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工行业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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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加工行业的增值税税收管理浅析

服装加工行业的增值税税收管理浅析

服装加工行业的增值税税收管理浅析近年来,中国服装行业的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中国出口创汇的重要行业。

由于服装加工业投入小、风险小,对劳动力要求相对不高,新成立的服装加工业较多。

以桓台为例,截止2009年底,全县有35家服装加工企业落户,其中14家具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2008年,全县服装加工企业申报应税销售收入1.56亿元,免抵退税销售额1.58亿元,应缴税款348.4万元;2009年,全县服装加工企业申报应税销售收入1.30亿元,免抵退税销售额1.8亿元,应缴税款225.3万元。

剔除按免抵退税计算的企业,从事服装受托加工的企业应缴税负2008年为3.2%;2009年为3.8%。

自2009年以来,我们利用税收分析预警系统,重点对从事服装受托加工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评估,查找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管理。

一、桓台县服装加工行业的经营现状目前,桓台的服装加工行业主要存在三个特点:一是服装加工业进入门槛低,竞争趋向激烈。

相对于其他产业,服装加工业投入小,只要一两间厂房、几个工人、几台大头机,很快就能投入运营。

由于技术含量低,我县大部分服装加工企业以加工牛仔服为主,一般根据“订单”加工,由外商指定面料,按委托方要求加工后出口。

由于受托加工是按需生产,处于被动地位,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是受价格波动影响大。

加工业处于服装制造业的最后一个环节,当服装价格上升时,无法参与多余利润分配,服装价格下降时,无法向下游环节转嫁损失,因而对价格变动十分敏感,处于被动地位。

三是部分企业经营者素质相对不高,粗放式经营,家族企业亦多,家庭作坊式管理意识浓,企业账制不全,运作不规范。

二、服装加工企业的主要涉税问题服装加工业基本是“订单”加工,来料加工,经过实地调查,服装加工业务基本流程如下:通过对工艺流程和部分企业的申报数据分析,服装加工业增值税税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税负率普遍偏低。

加工企业在新办初期,由于没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一般从事受托加工,即委托方提供面料,自身提供辅料(口袋布、线等),向委托方收取加工费。

创办服装加工厂需要注重的一些问题

创办服装加工厂需要注重的一些问题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关于开办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的问题,我建议最好是:在你所在的城市里先找多间服装批发行,首先与他们建立好关系,并对他们说:如果我有新款各式的服样板一到二件,你们能不能接受对外订货,如果大部分的批发行都能接受你的服装样板,那么在这种条件下,你应该去找现成的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为你加工各式的服装样板,加工好后分发给各批发行对外接订单,一旦有了定单,你就安排给与你打样板的服装加工厂加工及你亲自交货给批发行。通过自己亲身的实践后,又有了生意和订单的来源的条件下,自己才去开办一间小型的服装加工厂。待厂开好和生意正常的条件下,你不但要加工服装和给批发行进行批发,而且还要自己在阿里巴巴诚信通里开一间专卖服装的网店,这样既在市场有批发门路,又为不远将来的一、二年后的网络创业超前打下良好的基础。我认为这种做法可能风险会小一点,我的意见仅作参考,有不妥之处请指正为盼。
创办服装加工厂需要注重的一些问题创办一些来料加工厂,往往是一些经营运作资本比较缺乏的人士喜欢选择的。但是创办一些来料加工厂也适宜盲目跟风,要谨慎行事。所谓,万事不备,百业不兴!不管是前景多么良好的行业,在进入时,都必须非常谨慎,才能不走弯路,减少投资风险。非凡是创办服装加工厂,要值得考虑以下一些问题:1.了解工商税收、监督治理部门的一些许可和限制等方面的政策。2.认真做好服装行业环境调研。包括市场环境、消费环境、供需环境等一些实际数据,必须进行充分考察和了解,分析。要解决好供需关系,要看当地或就近能否解决原材料的供给和产品的销售问题,核算存在的利润空间。3.进行加工厂开办的投入资金预算,最好越紧越好。非凡是规模、场租、人员工资、税收、其他治理成本等。4.提前做好技术工人的招聘、培训等工作。5.假如是承接来料加工,要考察品牌企业的信用真实性,非凡是履行合约的能力和信用度。6.要考虑品牌企业是否有技术支持,包括技工培训、行政治理、人力资源治理、销售治理等方面的培训支持,能否保证质量。同时,要非凡注重合约签定时的一些细节问题,包括产品验收、交货方式、加工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仲裁约定等方面进行细致地约定。7.假如是合伙创办,还应就合伙合约进行充分约定,要对合伙双方的责任、风险、利润分配、治理权责等进行充分约定,避免事后纠缠不清,失财有失情。8.要非凡咨询消防部门对服装加工厂关于消防方面的要求和限制等。9.其他不可预见的一些危机事件问题。

