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合集下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张。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土地处于闲置状态,严重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给城市规划和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

为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二、整改目标1. 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2.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动城市规划和发展;3. 加强土地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整改措施1. 土地调查与登记通过开展全面的土地调查,了解各地区、各类型土地的闲置情况,建立土地闲置登记制度。

登记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所有权等信息,以便对闲置土地进行统一管理和利用。

2. 制定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闲置土地整改的政策导向和法律依据。

政策法规应包括土地利用权的收回、处置和补偿等具体规定,以及对闲置土地的处罚措施,以推动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3. 组织土地利用规划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规划应考虑到城市的发展需求、环境保护和农村土地的流转等因素,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4. 加强土地管理加强对土地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土地管理体系。

包括加强对土地利用权的审核和审批,加强对土地使用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土地规划和用途规定,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5. 推动土地流转鼓励闲置土地的流转和利用,通过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和政策的支持,引导土地资源向高效利用领域转移。

同时,要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同、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6.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闲置土地整改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和参与度。

通过媒体、宣传册、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闲置土地的危害和整改的重要性,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闲置土地整改工作。

四、整改效果评估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闲置土地面积的减少情况、土地利用率的提高情况、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情况等。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引言概述:闲置土地是指在城市或者农村中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土地资源。

闲置土地的存在不仅浪费了珍贵的土地资源,还给城市发展和农村建设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解决闲置土地问题,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这些措施。

正文内容:1. 闲置土地调查与登记1.1 建立土地信息数据库:政府需要建立全面、准确的土地信息数据库,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与登记,包括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

1.2 完善土地登记制度:政府应完善土地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明确,为闲置土地的整改提供法律依据。

2. 闲置土地利用政策2.1 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政府应根据城市和农村的发展需求,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土地用途和开辟方向,合理利用闲置土地。

2.2 推动土地流转: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促进土地的流转,鼓励土地闲置者将土地租赁或者出售给有开辟能力的企业或者个人,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

2.3 支持土地开辟项目:政府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参预土地开辟项目,提高闲置土地的利用率。

3. 闲置土地整治与开辟3.1 推动闲置土地整治:政府应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整治力度,对于长期闲置的土地,可以采取强制收回、征收罚款等措施,迫使土地所有者进行开辟或者出让。

3.2 开展土地复垦与改造:政府可以组织专业团队对闲置土地进行复垦与改造,使其具备开辟利用的条件,例如进行环境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

3.3 发展特色农业与旅游业:对于农村闲置土地,政府可以鼓励农民发展特色农业或者开展农村旅游业,通过农业产业化和乡村旅游的发展,实现闲置土地的利用价值。

4. 闲置土地管理与监督4.1 加强土地使用管理:政府应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土地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辟和利用。

4.2 加大违法用地打击力度:对于违法用地行为,政府应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减少闲置土地的产生。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一、背景介绍闲置土地是指在城市或农村中,由于各种原因而暂时未被有效利用的土地资源。

闲置土地的存在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可能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社会治安等。

因此,制定和实施整改措施,将闲置土地有效利用起来,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整改目标1. 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通过整改措施,将闲置土地有效利用起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 促进经济发展:将闲置土地转化为经济发展的资源,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

3.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将闲置土地改造为公共设施或绿地,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整改措施1. 调查评估:对闲置土地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估,了解土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土地用途等。

评估结果将为后续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2. 制定整改计划: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整改计划应充分考虑土地的特点和周边环境,确保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 优化土地利用方式: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优化土地利用方式。

可以将闲置土地用于建设住宅、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等,以满足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4. 推动土地开发利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投资等方式,推动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

可以引进优质项目,吸引投资,提升土地价值。

5. 转化为公共设施或绿地:对于无法开发利用的闲置土地,可以考虑将其改造为公共设施或绿地,如公园、体育场馆、社区活动中心等,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6. 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闲置土地整改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照计划和要求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四、整改效果评估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利用率提升情况:评估整改后土地的利用率提升情况,比较整改前后的差异。

2. 经济发展促进效果:评估整改措施对经济发展的促进效果,包括新增就业岗位、税收贡献等。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一、背景介绍闲置土地是指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长期未进行开发或利用的土地。

闲置土地的存在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还影响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城市的发展。

因此,制定并实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整改目标1. 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整改措施,将闲置土地重新开发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2. 促进城市发展:通过整改措施,将闲置土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市的发展和建设。

3.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整改措施,将闲置土地转变为生态绿地,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1. 加强政策引导: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土地所有者积极利用闲置土地,通过出租、出售或合作开发等方式进行开发利用。

