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现场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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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确保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合法经营、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据,而现场检查是对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方面进行阐述,以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进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现场检查。

一、依法履职原则现场检查人员应依法履职,对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现行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应注重依法采集证据,确保检查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二、客观公正原则现场检查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对待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徇私。

检查人员应持中立的态度,遵循真实、客观的原则进行现场检查,不给予人身攻击、侮辱或其他不公正的行为。

三、全面细致原则现场检查应全面细致,对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各项规范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对规范要求的全面掌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设施设备、经营记录、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培训、不合格品处理等。

检查人员应充分调查、审查证据,全面搜集检查材料,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充分性。

四、及时公开原则现场检查应及时公开,对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宣布,并告知可能的后果和整改要求。

对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告知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保障其合法经营和质量安全。

五、指导配合原则现场检查人员应及时向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提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指导,帮助经营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规范要求。

同时,应引导经营单位主动配合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解答现场检查人员的问题,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

六、合理用人原则现场检查应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检查人员,并确保检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职责。

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依法履职,确保检查结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同时,应注意平衡检查人员的任务负荷,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责任追究原则现场检查人员应依法履职,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应及时登记并做好相关记录,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查看技术支持评估的相关记录及委托协议,确认受托方是否具备相应能力。

8.56.2企业应当按照采购合同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重点查看企业采购、售后服务相关制度及其人员岗位职责,查看采购合同和售后服务相关记录,确认企业是否履行了按照采购合同与供货者约定的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8.56.3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约定,由供货者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或者由约定的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设从事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部门或人员, 应当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企业自行为客户提供安装、维修、技术培训的,应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或经过厂家培训的人员。

查看企业供货协议或合同,确认企业是否与供货者约定,由供货者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或者由约定的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查看员工名册及岗位职责权限相关文件,确认企业是否按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设立从事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部门或人员, 企业是否明确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企业若自行为客户提供安装、维修、技术培训的,查看企业员工名册,查看上述岗位人员劳动用工合同、简历、学历或者职称、职业资质证明文件和培训记录等,确认上述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资格或经过厂家培训并能胜任相关工作。

8.57企业应当加强对退货的管理,保证退货环节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劣医疗器械。

重点查看企业退货管理相关制度,确认企业是否能保证退货环节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劣医疗器械;抽查退货相关记录,确认企业是否按规定对退货进行管理,记录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8.58企业应当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售后服务管理操作规程,内容包括投诉渠道及方式、档案记录、调查与评估、处理措施、反馈和事后跟踪等。

查看企业售后服务操作规程是否包括上述要求;抽查企业售后服务相关记录,确认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售后服务,记录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是一种与人体直接接触的产品,其生产质量的安全性对于医疗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检查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面是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的指导原则。

首先,现场检查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科学性意味着现场检查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标准,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公正性要求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公平、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开性要求检查过程和结果应及时公布,保证信息透明。

高效性要求检查程序简捷、高效,节约时间和资源。

其次,现场检查应注重全面性。

全面性包括对医疗器械生产工艺全过程的检查,不仅仅是单一环节的抽样检查。

应对生产设备、原材料和辅助物料、人员、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第四,现场检查应注重持续改进。

现场检查不仅是对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更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检查人员应及时提出问题和建议,促使生产企业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五,现场检查应注重信息化建设。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对于现场检查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的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帮助检查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最后,现场检查应注重培训和协作。

检查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企业质量管理的合规性。

同时,检查人员还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答企业关于质量管理的疑问,并协助企业改进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的指导原则包括科学公正、全面性、风险管理、持续改进、信息化建设、培训和协作。

通过按照这些原则进行现场检查,可以提高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为加强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相关附录的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相关附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指导原则用于指导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评估,适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含延续或变更)现场检查,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的各类监督检查。

[1]中文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发文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文号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发文时间2015年9月25日目录1.12.3.24.5.36.7.48.2.3.64.5.76.7.88.1.92.机构和人员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具备组织机构图。

查看提供的质量手册,是否包括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是否明确各部门的相互关系。

[1]* 应当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

查看企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或相关文件,是否对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作出规定;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能独立行使职能,查看质量管理部门的文件,是否明确规定对产品质量的相关事宜负有决策的权利。

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查看公司的任职文件或授权文件并对照相关生产、检验等履行职责的记录,核实是否与授权一致。

企业负责人应当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是确保医疗器械符合法规和质量要求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的指导原则:
1.合规性核查:核查医疗器械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注册要求、技术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等。

2.技术要求核查:核查医疗器械的技术性能、安全性、有效性和适用性是否符合要求,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选择、工艺流程、功能验证等。

