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路由规划
三线入地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三线入地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三线入地工程,是指将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线缆(以下简称“三线”)由空中架设改为地下敷设的工程。
第三条三线入地工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节约用地;(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维护;(三)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第四条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三线入地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线入地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三线入地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三线入地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六条三线入地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二)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四)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七条三线入地工程规划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方向;(二)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三)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协调;(四)兼顾周边环境、景观和居民生活。
第八条三线入地工程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二)三线种类、数量、敷设方式;(三)工程线路走向、埋设深度、保护措施;(四)工程用地范围、土地使用性质;(五)工程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六)工程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三线入地工程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采用先进、可靠、经济的设计方案;(二)充分考虑工程安全、可靠、环保和节能;(三)满足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需要;(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三线入地工程设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总体设计;(二)线路设计;(三)隧道设计;(四)设备设计;(五)施工组织设计;(六)环境保护和风险评估。
浅谈通信架空线下地设计中的要点及难点

1009-0940(2020)-4-21-23浅谈通信架空线下地设计中的要点及难点摘 要:近年来,在老城区改造及城市化建设的推进过程中,架空线下地成为城市综合治理美化亮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架空线下地方案的设计问题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
本文针对通信专业架空线整治下地的相关内容进行描述,并结合相关实践经验,从不同角度就通信线路下地设计方案要点及难点进行探讨,阐述了个人对此的看法与认识,望有助于相关工作的实践。
关键词:架空线下地 设计 要点 难点丁庆生 江西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南昌市 3300020 前言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蜘蛛网”状的架空线及杆路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安全和美观的因素之一。
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实施架空线下地,摆脱黑色污染,打造城市“名片”成为颇为紧迫的课题。
本文就通信架空线路的下地设计中的技术要点及难点进行论述,旨在合理规划、加快下地改造进度,提升工程质量。
1 当前城市通信架空线路的现状(1)通信架空线路附挂楼房、临街墙壁上、电杆或电力杆上。
(2)电力杆附挂1条或2条以上的吊线(3)架空线缆混建,单吊线附挂十条或二十余条光缆、部分线缆无标识。
(4)架空线路长挡距架设、横跨过路,吊线垂度过大,少数线缆过路未达最低线条高度标准,临街线缆存在飞线。
(5)架空光缆通过高压电线、变压器无保护措施。
(6)管道光缆引上无钢管保护,部分线缆裸露在外。
(7)架空光缆维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 通信架空线下地的分类及设计内容2.1 通信架空线下地的分类按通信架空线下地实施的区域:可分为小区架空线下地和道路架空线下地。
按通信架空线的等级分类:可分为本地网线路、干线、专线及政企特定单位光缆线路。
按通信架空线产权归属或使用单位分类:可分为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公安、交警等单位。
2.2 架空线下地设计的内容(1)由产权单位提供架空线下地的缆线数据给总包单位,包括缆线的类型规格,长度。
设计单位依据此数据,根据道路市政管网改造的规划或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
架空通讯线路入地与城市建设

架空通讯线路入地与城市建设作者:彭少锋来源:《中国新通信》2013年第16期【摘要】本文通过对架空线的现状及整治现状与趋势分析,比较分析管线直埋敷设中管道电缆与直埋电缆的优缺点及场所,最后对通信管线建设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通信管线现状入地趋势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化水平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城市发展的目标也在不断提升和改变。
而架空通讯线路现状已不再满足于城市化发展的目标,不再顺应经济发展的潮流,对于其的整治与大城市之间还有一段很大的距离。
由此可见,对于架空通讯线路入地的整治和城市道路架空线入地的整治这两项任务显得尤为突出。
一、管线架空敷设1.1管线架空敷设现状分析当前,工程管线架空敷设的情况不同性质的在我国许多城市普遍存在着,排列无序、无规则的架空线的问题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架空线路的安全得不到保证、而且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所以在选取安置地点尤其要注意,而在规划期间,架空线路得充分的考虑到对城市周围一些的景点影响、是否妨碍到居民的日常的出行,在此之余也要将对周围的建筑和设施的影响降到最低,在行驶的道路上不仅要整治道路秩序也要明确分车带与绿化带的界限,避免造成相互影响。
1.2国内架空线整治的现状与趋势当前,城市发展的目标越来越多而许多城市道路架空已经远远不适应,特别的,即使在进行了适当的整治后,表面上看似已经达到了城市目标的需求,但即便这样与其它的大都市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在现在城市化发展迅速的情况下也渐渐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对任务的整治便显得尤其重要。
1.3国外架空线整治的现状与趋势在国外,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中:如美国政府,对反复挖掘道路都有一定的限制措施的,而且对城市环境也十分的关注,因而道路的使用效率被大大提高,将道路架空线入地埋设作为一种手段并对城市道路架空线进行整治。
二、管线直埋敷设2.1市政规划地下放置管线以管线的覆盖土的厚度为依据,深埋和浅埋成为了管线直埋敷设的划分条件。
通信线路策划书3篇

