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险条款

合集下载

公众责任险的免责条款

公众责任险的免责条款

公众责任险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甲方):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投保人(乙方):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投保公众责任险,双方就免责条款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免责情形
1. 因战争、军事行为导致的损失
2. 因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导致的损失
3. 因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
4. 因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损失
5.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
6. 因被保险人未履行安全义务导致的损失
7. 因被保险人未按要求维护设备导致的损失
8. 因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导致的损失扩大
9. 因被保险人未提供真实信息导致的损失
10. 因被保险人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导致的额外损失
第二条其他事项
1. 本免责条款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 未尽事宜,按照保险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第三条生效条件
本免责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中国人保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

中国人保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

中国人保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
中国人保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产品,旨在为雇主提供保障,以应对雇员工伤、疾病或死亡等情况所产生的赔偿责任。

以下是关于中国人保雇主责任险的一些常见保险条款和解释:
1. 保险范围:雇主责任险通常覆盖雇主因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
伤害或患病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具体范围可能包括工伤、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残疾、死亡等。

2. 赔偿金额限制:雇主责任险通常设定了每次事故或疾病的最
高赔偿金额限制。

这个限制根据不同的保单和协议而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风险来确定。

3. 免赔额:保险合同中可能规定了免赔额,即在发生赔偿事件时,雇主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费用,超过免赔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4. 申报义务:雇主在购买雇主责任险后,有责任向保险公司及
时申报员工的相关信息,包括人数、工种、工资等。

这是为了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和确定保费,并提供相应的赔付服务。

5. 保险费率计算: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基于一系列因素
进行计算,如企业所在行业、员工人数、工作环境和历史赔付记录等。

这些因素将影响保险费率的高低。

6. 终止合同:保险合同可能规定了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例如,当企业解散、停业或出售时,合同可能会自动终止。

以上提到的条款和解释只是雇主责任险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常见
内容,具体的保险条款和条款解释可能因保险公司和个别合同而有所不同。

购买雇主责任险前,建议与保险公司或专业保险代理商咨询,并仔细阅读和理解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以确保获得适合自己企业需求的保险保障。

网络安全责任险条款

网络安全责任险条款

网络安全责任险条款网络安全责任险是一种在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同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其条款内容如下:一、保险责任范围1.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因网络安全事件给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进行赔偿。

2.网络安全事件包括黑客攻击、病毒感染、信息泄露等非法入侵或窃取行为以及其他可能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行为。

二、保险责任的免除1.对于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行为导致的网络安全事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被保险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信息防护,或者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赔偿金额进行适当减少。

三、投保范围和投保责任1.投保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2.投保责任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保险公司有权根据投保人所在行业、经营规模等因素进行费率浮动。

四、保险金额和赔偿标准1.保险金额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来确定,但应当与其经营规模和风险大小相适应。

2.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内,对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死亡进行赔偿。

3.赔偿标准根据受损方的损失程度而定,保险公司将对受损方的损失进行评估后进行赔偿。

五、保险费和保险期间1.保险费根据投保人的风险情况和保险金额进行计算,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费进行调整。

2.保险期间为保险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至终止时间。

六、保险事故和索赔1.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认定。

2.被保险人在遭受网络安全事件后,应当尽快与受损方进行协商解决,保险公司将根据协商结果进行赔偿。

3.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提供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网络安全责任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保障了被保险人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的权益,同时也规范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和赔偿标准。

对于推动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进行具有积极意义。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条款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条款

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1.1 本保险合同由以下部分构成:(1)保险单;(2)保险条款;(3)保险单副本;(4)其他附贴批单;(5)保险人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

1.2 本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相互补充,如存在冲突,以保险单为准。

第二条保险范围2.1 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因其存在缺陷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负责赔偿。

2.2 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其商标、商誉或者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导致第三者对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负责赔偿。

2.3 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其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负责赔偿。

2.4 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其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3.1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故意生产、销售缺陷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服务;(2)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检验、检测、认证或者跟踪评估;(3)被保险人已知产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未采取措施避免损害发生;(4)被保险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事故;(5)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免除情形。

3.2 保险人对下列情形不负赔偿责任:(1)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2)核事故、辐射污染;(3)地震、海啸、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4)被保险人及其从业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5)被保险人的违约金、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偿;(6)被保险人因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7)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四条赔偿限额和免赔额4.1 保险人对于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按照保险单载明的限额确定。

