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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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职责

一、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排除、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二、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未成年人心理档案,为未成年人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为基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

三、编印心理健康教育资料,建设完善心理素质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四、进行心理保健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五、进行未成年人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和教育的调研,为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提供信息、对策和建议。

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专题讨论,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心理自我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七、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既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基地,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还应当发挥其在培养提高未成年人自我心理调适、心理自助与同辈咨询的能力方面的作用,并为有志于从事教育行业的未成年人进行见习或实习提供服务。

八、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要加强与所属区(县)辅导站的沟通和联系,大力支持和配合心灵之窗开展工作,以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素质教育。

九、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按照市、区辅导站的计划,负责组织开展“三走进”(走进XX站、走进社区、走进学校)活动的策划、实施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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