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设计、发包人、监理人等三建方的协调、配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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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措施

工程施工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措施

工程施工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措施目录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措施 (1)第一节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配合 (2)第二节与监理单位的协调 (3)第三节与设计单位的配合与协调 (3)第四节与其他单位的配合与协调 (4)在本工程施工中,对外公共关系涉及到社会的各个行业,必须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相邻施工单位以及当地政府等相关单位的关系,为正常施工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外部环境。

搞好施工,保证质量,确保工期,主动与招标人、监理方、设计方密切配合,从大局出发,本着一切为工程负责的精神处理工程中的相关事宜。

第一节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配合1、在施工现场项目办公区提供办公室供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使用,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保证办公的日常运营。

2、积极主动地做好与外界的协调,为建设单位减轻外部协调压力。

我们都将本着为工程负责、为建设单位负责、同时为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努力的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和问题,获得实效。

3、自觉做好新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和教育。

4、认真执行、服从建设单位指挥协调与指令,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单位针对本工程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

5、建立施工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施工办公会,并就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合理化建议等情况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

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

6、项目部做到机构健全,分工明晰。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和职责上报建设单位备案,以便施工过程中对口管理,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有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全面监管。

在施工期明确业主和承包商的关系,认真履行合同,摆正自己的位置,坚决满足业主及现场工程师对工程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积极邀请甲方及有关专家到现场指导,虚心学习,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性意思。

7、本着对工程和业主负责的精神,在工程移交后的质量保修期内跟踪工程运行状况,及时反馈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业主并协商解决,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

8、对于重点观赏苗木,种植前与建设单位共同号苗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再进货。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实施者,工程目标的实现是工程涉及到所有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协作、努力的结果。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和设计人的配合尤为重要。

只有在充分认识与发包人、监理和设计人之间的关系,建立长效的联系机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制度后,才能与发包人、监理和设计人配合更好。

一、对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认识1、发包人1.1发包人的定义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发包人在项目实施中的职责和权利2.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1.2.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1.2.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1.2.4组织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1.2.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1.2.6交付使用。

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2、监理人2.1监理人的定义监理人是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起到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2监理人在项目实施中的职责和权利2.2.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2.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2.2.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与发包人的配合协调一、与发包人的配合措施1、项目经理首先理解总目标、理解发包人的意图、反复阅读合同或项目任务文件。

对于未能参加项目决策过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了解项目构思的基础、起因、出发点,了解目标设计和决策背景。

2、项目经理作出决策安排时要考虑到发包人的期望、习惯和价值观念,说出他想要说的话,经常了解发包人所面临的压力,以及发包人对项目关注的焦点。

3、尊重发包人,随时向发包人报告情况。

在发包人作决策时,提供充分的信息,让他了解项目的全貌、项目实施状况、方案的利弊得失及对目标的影响。

4、加强计划性和预见性,让发包人了解承包商、了解他自己非程序干预的后果。

发包人和项目管理者双方理解得越深,双方期望越清楚,则争执越少。

5、在项目运行过程中,项目管理者越早进入项目,项目实施越顺利。

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能让他参与目标设计和决策过程,在项目整个过程保持项目经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6、项目经理遇到发包人所属的其他部门或合资者各方同时来指导项目的情况,项目经理很好地倾听这些人的忠告,对他们作耐心的解释和说明。

二、对发包人的服务承诺1、坚决服从发包人的现场指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监督,并为发包人提供便利的检查条件。

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等一切费用。

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责任及经济处罚。

2、每月向发包人呈报下月施工计划与有关材料计划,以确保发包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材料品种、质量等进行审定。

3、协助发包人主持施工图会审,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员、供应商(制造商)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物资选型。

4、负责提供发包人现场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用具。

5、凡涉及图纸设计内容不清者,首先报请建设监理审查、核实,经建设监理审查后,认为确需变更补充的,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变更指令以后,方可进行该部分内容的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

