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课作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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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黑人社函[2011]105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1.02.24
【实施日期】2011.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函【2011】105号)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精神,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就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
(一)培训对象: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申报专业科目直接登陆培训院校网站报名(培训院校及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未涵盖的培训专业科目,可申报相关、相近专业)。

(四)报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报名时,要严格按照培训院校的要求,认真填报个人信息,以避免产生误差影响参加培训。

二、科目和。

2011一级黑龙江省建造师继续教育(必备资料)

2011一级黑龙江省建造师继续教育(必备资料)

1、平行系发包摸式致命的弱点是( )。

A.费用控制难度大B.对进度控制不利C.质量控制难度大D.对组织协调不利2、平行系发包摸式致命的弱点是( )。

A.费用控制难度大B.对进度控制不利C.质量控制难度大D.对组织协调不利3、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应由( )组织,定期进行。

A.公司最高领导B.项目经理C.主管生产的负责人D.作业班组长4、通过信息技术在工程管理中的开发和应用能实现( ),从而可提高数据传输的抗干扰能力,使数据传输不受距离限制并可提高数据传输的保真度和保密性。

A.信息处理和变换的程序化B.信息传输的数字化和电子化C.信息流扁平化D.信息存储数字化和存储相对集中5、在施工成本控制的步骤中,通过检杳,可以估算整个项目完成时的( ),为决策提供支持。

A.施工成本B.报价成本C.直接成本D.合同成本6、由企业的最高领导者所发布的一个企业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是指()。

A.质量目标B.质量方针C.质量战略D.质量体系7、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 )对施工进度的要求控制施工进度。

A.监理规划B.施工任务委托合同C.施工任务单D.施工组织设计8、劳务分包合同中,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天内进行核实。

A.14B.28C.21D.79、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编码的基础是( )。

A.项目结构图B.组织结构图C.任务分工表D.合同结构图10、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通常应该由( )承担。

A.保险人B.承包人C.分包人D.发包人11、即使是固定总价合同,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也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但必须( )。

A.经监理工程师认可B.在合同中约定C.经双方协商一致D.经业主同意12、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实行以地区考核为主的制度B.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各部门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实行分级考核C.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当地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处理D.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构成犯罪,可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有关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正确的描述包括( )。

2011一级黑龙江省建造师继续教育考资料

2011一级黑龙江省建造师继续教育考资料

1、关于施工质量控制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质量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因此要保证质量合格很难完全做到B.施工生产不能进行标准化施工,因此各个工程质量有差异是难免的C.施工质量主要依靠对工程实体的终检来判断是否合格D.施工质量控制中,必须强调过程控制,及时做好检查、签证记录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符合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要求的做法是()A、任何情况下,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逐级上报事故情况B、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需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C、一般事故最高上报至省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D、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监理单位负责上报事故3、编制项目合同的基础是()。

A、项目合同文本和项目结构图B、项目结构图和项目结构编码C、项目结构编码和项目组织结构图D、项目合同文本和项目组织结构图4、下列质量控制点的重点控制对象中,属于施工技术参数类的是()。

A、水泥的安定性B、砌体砂浆的饱满度C、预应力钢筋的张拉D、混凝土浇筑后的拆模时间5、在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纠偏措施中,调整管理职能分工属于()A、组织措施B、管理技术C、经济措施D、技术措施6、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单位采取的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正确的是()。

A、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B、现场产生的废水经沉寂后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C、使用密封式圈桶处理高空废弃物D、在现场露天焚烧油毡7、下列质量控制点的重点控制对象中,属于施工技术参数类的是()。

A、水泥的安定性B、砌体砂浆的饱满度C、预应力钢筋的张拉D、混凝土浇筑后的拆模时间8、关于施工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成本三者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施工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成本所依据的工程量应是相同的数值B、施工形象进度与产值统计所依据的工程量是相同的,但与实际成本计算依据的工程量不同C、施工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成本所依据的工程量都是互不相同的D、施工形象进度与产值统计所依据的工程量是相同的,但不同于形象进度计算所依据的工程量9、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核心意义在于()。

