业课学分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21.0 5.0 8.0 8.0 0.0 8.0实践环节学分基础课+专业课专业课+任选课基础课+任选课+专业课总学分备注0.0 0.0 0.0 0.0 32.0附录2: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课程属性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时间考核方式备注秋春春秋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 2.0 自然辩证法概论18 1.0 综合英语32 1.0学术英语32 1.0基础课建筑理论32 2.0 √建筑评论32 2.0 √城市设计32 2.0 √建筑设计及理论(一)32 2.0 √建筑设计及理论(二)32 2.0 √中西建筑文化比较32 2.0 √专业课建筑遗产保护和利用32 2.0 √现代建筑造型研究32 2.0 √建筑人类学16 1.0 √场地设计32 2.0 √近现代建筑导论32 2.0 √考试绿色建筑设计与理论32 2.0 √考查建筑环境行为学32 2.0 √考查选修课艺术设计史论32 2.0 √建筑建造技术理论与实践32 2.0 √建筑照明光学32 2.0 √考试城市与区域规划理论32 2.0 √建筑师业务与实践32 2.0 √建筑与城市标识16 1.0 √室内设计史及风格评析32 2.0 √设计与分析32 2.0 √建筑热过程32 2.0 √考试建筑基础声学32 2.0 √考试建筑设备与节能技术32 2.0 √考查建筑环境模拟与测试32 2.0 √考查城市夜景照明32 2.0 √考查太阳能技术与建筑设计32 2.0 √考查交通建筑研究与创作32 2.0 √考查居住建筑研究与创作32 2.0 √考查BIM与参数化设计32 2.0 √考查新型建筑材料与设计研究32 2.0 √考查城市保护更新理论与方法32 2.0 √交通建筑与城市设计32 2.0 √景观学研究前沿32 2.0 √。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计划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计划1. 介绍城市规划专业是培养城市规划师的学科门类之一,主要研究城市发展与建设规划,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政策和法律支持。
城市规划专业的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广泛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城市规划人才,能够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领域进行研究、规划和管理工作。
2. 培养目标城市规划专业培养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的高级专业人才:•掌握城市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具备进行城市规划研究、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能力;•具备城市规划法律、政策和经济知识,能够理解和应用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和评估;•具备城市设计和空间分析的能力,能够进行城市空间布局和景观设计规划;•具备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能够进行可持续城市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进行有效的合作;•具备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应对城市规划和发展中的各种挑战和问题。
3. 培养课程城市规划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基础课程•城市规划学原理•城市设计基础•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建筑学•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3.2 专业核心课程•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城市空间分析与模拟•城市设计与景观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可持续城市规划与生态环境规划•城市交通规划与交通设计•城市经济与区域发展•城市政策与法规3.3 专业选修课程•城市管理与运营•城市可持续发展实践•城市社区规划与社会参与•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城市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城市文化与历史保护•城市风貌与建筑保护4. 实践教学为了提供实践能力的培养,城市规划专业培养计划还包括实践教学环节。
学生将在实践教学中进行实地考察、规划设计和项目管理等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具体的实践教学内容包括:•城市规划实习:在城市规划部门或设计咨询机构进行实习,参与实际项目的规划与设计工作;•实地考察与调研:对城市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城市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并进行调研和分析;•规划设计项目:参与真实的规划设计项目,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实践技能培训:学习城市规划和设计的技术和工具,如地理信息系统、统计分析软件等;•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进行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发表学术论文,提高学术研究能力。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方案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中等城市工程建设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建筑设计、城镇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获得必要的规划师基本训练,能在城市设计与城镇规划、风景区与农业园区规划、城市开发与房地产行业从事规划设计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1.基本要求综合文化素质通过院内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达到学校合格标准;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省级或国家级一级考试;体育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育达标要求;普通话应用能力通过二级乙等要求;获得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测量工种等与专业相关的中级工以上专业技能证书或参与专业竞赛获得三等以上奖励证书。
2.专业要求(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和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2)掌握城市规划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进行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能力;(3)掌握有关城市环境与地理、城市与区域、城市文化历史、城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与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环境、经济、社会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4)掌握城市小型建筑与结构设计基本知识,掌握工程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交通规划、区域规划、城市环境保护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作为组织和协调者与其他专业人员协同工作的能力;(5)对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言和发展动态有一般性的了解;(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7)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8)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专业设计的能力。