财政部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87]304号

财政部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87]304号

财政部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正文:
---------------------------------------------------------------------------------------------------------------------------------------------------- 财政部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1987]304号1987年12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财政局、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最近,有的地方反映,我部同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文计字(87)第94号文中有关税收问题不够明确,并要求做进一步解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文化事业单位开设的小卖部、冷热饮食部、招待所、餐厅,从事艺术演出器材、音像制品、图书馆设备用品的制作和自销业务以及文物复制、工艺美术、广告、装潢、服装道具的设计和加工等类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应按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

二、对文化事业单位开展的各项有偿服务活动,如开展复印、影印、缩微、装订业务,编印科技、艺术、文物资料,提供音像资料和科技、文化艺术咨询,举办各种专业讲座、辅导班、培训班、舞会、音乐茶座,从事录像放映、书画展销、戏装租赁、乐器维修、美容化妆、艺术摄影、群众文艺演出和文体活动等类项目所取得的收入,应按现行营业税法的有关征免税规定执行。

按规定纳税有困难的,根据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结束——。

保税加工管理与业务流程

保税加工管理与业务流程

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加强内 部控制、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员 工素质等,以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保税加工的风险应

建立风险应对机制,一旦风险发 生,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 处置,降低损失。
03
保税加工业务流程
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
是指企业与外商签订加工贸易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 将合同内容录入到海关系统,完成备案手续。
100%
保税加工的监管机构
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保税 加工企业的审批、监管和处罚等 管理工作。
80%
保税加工的监管措施
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包括企业 备案、账册管理、单证资料审核 等,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保税加工的税收政策
保税加工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政策,给予保税加工 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降低企 业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 和教育,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
企业物流管理
物流计划与执行
制定合理的物流计划,确保原材料、零部件和成品的及时采购、 运输和仓储。
物流成本控制
通过优化运输方式、降低库存等方式,控制物流成本,提高企业的 竞争力。
物流信息管理
建立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物流信息的实时跟踪和查询,提高物 流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进口原材料保税
企业进口的原材料在加工期间可暂缓缴纳关税和 增值税,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严格监管
海关对保税加工企业实行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 企业合规经营。
保税加工的意义
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保税加工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低成本、 高效率的出口平台,有助于扩大出口、 增加外汇收入。
优化资源配置
企业可以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 种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生 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纺织服装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纺织服装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纺织服装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法规号:明国税发[2006]38号[大] [中] [小] 成文日期:状态:有效各县(市、区)国税局,市局稽查局:目前我市纺织服装行业已初具规模,各地对如何加强纺织服装行业税收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按省局出台《关于加强纺织服装行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委托加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规程(试行)》的三个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对该行业税收管理。

近期,市局组织人员对全市服装行业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基层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管征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纺织服装行业征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纺织服装行业税收管理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明确各层级领导责任,强化职责意识。

建立领导挂钩分片包干责任制,“第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和职能科室分片包干,并成立纺织服装行业征管专责小组,将责任贯穿在对纺织服装行业税收管征工作中。

纺织服装行业征管是我市当前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这在思想上要毫不动摇,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该项工作有效地开展。

专责小组和挂钩情况要在5月30日前报市局法规科备案。

(二)深化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管理员管户责任。

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税源精细化管理要求,实施点对点管理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税源进行有力监控。

各县市区局专责小组每月听取汇报,进行会诊,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降低税收风险。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大对增值税进销项税金管理(一)进项税金的审核管理1.加强对进项税金合法性以及合理性的审核。

