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经济法》知识点: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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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1)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可以由外国投资者根据企业不同的经营内容、经营规模、经营方式自行设置。
外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资本持有者组成。
(3)外资企业应根据其组织形式设立董事会。
如果一个外资企业是由多个外国投资者出资建立的,则该企业所设立的董事会中董事的名额,一般应按照每个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外资企业设立的董事会应推选出董事长。
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向中国政府申报备案。
文章摘自:/zhucekuaijishi/。
外商独资 最高权力机构是什么

外商独资最高权力机构是什么企业的类型很多,有民营企业有国有企业,也有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也是当前一个重要的形式,并且外商独资最高权力机构通常都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定着企业未来的发展,但是最高权利机构的组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感兴趣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企业的类型很多,有民营企业有国有企业,也有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也是当前一个重要的形式,并且外商独资最高权力机构通常都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定着企业未来的发展,但是最高权利机构的组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感兴趣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外商独资最高权力机构是什么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有点像我们国家的人大和政府。
“最高权力”在人大,执行机构是政府。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1、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知识点: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详细描述:1.合营企业: (1)组织形式:均为有限责任公司。
【补充】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是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
(P457) (2)组织机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2.合作企业: (1)组织形式和机构:(2)董事会(3)经理: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董事或者委员可以兼任合作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4)先行回收投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如果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P457)3.外资企业: (1)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2)组织机构:可以由外国投资者根据企业不同的经营内容、经营规模、经营方式自行设置。
【合作企业VS合营企业】【总结】特别决议【总结】各种董事会例题: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甲是中方,出资320万美元,乙是外方,最低出资额为()万美元。
A.180B.220C.160D.200正确答案:A解析: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125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中方出资320万美元,外方出资最低为(500-320)180万美元。
2.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章程的内容与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C.外资企业可以是非法人企业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投资者按照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且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前,不得分立,但是,可以和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正确答案:C解析:3.某外商投资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其中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出资120万美元。
外商投资形式

外商投资形式投资形式: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股权式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投资比例(股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契约式企业。
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方式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归属等, 均在合同中约定。
3、外资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又称外商独资企业。
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
5、外资金融机构是指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和具有中国法人地位外商独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6、补偿贸易由外商提供设备及技术, 同时承担购买中方一定数量的出口产品, 设备与技术的价款可分期偿还。
经中外双方协商一致, 购买进口设备技术的借款, 除经批准可以利用进口设备及技术直接生产之产品来偿还外, 还可以以其他产品来偿还。
7、加工装配来料、来样加工及来件装配由外方提供技术、设备、零部件以及原辅材料, 产品由外方返销, 中方收取工缴费。
外方提供的设备如作价, 中方则用工缴费分期偿还。
8、国际租赁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国外先进设备的使用权, 是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
租金按租赁合同的规定支付。
租期满后, 企业可把租赁的设备购买下来。
外方或出租人亦可提供技术服务、原料、燃料及零件等。
9、BOT方式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称, 即建设-经营-移交。
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探析

德 国法 律 为 外 国投 资 者 投 资 的 企 业 规 定 了若 干 种 组 织形 式 , 括有 限 公 司 包 外 国公 司 的分 公 司 、股 份公 司 、普 通 台
外 ,还有Ⅱ能约定为有 限台伙责任或其 J
它 责 任 形式
可见 《 中外台作经营企业法》及其
实 施细 则对 台伙型 合作 企业 的规 定 与
财产才 归台作各方共有 ( ) 4 责任形式种
类 不 同 。台 伙 企 业 只 规定 各 台 伙 人 对 企 业 债务 承 担 无 限 连带 责任 ,而 台 伙 型 中 外 合 作 企业 的 中外 合 作 者 可 约定 对 企 业 债 务 承担 的责 任 形 式 ,除无 限连 带 责 任
式. 别无其他 形式可选。
“ 国 民事 法 律 的有 关 规 定 中 的这 些 不 一 致 处 .使 得 台伙 型 中 外 合作 企业 在 实 践 中很 难 依 法 操作 , 因此 目前 存在 的 中 外 合作 血 业组 织形 式 仍 非 公 司 莫属
伙、 有限合伙 、 匿名台伙 、 独资等等 。 脒外 国投资者投 资领域为乘客运输 、 保险 、 银
维普资讯
在一 些市 场经 济 国家 中 . 业的组 织 形式 一般 有公 司企业 、 伙 企业 和 独 企 台
资企 业三 种 , 且投 资 主体不 分 国籍 与住 所 。然而 , 国现 行外 商投资 企业 法律 , 找 除 公 司企 业外 的组织形 式 规定 大都与 国际 不接轨 , 缺乏 相应 的可操 作性 。本 文
现 行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法律 有
关 组织 形 式 的规 定 与 实施 过 程
使 决 策 权 的 主体 不 同 台 伙企 业 不设 立
外商独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A good beginning is half the battl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外商独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导读: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独资企业是国外的经济组织如企业、个人等在我国进行投资创办的企业。
外企的融入对于国内的市场经济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它使国内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竞争力,并促进着设备、产品各方面性能的提升。
那么外商独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呢,下面告诉您。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
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
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
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
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
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
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
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
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
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三节外商投资企业