(2)与监理人的配合协调一、与监理人的配合措施1、与监理人处理关系的三让原则承包方与监理方案不一致,但效果相同时,承包方意见让位于监理;承包方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有利于使用功能时,承包方意见让位于监理;承包方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高于标准或规范要求时,承包方意见让位于监理。

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10.1 协调方式为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我们将按总进度计划制定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情况,并制订、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同时,我们会同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计量状况、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及电器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制订必要的奖惩制度,以奖优罚劣的方式推动工程进展。

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并定期召开,一般情况下以周为单位进行协调。

我们以周为单位,提出工程简报,向建设单位及各有关单位反映,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有关方面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10.2 与设计单位间的工作协调我们将加强与设计院的联系工作,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

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实施方案中包括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情况,以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

我们将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招标单位会同驻场建筑师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

对施工中出现的单位情况,除按驻场建筑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招标单位、建筑师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小样板间,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

我们将协调各施工分包单位在施工中需与驻场建筑师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列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裂缝等变化。

10.3 与建设单位的工作协调我们将定期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召开工程协调会,向建设单位详细汇报前一阶段的施工情况及下一阶段的施工计划,并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并按建设单位要求认真落实各改进意见,完成后以书面形式请建设单位认证。

根据建设单位指令,我们将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用料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定样采购。

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

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一、前言二、项目协调配合的必要性三、项目协调配合的内容四、项目协调配合的实施方式五、项目协调配合的效果评估六、结论前言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各方充分沟通、协商,制定出合理的方案和措施,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协调配合的必要性工程项目通常涉及多个单位的参与,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部门等。

这些单位之间的职责、利益、需求等各不相同,如果没有协调配合,就容易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导致工程项目的延误、质量问题等。

因此,项目协调配合是确保工程项目成功的必要条件。

项目协调配合的内容项目协调配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计划的制定和调整;2.工程设计的优化和完善;3.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协调;4.物资采购和供应的协调;5.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协调;6.质量监督和检验的协调;7.安全生产的协调;8.环保措施的协调。

项目协调配合的实施方式项目协调配合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沟通协商;2.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3.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和标准,确保各方遵守;4.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递信息;5.加强沟通交流,增进信任和理解。

项目协调配合的效果评估项目协调配合的效果评估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过对协调配合的实施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结论项目协调配合是工程项目成功的必要条件,各相关单位应该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加强沟通协商,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外界对工程的干扰与协调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外界的干扰和协调是不可避免的。

这些干扰可能会对工程的进展和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以协调。

1)施工准备阶段在施工准备阶段,需要对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和周边设施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定可能会对工程施工产生干扰的因素。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方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方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方案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主动建立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沟通,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沟通的渠道,积极听取他们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他们各方面的支持,并采取相应措施与他们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对现场机电与土建施工配合、质量检验管理、资料管理和竣工验收管理。

一、与业主的施工配合1.1总承包项目部全体员工要确立“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把工期目标和工程质量目标作为核心,确保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守成全部工程(包括指定分包的部分),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1.2总承包项目部要站在工程全局的角度,认真履行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服务,落实业主的各项指令、决策,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3加强与政府以及周边关系的协调,总承包单位将协助业主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等周边事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科学、合理地组织工程施工,切实减轻业主的压力。

1.4在工程开工前,我们将积极配合业主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前期的测量、勘察、建设规划申报、办理开工手续等。

1.5积极配合业主进行分包单位的选定,对于具备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各分包单位要全面了解,并对各分包单位实力和特点有较为清楚的认识。

因此在业主进行分包单位的选定过程中,我们将提供大量的咨询意见供业主借鉴,使业主能够有的放矢,选择适合本工程特点的分包单位。

1.6项目部要做好专业分包的招投标工作,提前将分包计划报给业主,在对专业分包单位的选择上,将拟选定的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等有关材料送交业主审查批准,积极听取业主的意见,经业主批准后才可使用此分包单位。