通信线路策划书3篇篇一《通信线路策划书》一、背景与目标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通信线路的建设和优化对于企业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策划书旨在提供一份全面、可行的通信线路建设方案,以满足企业或组织的通信需求,提高通信质量和效率,降低成本。
二、需求分析1. 用户需求:了解用户的通信需求,包括数据传输量、语音通话需求、视频会议需求等。
2. 网络拓扑:分析现有网络拓扑结构,确定通信线路的接入点和分布位置。
3. 带宽要求:根据用户需求和网络拓扑,确定所需的带宽容量。
4. 可靠性要求:考虑通信线路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业务的连续性。
5. 成本预算:根据需求和预算,合理选择通信线路方案。
三、方案设计1. 有线通信线路:光纤通信:利用光纤作为传输介质,具有带宽大、传输距离远、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
双绞线通信:采用双绞线进行数据传输,适用于较短距离的通信需求。
2. 无线通信线路:无线电波通信:利用无线电波进行无线数据传输,适用于短距离或移动设备的通信。
卫星通信:通过卫星提供全球覆盖的通信服务,适用于偏远地区或特殊环境。
四、实施计划1. 线路敷设:根据设计方案,进行通信线路的敷设工作,包括管道铺设、架空线架设等。
2. 设备安装:在通信线路的接入点和节点安装相应的通信设备,如光端机、收发器、基站等。
3. 测试与调试:对通信线路进行测试和调试,确保线路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4. 培训与维护:对用户进行通信线路的使用培训,并提供后续的维护服务,确保线路的稳定运行。
五、风险管理1. 线路故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通信线路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修复。
2. 技术风险:选择成熟的通信技术和设备,降低技术风险。
3. 成本超支:合理控制成本,进行预算管理和变更控制。
六、项目预算1. 设备采购:包括光端机、收发器、基站等设备的采购费用。
2. 线路敷设:根据线路长度和敷设方式计算费用。
3. 工程施工:包括施工人员费用、工具设备租赁费用等。
4. 测试与调试:测试设备和线路的费用。
通信线路架空改地下设计原则

通信线路架空改地下设计原则作者:刘勇来源:《中国新通信》 2017年第10期【摘要】通信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近年来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对我国通信行业的发展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从通信线路敷设入手,从落地管线的路由选择、敷设质量控制、如何选择光缆的敷设方案、光缆的接头如何设置、如何处理和利用原架空光缆等方面对通信线路架空改地下的设计进行探讨。
【关键字】通信线路架空地下管线一、落地管线的路由选择1、在落地管线的路由选择中,要以工程设计和通信网络规划为主要的参考依据,在工程的施工设计中,必须保证通信质量,在这个原则下,通过技术手段使通信线路在施工过程中达到通信安全、便于施工、维护,而且造价和施工费用相对经济合理。
2、在对通信线路的落地管线路由进行选择时,首先应该对施工范围的地形地貌、建筑物以及既定的建筑规划有必须的了解,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并且根据实际的地形地貌以及工程范围内的城市建设、交通设施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和民用建筑进行设计和规划。
3、通信线路路由在设计中还应该充分的考虑工程范围内的文物古迹保护,环境保护等,尽量避免对空气、水源和地表植被带来毁坏。
路由的选择还要充分考虑所在地段的稳固程度,选在地质灾害较少的地段进行施工。
线路路由的选择应该尽量避免直接通过森林、沼泽、果园等经济林带或者自然保护林带,避免因为施工带来的经济纠纷和环境影响。
二、落地管线的质量控制1、为了保证落地管线的敷设质量,一般敷设过程中在保证管线和光缆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主要采取人工敷设和机械敷设,二者也是互相配合进行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仅要保证施工过程中光缆外层保护套的完好,在进行光缆直埋施工时所选择的光缆金属保护套要达到一定的对地绝缘电阻要求,不低于10MΩ?km。
2、在光缆铺设施工过程中,对于光缆的选择最小曲率半径应该达到一定的设计施工要求:静态弯曲状态下,无外保护层和04 型为10 倍光缆外径,53 型、54 型、33 型、34 型为12.5 倍光缆外径,333 型、43 型为15倍光缆外径;动态弯曲状态下,无外保护层和04 型为20 倍光缆外径,53 型、54 型、33 型、34 型为25 倍光缆外径,333 型、43 型为30 倍光缆外径。
建设方案中的信息与通信网络规划

建设方案中的信息与通信网络规划一、引言信息与通信网络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提升社会服务、推动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建设方案中,信息与通信网络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建设方案中信息与通信网络规划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
二、信息与通信网络规划的重要性1. 促进经济发展信息与通信网络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良好的网络基础设施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通过规划建设信息与通信网络,可以为企业提供高速、稳定的网络环境,加速信息的传输和共享,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 提升社会服务信息与通信网络的建设也对社会服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例如,在医疗领域,通过建设远程医疗网络,可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手术等服务,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就医。
在教育领域,通过建设数字校园和远程教育网络,可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3. 推动创新发展信息与通信网络的发展为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过规划建设创新网络,可以为创新企业提供高速、安全的网络环境,促进创新成果的交流与分享。
同时,信息与通信网络的发展也为创新提供了新的技术平台,例如云计算、大数据等,为创新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三、信息与通信网络规划的原则1. 综合考虑需求信息与通信网络规划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需求,包括企业、政府、社会和个人的需求。
通过需求分析,可以确定网络的规模、带宽、覆盖范围等关键参数,确保网络能够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2. 灵活可扩展信息与通信网络规划需要具备灵活可扩展的特点,能够适应未来的发展需求。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网络需求也会不断变化。
规划建设时需要考虑到未来的扩展需求,避免过度投资或网络容量不足的问题。
3. 安全可靠信息与通信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建设方案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网络的安全性包括网络的防火墙设置、数据加密、权限管理等,确保网络不受到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的威胁。
城市信息通信网络规划与设计

城市信息通信网络规划与设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城市信息通信网络规划与设计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对城市信息通信网络规划与设计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旨在探讨如何合理规划和设计一个高效可靠的城市信息通信网络。
