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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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9.21•【文号】财会[2010]19号•【施行日期】2010.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财会〔20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在认真总结会计人才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会计人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会计人才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实施《会计人才规划》,是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推动会计行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会计行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对于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会计人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对《会计人才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抓紧制定《会计人才规划》实施方案;要大力开展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会计人才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部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目录一、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方针(二)发展目标三、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三)着力培养造就大型企事业单位具有国际业务能力的高级会计人才(四)着力培养造就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五)着力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学术带头人(六)着力统筹开发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七)加快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八)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九)健全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机制(十)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十一)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十二)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十三)推动会计行业产学研战略联盟(十四)建立会计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十五)发挥会计行业协会、学会职能作用(十六)重视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五、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工程(十七)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十八)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十九)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人才培养工程(二十)会计名家工程(二十一)应用型高级会计学科建设工程(二十二)现代农村会计人才支撑计划六、组织实施(二十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二十四)健全规划实施的监控评估体系(二十五)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人才工作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人才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会计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工作总体水平,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现就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管理会计是会计的重要分支,主要服务于单位(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下同)内部管理需要,是通过利用相关信息,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动。

管理会计工作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我国会计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财政工作大局,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会计准则、内控规范、会计信息化等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并得到持续平稳有效实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注册会计师行业蓬勃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初步形成。

但是,我国管理会计发展相对滞后,迫切要求继续深化会计改革,切实加强管理会计工作。

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财政改革的重要方向;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价值创造力已经成为企业的内在需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在要求。

这就要求财政部门顺时应势,大力发展管理会计。

因此,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加强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激发管理活力,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决算分析和评价的重要手段;是财政部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推动会计人才上水平、会计工作上层次、会计事业上台阶的重要方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财政部关于批转中国会计学会关于选拔和培养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批转中国会计学会关于选拔和培养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批转中国会计学会关于选拔和培养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5.11.03•【文号】财会[2005]16号•【施行日期】2005.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批转中国会计学会关于选拔和培养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方案的通知(财会[2005]16号2005年11月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和培养高级会计人才,并委托中国会计学会牵头组织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现将《中国会计学会关于选拔和培养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中国会计学会关于选拔和培养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方案一、总体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加快高素质会计理论研究人才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会计科研教学人才的示范和辐射效用,提升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和教学水平,受财政部委托,中国会计学会具体负责选拔和培养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以下简称“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从2005年开始,每两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选拔,每次选拔30人。

培养方式主要以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和开展课题研究为主,每两年为一个培养周期,由中国会计学会对各培养对象的学习、工作和研究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领导,中国会计学会成立“选拔和培养全国高级会计人才--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会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05.08•【文号】财会[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财会[2007]8号)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中国人民武警部队财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学会,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建立健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我部制定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印发。

该《规划》适用于财政部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也可作为各地财政部门和各中央主管单位组织和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参考。

附件: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政部二○○七年五月八日附件: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国际前沿,创新培养机制,严格科学管理,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和会计事业国际发展战略要求的领军人才队伍,促进我国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推动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及任务(一)总体目标。

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合理预计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快发展,以及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战略、行政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占领国际会计理论前沿阵地等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开展高层次会计人才培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会计领军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培养工程,计划年年培训约( )人。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培养工程,计划年年培训约( )人。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培养工程,计划年年培训约( )人。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

2021年11月,财政部印发《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了“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的总体目标和“培养造就高水平会计人才队伍”的主要任务。

按照《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2021年12月,财政部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会计人才发展的4个具体目标、9项重点任务和5个重大工程。

《规划纲要》和《会计人才规划》为新时代会计人才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行动纲领。

“十三五”时期我国会计人才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十三五”时期,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强会计人才制度建设、实施会计人才培养重大工程、营造会计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我国会计人才素质明显提升、人员队伍结构持续向好、会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一)会计人才制度不断健全。

会计人才制度建设是推动会计人才工作的重要前提,是促进会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有力保障。

一是转变会计人员管理方式。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会计从业资格,加强会计人员事中事后管理,制定《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管理制度。