1.7对于机电、设备材料选型、采购、仓储、运输等各方面,我们将积极主动地与业主配合,积极提建议、想方法,制定实施方案,目的就是一切服从工程,保障到位,最大限度地为业主服务。

1.8为使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业主及其他顾问以及被他们授权的任何人能够方便进出施工现场,项目部将为其进入现场进行视察、检查或监督提供相应的便利,为建设、监理等单位工程检查人员提供检查所必须的照明、楼梯、平台、脚手架、坡道等,以及安全帽、必要的检查工具、设备和仪器等,并做好接待工作。

与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的配合、协调

与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的配合、协调

与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的配合、协调一、与建设单位的配合措施我公司将站在工程全局的角度,积极主动高效地为建设单位(发包人)服务,协助建设单位落实重大施工事宜和施工条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建设单位做好专业承包商和材料设备选型和招标工作,充分体现文明、高素质的施工企业形象。

我们将侧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整体策划和建议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往往急需理顺工程相关各方的责任关系和管理程序,为此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我方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议方案,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我方及各指定分包商、直接分包商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原则和几方的工作关系以及我方的建议。

关于工程进度计划,往往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和相关各方密切配合,共同为工程创造配套条件,才能使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有序进行。

我们不仅为自身的工作安排配套计划,而且为建设单位方面编制配套的建议计划,包括总控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招投标计划、设备材料划分采购和加工计划,以及提示工程不同阶段要相关各方解决的重点问题等。

这样让各方按统一的思路和配套计划去安排工作,对工程极为有利。

建设单位关心的指定分包商招投标模式、招标对象的选择、合约签订方式和承包模式的选择等问题,我方会在建设单位需要的前提下,提出几种对比和优化的建议方案,供建设单位决策参考。

对建设单位选择的专业承包商,明确各自的承包范围非常重要,我方同样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其目的是保证各专业衔接紧密,不会造成承包范围不清产生漏项或重叠。

2、为建设单位服务,使建设单位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对于本项目中有专业性很强的单位工程,招投标工作和设备材料选择和采购工作,针对这种情况,作为总承包商,我们会主动协助建设单位编制专业性的招标文件,协助建设单位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务性工作,为建设单位节省时间和精力,必将有力的推进工程进程。

3、为建设单位服务,体现在对建设单位的尊重我公司自从开始实施用户满意战略、营造谦和氛围,不断提升企业在各层面对用户服务的意识和保证能力。

与设计、总包商、监测人等三方的协调、配合措施

与设计、总包商、监测人等三方的协调、配合措施

与设计、总包商、监测人等三方的协调、
配合措施
在工程建设中,设计、总包商和监测人是至关重要的三方,他们必须密切合作,以确保工程项目的成功完成。

以下是三种协调、配合措施:
确定沟通协议
从工程项目开始之前,设计、总包商和监测人必须明确沟通协议。

该协议应包括每个团队的职责和沟通渠道,以及沟通的频率和要求。

这样的协议可以最大化沟通效率,并确保各方能够在必要时及时联系。

活跃的项目管理
一个活跃的项目管理方案是大型工程项目成功的关键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三个团队需要一个全面的项目管理系统,来跟踪工程项目的常规进展情况,并核对工程方案是否得到实施。

同时,监测人员可以相互协调,以确保工程项目得到适当的掌控和组织。

定期举行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是设计、总包商和监测人之间定期讨论项目的沟通渠道。

会议应定期举行,以确保所有团队都知道项目的最新动态,并能及时讨论必要的变更或修改。

此外,联席会议还允许团队之间建立关系并解决潜在的问题,以确保项目的成功。

总之,在工程项目中,设计、总包商和监测人之间的协调和合作至关重要,需要寻求各自的优势并实施简单的策略,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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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计、发包人、监理人等三建方的协调、配合措施
第一节与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措施
1.从图纸会审阶段开始,我们将与设计院建立定期联系制度,项目工程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对设计图中产生疑义的部分及时与设计院勾通,力求完美体现设计意图。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尊重设计,对于业主方提出设计变更洽商等,主动承担起业主与设计方联络员的责任,征求设计人意见,并提出我方的合理化建议,必要时出具相关资料及支持性文件供业主及设计人参考,力求使各方达成共识。

