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费用定额2008(部分)
08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湖北省土石方定额(2008年)说明及计算规则小结

湖北省土石方定额(2008年)说明及计算规则小结一、现场施工工艺改进,技术创新,仍可按照定额规定计取费用,此规定施工单位应加以充分利用,使之成为一个利润点。
见总说明中: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二、土石方工程及运输工程和回填土工程中,遇到以下情形应按规定调整相关系数:1.1人工挖土、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M乘以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的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1.2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查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
若含水率>40%,则另行计算。
1.3 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1.4 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破除砼桩头区域土方开挖需考虑此系数。
1.5机械挖土方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土方工程量。
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来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实际人工开挖过程中也需要机械配合,可按照机械土方100%,人工挖土方10%来计算向业主申报此费用。
1.6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7 挖密实的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机械乘系数1.5。
1.8 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2.1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1。
2.2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土,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2.3 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3.1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以下系数计算。
08公路定额湖北省补充规定

湖北省交通厅文件鄂交基[2007]603号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新颁公路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建设项目业主: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下统称新定额)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发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公设技字[2000]285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
新定额规定人工工日单价标准和间接费中规费费率标准,由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发布。
为贯彻执行好新定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省公路建设工程采用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为42.98元/工日。
人工工日单价标准只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发放工人工资的依据。
二、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费率标准为38%,计费基数为人工费。
规费费率只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三、2008年1月1日后上报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一律执行新定额,2008年1月1日前已上报但未审批的项目原则上应执行新定额。
四、投资估计算编制中,人工工日单价及有关费率取定暂不执行新定额。
五、新定额施行后,省厅原发布的《关于发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鄂交基[1999]254号)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定额施行过程中如有建议,请函告湖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管理站(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428号,邮编:430030)。
2008湖北定额编制说明

2008湖北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一、本定额的主要作用:1.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合理投标标价的基础;2.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3.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4.是执行定额计价工程结算的依据;5.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参考;6.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二、人工工日消耗量确定①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人工幅度差率综合取定10%~15%不等。
②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注: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规定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第一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一、编制依据1.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2.1985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3.2003年《湖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4.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5.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二、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本定额为包括送桩后孔洞填孔和隆起土壤的处理费用,如发生另行计算。
2.本定额为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3.场内发生运方桩、管桩,套用运距400M以内子目,超过400M,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定额子目。
4.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的价格包括模板、混凝土、钢筋价格。
5.预制方桩和灌注桩凿桩头和地下连续墙成槽挖土方,按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规定执行6.所有钢筋笼制安、吊焊、锚杆、钢管锚杆制安及H型钢焊接等均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基坑大型钢支撑安、拆,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关规定执行7.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按设计桩芯加混凝土护壁的横断面面积乘挖孔深度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为圆柱体或分段圆台体)。
如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湖北省建设工程年取费定额

规定及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活动。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及其单幢建筑物内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
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门窗盒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等。
炉窖砌筑工程适用于专业炉窖砌筑和一般工业炉窖的砌筑工程(不包括金属锚固体制作安装)。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地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小区内和厂区内的道路工程,及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及养护工程、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砖砌筑、玻璃砌筑、石作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工程、抹灰、油漆、彩画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湖北省2008版定额(清单)综合取费系数表

编制时间:2009年 编制时间:2009年3月17日 17日 取 建 序号 一、 1 2 3 4 5 6 7 二、 2.1 1 2 3 4 5 6 7 2.2 1 1.1 1.2 2 2.1 2.2 3 3.1 3.1.1 费 筑 物 专 划 业 分 12层以下( 40m 12层以下(≤40m) 层以下 计算表达式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1+2+3)*4.95% (1+2+4)5.35% 按招标文件或约定 1+2+3+4+5+6 2.1+2.2 ∑(技术措施费) 技术措施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1+2+3)*4.95% (1+2+3)*5.35% 按招标文件或约定 1+2+3+4+5+6 1+2+3 以直费(直接工程费) 以直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 的工程 ∑(人工费) ∑(机械费) 技术措施项目费) ∑(技术措施项目费) ∑(人工费) ∑(机械费) 3.1+3.2 (1+2.1)*3.3% (1+2.1)*1.8% 系数 12层以上(>40m 12层以上(>40m) 层以上(>40 费率(%) 费率(%) 系数 建 费率(%) 费率(%) 筑 工 系数 程 工业厂房 市政工程 费率(%) 费率(%) 系数
1.00000 0.04950 0.05350 1.10300 1.03800 4.95% 5.35%
湖北省2013版费率定额与08版费率定额变化汇总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工费: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2.奖金3.津贴补贴4.加班加点工资5.特殊情 况下支付的工资。 相对与08版定额,新版人工费组成去掉了职工福利(将其列入企业 管理费) 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将其列入企业管理费),增加了奖金和加班 加点工资。比08版更合理和更贴近实际。 材料费 1.材料原价(含工程设备费) 2.运杂费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 费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 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以建筑工程为例,新版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为计费基数,费 率为23.84%。08版以直接费为计费基数,费率为5.45%。
(三)利润 以建筑工程为例,新版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为计费基数,费 率为18.17%。08版以直接费为计费基数,费率为5.15%。 (四)规费 以建筑工程为例,新版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为计费基数,费 率为24.72%。08版以直接费为计费基数,费率为6.35%。 (五)税金 综合税率
第二部分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13版定额适用我省境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 政工程(仍执行08版定额)、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08版定额)、土石 方工程。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各专业适用范围 13版与08版各专业适用范围大体上没有什么变化。 各专业的适用范围相对于08版定额,13版定额将08版属于各相关 专业的单挖、单填在6000m³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列入土石方工程 中,即新版中所有的土石方都列入土石方工程中,没有数量限制了。 (二)各专业的计费基础 13版各专业的计费基础: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 数 08版除钢结构、装饰装修、炉窑砌筑,以及部分市政、园林工 程、大型土石方工程是以人工费与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外,其他的是以直接费(或者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
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 道路

