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笔试不符合条件申请人
领军人才选拔标准和程序

领军人才选拔标准和程序一、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标准(一)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并符合下列条件:1、道德素质过硬。
能够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杜绝学术腐败。
2、专业贡献重大。
能够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并作出重要贡献。
3、团队效应突出。
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引领作用显著。
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国际学科和技术发展趋势,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发挥引领作用。
5、发展潜力较大。
具有创新的思维,熟悉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有带领团队向国际国内研究前沿冲击的潜质。
(二)领军人才分类标准领军人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按照各自学科特点,明确分类标准。
按自然科学和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文化艺术类和经营管理类分类提出具体的选拔标准:1、自然科学和技术类选拔标准(1)具有本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学术造诣、前瞻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熟悉掌握本学科、本行业国际或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
(2)近五年,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做出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的研究成果,并对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动本领域关键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本学科、专业以及相关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对本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并通过成果转化产生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②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
③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3)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领衔国家和本市重大科技或工程项目攻关、重点学科建设或担任重要科研机构学术技术负责人。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全省中青年中医临床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全省中青年中医临床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6.27•【字号】晋卫办中[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全省中青年中医临床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晋卫办中〔2012〕22号)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好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工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25名(含5名西医人员)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高临床水平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医临床领军人才,通过与中华中医药学会合作聘请国医大师在晋带徒的培养方式,着力提高其中医临床诊疗水平,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新一代名医。
一、培养对象条件(一)中医人员1.第一批培养对象在全省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中遴选,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副高及以上专业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原则上不担任行政职务;2.中医理论功底扎实,近3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中医临床相关的较高学术水平的本学科论文不少于2篇,或出版过专著(不少于10万字),或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中医临床科研课题;3.善于运用中医辨证思维解决本学科临床疑难问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较高,疗效较好;4.医德医风、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受到患者和群众赞誉,无医疗事故,近三年考核称职;5.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在学习与实践中有较高悟性和钻研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能,有充足时间完成培养任务。
(二)西医人员参照上述条件。
(三)参加过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选拔,未被录取且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
二、研修时间自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为期三年。
三、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山西省卫生厅组织的中医知识考试和专家组的面试,择优录取的原则。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0.30•【字号】•【施行日期】2020.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各医疗卫生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数量及方式、范围2020年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程,遴选确定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100人(其中中医药领域25人左右,公共卫生、卫生管理领域25人左右),齐鲁卫生与健康杰出青年人才(以下简称“杰青人才”)300人(其中中医药领域75人左右,公共卫生、卫生管理领域75人左右)。
遴选领军人才和杰青人才,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在审核合格的申报者中评审产生。
鼓励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实现人人成才,人尽其才。
二、申报人选条件(一)领军人才1.人选是我省卫生健康机构在岗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0周岁左右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家。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现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
3.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较强的科研攻关能力,能够处理本学科、本领域的复杂疑难问题。
临床水平高超,外科系列人员具备开展本学科主要四级手术能力,提供近3年作为主刀开展的疑难危重四级手术病历3份,内科系列人员提供本人主持完成的多学科疑难病例诊断、治疗典型病历3份。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后备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选拔考试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卫办财函[2017]37号【发布部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3.17【实施日期】2017.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选拔考试的通知(闽卫办财函〔2017〕37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就组织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选拔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经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审核推荐的,符合选拔条件的设区市级卫生计生委财务管理干部及辖区各级各类三级医院经济管理部门的候选学员,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经单位审核推荐的符合选拔条件的候选学员(名单附后)。
二、考试时间3月18日(星期六)14:30-16:30。
14:15进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三、考试地点省卫生计生委2号楼七层会议室(福州市鼓屏路61号)。
四、其他事项本场为闭卷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请携带个人身份证件、考试用具(统一使用黑色水笔答题)。
附件:福建省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选拔考试人员名单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7年3月17日附件:福建省第二批卫生计生行业经济管理后备领军人才选拔考试人员名单工作单位性别福建省肿瘤医院女002吴秀颖福建省肿瘤医院女003朱希福建省肿瘤医院女004黄晓霞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女005李萍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女006胡枫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女007郑颖福建医科大学附属。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6.04.29•【字号】渝卫人发〔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卫人发〔2016〕25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代管)单位,第三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现将《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4月29日(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强全市医学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市医学学术技术快速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才队伍建设“六百三万”计划实施方案》、《重庆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0-2020)》和《重庆市高端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55221”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推动学术技术创新发展、带领本学科冲刺西部一流的医学领军人才。
第三条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第四条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的推荐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实际、行业公认的原则,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40名,力争2020年达200名。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五条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的推荐选拔范围为全市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领域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国家卫生健康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考试试题

国家卫生健康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考试试题摘要:一、考试背景与意义二、考试内容与形式三、考试管理与组织四、领军人才的作用与使命五、对考生的建议正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选拔和培养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国家卫生健康委每年都会组织卫生健康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考试。
本文将对考试的背景、内容、管理与组织等方面进行介绍,并针对考生提出一些建议。
一、考试背景与意义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考试是为了选拔具有较高经济管理水平、能够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的专业人才。
通过考试选拔出的领军人才将有机会进入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人才库,优先获得参与卫生健康经济管理相关工作和培训的机会。
这对于提高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水平、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经济学基本理论、卫生健康经济管理相关知识、财务管理、经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水平。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形式包括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能力。
三、考试管理与组织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考试由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命题、阅卷和面试等工作。
各地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地区的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组织等工作。
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安排,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四、领军人才的作用与使命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作为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域的专业人才,肩负着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任。
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经济管理理论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此外,领军人才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为卫生健康行业树立典范。
五、对考生的建议针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考试,建议考生提前做好备考计划,全面掌握考试大纲要求的知识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

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
摘要:
1.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的背景和意义
2.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的内容和范围
3.如何准备和应对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
4.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对健康产业发展的影响
正文:
一、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我国健康产业的快速发展,对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为满足这一需求,国家卫健委设立了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试题,旨在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经济管理能力的领军人才,以推动健康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的内容和范围
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在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战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试题范围涵盖了经济学基本理论、财务管理与分析、市场营销策略、企业战略管理等内容,旨在全面评估考生的经济管理能力。
三、如何准备和应对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
1.熟悉考试大纲和内容,了解试题的出题规律和特点。
2.系统学习经济管理相关理论知识,掌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战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和方法。
3.参加培训课程和模拟考试,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和实战经验。
4.注重实际操作,结合案例分析和实践经验,提高自己的经济管理能力。
四、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对健康产业发展的影响
国家卫健委经济管理领军试题的设立,有利于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经济管理能力的领军人才,为我国健康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
人才选拔笔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财务财便函[2018]239号
【发布部门】60321
【发布日期】2018.07.27
【实施日期】2018.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笔试的通知
(国卫财务财便函〔2018〕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财务处,委预算单位:
根据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安排,经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协商,第五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笔试选拔考试时间定于2018年9月15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选拔笔试为闭卷考试,考题总分12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试题类型为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等4种类型。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5日(周六)14:00-17:30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