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精)
学校内奖金、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

学校内奖金、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核对象:确定考核对象范围,一般包括教职工、学生等。
2. 考核内容:明确考核内容,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可以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综合表现等。
3. 考核标准:制定考核标准,即明确每个考核内容的具体评价指标和分值权重。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4. 考核周期:确定考核周期,一般为学年或学期。
5. 考核评审:设立评审机构,由评审专家组成,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审,并给出评价意见。
6. 奖金、津贴发放: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奖金、津贴的发放力度和方式。
可以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分级发放,也可以设立阶梯式奖励机制。
7. 反馈和监督:建立反馈和监督机制,及时向考核对象反馈评审结果,并建立申诉机制,保证考核公正性和合理性。
8. 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考核管理,定期评估奖金、津贴的发放效果,对考核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内奖金、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应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保证公平、公正、透明,并且能够激励考核对象积极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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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唐县镇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稿)根据《随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随县教发[200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考核分配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班主任、一线老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最大限度发挥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考核权限: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学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
组长:申先黎副组长:万朝清张卫中龚贵宏成员:刘常兵张中翠刘常启潘祥才程兴代廖德玉王善学姚发江吴章国王运明项克佳汪德刚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咨询。
考核量化结果揭晓后,在学校进行公开,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三、考核内容以师德、工作量、工作业绩、考勤等四项为考核内容,各项以100分制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考核。
全学期全校可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按工作量占40%,工作绩效占35%,师德考核15%,考勤占10%进行分配。
(一)师德考核:(100分量化,金额占总和的15%)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共五个项目,分配方式是,教师个人分师德考核校总分配量×教师个人师德积分。
配额=分参与考核教师师德总积(1)参与管理20分。
教师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教师看到学生违规违纪视而不见避免的,每发现一次扣20分,直到师德考核总分扣完为止。
(2)仪表行为20分。
教师穿拖鞋、短裤等不适教师衣着进教室的;上课期间接打电话的;上课时间私自会客的,每次扣20分。
直到师德考核总分扣完。
(3)关心学生20分。
对学生生病不予处置导致病情恶化的;对学生进行罚站或人身攻击;或对学生侮辱歧视,导致师生冲突或家长与学校矛盾的,每次扣20分。
(4)教辅资料(20分)。
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者组织学生统一购置教辅资料;或者私自向学生收取测试卷费用的,一经发现,扣20分。
2023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2023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激励和表彰小学教职工的辛勤工作和优秀表现,激发其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发放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小学的教职工,包括校长、教师、辅导员等。
第三条考核发放时间为每年年底。
第四条考核方法主要包括绩效评定、班级评比和学生评价三个方面。
第五条根据个人和集体的绩效评定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第六条考核发放实行公示制度,对考核结果不满意的教职工有申诉权。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权重第七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成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师德师风、业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表现等。
第八条不同考核内容的权重如下:1. 教学成绩占30%:包括学生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等。
2. 教学方法占20%:包括教学策略、课堂组织等。
3. 教学效果占20%:包括学生听课效果评价、学生满意度等。
4. 师德师风占15%:包括教师操守、教师品行等。
5. 业绩占10%:包括教育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
6. 其他相关表现占5%:包括学校管理、工作创新等。
第三章考核流程和评定方法第九条考核流程主要包括绩效自评、绩效评审、班级评比和学生评价四个环节。
第十条绩效自评:教职工自行填写自评表,对自己在各项考核内容上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估,并提交给评审组。
第十一条绩效评审:评审组根据教职工的自评表以及相关统计数据,对其在各项考核内容上的表现进行评定,并给出评分。
第十二条班级评比:根据班级的整体考核情况,评定班级的综合表现,给出评分。
第十三条学生评价:学生对教职工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人际关系等进行评价,并按照一定权重计入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绩效评定方法以百分制计算,最终评定结果按照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加权得出。
第四章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第十五条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第十六条发放标准按照分数段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 优秀:90分及以上,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2. 良好:80-89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3. 合格:70-79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4. 不合格:70分以下,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遵义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试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5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黔教人发〔2009〕147号),遵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县府办发[2009]15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二、考核分配原则实施绩效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优绩优酬、激励先进的分配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津补贴标准1、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有效实施学校管理,廉洁自律,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
重点考核校长政治思想素质、管理能力和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勤政廉政、学校稳定和学生安全保障等实绩。
县直学校和中心学校校长(支书)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县直学校的标准见附表1,副校级和主任依次降低20%考核执行津贴;中心学校校长(支书)每人每月200元。
实行校长津贴后,校长、支书仍参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各中心学校所属校长由各中心学校参照执行。
2、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书育人,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职责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工作。
班主任享受班主任津贴后,仍参与其它工作量的考核。
班主任津贴分类及标准见附表2。
4、其他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
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实绩、业务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态度和劳动纪律等。
2024年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2024年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如下:
一、绩效工资考核的目的是激励和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标准包括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以及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价等多方面的反馈。
