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将现行文件报送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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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加快改革开放,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治理整顿期间所发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失效或废止的文件五十四件。

这类文件曾对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治理整顿的结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文件的调整对象已不复存在,有些已被国家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所代替,有的已与《企业法》及其《条例》相抵触。

因此,这类文件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二、需要修改的文件四十三件。

这类文件的主要内容仍然有效,尚在继续执行,但其中某些条款已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企业法》及其《条例》的有关规定;有的条款与其他新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相吻合,需要逐步修改,或等待国家和省制定发布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取代。

在此之前,这些文件中凡符合党和国家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当继续有效;而与当前形势不符或已失去效力的条款,则停止执行。

三、这次公布的只是初步清理的结果。

在国务院各部门和我省《条例》实施办法出台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明确职能后,省政府还将进一步组织清理。

清理文件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切实抓紧抓好清理工作,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废止的要及时明令废止。

【2018-2019】201X年新洲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精选word文档 (4页)

【2018-2019】201X年新洲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精选word文档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201X年新洲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总结201X年新洲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总结201X年新洲区在省、市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继续大力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便民服务为宗旨,围绕省市区工作方案的要求,以高标准、高质量为目标,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质量和网站建设的水平;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网站的影响力;认真处理群众的投诉事项,打造优质为民服务平台。

使“新洲区财政与编制公开网”成为党群联系的新窗口,为构建和谐新洲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一)政务信息公开。

201X年来公开财政工作动态、会计服务、政府采购、专项资金法规等方面政务信息46条。

(二)专项资金公开。

我区公开201X年度专项资金40项,公开资金总额26792.16万元;公开201X年度专项资金36项,公开资金总额27566.31万元,同时更新了资金分配政策文件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构编制公开。

1、机构设置: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机构设置总数为580个,其中党政群政法机关60个(不含人大、政协、司法及法院的下设机构);事业机构520个,其中区直属事业机构14个,部门所属机构506个;根据省、市关于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实际公开党政群政法机关60个(不含人大、政协、司法及法院的下设机构),事业机构520个。

2、人员编制:全区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总数21729名,其中核定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1801名(行政编制1476名,离退休人员服务编制131名,地方编制110名,工勤编制84名),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992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830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498名,自筹资金事业编制5600名)。

根据省、市关于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实际公开党政群政法机关人员编制1787名,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9928名。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报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武政办[2014]153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3
【实施日期】2014.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2014〕1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9)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1 / 1。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24•【字号】武政办〔2015〕58号•【施行日期】2015.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武政办〔2015〕5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24日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14号)精神,继续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特制订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如下:一、进一步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优势,并通过各种公共媒体渠道积极回应和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法规,全方位、多途径地开展主动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注: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共政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深化公开内容,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查询便捷。

要持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便民服务的水平。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是指对政府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的制度。

政务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务信息和行政决策的工作。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的目的是促进政府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包括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的种类和数量、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及时性、政府部门的便民服务等方面,以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考核方法: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方式,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实地检查、监测评估等手段收集考核数据,同时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

3. 考核结果公布: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向社会公众公布政府部门的考核得分和排名情况,以促使政府部门逐步改进和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4. 奖惩机制:对考核表现优秀的政府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核表现不佳的政府部门予以批评和惩处,以激励政府部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可以促使政府部门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和决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同时,公众
对政府部门的监督也将更加有力,形成政府和社会公众双向互动的良好机制。

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考核制度

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考核制度

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政务公开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为了加强政府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和质量,建立起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的政务公开信息报送考核制度旨在:1.规范政府部门报送政务公开信息的流程和要求;2.促使政府部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3.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三、制度内容1.报送范围:制度适用于所有政府部门,包括中央、地方各级部门。

2.报送内容: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

3.报送要求:政务公开信息的报送要符合以下要求:–所有报送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误导性的情况;–报送信息必须明确分类、标明发布日期和更新日期,方便用户查询和比对;–报送信息应当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和信息量,以满足用户对政务公开信息的需求。

4.报送周期:政务公开信息的报送周期为每个季度末。

5.报送流程:–政府部门按照规定的报送格式,将相关政务公开信息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报送信息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合格后,上级主管部门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给对应的政务公开平台;–政务公开平台将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统一发布,并负责信息的维护和更新。