同时,对长期闲置土地进行处罚,强制进行整改。

2.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促进闲置土地的流转。

通过流转,将闲置土地交由有能力和意愿进行开发利用的开发商或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闲置土地的监管力度,对长期闲置土地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整改措施的执行和效果的评估。

4.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土地所有者和社会公众对闲置土地整改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倡导绿色生态理念,引导土地使用者将闲置土地转变为生态绿地,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

5. 融合资源优化利用:整合各方资源,推动闲置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

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将闲置土地与城市规划、交通、环保等项目相结合,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

四、整改效果评估为了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需要定期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率的提高程度、城市发展的推动程度、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调整和改进整改措施的依据,确保整改工作的持续推进。

五、经济效益闲置土地整改措施的实施,将带来丰富的经济效益。

首先,通过增加土地利用率,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引言概述:闲置土地是指在城市或者农村中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土地资源。

闲置土地的存在不仅浪费了珍贵的资源,还可能导致环境问题和社会不稳定。

因此,采取措施对闲置土地进行整改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五个关键的整改措施,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流转、土地复垦、土地拍卖和土地征收。

一、土地利用规划1.1 制定详细的土地利用规划: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土地的用途和开辟方向。

1.2 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避免闲置现象的发生。

1.3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政府应当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鼓励将闲置土地用于农业、工业或者居住等有益的用途,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二、土地流转2.1 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政府应当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提供一个公平、透明的交易平台,促进土地的流转和有效利用。

2.2 鼓励土地流转合作社:政府可以鼓励农民组成土地流转合作社,集中管理和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2.3 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公开: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流转信息的公开,提供及时、准确的土地流转信息,为土地流转提供便利。

三、土地复垦3.1 制定土地复垦政策:政府应当制定土地复垦政策,明确土地复垦的目标和要求,鼓励企业和个人参预土地复垦工作。

3.2 加大土地复垦力度:政府应当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复垦力度,通过种植植被、建设公共设施等方式,使闲置土地恢复为可利用的资源。

3.3 加强土地复垦监督和管理: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复垦的效果和质量。

四、土地拍卖4.1 建立土地拍卖制度:政府应当建立土地拍卖制度,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将闲置土地进行有偿使用。

4.2 加强土地拍卖监管: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拍卖过程的监管,确保拍卖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4.3 鼓励土地拍卖创新:政府可以鼓励土地拍卖的创新,如采用竞价、拍卖保证金等方式,提高土地拍卖的效率。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一、背景介绍闲置土地是指在城市或者农村中,由于各种原于是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土地。

闲置土地的存在不仅浪费了珍贵的资源,还对城市规划和农村发展造成为了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闲置土地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制定和执行闲置土地整改措施至关重要。

二、整改目标1.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将闲置土地转化为有效利用的土地资源,满足城市和农村发展的需要。

2. 优化城市规划:通过整改措施,合理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

3. 促进农村发展:整改闲置土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三、整改措施1. 调查和评估:对存在闲置土地的区域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了解土地利用情况、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等相关信息。

2. 制定政策法规: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对闲置土地的管理和利用要求,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3. 激励措施: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鼓励土地所有者积极利用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 强制征收:对长期闲置土地的所有者,可以依法采取强制征收措施,将土地转让给有能力和意愿进行开辟的企业或者个人。

5. 土地流转:鼓励土地所有者与开辟商、农民合作社等进行土地流转,将闲置土地交由专业机构或者农民集体经营,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

6. 建设项目:对闲置土地进行规划,发展适合的建设项目,如住宅、商业、农业等,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7. 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土地资源保护意识。

四、执行机构和责任分工1.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和评估工作,制定政策法规,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协调各方合作,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协助地方政府进行调查和评估工作,监督土地利用情况,对违规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

3. 经济发展部门:负责制定激励措施,提供财政支持,协助土地所有者与开辟商、农民合作社等进行土地流转,推动整改工作的实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推进,我国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土地现象。

这些闲置土地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还给城市环境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闲置土地整改措施势在必行。

二、整改目标1.最大限度地利用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改善城市环境,减少环境污染;3.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整改措施1.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制定细化的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土地的用途和开发方向。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划定各类土地的用途范围,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措施,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对于闲置土地,可以进行土地整理,将多个小块的闲置土地整合成大块,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对于农田等耕地资源,可以进行土地复垦,使其重新恢复到耕种状态,提高农田的利用率。

3.推动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推动土地资源的流转。

通过引导投资者、企业和个人参与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可以有效地解决闲置土地问题,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4.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闲置土地的巡查和检查,对违规使用闲置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提高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