安全生产责任险条款

安全生产责任险条款

安全生产责任险条款本文件为安全生产责任险条款,旨在明确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权益和责任。

以下为具体条款内容:一、保险范围本保险承保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因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事故,保险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二、赔偿责任1. 保险人对于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2. 保险人对于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3. 保险人对于因投保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三、免责条款1. 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 投保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重要情况,导致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风险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并解除保险合同。

3. 投保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加重事故后果的,保险人有权减少或者拒绝赔偿。

4. 投保人故意破坏、伪造相关证据,妨碍保险人进行查勘和理赔工作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四、索赔程序1. 第三者受到伤害或者损失的,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2. 保险人将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和理赔工作,对赔偿金额进行评估,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赔偿款项。

五、争议解决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本保险合同中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具体条款内容,投保人在购买该保险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各项条款。

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应按时支付保险费,并遵守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人将全力保障投保人的权益,并在事故发生时快速、公正地进行理赔工作。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1. 引言本文档详细介绍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的条款和规定。

产品责任险是一种专业保险,旨在保护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免受由其产品引起的潜在损害索赔。

2. 保险范围2.1 产品责任险的对象范围本保险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

被保险人可以是个人或法人。

2.2 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可根据需要延长或缩短。

2.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产品种类来确定。

被保险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和评估报告以确定适当的保险金额。

3. 责任范围3.1 产品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本险种主要涵盖以下责任范围: - 产品缺陷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 产品设计或标识导致的损害 - 产品安装、装配、维修或保养导致的损害 - 产品警示或说明不准确导致的损害3.2 责任免除条款以下情况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 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害 - 产品维修、拆卸或改装过程中导致的损害- 法律或政府规定的责任范围外的损害4. 索赔处理4.1 索赔申报被保险人在发生潜在索赔事件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索赔申请书。

4.2 理赔流程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申报来评估和处理索赔。

理赔流程包括: 1. 风险评估和调查 2. 理赔申请审查 3. 索赔金额评估 4. 索赔支付4.3 索赔限额每次索赔的最高赔偿限额根据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历史索赔记录来确定。

5. 附加条款5.1 附加保险本保险可以选择附加保险条款,以满足被保险人特定需求,如产品召回险等。

5.2 保险费用和支付方式保险费用根据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产品的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6. 结论产品责任险是保护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免受产品责任索赔的重要保险产品。

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条款,了解责任范围和索赔处理流程,确保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将为被保险人提供专业的保险产品和优质的理赔服务。

雇主责任险条款

雇主责任险条款

雇主责任险条款雇主责任险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保险产品,目的是保护雇主免受因员工意外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法律责任索赔的损失。

本文将详细介绍雇主责任险的条款和保障范围。

第一节:雇主责任险的基本条款1.1 保险合同的约定雇主责任险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也就是雇主)之间签订保险合同,并根据约定的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收取保险费用。

1.2 保险责任的范围雇主责任险的主要责任是对被保险人因雇员在工作期间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受伤或患病,导致他们的死亡、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法律责任进行赔偿。

1.3 保险赔偿的限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对被保险人负有的法律责任进行赔偿。

赔偿限额通常根据被保险人的规模、工作环境和行业特点等因素来确定。

1.4 免赔额和免赔期保险合同可能规定了免赔额和免赔期。

免赔额是指保险公司只在超过该额度的损失范围内才进行赔偿。

免赔期是指保险公司只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一定期限内才开始进行赔付。

第二节: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2.1 工伤责任雇主责任险覆盖雇主因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比如,员工在生产线上受伤或因工作环境而患职业病时,保险公司将承担雇主因此面临的赔偿责任。

2.2 雇主责任雇主责任险还保障雇主因为雇员在工作期间误伤他人或造成财产损失而面临的法律责任。

例如,员工在操作机器时不慎损坏他人财产,保险公司将承担雇主应对此损失的赔偿责任。

2.3 法律费用如果被保险人在面临与员工意外事故、工伤或职业病相关的法律诉讼时需要负担法律费用,雇主责任险可提供相关支持,覆盖这些法律费用的支付。

2.4 辅助保障雇主责任险还可能包含了一些辅助保障,如提供员工的紧急救援服务、提供专业咨询支持等。

这些附加保障可以帮助雇主在员工意外受伤或患病时,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和协助。

