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公司章程
我国的同股不同权制度

第34卷第2期2021年3月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Vol.34No.2Mar.2021我国的同股不同权制度王星(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摘要:同股不同权制度的引进对现BCDE理结构和金融市场的完善意义重大,但在适用过程中应当对]加以规制,使之能够在促进公司发展的同时平衡并保障投资者rs&随着小米港股上市以及内地a股科创板规则的发布,我国上市公司也开始适用同股不同权制度,该制度的适用在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和金融市场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基于此,我™应当趋r避害,克服制度弊端,rw]自身优点促进公司e理结构的完善,同时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关键词:同股不同权;小米集团'投票权;金融市场;公司治理中图分类号:F83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161(2021)02-0012-042014年,随着阿里巴巴集团成功赴美上市,其在企业内部治理过程中采用的同股不同权规则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同股不同权规则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通常指公司同时发行A、B两种股份,一般情况下,A类股份一股对应多个投票权,B类股份一股对应一个投票权$它是一种公司治理手段的选择,在的,则对于人股的权益、激发社会新创业的热情意义重大,但是,同股不同权作为一种新的股权,对公司法一的同股同权则成大的,此在适用的过程中应当格外注意磨合彼此之间的冲突。
就阿里巴巴团,理团在港上市,但时的法律,同股不同权是被禁的,阿里团法的美上市$201A年7月,团于成功上市,股同股不同权的,市对同股不同权的不是一$2019年3月,中发的,其中对新企业权股份的在,是对行A股市的大,也是内法新同股不同权则其司治理规则的重要表现$—、从小米上市看同股不同权团的招股说书,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公司股份在类别上分为A类普通股和B 类普通股$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每股A类普通股拥10份投票权,每股B类普通股拥有1份投票权,但是在对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少量保留事项进行时,无论股份的类别,每股均只有1份投票权叫需要注意的是同股不同权之“权”的不同,在于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即管理权上的不同,非对公司的监督权、收权等权利的不同,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司创始人股东的权,激发其新创业的热情$团成功发行上市后,创始人雷军和林斌共同拥司全部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导致雷军和林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拥有重大影响甚是决定权$招股说书所示,雷军实际拥有公司57.9%的投票权。
同份不同权+同股不同报酬(条款)

同份不同权+同股不同报酬(条款)
引言
本条款旨在规定同份不同权和同股不同报酬的相关事宜,以确
保股东之间的权益和利益得到公平和合理的分配。
权益差异化
1. 公司股份可以分为不同等级,每个等级拥有不同的权益。
2. 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等级,享有相应等级的权益。
3. 不同等级的股东在公司决策中对应的表决权也可能不同。
报酬差异化
1. 公司股权可以有不同的报酬方式来回报股东。
2. 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报酬方式,享有相应的分红或利润分享。
3. 不同股东的报酬方式在分配利润时可能有差异。
限制和保护措施
1. 公司应建立明确的规定,确保同份不同权和同股不同报酬的
实施不违反法律和监管要求。
2. 具体的权益差异化和报酬差异化方案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使股东明确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3. 公司应定期披露权益差异化和报酬差异化的相关信息,以提升透明度和公平性。
效果和风险
1. 同份不同权和同股不同报酬能够吸引不同类型的投资者,促进公司发展和增加资本流入。
2. 同时,权益和报酬的差异可能引发股东之间的纠纷和争议,需要公司及时处理和解决。
结论
同份不同权和同股不同报酬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发展情况来进行设计和实施。
公司应采取相关的限制和保护措施,以确保商业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公司应推动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的提升,以增加股东的信任和满意度。
双重股权制度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双重股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章程的制定,是为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总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四条公司股权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分别享有分红权,但表决权不同。
第五条 A类普通股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表决权。
第六条 B类普通股股东享有比A类普通股股东更高的表决权。
B类普通股的表决权为A类普通股表决权的20倍。
第七条公司创始人、高管及核心员工持有的B类普通股,用以保证他们对公司的控制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第八条 B类普通股股东在公司分红方面享有优先权,其分红比例高于A类普通股股东。
第九条 B类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战略、投资、并购等。
第十条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东会的重大决议,必须经过B类普通股股东的同意。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第十四条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章程范本如何规定公司的股东权利与限制