5.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对闲置土地整改的认识和支持。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闲置土地整改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闲置土地整改工作。

四、整改效果评估建立完善的整改效果评估机制,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通过评估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为了保证闲置土地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合理安排经费。

政府可以通过拨款、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提供经费支持,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措施—闲置土地整改措施引言概述:闲置土地是指在城市或农村中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土地资源。

闲置土地的存在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给城市发展和农村建设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有效利用闲置土地资源,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闲置土地整改的措施。

一、土地调查与评估1.1 了解土地利用现状:通过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了解土地的性质、面积、位置等信息,明确土地利用的现状和潜在价值。

1.2 进行土地评估:对闲置土地进行评估,包括土地的市场价值、潜力和适宜用途等方面的评估,为后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 制定土地整改规划: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和评估结果,制定土地整改规划,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确定实施的时间和步骤。

二、政策支持与激励措施2.1 完善土地政策法规: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土地利用政策法规体系,明确土地整改的政策导向和法律责任,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2.2 设立土地整改专项资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整改,通过补贴、贷款等方式,激励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鼓励投资者参与闲置土地的开发和建设。

2.3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奖励制度,对于有效利用闲置土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提高利用率,推动土地整改工作的开展。

三、土地流转与开发利用3.1 推动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将闲置土地流转给有能力和意愿进行开发利用的单位或个人,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3.2 引导多元化土地利用:根据土地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引导闲置土地的多元化利用,包括农业、工业、商业、旅游等多个领域,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3.3 加强土地规划和设计:在土地整改过程中,加强土地规划和设计,合理布局土地利用,提高土地的空间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监管与保障机制4.1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闲置土地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土地监管体系,对于违规闲置土地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4.2 建立土地利用权保障机制:明确土地利用权的归属和保障,为土地整改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鼓励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强化闲置土地的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强化建设用地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水平,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确保我市 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项目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莆政综[20xx]192 号)和市政 府纠风办《关于做好 20xx 年度选题评议工作的通知》(莆纠办[20xx]20 号)精神,本着“统一政策,依法清理,限期开 发,促进发展”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科学发展惜地如命—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整治力度” 问题,开展选题评议,确保取信于民。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成立莆田市国土 资源局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闲置土地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梦龙担任,副组长由林仁淮、姚国章担任,成员由蔡文华、邓卫国、郑平文、陈建勋、张 金清、林丽英、陈国辉、戴华挺、林宇家、陈鸿志及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郑平文兼任,副主任由陈明兰担任,工作人员由办公室、法规监察科、规划农转用 科、土地利用科、财务科、监察支队、交易中心、登记中心、信息中心、驻市投招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窗口及各县(区) 局(分局)等相关科(股)室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宗地档案材料的收集、各种表格的设计、汇总,清查材料分类登记、建档归档, 清查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外业调查工作,送达限期开发通知书,对构成闲置土地的,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制作、送达 有关法律文书及案件卷宗装订、归档工作;制定有关加强建设用地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建设用地监管信息系统;负责领 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清查范围与重点 清理范围为 20xx 年 8 月 1 日前,经省、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供地手续的建设项目用地。重点清理全市范围内各 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项目集中地及单独批次中未按政府批准文件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 设、构成闲置的工业用地。 (二)工作内容与目标 1、加大闲置土地的清查力度。对未按政府批准文件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项目用地开发建设, 构成闲置的建设用地,进行逐宗排查。对达到闲置土地认定标准的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发放《闲置土地认定 书》;对符合征收土地闲置费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对符合收回条件的,依法予以收回。 2、加强项目用地的适时监管。对建设期限未到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定期发放《温馨提示函》,提醒业主按照 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发建设,督促业主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尽早动工建设;对因征地拆迁、基础设施未完善、规划等原因 导致项目未能动工建设的,拟与市监察局联合进行督查,督促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快动工建设;对已动工建设的项目,列入日常动态巡查范围,按序时跟踪建设进度;对中止建设的项目,严格依法 进行处置。 3、建立建设用地监管信息系统。对全市 1999 年 1 月 1 日以来所有农转用批次和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已供应建设 项目用地、涉及土地交易的建设项目用地等都要录入建设用地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建设用地基本情况信息卡》和《建 设用地跟踪管理卡》,实现国土所、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三级电脑联网,达到资源共享,把建设用地出让的 监督管理作为日常工作跟踪。 4、认真抓好《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监管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莆政综[20xx]115 号文)的贯彻 实施。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覆盖批供管用全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大相关制度的宣传力 度,把若干规定直接送达或用挂号方式送达工业项目业主,确保《通知》落实到位。 