第三节:雇主责任险的不保障范围3.1 故意行为雇主责任险一般不承担保险人因自身故意行为导致员工受伤或患病的法律责任。

只有在员工的意外事故和患病是在合法工作范围内且不以员工个人违法行为为由时,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众安保险雇主责任险条款

众安保险雇主责任险条款

众安保险雇主责任险条款
1. 保险范围,众安保险雇主责任险通常涵盖的保险范围包括雇
主因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赔偿责任,例如工伤、
职业病、意外伤害等。

2. 赔偿责任,根据众安保险的雇主责任险条款,保险公司将承
担雇主因雇员受伤或患病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残疾
赔偿、丧失劳动能力赔偿等。

3. 保险金额,众安保险雇主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根据雇主的需求
和选择而定,雇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员工数量来确定
保险金额。

4. 免赔额和限额,众安保险雇主责任险通常设有免赔额和限额。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公司开始承担赔偿责任之前,雇主需要自行承担
的金额。

限额是指保险公司对每个索赔事件的最高赔偿金额。

5. 保险费用,众安保险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用根据多个因素来
确定,包括雇主的行业类型、员工数量、工作风险等。

保险公司会
根据这些因素来评估风险,并据此确定保险费用。

6. 理赔流程,众安保险雇主责任险的理赔流程通常包括雇主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保险公司审核后进行赔付等步骤。

具体的理赔流程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找到。

总体而言,众安保险的雇主责任险条款旨在为雇主提供全面的保障,保护雇主免受因雇员意外伤害或职业疾病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的影响。

具体的条款和保险细则可以在众安保险的相关文件中找到,建议雇主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条款内容,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产品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01.成批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若被保险人已于保险期限内受到索赔或被保险人已通知保险人其将有可能受到索赔,则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再受到的同样原因引起的索赔,将视同一次事故处理。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2.30天取消保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单可以在被保险人的要求下随时终止,也可以由保险人提前30天通知取消。

在前一种情况下,保险人将保留按短期费率基础计算的保险单有效期限保费;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此保险费将按日比例基础计算。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3.保费调整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被保险人将在保险期满后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给保险人一个作为最终计算结果的销售合同价值总额的声明,并且应付保费将按照上述销售合同价值总额调整。

如据此算出的保费大于被保险人的预付保费,则被保险人承诺向保险人支付差额部分;如据此算出的保费小于被保险人的预付保险,则保险人同意返还给被保险人差额部分。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4.产品回收/保证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a.有关产品故障或产品不能完成或部分完成其应具备的功能;b.被保险产品的损失或毁坏;c.进行产品替换所产生的费用;d.发生的产品退款。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5.污染绝对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不负责赔偿:1、完全或部分因实际、推定或可能发生的污染物或污染源的排放、散发、渗漏、流动、释放或流出而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费用、成本、损失、责任或义务。

2、由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成本或费用:(1)要求、指示或命令被保险人或其它方进行测试、监控、清理、移除、收容、处理、解毒或中和污染源,或以其它方式回应或评估污染源所造成的影响。

(2)由政府当局或其代表或其它方针对因上述第(1)条引起的损失提出的索赔或诉讼。

无论因该种风险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是否属产品完工风险涉及范围,均可适用本附加险条款。

本附加险所称污染源是指一种或多种固态、液态、气态或热态的刺激物或污染物、烟、水雾、煤灰、浓烟,包括烟雾、水汽、油烟、有害气、酸、碱、化学物和废弃物。

废弃物包括将要再利用、修理或回收的物质。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6.铅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不负责因有毒铅物品、含铅产品、材料或物质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坏、费用、成本、损失、责任或义务。

本附加险条款适用于各种形态的铅,包括但不限于固态、液态、气态和烟态。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7.硅土或类似粉尘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完全或部分由于实际、推定、可能或怀疑吸入、摄取硅土或类似粉尘导致的人身伤害。

2、完全或部分由于实际、推定、可能或怀疑接触、暴露于、存在或表现为硅土或类似粉尘导致的财产损失。

3、完全或部分由于降低、测试、监测、清除、移动、容纳、处置、解毒、中和、补救、处理或任何被保险人或其它方回应、评估硅土或类似粉尘导致的任何损失、成本和费用。

本附加险条款所称硅土系指二氧化硅(体现为晶体、非晶体或杂质)、硅土微粒、硅土粉尘或硅土化合物。

本附加险条款所称硅土相关粉尘系指硅土和其它粉尘、微粒的混合物或组合体。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8.战争和恐怖主义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不承担因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产生、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无论该原因是单独发生还是同时或以任何次序与其他原因共同发生:1、战争、侵犯、外敌行为、敌对或类似战争的行为(无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暴动、比例或数量已达到起义程度的国内骚乱、军事篡权;或2、任何恐怖主义行为。