二是推进会计职称制度改革。

制定《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设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选拔不同层级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卷工作规则》等考试制度,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务管理,实现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无纸化,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等在会计资格考试中舞弊等行为,维护考试公平。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十年规划》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十年规划》
加强与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上的合作,广泛听取学术名家、用人单位的意见,重点吸收影响较大、贡献突出的青年会计才俊和各单位、各行业财会后备人才。
(二)学员选拔应当经过申报、笔试、面试等程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素质。笔试环节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的方式;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
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具体负责指导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网络建设,构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建立各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沟通机制,协调各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督促、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采取“分类培养,联合打造”的模式。财政部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分别是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和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管理部门,依托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实施培训。
(4)深化沟通交流。积极拓展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与其他类型人才的沟通交流渠道,形成会计人才与其他类型人才的互动机制。积极开展学员与国有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国际性组织或研究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及国家人才管理部门领导之间的交流。
(5)加强理论研究。激发学员主动思考和理论创新的热情,提升学员洞察问题的能力,开展重点案例研究,通过案例竞赛、成果交流等形式,引导学员掌握先进、科学的研究方法,提高研究质量,边工作、边研究、边提高,邀请学员参与财会法规、准则制度的研究、制订,使更多的学员在学术造诣上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肯定。
3.第三个考核周期为使用提高阶段。该周期以工作实践、推荐使用为主,着重加强对学员的使用,在持续打造学员各项能力的同时,强调对学员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强化对学员的使用,发挥优秀学员的带动作用,提升学员在行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重点培养、精品打造,帮助学员实现从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角色转变。该周期的主要任务是: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07.02•【文号】财会[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总部财务部,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有关精神,着力打造一批造诣精深、成就突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会计名家,推动我国会计人才队伍整体发展,我部制定了《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全力推动会计名家培养工作的顺利实施,为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教育持续繁荣发展、建设会计强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附件: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财政部2013年7月2日附件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会计人才能力素质提升,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造诣精深、成就突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会计名家,加快推进会计强国战略,依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有关精神,扎实推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发展、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用科学的方法发现人才,用科学的手段培养人才,用科学的机制评价人才,不断加大会计人才资助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会计名家在引领和推动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教育持续繁荣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会计强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国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国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国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管财[2017]199号【发布部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日期】2017.06.21【实施日期】2017.06.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国管财〔2017〕199号)中央管理在京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7〕6号)要求,我局负责组织开展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含中央管理在京金融企业)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对象的申报和笔试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于6月22日至7月21日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http:///kjw),进入页面右侧第三个模块“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申报”系统,按照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初审通过后打印《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主管单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封面和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外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

已获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提交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需提交通过考试的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或在《申请表》上注明考试成绩并加盖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二、各主管单位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填写《2017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类)》,由人事部门和会计事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于7月24日至8月4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送交现场审核地点(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北京国谊宾馆贵宾楼一层101室,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三、通过现场审核的申报人员可于9月4日起登录“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申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于9月10日8:30-12:00准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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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03.26•【文号】财会[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3]6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学员: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我部制定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精心培养、确保质量,全力推动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附件: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财政部2013年3月26日附件: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事业改革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进一步优化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推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能力素质提升,发现、培养、推举一批优秀领军人才切实担当行业领军重任,现制定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优化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持续提升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持续发挥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实现会计强国目标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

二、培养模式采取持续跟踪培养和优秀人才重点培养的培养模式,切实有效地推进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学员毕业后的后续跟踪培养,助推优秀会计领军人才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促进各类领军人才思想的交流和碰撞,提升各行业会计领军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培养模式具体包括会计领军人才知识更新计划(以下简称知识更新计划)和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特殊支持计划)两个模块。

模块一:知识更新计划(一)培养对象已经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6年学业,取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学员。

(二)培养目的通过每年度定期组织短期培训,为会计领军人才提供能够持续进行知识更新的平台;同时加强各行业会计领军人才思想交流、碰撞与经验分享,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升学员综合能力和水平。

(三)培养方式以专题培训的形式,由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定期分别组织,每年共3次,每次培训时间为1-1.5天。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毕业学员可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参与。

具体包括:1.高端论坛。

邀请国际顶尖专家学者和跨国公司、国际性组织高级官员等举办高端论坛,通过高层次交流对话,提高学员的战略意识、全局观念,进一步开阔学员的视野。

2.名家讲座。

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举办国学素养、人文素养、财经热点、管理科学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丰富学员内涵和综合素质。

3.领军论坛。

根据学员的研究成果、专业能力及业界影响力,组织领军论坛,为学员发表观点、展示才华、分享经验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学员跨类别协同开展研究、学习。

4.交流活动。

通过组织模拟教学、专题研讨等交流活动,加强不同类别、不同班级学员间的互动交流,整体增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团队协同发展能力。

模块二:特殊支持计划(一)培养对象着眼于加快培养各领域的会计高层次专家型、管理型专门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培养对象为已经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6年学业,取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其中:(1)企业类学员应在中央企业集团(含中央金融企业)担任总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的副职及以上职务,或在二级公司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及以上职务;(2)行政事业类学员应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副司局级及以上职务;(3)学术类学员应在国家级科研院所和进入“211”工程或国家重点会计学科的高校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4)注册会计师类学员应在全国综合排名前3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