▪ 三、外商独资企业法
▪ 1、概念:是指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 者投资的企业
▪ 2、特征: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 立的;外资企业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以 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
▪ 3、设立条件: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 发展,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 的外资企业
▪ 3、设立: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技术 先进的生产型企业(禁止条件同中外合 资企业)
▪ 4、组织形式: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
▪ 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制)
▪ 非法人企业:
▪ 联合管理制(由合作各方代表组成)
▪ 或委托管理制(委托一方或第三方经营 管理)
中外合资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
▪ 组织形式不同 ▪ 出资方式不同 ▪ 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方式不同 ▪ 盈亏分担方法不同 ▪ 经营期满后企业财产的归属不同 ▪ 投资回收方式不同 ▪ 调整的法律不同 ▪ 双方的关系不同
▪ 2、特征
▪ 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 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企业
▪ 管理方式多样(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 或委托管理)
▪ 利益的分配和亏损的分担由书面合同约定
▪ 外方投资者可先行收回投资,合作期满时 将企业的财产和利益留归中方
▪ 外商先行收回投资的规定,只适用于中外合 作经营企业,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中外合作 经营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 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② 对于税前收回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 申请,并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③中外 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 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④外国合 作者提出先行收回投资的申请,并具体说明先行 收回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 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⑤外国合作 者应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后,才能先行收回投 资。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确保公司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注册资本到 位、公司章程符合规定等。
03
办理税务登记和社保登记等相关手续。
税务登记与外汇管理
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按照当地税法规定缴 纳税款。
根据当地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并确保合规经营 。
0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注意事项
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
02 关注当地产业政策动态,以便及时调整投 资策略。
03
了解当地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规划税务成 本。
04
了解当地土地、环保等政策规定,确保项 目合规。
确定合理的股权结构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股东资源 ,合理分配股权比例。
考虑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 伴,共同分担风险和分享收益
。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合理,保障 股东权益。
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根据商业计划书制定融资计划,包括资金来源、融资方式和股
03
权结构等。
注册公司
选择合适的公司形式, 如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等。
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提交注册申请, 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 材料。
确定公司名称、注册 地址和注册资本等基 本信息。
申请营业执照
01
在公司注册完成后,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领取营业执照。
直接投资
通过购买或租赁土地、 厂房、设备等,建立生 产、销售等实体业务。
股权投资
合作经营
跨国并购
通过购买目标企业的股 权,获得股东权益,参
与企业管理和分红。
与当地企业或政府合作, 共同开展业务,分享收
益和风险。
收购或兼并目标企业, 实现快速进入市场和扩
大规模。
了解当地产业政策
01 了解当地政府鼓励和限制的行业目录,避 免投资禁止或限制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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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1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指的是在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
根据中国《外国投资企业法》,外国投资企业有三大组织形式:1、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2、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3、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s)。
1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一至多个法人,负责公司管理。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可以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上市公司和中国各类企业,其中至少有一个法人为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外国公司的境外分支机构。
2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的地方在于,它允许外资投资者以股票的方式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企业成立前,各股东应先出资,投资金额转让股份。
3 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是指中外双方资讯共同投资经营的企业。
它的特点是:合作的两方共同拥有公司的股份,由中方与外方各方法定代表共同行使管理权。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很多,各有特点,为了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最重要的是要综合考虑两方的资质、投资决定、股比、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