公司章程范本如何规定公司的股东权利与限制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则以及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公司章程中,对股东权利的规定至关重要,它们直接影响着公司的运作和股东之间的关系。
本文将围绕公司章程范本如何规定公司的股东权利与限制展开讨论。
一、股东权利的规定1.投票权:公司章程范本应规定股东的投票权。
这包括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和选举权等。
投票权可以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对的分配,也可以按照不同级别的股份划定不同的投票权。
2.权益分配:公司章程范本应规定股东的权益分配方式。
这包括股东在公司盈利时分享利润的权利,以及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获取公司资产分配的权利等。
权益分配应根据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进行合理的分配。
3.信息权:公司章程范本应规定股东的信息权。
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决策事项等重要信息。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定期向股东提供财务报表和公司经营情况报告等。
4.监督权:公司章程范本应规定股东的监督权。
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的监督建议和意见。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大会对经营决策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股东权利的限制1.股东持股限制:公司章程范本可以规定股东持股的限制。
例如,要求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一定比例,以避免个别股东过度集中股权而导致公司决策的不稳定性。
2.股东退出限制:公司章程范本可以规定股东退出的限制。
例如,规定股东必须提前通知公司,并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方可退出公司。
这样可以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并防止突然的股东大幅减持引发公司经营风险。
3.股东行为限制:公司章程范本可以规定股东的行为限制。
例如,禁止股东与竞争公司有竞业限制协议,以防止利益冲突和机密泄露。
4.权益变动限制:公司章程范本可以规定股东权益变动的限制。
例如,要求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或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范本应包含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规定。
同股不同权的协议约定方式

《同股不同权的协议》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股东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甲方的股东。
为明确同股不同权的约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同股不同权的定义1.1 本协议所称“同股不同权”是指甲方的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不同的表决权、收益权或其他权利。
1.2 本协议所涉及的股份为甲方的普通股,但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持有的股份将享有不同于其他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第二条股份及权利分配2.1 乙方持有的股份为______股,占甲方总股本的______%。
2.2 乙方持有的股份享有______倍的表决权,即乙方每股股份享有______票的表决权。
2.3 乙方不享有以下权利:______(具体权利,如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表决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表决权3.1 乙方在甲方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倍数行使。
3.2 乙方行使表决权时,应遵守甲方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规定,不得滥用权利。
第四条利益分配4.1 乙方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甲方的利润分配权。
4.2 乙方不享有甲方的其他分配权,如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额外的股息分配权。
第五条转让限制5.1 乙方持有的股份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5.2 乙方如需转让股份,应按照甲方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信息披露6.1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6.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9什么是同股不同权与同股不同利?

在同股不同权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与公司的所有权是分离的,我们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法达到这一目的:
第1、投票权委托
投票权委托就是公司的部分股东,通过协议约定,将表决权委托给其他股东行使,比如阿里巴巴集团有30个合伙人,这30个人所拥有的股权,基本都委托给了马云,由马云代表他们进行决策。
在阿里巴巴上市前,马云和他的永久合伙人蔡崇信与软银和雅虎达成了一致行动协议:软银将超出30%的投票权,直接转交马云、蔡崇信代理,而在30%以内的投票权,支持马云提名董事会候选人。
第3、持股平台
持股平台就是将其他股东的股权放在该平台中,主体公司的股权,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拥有持股平台的决策权或者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表决权,从而通过控制持股平台,控制主体公司。
在我国最常见的就是有限合伙持股平台,该平台有两种合伙人,一种叫普通合伙人GP,一种叫有限合伙人LP,两种人的职能、责任以及权利都不一样,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责,完全的控制公司,但对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对企业出资,没有任何的经营管理权,但也有好处,就是以出资金额为限,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阿里巴巴在美国进行上市时,马云仅持有7.8%的股权,而第一、第二大股东软银和雅虎,则是将自己的投票权委托给了马云以及蔡崇信,这样就保证了马云对阿里巴巴的绝对控制。
第2、一致行动人协议
一致行动人协议,即股东通过协议约定达成一致意见,对某些特定的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如果股东意见不统一,则以其中某一个人的意见为准。
□认缴的出资比例
□实缴的出资比例
□××方式
分配公司税后的利润和其他形式的利益。
经常看到的“同股不同权”的4种形式