3.学分要求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200.5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37学分,实践教学63.5学分。
三、学制与学位按学分制管理,实行3~6年弹性学制。
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学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延长2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建筑学,城市规划。
0813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

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级研究生开始使用)一、专业学科、学制、学习方式一级学科名称:建筑学(代码: 0813 )二级学科名称:建筑历史与理论(代码: 081301 )二级学科名称: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代码: 081302 )二级学科名称:建筑技术科学(代码: 081304 )学制:三年学习方式:全日制二、本学科情况介绍本一级学科以董黎教授为学科带头人,已形成一支由47人组成的学术梯队,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9人,博士7人、硕士18人(在读博士研究生5人)。
本学科研究突出我校地处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的中心城市——广州,又近毗港澳的地缘优势,逐步形成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特色。
秉承“坚持专业根本,面向地方实践,关注民生建筑”的发展之路,建筑设计方向在地域性、民生类建筑领域研究成果丰富,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突出近代史和地方建筑文化特色,建筑技术科学着重基于地域气候特征的多学科交叉研究。
研究成果获得了国家第六届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广东省第六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广东省第四届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广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全国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1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优秀项目一等奖1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优秀项目二等奖1项、广州市城乡规划设计优秀项目一等奖2项、三等奖2项、广州市第11次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招标成果鼓励奖1项。
近期完成的主要科研项目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3项。
本院下属建筑设计研究院拥有甲级建筑设计资质和乙级规划资质,甲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乙级文物保护规划资质,提供了较好的实践平台。
梯队成员广泛参与了广州市和广东省内外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项目,其科研实践涵盖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历史城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与修复工程等各个层面。
近五年来完成的建筑设计项目类型涵括医院、住宅、学校、体育场馆、商业及各类公共建筑等,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包括:港珠澳大桥隧道口部建筑的减光技术研究、香港法定古迹景贤里修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粤海关旧址修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中山大元帅府保护规划、“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城市旧住宅区宜居更新技术研究》的“城市旧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建设”系列专题研究、广东省标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划和建筑等技术内容的条文制定,河源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等。
085300 城市规划硕士 -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践环节按专业设置城市规划编制与设计实践方向、内容和要求,提交专业实践报告,计4个学分。
七、学年总结与筛选考核在每学年放假前,学校组织研究生对一学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定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级的依据。
每学期对研究生进行筛选,达到退学规定的研究生要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在第一学年内确定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查阅相当数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确定研究课题,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硕士生不得晚于第三学期期中作公开的选题报告,首次选题未获通过者,可在6个月内补作一次。
硕士生查阅的文献资料应在6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资料一般应在三分之一以上。
九、学位论文工作检查与考核每年10月中旬,对所有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由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切实解决研究生论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对综合能力较差、论文工作进展缓慢、投入时间和精力不足的研究生提出警告,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发表学术论文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依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研究生必须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增刊除外)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方可申请授予学位。