3.具有熟练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二)培养选拔培养对象采取专家综合评审方式产生。

具体选拔流程如下:1.本人自愿申请。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符合上述(一)所列资格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意愿,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请表》(附后),并随同科研成果证明(公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课题、出版专著的复印件)、英语能力证明(托福成绩、雅思成绩、出国人员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取得的境外公认会计资格或金融资格资质等)、获奖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原承担教学管理任务的相关单位(其中,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学术类报送至相应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会计师类报送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申请材料中除需要提供申报者个人信息外,如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还需要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简介。

每年接受提交申请的时间为5月1日-6月30日。

2.拟定建议名单。

国家会计学院(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到学员申请后,综合考虑学员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培养期间表现、用人单位意见等因素,拟定建议名单,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原则上每类别1年报送的建议名单不超过5人(含5人)。

3.专家综合评审。

财政部会计司会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聘请在社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度的业内专家、领导对入选建议名单的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并以各专家综合量化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各申请人的得分。

4.确定初选名单。

财政部会计司依据量化评分结果,按照成绩高低初步确定年度培养对象入围初选名单,并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站对外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期内,发现候选人申报情况不属实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并依据评审成绩依次予以递补。

5.单位实地考察。

财政部会计司组织人员到入围初选名单的学员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意见。

6.公布入选名单。

财政部会计司会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在综合考虑专家评审、公示、实地考察等情况的基础上,拟定最终入选名单,经部领导批准后公布。

(三)培养方式特殊支持计划采取个性化培养方式,按照“一人一方案”的原则,结合每一名学员的职业特点、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设计培养方案,并实行“导师制+海外研修+研究课题”等培养模式,让学员在名家指导下学、到海外知名院校进行研习、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持续提升学员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具体如下:1.培养规模。

为保证培养质量,每年招收1期,每期学员不超过10人。

2.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为3年,分为两个阶段。

其中,第一阶段为海外研习,为期6-12个月;第二阶段为导师指导、工作实践、课题研究,为期24-30个月。

3.培养机制。

(1)建立名家导师机制。

遴选、聘请国内一流经济管理类专家学者、中央企业集团总会计师、国家部委正司(局)级以上领导、大型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等担任学员“一对一”培养导师,指导学员完成海外研习计划和部级重点课题研究。

为促进领军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综合素质的提升,根据学员特征,适当考虑采取交叉指导机制,即:学术名家指导来自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事务所的领军学员;企业家、企业集团总会计师、国家部委领导、大型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指导学术界的领军学员,打通学术与实务交流渠道,全面提升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

(2)建立海外研习机制。

一是探索与境外知名院校、机构的合作,以高级访问学者方式,安排学员到国际知名院校、机构进修一段时间,系统完善知识结构;二是通过加强国际间合作方式,由财政部集中组织推荐,安排学员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标准部、技术部或风险管理部等关键岗位挂职或实习一段时间,学习国外企业管理、风险控制、事务所治理等先进经验;三是利用国有企业自有资源,安排学员到境外中资企业或机构挂职或实习一段时间,积累境外工作经验,开拓国际视野;四是充分利用国际会计组织资源,由财政部集中组织,优先推荐学员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等类似国际会计组织工作或实习一段时间,研习最新的会计实务知识,参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的制定。

(3)建立课题研究机制。

一是要求学员利用3年学习期,自主组建一个研究团队,深入开展一项与会计相关的探索性、原创性的经济管理类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内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出版高水平专著(字数不少于10万字);二是要求学员在海外研习期间,深入研究或综合提炼一项海外先进管理经验、最新学术研究成果等,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并在国内经济管理类核心专业期刊上予以发表,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政策制定部门所采纳,或能应用于企业实践,被大型企业集团总公司所采纳(产出直接经济效益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四)保障机制1.建立动态考核机制。

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境外考察等方式,不定期了解学员学习、工作情况,征求培养导师、用人单位、培训单位等对学员的评价意见,综合考量学员的学习情况、工作业绩、研究成果价值、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及时终止培养,以确保特殊支持计划的整体质量。

2.建立人才使用机制。

入围特殊支持计划的学员,在顺利完成3年学业后,可优先入选会计名家工程;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资格;可优先申请财政部部级重点科研课题;可优先被聘为财政部各类会计资格、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专家;可优先被聘为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可优先被聘为财政部会计改革及政策制定咨询专家;可优先被推荐至国际会计组织任职;可优先被推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专业(专门)委员会理事(委员)以上专业职务;可优先推荐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优秀会计人员、全国优秀总会计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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