3.质量管理核查:核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包括质量控制流程、质量记录、质量检测设备和人员培训等。

4.生产现场核查:核查医疗器械生产现场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生产环境、设备清洁、消毒控制、物料管理等。

5.文档核查:核查医疗器械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和可追溯,包括技术文件、质量记录、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

6.风险管理核查:核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否进行了风险评估和
风险管控措施,包括风险分析、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控制措施等。

7.现场检测:根据需要,进行医疗器械的抽样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以上是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的一般指导原则,具体的核查内容和方法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医疗器械类别而有所不同。

建议根据当地的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专业的技术指导进行具体操作。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医疗器械在现代医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的角度,探讨现场检查的指导原则。

二、现场检查的目的和意义现场检查是指对医疗器械制造企业、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的生产流程、设备、人员和管理制度等进行实地检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现场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以提高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现场检查的指导原则1. 全面性:现场检查应覆盖全部生产环节或服务过程,并涉及到与医疗器械质量相关的各个方面,包括设备、人员、材料、环境等。

2. 系统性:现场检查应基于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的要求,对整个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检查人员需要了解企业或机构的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控制、培训计划、内部审核等方面的情况。

3. 随机性:现场检查应随机选择样本进行,以保证公正、客观的评估结果。

样本选择可以根据医疗器械的关键特性、风险等级、历史问题等进行考虑。

4. 持续性:现场检查应定期进行,以确保质量体系的长期有效性。

定期检查可以帮助企业或机构发现和解决问题,保持质量管理的连续性。

5. 透明性:现场检查应公开透明,检查结果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

同时,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6. 专业性:现场检查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查人员应了解医疗器械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熟悉质量管理的要求。

7. 效能性:现场检查应高效、有针对性地开展,避免重复、繁琐的工作。

检查人员可以根据企业或机构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检查,注重核心环节和关键问题。

8. 风险导向:现场检查应根据医疗器械的风险等级和特性,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估。

对于高风险医疗器械,检查应更加严格和细致,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1.生产环境管理:a.要确保生产车间的卫生环境干净整洁,无尘、无杂质,以提高产品的质量;b.确保生产车间的温湿度适宜,防止因环境温度湿度过高或过低而影响产品质量;c.要建立合理的生产车间布局,按照产品工艺流程进行合理的生产流程安排,确保各道工序之间的协调和连贯性。

2.设备管理:a.严格按照设备要求进行设备的选购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功能完好并符合相关标准;b.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要及时落实,包括定期检查、清洁、润滑和更换易损件等;c.对重要设备要进行定期的校准和验证,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原材料管理:a.要建立合理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和供应商选择机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可靠;b.对原材料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入库控制,确保原材料符合产品的要求;c.原材料的存储要符合要求,避免受潮、受污染和受热等情况。

4.工艺控制:a.严格执行相关工艺标准和工艺流程,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b.在关键工艺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异常情况;c.根据产品特点和要求,对特殊工艺进行验证和确认,确保其正确性和可行性。

5.人员管理:a.对生产人员进行合理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b.建立严格的人员操作规范,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c.对关键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岗位轮换,防止出现工作疲劳和失误。

6.检验和测量:a.要建立完善的检验和测量体系,包括设备的校准、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检测方法的确定;b.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c.对产品的抽样品质进行定期的复检,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7.不良品处理:a.建立不良品的分类和处理机制,区分不同程度的不良品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b.对不良品进行原因分析和改善,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c.建立记录和追溯系统,对不良品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和记录。

总结: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需要从生产环境管理、设备管理、原材料管理、工艺控制、人员管理、检验和测量以及不良品处理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相关附录的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相关附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指导原则用于指导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的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评估,适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含延续或变更)现场检查,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的各类监督检查。

在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生产许可(含变更)现场检查中,检查组应当依据指导原则对现场检查情况出具建议结论,建议结论分为“通过检查”“未通过检查”“整改后复查”三种情况。

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有不符合项目的,建议结论为“通过检查”。

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关键项目(标识“*”项)不符合要求的,或虽然仅有一般项目(未标识“*”项)不符合要求,但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建议结论为“未通过检查”。

仅存在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且不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建议结论为“整改后复查”。

检查结论为“整改后复查”的企业应当在现场检查结束后的规定时限内[其中注册核查在6个月内,生产许可(含变更)现场检查在30天内]完成整改并向原审查部门一次性提交整改报告,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安排进行现场复查,全部项目符合要求的,建议结论为“通过检查”。