除进行合法性审核外,着重审核主、辅材料的耗用是否合理,可以从原材料的采购渠道、采购数量、单价、原材料的耗用、库存等方面认真审核取得的进项发票,按照配比性原则,对主、辅材料库存变化情况、抵扣比例、单位产品耗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对不符合抵扣范围和条件的进项税金一律予以剔除。

对耗用异常的,立即转入纳税评估或税收检查(稽查)。

来料加工企业的帐务核算和税务处理

来料加工企业的帐务核算和税务处理

来料加工企业的帐务核算和税务处理Simon发表于网鱼社区一、来料加工企业的会计处理来料加工企业的主要原材料、大部分辅料及生产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一般都是由外商提供的,对于这部分资产不必进行会计核算,只要按时间先后登记进出口数量和结余量,作为备查账即可。

另外,来料加工企业没有注册资金,也不用进行实收资本的核算。

因此,来料加工企业会计核算相对比较简单,只要把相关的费用、工缴费收入、往来款等内容搞清楚就可以了。

(一)收入的核算首先,根据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收入确认原则,来料加工企业在报关出口后就应确认收入。

因为此时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外方,加工企业对商品已不拥有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不再对已出口的商品实施控制,同时与交易相关的加工费收入已转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已能够可靠的计量。

其次,对内外加工业务收入应分别核算。

目前,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可能既做进出口贸易,又做生产、加工业务,这就要求企业要分清业务的主次,主营业务再“营业收入”中核算,而兼营业务则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

来料加工企业也与类似问题,比如来料加工企业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既从事对外加工业务,又搞国内加工,这时就应分别核算对内、对外加工业务。

外加工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而内加工费收入则要征税,如果划分不清,就不能享受免税待遇。

另外企业出售废料的收入,应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因为它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

第三,境外委托方代支的费用应如实计入收入。

目前,国内来料加工企业加工费收入定的普遍较低,境外委托方往往与国内来料加工企业签订某些协议,代支部分费用(如厂租、报关费等大额支出),例如某制衣厂,1997、1998年两年亏损总额高达899万元,其中1998年的加工费收入为72万元,费用成本总额为445万元,收入仅占费用的16%,而仅工资一项开支就达312万元,该厂付出312万元的工资却只取得72万元的收入,且该厂成立10年来,一直处于这种状况,却能经营下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做好加强征管、堵漏增收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税务总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

既要看到完成全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的严峻形势,也要看到国民经济运行持续企稳向好,完成今年收入任务具备的有利条件。

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和优化服务,越是收入形势严峻,越要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越要优化纳税服务,越要公平、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要在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堵塞收入流失的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要切实加强领导,对税务总局加强征管、堵漏增收相关文件落实情况抓紧进行自查,税务总局将适时组织督查。

国家税务总局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一、开展管户清查。

利用工商、质检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和国税局、地税局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认真开展管户清查,重点对街道、车站、商场内租赁柜台、市场内租赁业户、写字楼和住宅楼内经营业户、房屋出租等薄弱环节进行清理;对假注销、假停业、假失踪纳税人进行清查,防止漏征漏管。

二、加强专业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

结合实际,重点对大型专业市场中“前店后厂”型纳税人加强行业税负分析,掌握行业经营特点,加大纳税评估和稽查力度;加强对装饰、建材、钢材、家具、服装、餐饮、娱乐、美容等行业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对定额偏低的,依法核定和调整定额;对经营规模较大、达到建账标准的,实行查账征收。