2011继续教育专业课作业

2011继续教育专业课作业

专业课程作业嫩江县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常广山报名编号:111102173920 9、什么叫建筑能源审计?建筑能源审计有哪几种形式?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

它的主要依据是,建筑能量平衡和能量梯级利用原理、能源成本分析原理、工程经济与环境分析原理以及能源利用系统优化配置原理。

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

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

审计方法1 建筑面积、空调面积、采暖面积、建筑分项面积计算方法1.1 数据来源:建筑竣工图纸计算;1.2 方法说明:建筑面积、建筑分项面积取外墙外边界;不同功能交界处取墙的中线。

2 能耗总量2.1 数据来源:建筑物用能记录或能耗账单,必须说明记录日期;2.2 方法说明:由于每月能耗账单的计费时间不确定,应统一进行时间修正,折算成实际月能耗。

实际月,指每月1日0:00~每月最末日24:00;可按以下公式来折算:(公历月的天数/当月实际计费的天数)x (在实际计费时间内的能耗值)。

3 分项能耗3.1 数据来源:l 分项计量结果;l 变配电系统原理图及运行记录;l 设备运行记录;l 主要设备、主要支路的现场实测能耗;l 设备铭牌信息;l 建筑物典型年工作日、非工作日天数统计信息等。

3.2 方法说明:1) 有分项计量结果的应根据计量结果计算;2) 无专门的分项计量设备,但某主要变配电支路有逐时的运行记录,且该支路对应着某个耗能设备系统(不含其它系统),则应根据运行记录进行统计计算。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设工程作业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设工程作业

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与《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有什么不同。

答:《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节能指标制定条件为:(1) 80-81年的通用建筑;(2)三个单元的6层住宅。

砖混结构为基准;(3)室内温度16度;(4)换气次数0.5次/小时。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 %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制定条件为:(1)分别按照》14层建筑、9-13层建筑、4-8层建筑和W3层建筑进行建筑物耗热量指标计算;(2)室内温度18度;(3)换气次数0.5次/小时。

综上所述,两者耗热量指标计算不同在于:(1)《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采用的室内设计温度与《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不同。

(2)《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已将80-81年的通用建筑的耗热量指标进行折算。

2、请比较一下,《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与《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关于下述问题的条文有什么不同。

(1)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2)节能建筑的评价指标(3)节能建筑的概念答:(1)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室内设计温度为16C。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室内设计温度为18C。

(2)节能建筑的评价指标主要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性能化指标两大类。

《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中,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准》的基础上,根据黑龙江气象资料,又新增了塔河13个县市的气象资料及耗热量资料,已将80-81年的通用建筑的耗热量指标进行折算。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1.25•【字号】黑人保函[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29号)各市(地)、县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要求,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科学素质,现就开展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报名(一)培训对象: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2010年1月30日至3月20日。

(三)报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申报专业科目的专业直接到培训院校报名(培训院校及专业科目培训专业详见附件1)。

(四)录取要求:培训院校要认真做好学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将拟录取学员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员录取表》(见附件2),同时填写《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3),于培训班开班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培训与教学(一)培训科目: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二)培训时间:72学时(12天),其中,公需科目为24学时(4天),专业科目为48学时(8天)。

(三)培训方式:采取函授与面授相结合的方式。

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只参加函授学习,函授60学时(10天);2、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函授和面授学习,其中,函授60学时(10天),面授12学时(2天)。

2011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作业及答案

2011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作业及答案

第一次作业(初级职称学员答1、2、3、4题;高级职称学员答3、4、5、6题。

)1.请结合实际谈谈当前基础教育教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A、传统课程评价过于强调学业成绩,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过于关注学习结果,而忽视了学习过程。

