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执行工作指引(试行)创新

广电市〔2015〕43号附件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执行工作指引(试行)为落实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到客户红线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一、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标准(一)高压(35kV及以上)客户对于35kV及以上客户,在其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提供变电站用地,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含输电线路、变电站、出线间隔)到客户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负荷侧线路及受电工程由客户投资建设。
再戸规划用电区箕觥围高压(35kV及以上)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二)中压(10-20kV专变)客户对于电缆线路供电的中压客户,在其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提供公用配电房,电网公司投资的公用环网柜应设臵于该公用配电房内。
以客户线路接入公用环网柜的连接点(电缆终端头)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含电缆终端头)由客户投资建设。
! 环网柜iljll!分界点用户用电宓!^ 围用户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中压(10-20kV)架空线路供电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含杆塔、开关),分界点负荷侧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
用户配电站中压(10-20kV)电缆线路供电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对于采用架空线路供电的中压客户,以客户红线外第一基杆塔(供电企业应将架空线路延伸至客户红线外50米内)客户装见总容量在lOOkVA及以上应由10(20)kV电压供电。
(三)低压(380/220V)客户对于低压(含居民和非居民)客户,以客户红线边低压计量装臵为投资分界点。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含表箱和计量装臵),表后线(含漏电开关)由客户自行实施。
低压(380/220V )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四)统建住宅小区统建住宅小区在其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提供公用配电房,电网公司投资的公用环网柜应设臵于该公用配电房内。
以公用环网柜的连接点(电缆终端头)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及计量装臵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含电缆终端头)由客户投资建设。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目标,全面实践“四个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三个十条”,规范业扩报装工作,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以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简化用电手续,缩短业扩报装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四条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供电服务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等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六条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营销部门负责业扩报装的一口对外,并组织协调生产、调度、计划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业扩报装工作推行客户经理制、绿色通道制等有效制度。
第七条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第八条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九条按照“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能够方便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三章职能分工第十条业扩报装工作主要包括:业务受理、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及答复、业务收费、受(送)电工程设计的审核、受(送)电工程的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资料归档等。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营销部是业扩报装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业扩报装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生产、调度、计划等部门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方案审批,对地市供电公司业扩报装工作实行服务监督、质量控制与管理考核。
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细则资料

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业扩报装工作,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1。
2本细则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1.3按照营销“一部三中心”管理模式,依托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实行业扩报装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简化用电手续,缩短业扩报装周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1。
4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等规定,兑现《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1。
5本细则适用于安徽省电力公司所属各市供电公司.县级供电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原则2。
1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营销部门负责业扩报装的一口对外,并组织协调生产、调度、计划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业扩报装工作推行客户经理制、绿色通道制等有效制度.2.2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2.3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2。
4按照“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2。
5按照“方便客户”的原则,在业务受理、方案答复、图纸审查及竣工检查等环节,客户代表应明确告知客户下一环节的办理时限,并提供书面回执,接受客户监督。
第三章职能分工3.1省公司营销部是业扩报装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业扩报装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生产、调度、计划等部门对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方案审批,对各市供电公司业扩报装工作实行服务监督、质量控制与管理考核。
3。
2市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业扩报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负责大客户、重要客户业扩报装和变更业务的管理,负责供电方案、图纸审查意见的批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完成110千伏及以上重要客户的送电工作;组织审查、签订大客户或重要客户的《供用电合同》.3。