纺织服装行业循环经济绿色供应链管理方案

纺织服装行业循环经济绿色供应链管理方案

纺织服装行业循环经济绿色供应链管理方案第一章绪论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2)1.1.1 研究背景 (2)1.1.2 研究意义 (3)1.1.3 研究内容 (3)1.1.4 研究方法 (3)第二章纺织服装行业循环经济概述 (4)第三章绿色供应链管理理论 (5)1.1.5 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概念 (5)1.1.6 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原则 (5)1.1.7 绿色采购 (6)1.1.8 绿色生产 (6)1.1.9 绿色物流 (6)1.1.10 绿色包装 (6)1.1.11 绿色废弃物处理 (6)1.1.12 绿色信息平台 (6)1.1.13 绿色政策与法规 (6)第四章纺织服装行业绿色供应链构建 (7)1.1.14 绿色采购理念的确立 (7)1.1.15 绿色采购的实施策略 (7)1.1.16 绿色生产理念的确立 (7)1.1.17 绿色生产的实施策略 (7)1.1.18 绿色销售理念的确立 (8)1.1.19 绿色销售的实现途径 (8)1.1.20 绿色回收体系的构建 (8)第五章纺织服装行业循环经济绿色供应链评价体系 (8)1.1.21 构建原则 (8)1.1.22 构建方法 (9)1.1.23 评价指标选取 (9)1.1.24 权重确定 (9)第六章纺织服装行业循环经济绿色供应链激励机制 (9)1.1.25 财政补贴政策 (10)1.1.26 税收优惠政策 (10)1.1.27 绿色采购政策 (10)1.1.28 设立绿色供应链管理奖项 (10)1.1.29 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激励机制 (10)1.1.30 培训与选拔绿色供应链管理人才 (10)1.1.31 开展绿色消费宣传 (11)1.1.32 设立绿色供应链管理公众参与平台 (11)1.1.33 加强与第三方组织的合作 (11)第七章纺织服装行业循环经济绿色供应链风险管理 (11)1.1.34 风险识别 (11)1.1.35 风险评估 (11)1.1.36 风险防范措施 (12)1.1.37 风险应对措施 (12)第八章纺织服装行业循环经济绿色供应链实施策略 (12)1.1.38 战略目标 (12)1.1.39 战略路径 (13)1.1.40 战略举措 (13)1.1.41 技术创新 (13)1.1.42 技术改造 (13)1.1.43 产业链整合 (14)1.1.44 产业链创新 (14)第九章纺织服装行业循环经济绿色供应链案例分析 (14)1.1.45 案例选取 (14)1.1.46 分析方法 (14)1.1.47 甲企业案例分析 (15)1.1.48 乙企业案例分析 (15)1.1.49 丙企业案例分析 (15)第十章纺织服装行业循环经济绿色供应链发展建议 (16)1.1.50 完善循环经济政策体系 (16)1.1.51 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 (16)1.1.52 推动政策创新 (16)1.1.53 优化供应链结构 (16)1.1.54 提高生产过程绿色化水平 (17)1.1.55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17)1.1.56 加强行业合作与交流 (17)1.1.57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17)1.1.58 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17)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与意义1.1.1 研究背景全球资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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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服装加工行业的增值税税收管理近年来,中国服装行业的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中国出口创汇的重要行业。

由于服装加工业投入小、风险小,对劳动力要求相对不高,新成立的服装加工业较多。

以桓台为例,截止2009年底,全县有35家服装加工企业落户,其中14家具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2008年,全县服装加工企业申报应税销售收入1.56亿元,免抵退税销售额1.58亿元,应缴税款348.4万元;2009年,全县服装加工企业申报应税销售收入1.30亿元,免抵退税销售额1.8亿元,应缴税款225.3万元。

剔除按免抵退税计算的企业,从事服装受托加工的企业应缴税负2008年为3.2%;2009年为3.8%。

自2009年以来,我们利用税收分析预警系统,重点对从事服装受托加工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评估,查找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管理。

一、桓台县服装加工行业的经营现状目前,桓台的服装加工行业主要存在三个特点:一是服装加工业进入门槛低,竞争趋向激烈。

相对于其他产业,服装加工业投入小,只要一两间厂房、几个工人、几台大头机,很快就能投入运营。

由于技术含量低,我县大部分服装加工企业以加工牛仔服为主,一般根据“订单”加工,由外商指定面料,按委托方要求加工后出口。

由于受托加工是按需生产,处于被动地位,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是受价格波动影响大。

加工业处于服装制造业的最后一个环节,当服装价格上升时,无法参与多余利润分配,服装价格下降时,无法向下游环节转嫁损失,因而对价格变动十分敏感,处于被动地位。

三是部分企业经营者素质相对不高,粗放式经营,家族企业亦多,家庭作坊式管理意识浓,企业账制不全,运作不规范。

二、服装加工企业的主要涉税问题服装加工业基本是“订单”加工,来料加工,经过实地调查,服装加工业务基本流程如下:通过对工艺流程和部分企业的申报数据分析,服装加工业增值税税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税负率普遍偏低。