三、绩效工资考核的程序包括教师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教育部门审核等环节,确保考核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四、绩效工资发放的原则是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考虑每位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教学业绩等因素,公平分配绩效奖金。
五、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对不同等级的教职工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金额,以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六、绩效工资发放的方式是将奖金直接发放到教职工的工资卡上,确保公开透明、及时有效,让每位教师都感受到自己努力工作的价值和成果。
七、绩效工资考核的周期是每年进行一次,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考核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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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青小字〔2023〕2号**学校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昌乐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如下:一、班级管理团队奖励资金分配(一)班级管理团队人员范围直接从事学校班级管理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安全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专用教室管理人员。
(二)班级管理团队奖励工资构成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每班每月700元,其中县财政拨付每班每月500元,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中列支每班每月200元。
(三)班级管理团队奖励工资发放分配办法1.县财政拨付每班每月500元发放分配办法(1)班主任费。
根据昌乐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按每班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班主任费,其中的70%按月平均发放,30%依据《**学校班级教育团队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见附件)考核结果分档次或按照班级管理考评分值按学期发放。
(2)任课教师。
班级任课教师每月按扣除班主任费后剩余资金的70%发放,按照教师上班节数和教育教学管理成效由学校统筹发放。
(3)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级部管理人员及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等。
每月按扣除班主任费后剩余资金的30%由学校统筹发放。
2.奖励性绩效中列支的每班每月200元发放分配办法。
依据《**学校班级团队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五个档次,按照1.1:1.05:1:0.95:0.9的比例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一)工作业绩工资发放人员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工作业绩绩效工资构成工作业绩绩效工资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中扣除班级管理团队奖励的余额。
(三)工作业绩绩效工资发放分配办法工作业绩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发放:按每学期每人200元的标准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总数中列支,依据《**学校教师工绩效考评办法》(另附)综合考评结果,按照1:2:1的人数比例,分一、二、三档按标准金额的1.1、1、0.9倍进行发放;工作业绩绩效工资的剩余部分按照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按比例进行发放。
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洪湖市第一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为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洪湖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刘长玉为组长,各分管领导(范同华、王成、周刚、夏明奉、武小红)为副组长,中层干部及教研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发放办法在岗教师绩效工资由财政拨款,7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按月(半年)按等级发放。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对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任务的教师,一般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向上级履行报批手续后,按50%——100%相应扣减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因操作时差,按比例在下一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如数扣除.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者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从事有偿家教;强迫学生滥订教辅用书或资料;造成严重影响的。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触犯国家法律,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5、经常迟到、早退、缺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月事假累计达12天或病假一个月).6、涉及到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的.7、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任何教师个人。
奖励性绩效工资采取划快评定,由考核小组每月月底考核、公示,每学期发放一次.1、行政领导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
由行政办公室依据《行政领导考核管理办法》执行.2、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
由政教处依据《班级管理评分细则》执行.3、全勤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通用5篇)

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通用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
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1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
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
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
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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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科学合理地实施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不断促进学校的主动发展。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对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按本《办法》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分配原则
坚持绩效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公开公平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四、考核项目、要求、标准
考核项目设立:班主任津贴、教职工工作质量津贴、考勤奖等三项。
考核要求:
①体现以德为先,重点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抵制有偿家教,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作为考核重点,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②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员,经查实后,按局文件执行。
③长病假、请假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人员及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
④癌症、精神病患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半。
考核标准:见各考核部分的细则
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峰
副组长:赛福丁
成员::阿哈提郑玲阿力达波拉提汗张海川别克扎提杨茂崔建疆牛峰阿依恒
六、考核标准
(一班主任津贴:
根据班主任考核量化结果,每一学期拿出各班主任1个月津贴进行奖励,分3个等次,每一等次基本占到33%,每一等次相差182元,进行发放班主任考核结果奖励。
一等奖33% 364元
二等奖33% 182元
(二教职工工作质量津贴:
根据教职工工作质量一年的考核量化结果,分3个等次,每一等次基本占到30%,每一等次相差500元,进行发放教职工考核结果奖励。
一等奖30% (500元+原绩效均数
二等奖30% (保持原绩效均数
三等奖40% (保持原绩效工资均数减去500元
(三学校考勤奖:
对全员在岗教职工实行考勤,按月每月出全勤每月发放40元/人。
(除出差外
(1事假: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长事假包括星期六、星期天,扣发当月绩效均工资奖励。
(2病假: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当月病假累计达15个工作日(长病假包括星期六、星期天,扣发当月绩效均工资奖励。
(3旷职:教职工在岗期间当月旷工1天,扣发当月绩效均工资奖励。
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说明,相关条款的细则也由该小组制定。
可可托海镇一小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