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Q/CSG-GPG 2 14 033--08-01印发封面 -08-01实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制度编号Q/CSG-GPG 2 14 033-对应文号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角色人员编写孙金武、王国瑞、陈伟波、姚建锋、金毅、张喜树、莫洁萍、叶柱辉、王名俊、谭少波初审陈晔会签审核罗智雄陈金梅批准-08-01印发制度信息 -08-01实施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1 为加强公司业扩工作规范化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切实提高公司供电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的业扩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办稽查[ ]76号)《南方电网公司业扩管理标准》(Q/CSG 22106-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客户受电工程管理规定》(Q/CSG 22114- )《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营销管理规范》(S.00.00.04/G100-0009-0810-1630)《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技术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选型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竣工检验规范》《广东电网公司规范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方案(试行)》(广电市[ ]131号)《广东电网公司中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办法》(Q/CSG-GPG 2 14 040- )3术语和定义3.1业扩:又称业务扩充,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相关业务手续,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现场勘查、确定及答复供电方案、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以及装表接电、签订供用电合同、建立客户档案的整个过程。
广州供电局2011年业扩配套项目

广州供电局2011年业扩配套项目(第二次)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招标代理: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八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广州供电局2011年业扩配套项目(第二次)工程2、工程地址:广州市二、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应按如下顺序和格式提交(缺项应说明原因):1、封面(按附件1格式);2、目录;3、资格预审择优评审表(按附件8格式)4、资格预审申请书(按附件2格式);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件3格式)、法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4格式);6、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7、公司业绩及获奖情况:7.1 2008-2010年度企业承担类似工程业绩情况一览表(按附件5格式);7.2 2008-2010年度企业承担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按一览表顺序提供,原件备查);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8.1 简介8.2 建造师资格、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B证)(原件备查);8.3 2008-2010年项目负责人承担类似工程业绩情况一览表(按附件6格式填写);8.4 2008-2010年项目负责人承担类似工程业绩复印件(按一览表顺序提供,原件备查);9、企业资信证明9.1 2010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9.2 重合同守信誉证明、企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备查);9.3 2008-2010年度安全考核证明(原件备查);10、企业获奖:10.1 2008-2010年度企业获奖情况一览表(获奖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按附件7格式)10.2 2008-2010年度企业获奖资料复印件(按一览表顺序提供,原件备查);11、综合评价:11.1 以往工程回访、保修等服务业主评价文件(原件备查);11.2 以往工程结算响应业主评价文件(原件备查);11.3 以往工程施工进度业主评价文件(原件备查);12、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证明材料、广东电网公司组织的配网作业指导书培训的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2011年安监部备案《施工安全资质证》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执行工作指引(试行)..

广电市〔2015〕43号附件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执行工作指引(试行)为落实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到客户红线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一、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标准(一)高压(35kV及以上)客户对于35kV及以上客户,在其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提供变电站用地,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含输电线路、变电站、出线间隔)到客户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负荷侧线路及受电工程由客户投资建设。
高压(35kV及以上)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二)中压(10-20kV专变)客户对于电缆线路供电的中压客户,在其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提供公用配电房,电网公司投资的公用环网柜应设置于该公用配电房内。
以客户线路接入公用环网柜的连接点(电缆终端头)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含电缆终端头)由客户投资建设。
中压(10-20kV)电缆线路供电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对于采用架空线路供电的中压客户,以客户红线外第一基杆塔(供电企业应将架空线路延伸至客户红线外50米内)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含杆塔、开关),分界点负荷侧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
中压(10-20kV)架空线路供电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客户装见总容量在100kVA及以上应由10(20)kV电压供电。
(三)低压(380/220V)客户对于低压(含居民和非居民)客户,以客户红线边低压计量装置为投资分界点。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含表箱和计量装置),表后线(含漏电开关)由客户自行实施。
低压(380/220V)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四)统建住宅小区统建住宅小区在其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提供公用配电房,电网公司投资的公用环网柜应设置于该公用配电房内。
以公用环网柜的连接点(电缆终端头)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及计量装置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含电缆终端头)由客户投资建设。
统建住宅小区电缆线路供电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对于采用架空线路供电的统建住宅小区客户,以客户红线外第一基杆塔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含杆塔、开关),分界点负荷侧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执行工作指引(试行)

广电市〔2015〕43号附件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执行工作指引(试行)为落实公司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到客户红线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一、业扩工程投资界面延伸标准(一)高压(35kV及以上)客户对于35kV及以上客户,在其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提供变电站用地,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含输电线路、变电站、出线间隔)到客户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负荷侧线路及受电工程由客户投资建设。
高压(35kV及以上)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二)中压(10-20kV专变)客户对于电缆线路供电的中压客户,在其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提供公用配电房,电网公司投资的公用环网柜应设置于该公用配电房内。
以客户线路接入公用环网柜的连接点(电缆终端头)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分界点负荷侧设施(含电缆终端头)由客户投资建设。
中压(10-20kV)电缆线路供电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对于采用架空线路供电的中压客户,以客户红线外第一基杆塔(供电企业应将架空线路延伸至客户红线外50米内)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含杆塔、开关),分界点负荷侧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