加工企业在新办初期,由于没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一般从事受托加工,即委托方提供面料,自身提供辅料(口袋布、线等),向委托方收取加工费。

由于服装加工业的成本主要是工资,而工资无法进入抵扣环节,理论测算服装加工企业的税收负担率应较高。

如每件衣服的加工费按10元计算,其中工资占5元左右,其余为辅料、包装物、电费、运费等,据此测算,增值税的税负率在8%左右,而目前服装加工企业的平均税负在3%-4%左右。

(二)混淆自制和受托加工的界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而实际业务中,由于委托方有时出现资金短缺,无法购买面料,受托方为维持连续生产,垫付资金购买委托方指定面料,加工完成后,按税法规定应按自制服装进行销售,而企业只把加工费开具发票,漏记产品的销售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三)进项发票不实。

由于企业购买货物大多现金交易,进项发票的真实性难区分,有些企业为偷逃税款,不择手段取得违规发票。

尤其是同时从事受托加工和自产产品的企业,对受托加工和自产业务未分别核算,进项发票中原材料占比重高,实际税负率偏低,对这样的企业可以计算原材料的产出比,据以测算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

如以加工牛仔裤为例,长、短牛仔裤平均耗用的面料每件在1.2-1.3米,按此比例计算,核实企业的原材料进项发票是否真实,进而核实企业的销售是否真实。

(四)销售收入不实,成本核算过于简单。

由于服装加工企业生产工序极为连续,难以在各半成品之间核算成本,大部分企业均采用不同于一般工业企业的成本计算方法。

即每月购入的原材料、辅料等只要投入生产就全部结转到当月产成品,对具体不同批次、不同型号的服装单位成本并不进行核算。

有的对已销售产品经常不转作销售,长期挂在存货科目,造成存货帐实不符;有的对边角料、废品销售不作收入,以加工牛仔服为例,废品率在3%左右,废品由于无法出口,大多由加工企业自行降价处理。

(五)存在虚开、代开发票现象。

服装加工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规模较大的企业在接单后,出于各种因素,往往将部分业务再分包或转包给小企业、小作坊加工,最后由接单企业汇总开票;一些小企业在因本身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对方索取发票时,往往由其他有开票资格的企业代开。

三、实例分析某服装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1日办理税务登记,2007年7月1日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牛仔服加工。

(一)从应交税负分析。

该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343208.05元,应纳税额13974.93元,应交税负为4.1%;2008年销售收入987063.59元,应纳税额7988元,应交税负为0.81%;2009年应税销售收入1084377.17元,出口免抵退税货物销售额671544.72元,应纳税额15017.77元,应交税负为1.38%。

从应交税负分析,2008年/2009年该企业税负明显偏低。

(二)从企业进项发票构成分析。

该企业2008年无自营出口权,其业务主要为受托加工牛仔服装,通过对企业的进项发票核查,发现其购入原材料(牛仔布)42476.62米,成本为56.2万元,抵扣进项税额为9.5万元。

2009年8月份该企业取得自营出口权,2009年1—6月份该企业购入原材料(牛仔布)及其他面料15640.1米,成本为19.7万元,抵扣进项税额为3.36万元,经过核查企业销项发票,所列收入均为加工费收入,原材料所抵扣的进项税额没有对应销售收入。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受托加工业务应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但该企业有部分加工业务属于自己提供原材料,应按自产产品销售计收入,而企业的纳税申报却没有产品销售的申报。

(三)从生产工艺流程分析。

该企业在没有取得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前,大多从事受托加工业务。

有时由于委托方出现资金短缺,无法购买面料,企业为维持连续生产,垫付资金购买委托方指定面料,取得进项发票,加工完成后,未按自制服装进行销售,只对加工费做收入。

加工牛仔服装一个重要的流程是水洗,其成本占全部成本的四分之一左右,而该企业没有水洗车间,只能委托其他企业进行水洗,但企业取得的发票及其他支出中却没有水洗费用支出。

针对上述企业存在的疑点,经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约谈,企业负责人承认对税法理解不够,对视同自产的产品没有做收入。

对于水洗费,因该企业自购材料加工的牛仔服装,委托方有水洗车间,企业将应支付的水洗费与委托方应支付的服装成本价做抵消,没有做帐务处理,经企业自查,补缴税款5.68万元。