对于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整改报告或复查仍存在不符合项目的,建议结论为“未通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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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依据本规范建立覆盖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保存相关记录或者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质量管理的规定;
(三)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随货同行单等);
(四)供货者资格审核的规定(包括供货者及产品合法性审核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应当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
重点查看企业质量负责人任命文件和职责权限文件,确认文件是否明确规定质量负责人具有质量管理裁决权并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重点查看质量负责人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履行职责的相关记录(如退货管理、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等),确认其是否有效独立履行职责。
进货查验记录(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重点抽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确认企业记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应当符合可追溯要求。
重点抽查企业在医疗器械批发经营活动中所经营产品的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确认各项记录是否符合可追溯要求,进、存、销的账目与货物是否平衡(相符)。
重点查看企业员工名册、质量管理人员劳动用工合同、简历、离职证明、学历或职称等证明文件,确认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等资质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企业应当设置或配备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并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
(一)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质量管理人员中,应当有1人为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从事体外诊断试剂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检验师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可由监管部门/检查员核实或由企业承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
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重点查看企业卫生和人员状况的相关规定,确认其内容是否明确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抽查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明,确认企业是否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录制度。
了解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重点查看企业质量管理记录和质量管理档案,其内容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适用内容:
(一)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记录;
(二)购进记录;
(三)进货查验(包括采购、验收)记录;
(四)在库养护、检查记录;
(五)出库、运输、销售记录;
重点查看企业质量组织机构图、员工名册、质量管理人员任命文件,确认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配置是否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
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化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检验学、计算机、法律、管理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当具有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独立的经营场所和库房,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应当满足经营要求。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重点查看经营场所、库房的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包括租赁场所的产权证明)等并现场核实,确认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是否相对独立;经营场所、库房面积是否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经营场所和库房是否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内。
(五)库房贮存、出入库、运输管理的规定(包括温湿度记录、入库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出库记录等);
(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包括销售人员授权书、购货者档案、销售记录等);
(七)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包括销毁记录等);
(八)医疗器械退、换货的规定;
(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规定(包括停止经营和通知记录等);
(十二)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重点查看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规定、指导作业书等文件,确认其内容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要求;通过现场谈话等方式了解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对职责的熟悉程度,并有重点地抽查质量管理人员行使各种规定的质量管理职责(如对供货者、产品、购货者资质的审核等)的相关记录。确认企业有效履行上述职责。
(五)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六)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七)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八)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与报告;
(九)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
(十)组织对受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核;
(十一)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
(二)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
(三)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规范;
(四)负责对医疗器械供货者、产品、购货者资质的审核;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章节
条款
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重点查看企业相关制度文件或职责权限文件,确认文件内容是否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主要负责人;查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相关记录(如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授权文件、任命文件签发,资源配置批准,重大事项决定等),确认其是否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售后服务人员和售后服务条件,也可以约定由生产企业或者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售后服务人员应当经过生产企业或者其他第三方的技术培训并取得企业售后服务上岗证。
重点查看企业员工名册、售后服务人员劳动用工合同、简历、学历或者职称、职业资质证明文件和(生产企业、代理商、专业培训机构等第三方)技术培训记录以及企业售后服务工作条件等,确认企业售后服务人员是否能胜任售后服务工作,评估售后服务人员配置与工作条件是否与企业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
重点查看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文件,确认其内容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要求;重点抽查涉及企业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如售后服务、资质审核等)和执行记录,确认企业是否实施上述质量管理制度。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购货者资格审核、医疗器械追踪溯源、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医疗器械。
重点查看企业质量组织机构图及所有部门职能、人员职责管理文件;与员工名册对照,确认企业部门、岗位、人员配置是否与实际一致; 检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工作条件(如办公室、办公桌、电话、计算机、网络环境、传真机、档案柜等)配置是否满足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责需要。
对照在册人员名单重点查看企业对质量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档案,档案中应包括相关的培训计划、培训、考核、上岗评估等记录,也可通过提问或闭卷考试,确认企业对质量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培训是否包括了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培训是否按规定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重点查看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制定的购货者资格审核制度、医疗器械追踪溯源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规定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和年度报告制度;抽查企业实施记录,确认企业是否实施相关规定与制度。
(十)医疗器械召回规定(包括医疗器械召回记录等);
(十一)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的规定(包括设施设备相关记录和档案等);
(十二)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规定(包括员工健康档案等);
(十三)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包括培训记录等);
(十四)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规定(包括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相应的记录及档案等);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重点查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关销售记录制度相关文件;抽查企业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经营活动中的销售记录,确认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
(二)从事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人员中,应当配备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培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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