学生只要死记硬背、题海训练就能得高分,掩盖了学生在学习方式上存在的问题。

评B、价的主体上忽略了课程的主体----教师和学生。

师生处于被评判地位,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不能完全表现出来。

C、评价的目标上过分注重结果,知识和技能。

而忽略过程和方法、情感和价值另外两个目标的实现。

导致应试技巧训练或题海战术,加重师生负担。

解决目标是改革课程评价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

2.基础教育“课程统整”的核心思想是什么?A.强化课程学者的角色意识,加强“课程统整”理论论证。

课程改革应从政策导向上强化课程学者的角色介入,同时更要呼唤课程学者的角色意识。

课程学者理应为成功实施国家课程改革肩负重要的责任。

B.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对话,提升“课程统整”品质。

课程设计应采取开放参与的模式,广征各界意见,使课程设计成为一种共同建构、共同参与的不断突破的生成性活动。

C.进一步打通课程资源,做好课程层级的衔接。

做好幼儿园、小学课程的衔接;小学、初中课程的衔接;初中、高中课程的衔接;做好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课程的衔接,是达成课程统整的有效手段。

D.坚持把教科书及教材建设作为课程统整的稳固载体。

使对“教材”这一课程载体的理解更富有统整性的时代内涵,使教科书、教材更好地反映课程的时代特点、记录课程时代精神、承载课程理想。

E.促进课程领导的转型。

教育行政的课程领导从政策性指引转型为兼具课程策略的创生、检验职责,课程领导需要在实践中生成教育智慧,使对课程统整的具体问题的解释具有生命的张力。

F.采取生态化课程设计。

践行学校社区化、课程生活化的理念,坚持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和谐永续发展,要在生态化课程设计方面做更扎实的探索。

继续教育建设工程专业作业

继续教育建设工程专业作业

作业一:1、请阐述一下,《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 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与《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 中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有什么不同。

答:《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方法为H I INF T H H q q q q ∙∙-+=H q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W/m2)T H q ∙—单位建筑面积通过围护结构的传热耗热量(W/m2) INF q —单位建筑面积的空气渗透耗热量(W/m2)H I q ∙—单位建筑面积的建筑物内部得热(包括炊事、照明、家电和人体散热),住宅建筑,取3.80(W/m2),《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 中,在进行耗热量指标测算时,将建筑物分别按照≥14层建筑、9~13层的建筑、4~8层的建筑和≤3层建筑进行建筑物耗热量指标计算,在这一标准分析中,将原标准规定的80~81年的通用建筑的耗热量指标按照下述公式进行了折算:8.3)8.3(''11---+=e i e i H H t t t t q q 。

另外《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 中建筑物耗热量指标是按照3m 以下建筑确定的,考虑到有的建筑体型系数满足要求,但底层和顶层的层高有时大于3m ,为简化计算,对于体型系数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建筑,当层高超过3m 的楼层少于或等于两层时,不必进行权衡计算。

2 、请比较一下,《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 与《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3/T1270-2008关于下述问题的条文有什么不同。

(1)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答:《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中,规定全部房间室内平均计算温度温度为16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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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课作业二5、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有哪些?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是什么?答:A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一)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将成为施工单位后续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这些资料如果不真实、准确、完整,并因此导致了施工单位的损失,施工单位可以就此向建设单位要求赔偿。

(二)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六)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④.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B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是一、审查施工方案的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在本质上是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计划。

其中要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际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都需要经过监理单位的审批后才能被施工单位使用。

由于本章主要是谈安全管理,所以,在这里仅仅强调了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这里,监理单位的审查标准是看一看“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也就是看一看是否违反法律的规定。

在实践中可能会存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高于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那时,监理单位就不仅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违法了,还要看一看是否违约。

若违约,也不能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法律责任⑴.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注册执业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⑵.其他法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④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6、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有哪些?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是什么?简述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与特种设备安全责任。

答:A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一)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首先要明确责任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第1款的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并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第2款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项目负责人(主要指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鉴于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国家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这里,“相应执业资格”目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及其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施工单位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施工单位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其职责(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做出了具体规定。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二、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一)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为了防止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真正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强调:“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这也是《建筑法》的要求,避免由于分包单位的能力的不足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也不是固定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B 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是一、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是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的重要依据,其勘查成果是否科学、准确,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具有重要影响。

(一)确保勘查文件的质量,以保证后续工作的安全的责任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科学勘察,以保证周边建筑物安全的责任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二、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一)科学设计的责任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出建议的责任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三)承担后果的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C 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D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一)特种设备的产品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活动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制造或者强制报废的特种设备。

(二)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维修、改造或者气瓶充装和锅炉、压力容器化学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禁止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范围从事特种设备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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