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 道路说明一、《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共五章451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3.《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年);4.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5.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
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市政管网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合考虑,部分多合土项目考虑了厂拌。
六、本定额凡使用石灰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
编制预算中,应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然后套用消解石灰子目。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说明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 m 乘以1.25 (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三、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
若含水率>40%,则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本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维修、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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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8费用定额说明
第三 部分费率标准
部分费率标准 依据《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定额中费率分为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和按定额计价费率,表示为:①:工程量清单计价;②定额计价。
一、组织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1)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单位: %
专 业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建筑物划分
12层以下 (≤40m)
12层以上 (>40m)
工业厂房
计费基数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措施项目费 ②: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
计价方法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费 率 3.30 4.15 3.00 3.80 2.55 3.55 2.85 3.45 其
中
安全防护费 1.80
2.25
1.80
2.25 1.20 1.55 0.90 1.10 文明施工与 环境保护费 0.90 1.15 0.60 0.75 0.75 1.00 1.25 1.50 临时设施费
0.60
0.75
0.60
0.80
0.60
0.80
0.70 0.85
注:1.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车站等及其相类似的工程,按工业厂房费用标准计取。
2.炉窑砌筑工程按工业厂房费用标准计取。
(2)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单位:
专 业
大型土石方
工 程
钢结构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计费基数 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费 率 3.60 10.55 9.45 13.80 13.10 其
中
安全防护费 1.10
5.50
5.35
5.45
2.55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 1.50 2.55 2.10 3.00 5.10 临时设施费
1.00
2.50
2.00
5.35
5.45
2.其他组织措施费
其他组织措施费 单位: %
工程分类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计费基数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措施项目费
②: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① ② ① ② 费 率 0.50 0.60 1.90 1.90
其 中
夜间施工 0.05 0.05 0.20 0.20 二次搬运 按施工组织设计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10 0.15 0.40 0.40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0.30 0.35 1.15 1.15
工程定位、点交、场地
清理费
0.05 0.05 0.15 0.15
二、间接费
1.规费单位: %
工程分类 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计费基数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措施项目费
②: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① ② ① ② 费 率 6.35 17.80
其 中 工程排污费 0.35 1.15 社会保障金 4.70 13.10
其
中
养老保险金 3.00 8.55 失业保险金 0.30 0.85 医疗保险金 0.95 2.50 工伤保险金 0.30 0.80 生育保险金 0.15 0.40 住房公积金 1.25 3.3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05 0.20
注:大型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执行“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的工程”费率,计取各项规费。
2.企业管理费
(1)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单位: % 专 业 建 筑 市政工程 炉窑砌筑工程
计费基数
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②:直接工程费+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
计价方法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费 率 4.95 5.45 4.95 5.45 4.25 4.65
(2)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单位: %
专 业 大型土石
方工程
钢结构工程
装饰装修
工 程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计费基数 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费 率 5.50 15.00 15.00 20.00 20.00
注:1.建筑工程中的电气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采暖、煤气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2.装饰装修工程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取利润。
3.大型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按5.15%计取利润。
四、税金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采用综合税率。
各地税务部门有其他规定时,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补充,并报省造价管理站审核备案。
纳税人地区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
城、镇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
市区、县城或镇
计税基数 不含税工程造价
综合税率% 3.41 3.35 3.22
注:1.不分国营或集体企业,均以工程所在地税率计取。
2.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建筑修缮单位,承包本单位建筑、安装和修缮业务不计取税金(本单位的范围只限于从事建筑安装和修缮业务的企业单位本身,不能扩大到本部门各个企业之间或总分支机构之间)。
3.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工程实行分包形式的,税金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