一、引言城市信息通信网络是城市发展的基础设施之一,它不仅能为居民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也为城市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了支持。
因此,合理规划和设计城市信息通信网络对于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城市信息通信网络的设计原则1. 全面覆盖:城市信息通信网络应该能够覆盖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包括居民区、商业区、学校等重要场所。
2. 高速可靠:信息通信网络应具备足够的传输速度和稳定性,能够满足居民和企业对信息的高效传输需求。
3. 弹性扩展:城市信息通信网络应具备一定的扩展能力,能够根据城市发展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扩容。
4. 安全可靠:信息通信网络应具备一定的安全机制,能够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三、城市信息通信网络的规划步骤1. 需求分析:首先需要明确城市信息通信网络的使用需求,包括居民的通信需求、企业的业务需求等。
2. 网络拓扑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进行信息通信网络的拓扑设计,确定网络的结构和各个节点之间的连接方式。
3. 网络设备选型:根据网络拓扑设计的结果,选择合适的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
4. 网络布线规划:进行网络布线规划,确定网络设备的摆放位置、电缆的敷设路径等。
5. 网络安全策略:制定网络安全策略,包括网络访问控制、防火墙设置、数据加密等。
四、城市信息通信网络的设计案例以某市为例,该市为了满足居民和企业的信息通信需求,进行了城市信息通信网络的规划与设计。
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他们将城市分为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分别建设一个信息中心,通过高速光纤网络将各个信息中心连接起来,居民和企业可以通过低成本的方式享受高速宽带网络。
五、城市信息通信网络的管理和运维1. 网络监控:对城市信息通信网络进行实时监控,保证网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缆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22•【字号】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缆管理办法(2021年2月26日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2021年3月2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缆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净化城市空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架空线缆的设置、埋设入地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架空线缆,包括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空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信息传输线缆、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缆及其杆架、分接箱(柜)等设施。
第四条本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缆的建设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严格控制、逐步入地的原则。
第五条本市实行架空线缆备案制度。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道路架空线缆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我市架空线缆档案的备案、管理、利用等具体工作。
区(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道路架空线缆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
市规划、公安、财政、建设、交通、林草、电力、网信、通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架空线缆管理相关工作。
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我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道路架空线缆整治工作的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以下简称埋设入地区域),不得新设置架空线缆或在已有杆架上增设架空线缆。
确因工程建设、临时活动或地下管道资源不足等特殊情况,需临时设置依附城市道路的架空线缆,应在施工建设前提出申请,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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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建设导则 (试行)
2018年5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推进架空线入地整治工作,逐步消除“黑色污染”,并提升本市信息基础设施的能级水平,从而提高城市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规划;5.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设计;6.施工验收;7.工程监理。 本导则为试行版本,针对本市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涉及的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本导则由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试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地址: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邮政编码:200125)。 主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健 夏渊 贾明 许江 冯智伟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4 3.基本规定.......................................................... 5 4.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路由规划........................................ 7 4.1 一般规定 .................................................... 7 4.2 架空线缆入地路由规划 ........................................ 8 4.3 地下信息通信管道规划 ........................................ 8 5.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设计....................................... 11 5.1 一般规定 ................................................... 11 5.2 信息通信光缆 ............................................... 11 5.3光配纤设施.................................................. 