三、职责分工 清理整治闲置土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由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区)局(分局)局长为本 辖区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工作第一责任人;法规监察科、 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负责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市局办公室负责 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综合督查落实;市局规划农转用科、土地利用科、财务科、信息中心、交易中心、登记中心、驻 市投招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窗口等业务科室做好配合实施。 具体工作分工:规划农转用科负责提供工业项目农转用批次、单独选址项目及有关征地情况和资料;土地利用科负 责提供闲置土地供地、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资料;财务科负责提供有关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缴纳情况;法规监察 科、监察支队、各县(区)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对未动工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办公室负责提供车辆等后勤保障,做好协 调,并对清理整顿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未能及时完成所布置的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效能督查;土地交 易中心负责提供项目用地的交易情况和资料;驻市投招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窗口负责提供招拍挂出让的建设项目用地 的情况和资料;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建设用地监管信息系统,并做好相关软件的开发、利用、调试、运行等工作;局行评办 要将选题评议工作的开展情况,制作成网页在局域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 年 7 月底至 8 月 15 日)。以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为单位,成立或调整工作机构,制定具 体、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抽调、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组成 专门工作队伍;对参加清理整治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前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 年 8 月 16 日至 9 月 15 日)。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情况 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核实,按类型登记造册,分类汇总。调查核实项目用地概况、土地审批情况、土地开发建设情 况,逐宗核实并填写《莆田市闲置土地调查情况表》。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 年 9 月 16 日至 10 月 31 日)。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存在问题 的闲置土地项目进行分门别类汇总,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征地、房屋坟墓拆迁、“三杆”迁移等地面物未清理完成 的用地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组织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因业主自身问题未动工投产的,要督促
企业及时整改,尽快动工投产。对超过期限仍未动工建设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调查取证,进一步予以确认,然后抓 住重点,选准对象,集中力量,先易后难,分期分批加以处置。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整改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针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修订或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用地各方主体的行为,促进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各县(区) 国土资源局(分局)要认真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1 月底至 12 月初,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区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验收考评,检查情况列入县区国土部门行评重要内容予以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进一步明 确分工,分清责任,整改到位。市局相关科室要加强业务指导,认真开展督查,不断推进清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要利用建立建设用地监管信息系统的机会,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未利用土地情况进行“拉 网式”的调查核实,逐宗调查核实项目用地概况、土地审批情况、土地开发建设情况等,并按类型进行登记造册,建 立台账,统计汇兑有关数据。 (三)限期开发,依法处置。要认真分类梳理问题,对建设期限未到或涉及征地、规划等原因,要求限期办理相关手 续,限期动工开发建设;对属于闲置土地的,根据土地的闲置原因、闲置时间、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等因素,列出整改重 点和整改目标,切实探索解决办法和措施,做到成熟一宗、处置一宗。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强化源头治理,制定建设项目 用地监督的长效机制,抓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巩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
闲置土地整改措施
4 种情形被列为闲置土地 根据方案规定, 主要是对该县规划范围内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按要求开发利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清理, 重点清理园区内工业项目用地。 该县将以下 4 种情形视为闲置土地:一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 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 1 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是项目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土地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 投资额不足 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 1 年的。 三是项目已动工开发建设,开发未按投资协议按期投产经营连续满 3 年,且无另行开发利用方案的。四是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 6 种方式处置闲置土地 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采取征缴闲置费。 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满 1 年或超过出让合同(划 拨决定书)所约定的开工时间但未满 2 年的闲置土地,征收闲置费并限期开发,闲置土地费征缴标准为每年 2—10 元/ ㎡;闲置时间超过半年不足 1 年的,按 1 年计收。 二是限期开发。闲置土地使用者愿意继续开发建设的,应按规定处置并缴纳土地闲置费后允许延长 1 年动工开发 建设,1 年期满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该县政府无偿收回。如申请延期项目涉及调整容积率或改变土地用途的,按 该县建设用地改变用途或调整容积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三是等价交换。政府为土地使用者交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四是临时安排。安排 临时使用土地,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 五是有偿收回。未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项目或无资金也没按照要求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闲置尚未满 2 年的,由 县国土局向土地使用者发出通知,对能够按照要求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携带有关用地证明材料前来联系有偿收回事宜, 并能按取得用地成本以及相关工程投入核定的收回补偿标准达成收储协议的,在征缴土地闲置费后,采取土地重新上 市或交还土地两种有偿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是无偿收回。无资金保障或未落实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项目,超过两年未开发建设且未按该方案规定达成有偿 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闲置土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启动无偿收 回程序,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纳入县土地储备库,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由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组织公开交易或另 行出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