3、本保险也不承担因控制、预防、镇压或其它与上述(1)和(2)相关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产生、引起或关联的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

本附加险条款所指恐怖主义行为系指一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武力或暴力和/或威胁使用武力或暴力,可由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实施,可能是独自实施也可能是代表或与任何组织或政府有关,为了政治、宗教、意识形态或类似目的(包括意图影响政府和/或使公众恐慌)。

若保险人因本附加险条款而主张本保险不承担任何相关的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则由被保险人承担证明相反情形的举证责任。

若本附加险条款的任何部分被发现无效或不能执行,其他部分的约定将仍然有效。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09.真菌、霉和霉菌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不负责赔偿:1、因存在、吸入或暴露于任何真菌和/或孢子而产生、引起、导致、促使或关联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医疗支出、个人和广告侵害;或2、任何因消除、减轻、补救、抑制、解毒、中和、监测、移动、处理而产生的成本或费用,或任何调查、评估真菌或孢子的存在或影响的义务;或3、与上述1和2相关的、应偿还或与其他个人、组织或实体分担的任何义务。

无论上述1和2所指原因是单独发生还是同时或以任何次序与其他原因共同发生,本保险均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险条款所指“真菌”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或类型的霉菌、霉、蘑菇、酵母或生物污染物。

本附加险条款所指“孢子”包括但不限于由真菌产生、散发或引起的任何物质。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0.石棉绝对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不适用于也不承担由任何形式或数量的石棉直接或间接产生、引起、导致、归因或加重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及由此引起的一起或多起索赔,被保险人实际或推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1.功效风险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对任何由于被保险人的产品或由(为)其完成的工程未能达到其功效或使用目的所致的索赔或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2.电磁场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任何直接或间接因磁电力、电磁场或射线等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本保险不负责赔偿。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3.产品保证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对由于产品整体或部分不能实现其应有的功能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本保险不负责赔偿。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4.产品召回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对于产品召回、修理、改变、更换或退货方面的责任,本保险不负责赔偿。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5.索赔期限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仅对本保险期满后_年内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报告的、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的损失承担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6.维持追索权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7.保险期内保险费不调整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公司同意在保险期内对于保险费不作调整,但被保险人应该确保保险单生效日的预计产品销售金额和预计产品销售产量是真实合理的。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8.过往3年内索赔事故保证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被保险人申明在保险单生效期起的过往三年没有发生或者报告的保险索赔事故。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19.橡胶过敏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保险不承担由于橡胶产品或含有橡胶成分的产品所造成的个人人身损害的责任。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0.间接损失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公司不负责赔偿第三者的停产、停业等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1.纯财务损失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公司负责赔偿财务损失。

本附加险条款所指“财务损失”是指除被保险人外的其他方在营业过程中所遭受的金钱损失、费用损失,且这些损失是因销售、供应被保险人的产品所导致。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2.附加被保险人——指定经销商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有关“被保险人”的条款部分经修正后,指定(以下指定)经销商(以下称“经销商”)被包含在“被保险人”中,但仅限于该经销商日常业务中对列明投保产品(以下指定)的分销与销售,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1、本附加险在以下条件下不适用:(1)未经指定被保险人授权而由经销商作出的明确承诺;(2)由以下情况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a.由经销商故意造成的对产品的物理或化学性能的改变;b.对产品的重新包装,除非是由于对产品的检验、演示、检测或者受生产厂家指示而更换部分产品部件而打开产品包装然后用原来的包装箱进行包装;c.在产品的分销或销售过程中,经销商未能作出其同意或承诺在其日常经营中对产品进行的检验、调整、检测或服务;d.经指定被保险人分销或销售的产品被经销商加注标签或重新标记或被经销商用作其它东西或物质的包装物、部件、成分。

2、本附加险不适用为指定被保险人提供该产品或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该产品的附属部件或产品包装物的个人或组织。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23.指定公估人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由双方同意的具有专业资质的保险公估人调查和检验本保单项下发生的损失。

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