2.定期将工程信息反馈至设计人,使其对施工进展情况有所了解,以利其对有关工作提前进行安排。

重要分部、特殊分项工程施工前,邀请设计人到现场核查样板,达到业主及设计要求标准后,方进行大面积施工,避免影响整体设计效果。

3.邀请设计对工程进行阶段性检查,强调过程控制,使工程一次成优。

4.施工过程中,及时与设计工程师联系,在任何必要的时候对工程进行核验、检查和验收。

第二节与发包单位的配合、协调措施
1.定期参与业主例会,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理顺每一阶段的关系,使整个施工过程井然有序。

2.在施工中时刻为业主着想,从施工角度和以往施工经验来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满足业主提出的要求。

3.积极协助业主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协助业主办理开竣工手续、处理和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

4.根据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对分包单位的考察时间、进场时间及退场时间做出部署,提供给业主考虑,协助业主做好对分包单位的考察工作。

5.对暂估价材料、设备的认价及合同签订中与招标人的具体措施及承诺:
1)进场后根据总体施工计划先向招标人提供一份详细的有关暂估价材料、设备的需求计划,其中包括暂估价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暂估价格、进场时间及考察确定时间安排等内容。

2)根据施工的进度情况及现场的需求,提前一个月与招标人协商安排考察认价的工作,如需我方提供厂家,我单位也将在一个月前提供三家以上与我单位长期合作,信誉较好的厂家给招标人备选。

3)考察认价过程中,积极配合招标人,包括联系厂家,确定考察路线,食宿安排,咨询价格,编制报表,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等,为招标人着想,提高效率,减少中间环节。

4)在确定价格的过程中,要充分保证招标人的利益,处处为招标人着想,积极与招标人沟通,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通过与招标人协商,尽量采用价格较低的厂家,以便节约资金,控制成本。

5)在确定供应厂家和材料、设备价格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合理化建议,同时坚决服从招标人作出的各项决定。

6)根据合同文件和招标人要求,如确定好的暂估价材料、设备供应商需与我方签订合同,我方将在确定后的第一时间联系厂家,商谈合同事宜。

7)在暂估价材料、设备的确定过程中,我单位承诺不索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不设置进场障碍,不与招标人提附任何加条件。

同时在确定后厂家的现场安排、资金支付、协调管理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双方的合作和谐、满意。

8)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的经济处罚。

如给工程造成工期、费用上的损失时,也应照价赔偿。

第三节与监理单位的配合、协调措施
1.积极配合、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技术及经济资料。

尊重监理单位的各项权力:材料与施工质量的确认权、否决权;施工进度和工期上的确认权和否决权;工程合同内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结算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主持权等。

2.在与监理的工作交往中,我们作到熟悉监理工作程序,接受监理指令,服从监理的监督指导,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报验制度,上道工序未进行检查前,绝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涉及分承包项目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
1)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总承包的指示,凡涉及专定分承包方的工作或工
程,及时转发给相应的分承包方,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能及时得到落实。

2)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制定对现场总平面布置的管理办法,建立和指定若干方便分承包方工作的临时垃圾堆放处,共同约束分承包商遵照执行。

3)对各分承包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就其项目范围、内容及分承包单位的资质报告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进场,并制定分承包不得再次分承包的合同。

4)对于合同约定必须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施工工序及工艺,分承包方提前一天报总承包方,由总承包方与监理工程师商定对其检查和检验的时间。

5)对于分承包施工范围内合同中规定的任何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自检合格后,提前通知到监理工程师,隐蔽、中间层必须经过检验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被覆盖、包装或隐蔽。

6)分承包方在批量加工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样品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7)施工过程中,及时与监理工程师联系,在任何必要的时候对工程进行核验、检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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