经常看到的“同股不同权”的4种形式 “同股不同权”的4个⽐例,1分钟就让你豁然开朗:
公司章程未经修改的条款都是同股同权的。
也就是每1%的股权,分红权,表决权都是⼀样的。
那么同股不同权设计的重⼼是什么,不同的什么权呢?
1、可以约定持股⽐例不按出资⽐例计算
也就是只出资20%,也可以占有80%的股权。
2、可以约定持股⽐例和分红⽐例不⼀致
通常⼤股东为了激励合伙⼈,虽然持有80%的股权,但是只拿50%的分红,另外的50%由其他的股东来分,这⼤⼤增加了其他股东的积极性,能遇到这样的⼤股东是很难得的,遇到了就要抱紧他的⼤腿哦。
3、可以约定持股⽐例与表决权⽐例不⼀致
有⼈说我的⽐例没有67%,能控制公司吗?当然可以,可以约定虽然你虽然持有1%的股权,但是表决权却有80%。
搞清楚上⾯这4个⽐例,你就明⽩了不同权的含义,这些都可以约定在《同股不同权章程》中,或者私下签署的《股东合作协议》中。
这些协议已经在下⽅的股权⼯具包中准备好了,⽞机告诉你了,⼯具也准备好了,就差你的⾏动了!。
同股不同权的协议书范本

同股不同权的协议书范本甲方(控股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非控股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乙方为公司的非控股股东,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公司股权结构中的同股不同权安排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同股不同权”指在公司股权结构中,甲方持有的股份与乙方持有的股份在表决权、收益权等方面存在差异。
1.2 “表决权”指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投票的权利。
1.3 “收益权”指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
第二条股权结构2.1 甲方持有公司_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_%的股份。
2.2 甲方股份的表决权为______%,乙方股份的表决权为______%。
2.3 甲方股份的收益权为______%,乙方股份的收益权为______%。
第三条表决权的行使3.1 甲方有权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3.2 乙方有权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但不得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2.2款规定的表决权比例。
3.3 双方应确保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行使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收益权的分配4.1 甲方有权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和本协议第二条第2.3款的规定享有公司利润分配。
4.2 乙方有权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和本协议第二条第2.3款的规定享有公司利润分配。
第五条信息披露5.1 双方应确保对公司及其股东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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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市工商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公司名称与住所1、公司名称:某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某某或公司”)2、公司住所:第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股东名称1、股东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股东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有权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某某章程约定行使表决权。
2、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依据法律及章程规定转让出资额。
3、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
5、股东实缴到位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8、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股东有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二、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
2、股东应当在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股东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六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出资时间1、股东_______,认缴______万元,占总资本______,出资方式为______,其中货币为______万元,知识产权为______万元,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位。
2、股东______,认缴______万元,占总资本______%,出资方式为______,其中,货币为______万元,知识产权为______万元,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位。
本公司成立后,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经财务部门核实后可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说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1、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实缴到位或经工商行政登记五年以上的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多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2/3多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股东之一可购买其他股东的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形式的独资公司。
5、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并且该转让份额对应的出资实缴到位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6、股东未实缴到位依法转让其出资应经工商行政登记满五年以上,且新受让人股东在原股东的该转让份额对应的出资实缴到位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股东会1、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到位或者是经工商行政登记备案五年以上的股东依如下方式行注:股权转让时可以仅转让相应股权对应出资比例的权益而不转让该对应的表决权比例。
4、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并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
5、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1)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次;连续五年持有公司股权且具有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工商行政登记连续五年2/3以上董事或者经工商行政登记连续五年2/3以上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过短信、QQ、微信或者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手机短信、QQ、微信或者电子邮件受送达人为各股东常用号码或者电子邮件,如有变更应书面向公司备案)。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决议可以传签的形式签字确认。
(3)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4)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人员主持。
二、执行董事: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执行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经理: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执行董事兼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四、监事:1、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任期届满,经选举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执行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执行董事、经理、监事限制规定:1、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3、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则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执行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5、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公司股东资格解除及其他特别规定:1、股东未尽忠实、勤勉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作出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公司有权选择以武汉地区发行的报纸登报公告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QQ等该股东可能知悉的方式将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通知后即刻生效:(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2)股东严重破坏公司正常经营活动;(3)非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或相竞争的业务;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4)侵害公司商业秘密;(5)诋毁公司商业信誉;(6)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挪用或侵吞公司资金,私藏、转移或隐匿公司重要文件及资料等等。
2、股东会作出决议解除上述股东资格的,涉及的未交的出资额由其他股东认缴;已缴的出资额,即该股东的股权,由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成本价购买,不再评估该股权的溢价或减亏。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出资时向公司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同等条件下,其他原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持股20%以下的股东由某某委托执行董事或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的代表人作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的指定代表,在持股五年以上时通过持股平台行使在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该相关持股平台占公司总资本的20%至上市前维持不变。
公司或持股平台选任的董事或监事应连续任职五年以上并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