四、对服装加工行业的管理措施及建议针对服装加工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行业特点,应做好以下几点:(一) 加强环节监控,责令企业健全相关账簿。

一是对企业“供”的环节进行监控。

责令企业建立完整的材料、产成品明细账,杜绝票货分离或票货不一致的情况,防止虚大购进数量和金额而虚大进项抵扣税额。

二是对“产”的环节进行监控。

自产产品与受托加工产品应分开登记账簿,并分别核算成本费用。

三是对“销”的环节进行监控。

要对企业满负荷生产进行测算,在掌握其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结合预警系统的预警指标进行分析监控,防止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象和隐瞒销售收入。

(二)加强企业的日常管理,做好日常监控分析。

一是建立服装加工合同台账。

按序时收集所有服装生产加工合同,并及时登记台账,准确反映企业承接加工业务数量情况。

二是建立生产计划任务单台账。

登记企业根据承接加工合同,向加工班组下达服装加工任务的情况。

三是建立服装加工日报表台账。

收集并记录服装加工企业每日产品的数量及累计完工数量。

四是建立产品出入库台账。

根据产品入库和出库单进行记录,准确反映企业加工服装的入库和发回委托加工单位的数量情况。

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巡查中,认真核查企业四本台账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情况,重点审核“五个对应关系”,即:企业受托加工合同与生产计划任务单的对应关系、生产计划任务单与服装加工日报表的对应关系、服装加工日报表与产品入库单的对应关系、服装加工日报表与职工工资的对应关系、收取服装加工费开票数量与加工服装出库数量的对应关系(三)加强涉税信息采集分析,积极开展行业评估。

加强对服装企业涉税指标的采集与测算,税收管理员按季采集服装加工企业的机工人数、工资支出、物耗、电耗、销售收入等涉税信息,并与供电部门等外部信息进行核对,并对采集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运用“工资与收入比对法”、“能耗测算法”估算企业当期工耗率、能耗率和税收负担率,推算企业当期销售收入,推测企业申报销售收入差异值,对差异较大、疑点较多的问题户,及时转入纳税评估。

尤溪县服装加工行业税收管理情况调查【摘要】福建省尤溪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突出工业、突破工业”、“打造新兴工业县、塑造朱子文化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构筑福建省城后花园”的战略口号倡议下,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山海协作、开发资源等的力度,促进了尤溪县经济和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

在为尤溪县的经济和财政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的同时,资料显示,服装加工企业平均税负率下降,平均销售毛利率低于同行业正常水平,情况不容乐观。

为此,我们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着手开展了服装企业税收专项调查,旨在探询改进和完善服装企业税收征管的新举措,加强服装企业税收征收管理。

探讨该行业存在纳税申报不实、虚增成本和产品产量、人为控制税收负担率,个别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帐证、未按税收法规的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以虚增销售收入、假借委托加工等方式替沿海等地小企业代开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并从生产经营情况上的生产管理方面、物资流动方面、资金流动方面、财务核算方面、纳税申报方面以及造成生产经营不实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及税收核查建议。

【主题词】服装加工税收调查【引言】纺织服装行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我省国税重点税源之一,同时又是省委、省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战略构想,积极参与到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决策之一。

面对纺织服装业从沿海向山区转移落户的新形势,如何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组织收入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扶持、扎实工作,促进经济与税收和谐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纺织服装业的整体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

在纺织服装行业从沿海向山区转移过程中,出现了委托加工和扩散加工等运作方式,由于正处于初期阶段,纳税人操作不够规范、手续不够完整、纳税申报不实等问题,以及属地税务机关管理不够到位现象陆续显露出来。

因此,加强该行业管理,规范委托加工业务流程,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遏制可能产生的偷、逃税和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行为是当前各级国税机关和税收管理员的重要职责,我们在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纺织服装行业税收管理的意见》(闽国税发[2005]209号)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委托加工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国税发[2005]213号)、《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规程(试行)》、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纺织服装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明国税发〔2006〕38号}规定,深化总局、省局税收管理员制度,结合当地纺织服装税源实际,积极认真研究该行业发展特点与规律,从有利于促进产业发展壮大出发,建立健全委托、受托双方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间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切实规范行业税收管理进行必要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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