中压(10-20kV)架空线路供电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客户装见总容量在100kVA及以上应由10(20)kV电压供电.(三)低压(380/220V)客户对于低压(含居民和非居民)客户,以客户红线边低压计量装置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含表箱和计量装置),表后线(含漏电开关)由客户自行实施。
低压(380/220V)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四)统建住宅小区统建住宅小区在其规划用电区域红线范围内提供公用配电房,电网公司投资的公用环网柜应设置于该公用配电房内。
以公用环网柜的连接点(电缆终端头)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及计量装置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含电缆终端头)由客户投资建设。
统建住宅小区电缆线路供电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对于采用架空线路供电的统建住宅小区客户,以客户红线外第一基杆塔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电网公司投资(含杆塔、开关),分界点负荷侧设施由客户投资建设.统建住宅小区架空线路供电客户业扩投资分界示意图(五)以下客户业扩工程投资界面不延伸(具体客户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为准,执行《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细则(2014版)》的投资界面标准).1。
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

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Q/CSG-GPG 2 14 033-20112011-08-01印发封面2011-08-01实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制度编号Q/CSG-GPG 2 14 033-2011 对应文号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角色人员编写孙金武、王国瑞、陈伟波、姚建锋、金毅、张喜树、莫洁萍、叶柱辉、王名俊、谭少波初审陈晔会签审核罗智雄陈金梅批准2011-08-01印发制度信息2011-08-01实施Q/CSG-GPG 2 14 033-2011 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1总则1.1 为加强公司业扩工作规范化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切实提高公司供电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的业扩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办稽查[2009]76号)《南方电网公司业扩管理标准》(Q/CSG 22106-2009)《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客户受电工程管理规定》(Q/CSG 22114-2010)《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营销管理规范》(S.00.00.04/G100-0009-0810-1630)《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技术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选型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竣工检验规范》《广东电网公司规范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方案(试行)》(广电市[2009]131号)《广东电网公司中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办法》(Q/CSG-GPG 2 14 040-2011)3术语和定义3.1业扩:又称业务扩充,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相关业务手续,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现场勘查、确定及答复供电方案、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以及装表接电、签订供用电合同、建立客户档案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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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中国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2011-08-01 印发封面2011-08-01 实施毛中国南方电网Q/CSG-GPG 2 14 033-20112011-08-01 印发封面2011-08-01 实施本制度信息2011-08-01 印发制度信息2011-08-01 实施Q/CSG-GPG 2 14 033-2011 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1 总则1.1为加强公司业扩工作规范化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切实提高公司供电服务水平,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的业扩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办稽查[2009]76号)《南方电网公司业扩管理标准》(Q/CSG 22106-2009)《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客户受电工程管理规定》(Q/CSG 22114-2010《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营销管理规范》(S.00.00.04/G100-0009-0810-1630《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技术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设备选型规范》《广东省10kV及以下业扩工程竣工检验规范》《广东电网公司规范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方案(试行)》(广电市[2009]131号)《广东电网公司中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办法》(Q/CSG-GPG 2 14 040-2011)3 术语和定义3.1业扩:又称业务扩充,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相关业务手续,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现场勘查、确定及答复供电方案、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以及装表接电、共7页第1页签订供用电合同、建立客户档案的整个过程。
3.2高压客户:供电电压为35kV及以上的客户。
3.3 中压客户:供电电压为10kV 或20kV 的客户。
3.4 低压客户:供电电压为220/380V 的单/三相客户,分为居民客户和其他低压客户。
4 总体要求4.1 统一受理,一口对外。
各服务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客户用电申请,按照内转外不转的原则,组织协调供电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完成业扩工作。
4.2 便捷高效,限时办结。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优化业扩流程,简化办电手续,加强时限控制,缩短办电周期。
4.3 公开透明,三不指定。
开放客户受电工程市场,向社会公布业扩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公布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信息以及详细持证企业名单的查询方式,供客户自主选择,不得对客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试验)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5 管理内容5.1 业扩受理与现场勘查5.1.1 供电企业应向客户提供营业厅、95598供电服务热线、客户服务网站等多种业扩受理方式。
5.1.2 供电企业应对客户办理用电业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通知客户补齐,并登记客户已经提供的资料。
5.1.2.1 客户办理新装、增容用电应提供以下资料:(1)用电资料(一般包括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以及用电地址、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2)客户的身份证明资料A 、居民客户: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驾驶证、回乡证、外籍居民还可提供护照;B、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C、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D、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2Q/CSG-GPG 2 14 033-2011 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明;组织机构代码;(3)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4)客户授权委托书(非由客户亲自办理、或非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办理时出具);(5)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6)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5.1.3供电企业应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当地较大用电项目的信息,配合城市总体规划,加强负荷预测与分析工作,将业扩需求纳入规划,设立相应的项目以满足可预计的客户报装要求;主动为客户提供报装前期的专业咨询服务,深入了解并逐步明确用电详细需求,指导客户提交业扩报装完整必备资料,转入正式用电受理。