发表的论文应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未达到要求者,可准予毕业,但必须等达到以上要求后才能申请授予学位。
十一、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按学校要求用中文撰写,且从事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必须观点正确,条理清晰,论据可靠,论证充分,推理严谨,逻辑性强,文字通顺,表明研究生已经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学位论文要求有一定的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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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081303)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特色
具有理科特色的工学硕士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1)具有工程技术设计素质与技能,胜任城市规划设计工作;(2)具有地理科学理论基础和区域科学、城市科学学术素养,能从事城市发展研究;(3)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培养能应用人文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具有广泛知识基础的复合型城市规划设计人才。
二、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知识经济时代的特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宽的基础和较强的适应能力、富于创新能力的城市规划与设计高级人才。
要求研究生做到:(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纪,品行端正,求实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2)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的坚实理论基础知识和有关科学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初步掌握第二外语;(3)坚持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
三、教学要求
(1)掌握当代城市规划与设计及城市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安排《规划的理论与实践》、《城市设计研究》、《典型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城市与区域系统分析》四门课程。
学位论文阶段对研究生在城市规划设计理论和城市研论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深入培养。
(2)掌握《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了解《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安排课程《城市规划管理与政策法规》、《人居环境科学》、《资源法》和通过课程设计、规划实践掌握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
(3)了解现代建设设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安排课程《现代建筑理论与实践》、《人居环境科学学》和课堂设计实现培养要求。
(4)掌握区域规划与城市地理学理论与方法,了解城市生态、城市环境保护理
论与实践。
安排课程《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城市地理学研究进展》、《典型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等课程和区域规划实践体现这一要求。
(5)了解城市经济学和城市社会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安排课程《城市经济学研究》、《城市社会发展研究》两门课程。
(6)了解遥感、地理信息系统、AUTOCAD、数学模型计算机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
安排课程《城市与区域系统分析》、《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和城市规划实践掌握上述技术。
(7)通过硕士研究生第一外语标准考试
(8)具有实际城市规划与设计或参与规划管理的能力,通过学位课程学习、规划实践和论文写作实现。
(9)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论文。
(10)大学本科非城市规划专业的研究生应补修有关课程。
三、研究方向
1.城市与区域规划
2.城市规划计算机辅助设计
3.城市道路与交通、景观规划与设计
四、招生对象与规模
1.城市规划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2.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有实践经验的同等学历人员;
3.最终规模每年招收20-30名,其中规划建筑类50%、地理类25%、经济社会法律类15%、工程及其它10%。
六、入学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1.政治(理)
2.英、日选一
3.高等数学或城市道路与交通
4.城市与区域规划
5.详细规划设计(快题,6小时,自带绘图工具)参考书目:
《高等数学讲义》(上下册)樊映川等编,人民教育出版社;
《城市规划原理》(第二版)同济大学主编,建筑工业出版社;
《城市总体规划》宋家泰等编著,商务印书馆;
《区域规划原理与方法》魏清泉编著,中山大学出版社;
《城市道路与交通》同济大学等编,建筑工业出版社;
《现代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王建国编著,东南大学出版社。
七、学习年限
城市规划专业五年制毕业生为二至二年半,四年制本科生一般为两年半。
八、课程设置
A类:
1.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秋 2学分
2.自然辩证法春 2学分
3.硕士英语秋 4学分B类:
1.现代自然地理秋 3学分
2.规划理论与实践春 3学分
3.地理信息系统春 3学分C类:
1.城市发展理论春 3学分
2.城市规划思想史春 3学分
3.城市设计研究春 3学分D类:
1.城市结构形态规划研究秋 2学分
2.景观规划研究秋 2学分
3.人文地理学研究方法春 2学分
4.城市地理学进展秋 2学分
5.区域规划新进展秋 2学分
6.城市与区域经济学春 2学分(A类课须全选,B类课不少于6个学分,C类课不少于6个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2,同等学力者和跨专业考生需加选三门本专业本科段专业主干课)
九、教学方式
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课程论文、课程实习、规划设计实践。
十、考核方式
1.笔试、口试、读书报告、实习报告、规划设计、课程论文。
2.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三学期,考核专业基础理论、对学科动态和前沿的了解、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养、外语水平等。
根据考核成绩向提前攻博、进入硕士论文阶段或中止研究生学习等三个方向分流。
十一、学位论文
1.选择有理论价值和应用意义的课题。
2.严格开题报告制度。
3.加强论文写作的指导和监督。
4.进行论文写作的规范性教育。
十二、答辩和学位授予
根据学位委员会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审阅论文,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论文答辩、建议是否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