12 5.4地下管线.................................................... 13 6.施工验收......................................................... 15 6.1一般规定.................................................... 15 6.2信息通信管道................................................ 16 6.3 信息通信线缆敷设及割接 ..................................... 17 6.4架空线路拆除................................................ 18 7.工程监理......................................................... 20 7.1 一般规定 ................................................... 20 7.2 施工准备阶段 ............................................... 21 7.3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 21 附录A 光缆标识牌要求 .............................................. 23 附录B缆线型管廊方案............................................... 24 本文件用词说明..................................................... 26 相关规范文件....................................................... 27 条文说明........................................................... 28 1.总则............................................................. 26 3.基本规定......................................................... 27 4.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路由规划....................................... 29 5.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设计....................................... 31 6.施工验收......................................................... 32 1.总则 1.0.1 为推进本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作,逐步消除“黑色污染”,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加强共建共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而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市政道路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监理。 1.0.3 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应合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城市空间资源、土地资源和材料消耗,重视城市景观的保护。 1.0.4 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应结合成片区域开发、城市道路的新改扩和大修工程同步实施,整治范围涉及的住宅小区宜结合美丽家园等建设同步实施施小区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 1.0.5 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过程中,应充分统筹考虑多方需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约共建、资源共享,满足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求。 1.0.6 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过程中应充分保证现网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对在用业务的影响程度。 1.0.7市政道路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除应符合本文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术语 2.0.1 信息通信架空线 信息通信架空线是指架设在城市道路上空,用来进行信息通信传输的线缆,包括光缆、同轴电缆、通信电缆等。 2.0.2牵头建设单位 超过一家权属单位同期建设时,由参与建设的权属单位自行推选的负责统筹协调的权属单位。 2.0.3信息通信管道 本导则中又称为信息通信主线管道,系由城市规划部门指定管位,供各电信业务经营者、信息通信使用单位敷设光、电缆的地下通信管道。 2.0.4过路架空线缆 通过该路段时没有分支,没有设置任何分线设施的信息通信架空线缆。 2.0.5缆线型综合管廊 采用浅埋沟道或集中排管方式建设,浅埋沟道设有可开启盖板、集中排管设有工作井供管线出入和便于管线敷设,但其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的管廊。 3.基本规定 3.0.1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的建设分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信息通信管道由上海市信息管线公司负责,综合杆配套管道由合杆建设单位负责; 2新建光缆及线缆割接由各线缆权属单位负责; 3 新设置的光缆交接箱由牵头建设单位负责; 4信息通信架空线路的拆除由线缆权属单位和信息通信杆路权属单位负责。 3.0.2 架空线入地整治范围按下列规定: 1 重点区域架空线入地应成片整治; 2 重要路段架空线整治范围除该道路本身还应包括与之交叉的道路,范围宜根据相关道路的管道及架空杆路条件自路口向相关交叉道路延伸30m-60m范围; 3 与整治路段架空线路由关联度高的其他道路架空线应同步实施入地。 3.0.3纳入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范围的架空线应包括以下几类: 1 为国防和国家安全需要由相关军事或保密单位自建自用的信息通信线缆; 2 根据需要由公安、教育、卫生等各级政府部门等自建自用的信息通信线缆; 3 具有基础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建设的信息通信线缆; 4具有广电业务经营资质的广电企业建设的信息通信线缆。 3.0.4承担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国家或行业颁发的相应资质。 3.0.5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应面向城市信息化、智慧化发展需要,面向架空线权属单位的中远期网络发展及业务需求,通过整治提升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 3.0.6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应因地制宜采取综合管廊或通信管道的方式建设,管线综合规划方案由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3.0.7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过程中,有条件的线缆应优化、合并后入地。 3.0.8有条件时,新建光缆交接箱应整合多家运营商需求合并设置,经论证不具备合箱条件的可独立设置。 3.0.9 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新工艺,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3.0.10整治过程中应同步拆除废弃的线缆、配线设施和架空杆路,并按相关规定由各区政府负责完成对施工中破坏的路面、绿化和其他公共设施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