四、考核方法为了对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采用以下方法:1.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信息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可读性等,具体细化为:–信息真实性: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虚假、误导性的情况;–信息及时性:评估报送信息的发布速度和更新频率,确保信息能够及时为公众所知;–信息完整性:评估报送信息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遗漏了重要信息;–信息可读性:评估报送信息的格式、语言是否易于理解和阅读。

2.考核标准:根据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对政府部门的报送工作进行评估和打分。

3.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以便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鄂政办电〔2021〕1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鄂政办电〔2021〕1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鄂政办电〔2021〕11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5号)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全省17个市(州)人民政府和42家省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结果情况考评成绩优秀的市(州)政府:宜昌市、武汉市、孝感市、黄冈市、恩施州、十堰市、潜江市人民政府。

考评成绩优秀承担行政许可事项或较多提供公共服务的省政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林业局、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

考评成绩优秀未承担行政许可事项或较少提供公共服务的省政府部门:省政府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省粮食局、省审计厅、省地质局、省医保局。

进步明显的市(州)政府:咸宁市、鄂州市人民政府。

进步明显的省政府部门:省体育局、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总体来看,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加大,17个市(州)政府全部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绝大多数市(州)政府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

政务公开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省政府部门平均得分79.3分,比上年度提升6分,90分以上8家,比上年度增加6家,80分以上21家,比上年度增加8家。

市(州)政府平均得分76.88分,比上年度提升1.1分,80分以上6家,与上年度持平。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6•【字号】武政〔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武政〔202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工作统筹,科学制订办理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系统谋划所承办的责任事项,特别是牵头单位(无牵头单位的,责任单位即为牵头单位,下同)要统筹相关责任单位科学制订具体工作办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实行清单管理,形成工作闭环。

各牵头单位于2024年2月8日前,将办理方案和督办工作人员名单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填报样式见附表1、2)。

二、强化责任落实,高效推进办理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承办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作风、提效能、抓落实。

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责任事项,牵头单位要研究建立市级层面调度推进机制,必要时可提请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统筹协调,破解难题、合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硬账硬结。

三、强化督办协调,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各责任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从2024年第二季度起,各牵头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1个月20日前,将责任事项完成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报送式样见附表3)。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每季度梳理汇总形成办理情况报告按程序报审,并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予以通报,并反馈市考评办,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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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的 管 理 模 式 和 规 范 的 整 理 方 法 。 长 江 委 网 络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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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 。《 细则》 共分 1 0条 , 重 点 阐述 了《 细则》 产 生 的法 律 依 据 和 政 治责 任 . 明确 了涉 密 档 案 解 密 工 作 的 8 项 规 定、 控 制 使用 档 案 的 2 6个 具 体 范 围 、 档案 划 控 鉴 定 工 作 的 组 织 管 理 和相 关 责 任 。 对 档 案 划 控 鉴定 工 作 的程 序 和 方法 、 划控 鉴定T作的善后注意 事项 、 对 违反规定擅 自 公 布 未 开放 档 案 的行 为 等 , 都 作 出 了规 定 和 要 求 该《 细则》 的 出台 , 规 范 了馆 藏 档 案 的开 放 鉴定 工 作 ,
会 上 ,十 堰 市 档 案 局 副 局 长 陶 维平 强 调 ,
二体系, 确 保移民 1 乍
理 和充分 利用 进行 了有 机结合 。膪 ( 宜 昌市 局 丁爱 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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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等5 个 县 市区 移民 档 案_ T 作 负 责 人3 0 余 人 二I J
参 加 会 议 。 会 议 对 前 期 十 堰 市 南 水 北 调 移 民 档 申
案 工 作 检 查 情 况 进 行了 通 报. 丹 江口 市 移民 局水
4月 2 5 日, 十堰 市 档 案 局 、 市 移 民 局组 织 ,
十 堰 市 丹 江 口 市 移 民 局 承 办 的 “ 南 水 北 调 中 线_ _ 1 卜 _ ▲
工程丹江F I 水库征地移民 档案工作推进会” 在 璺
丹 江口 市 移 民 局 召 开 。
十 堰 辖 区 内涉 及 移 民搬 迁 的丹 江 口市 、 郧
就移民档案工作收集整理开展情况做了详实 = = I 匕 宜 昌市档 案馆 出台 介 绍 。 会 议 还 通 过 现 场 观 摩 交 流 学 习 的 方 式 ,调 开放 档 案 鉴 定 工作 细 则 组织到会人员学习丹江F I 市移民 档案_ T 作先 j I 毒
近 日, 宜 昌市 档案馆 出台《 馆藏 开放档案鉴 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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