5.1.4供电企业应为当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业扩报装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以最快的速度让客户用上电。
5.1.5供电企业在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后,应尽快与客户沟通确认现场勘查时间,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5.1.6现场勘查的内容包括:核实用电容量、用电类别、可靠性要求等客户用电信息,初步确定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电压、电源接入点、供电线路、投资分界、计量方案、计费方案等。
5.1.7现场勘查结果应在勘查工作单上记录,现场勘查记录应完整、详实、准确。
5.1.8应向客户介绍网架及容载比情况,客户现场情况不具备供电条件的,供电企业应向客户做出解释,提出合理的措施或建议,取得客户的理解。
5.2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5.2.1供电方案应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当地电网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的供电条件等因素确定,满足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要求。
5.2.2供电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置、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回路数、电源接入点、路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继电保护、初步的计量和计费方案等内容。
共7页第3页5.2.3供电企业应根据《广东电网公司规范业扩工程投资界面方案(试行)》内容,准确界定业扩工程投资分界,按期答复供电方案。
必要时按《广东电网公司中低压业扩工程配套项目管理办法》启动和实施业扩工程配套项目。
业扩配套项目实施进度应与客户工程进度配合,满足客户用电需求。
524供电企业应在答复客户供电方案时将业扩电子化移交模版提供给客户,并向客户介绍电子化移交要求,积极跟进并指导客户完成电子化移交工作。
5.2.5供电方案应在下述时限内书面答复客户,因供电企业原因不能按期答复供电方案,应主动向客户说明原因,非供电企业原因造成供电方案答复延误的,应将有关情况记录存档:答复供电方案时间,自受理客户申请用电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1个工作日,其他低压客户不超过2个工作日;中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中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5.2.6中、高压客户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1年,低压客户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注销。
因特殊情况,供电方案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的,供电企业应与客户充分沟通、合理调整,重新确定后书面答复客户。
5.2.7涉及新建公用电房的供电方案,供电企业应与建设投资部门协商签订电房永久无偿使用协议,要求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符合市政规划、消防及安全要求的适用场所,用以安装供电设施及计量设施等。
5.2.8供电方案应以显著字体明确告知客户具有自主选择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供应单位的权利,并列明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查询方法。
5.3受电工程设计审核5.3.1供电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禁止对客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禁止“二次许可”等不正当市场行为。
按电力监管部门要求,禁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入网承揽业务。
5.3.2供电企业应依照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同时应一次性提出审核意见,不得对同一设计文件进行多次审核,并在以下时限内将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客户:4Q/CSG-GPG 2 14 033-2011 广东电网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版)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3.3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1)受电工程设计蓝图;(2)设计单位资质相关材料和设计委托书;(3)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3.4供电企业审图应包含以下内容:(1)核验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2)审查设计是否按供电方案要求进行;(3)审查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技术规范。
特别是受电装置、计量装置、设备载流量、联锁装置、平面布置,满足安全、经济、合理的要求;5.3.5供电企业应对报装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用电项目的设计文件开展能效评价,倡导客户使用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和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5.4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5.4.1供电企业应积极跟踪重要客户受电工程建设情况,主动帮助客户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5.4.2客户受电工程在施工期间,供电企业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客户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客户并指导其予以改正。
过5个工作日。
5.4.3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的具体内容应包括:(1)客户委托的施工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客户委托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对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施工资质进行核验;(2)客户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工程选用材料及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4)检查隐蔽工程施工情况,如电缆沟施工、电缆线路敷设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5)电器设备元件安装前的特性校验等。
共7页第5页544供电企业在接到客户的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后,应在以下时限内组织竣工检验。
检验不合格的,供电企业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客户并指导其予以改正,改正后方予以再次检验,直至合格。
超过5个工作日。
5.4.5客户提供的竣工查验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1)规划设计图纸及施工设计图;(2)客户委托的试验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客户委托的试验企业营业执照;(3)电气设备试验报告;(4)电气设备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设备生产许可的相关材料;(5)电子化移交资料;(6)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5业务收费与合同签订5.5.1与办理业扩业务有关的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自立收费名目或者自定收费标准,不得向客户收取国家已明令取缔的收费项目。
5.5.2供电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在正式接电前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5.5.3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