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药学人员行为规范

药学人员行为规范药学部门应明确规定药师的行为规范,培养药师职业道德,树立药师团队良好职业形象。
药学部门可明确要求各班组长结合所分管岗位的具体要求,细化各岗位职业道德细则,并对在岗药师进行规范和管理。
医疗机构一般制定《服务行为规范》或优质服务等文件;药学部门还应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规范要求。
例如面对患者服务制定的“窗口服务行为规范”、面对临床服务的“临床药师行为规范”面对供应商的“采购人员行为规范”等。
(一)药师为患者提供服务时,一定要尊重患者为患者安全用药负责1.药师对待患者应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和地位,都一视同仁,尊重每一位患者,使患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2.应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
例如,对于信奉伊斯兰教的患者,药师在审核其中药处方时应特别注意处方组成中是否含有猪的相关成分,及时与医师沟通改用其他替代药物。
3.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配、发放处方药药师有责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但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发放,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发放。
4.药师应尽力向患者提供专业的、真实的、确的和全面的信息,并确保其被理解。
药师应当用患者易于理解的文字向患者准确解释药品说明书,注重对药品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并详尽回答患者的用药疑问;应当客观地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夸大药品的疗效,也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用药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5.对于儿童、孕妇、老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药品,或者具有禁忌、严重不良反应或服用不当可能影响疗效甚至危及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在发药时,药师应当要求患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药品并给予明确的提示信息。
6.不得调配、发放质量不合格的药品给患者,更不能向患者宣传和推销药品。
7.严守专业记录中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在未获患者同意时公开这些记录给任何人。
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规范

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规范
1.执业药师应以维护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
2.执业药师应按规定进行注册,参加继续教育,并依法进行执业活动。
3.执业药师应该在合法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从事合法的药学技术业务活动,不得在执业场所以外从事药品零售业务。
4.执业药师在执业时的着装样式、颜色明显不同于其他人员,并佩戴全国统一的执业药师徽记和标明其姓名和执业药师称谓等内容
的胸卡,同时,《执业药师注册证》应悬挂在所执业的药店和药房中醒目、易见的地方。
5.执业药师不得将自己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工作服、徽记、胸卡交于其他人或机构使用;不得在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只挂名而不现场执业;不得同意让其他人使用自己的名义向公众推销药品或提供药学服务。
6.执业药师应驻店现场执业,暂时离开执业场所并没有其他执业药师替代时,应有执业药师暂时离开、暂停关键药学技术业务的告示,离开执业场所时间超过1天的,应摘下收起《执业药师注册证》。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临床诊疗,实施人文关怀,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二、爱护仪器设备,遵守各类操作规范,发现患者的检查项目不符合医学常规的,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三、正确运用医学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提高准确率,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
发现检查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时,应及时提示医师注意。
四、指导和帮助患者配合检查,耐心帮助患者查询结果, 对接触传染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并给予必要的防护。
五、合理采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违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执业药师的行为规范

执业药师的行为规范第一篇:执业药师的行为规范药师的执业行为规范包括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1、维护病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利益。
2、按规定进行注册、参加继续教育,依法在合法的单位从事合法的药学技术业务活动。
3、提供各类用药咨询。
4、对其调配的药品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关键药学技术业务负责,不得将其职责范围内的关键药学技术工作交由其助实习生等非执业药师人员单独进行。
5、对于在执业过程中知晓的他人的秘密,不得无故泄露。
第二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考试介绍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序号6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形式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客观题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五篇模版)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五篇模版)第一篇:医技人员行为规范医技人员行为规范医技科室是运用专门的诊断治疗技术和设备,协同临床科室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的医疗技术科室,其业务工作面向全院各临床科室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客观依据,也是直接为患者服务的重要科室。
医技人员均须树立“病人第一”的思想,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1、医技科室的检查及治疗均须临床科室医师要求详细填写申请单,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要求填写主要病史、体检及其他检查的简要结果)、初步诊断、此次检查要求等。
2、医技科室须认真核对检查及治疗申请单,按规定预约登记,急诊患者须尽快安排,及时回报结果。
3、按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差错的发生,遇有检查报告遗失、遗漏,须立即向患者和临床医师说明情况,及时补报。
4、危重患者、可能发生过敏等特殊情况的患者接受检查时,须有临床医师陪同并准备必要的抢救物品。
5、传染病患者在进行完检查或治疗后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
6、建立交接班制度,未完成的检查、治疗工作,须由值班医师或技师完成并详细记录。
检查治疗中如患者发生意外或病情有变化,医技科室医师须立即和临床医师联系,并共同参加抢救,不得擅自离开,直至患者恢复。
7、放射科的检查报告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出具报告单,住院医师出具的报告单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查并签字。
遇疑难问题须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有责任指导下级医师。
8、放射科须执行集体阅片制度,遇疑难及特殊病例须通过集体讨论得出结论。
9、检验科要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并设立专职技师负责每日质量控制工作,达到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所开展的室间质控项目的标准。
10、遵守操作规程,坚持质量管理,对可疑结果须重复检验并在报告单上注明。
经核对仍未得到肯定结果时,须将标本保留,向上级技师汇报,并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不发无把握的报告单。
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时,要主动发出报告。
11、检验报告单须及时发放:住院病人的紧急化验,须立即电话报告结果;遇有重要意义的检验结果,如血钾过低、过高者,须立即通知临床医师,不得延误。
药剂人员规范化服务规则

药剂科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4、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防止药品生虫、霉变、 过期等质变现象发生。 (5分)
5、做好工作记录及患者 用药咨询记录,内容真 实、记录完整。(5分)
6、中药调剂台工作人员 严禁以手代秤配药。 (10分)
煎药室的机煎门诊处方应当天完成(下午上班1 小时后到煎药室的处方,应在第二日上午完 成),住院处方最迟在第二日下午送住病区。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者,每人次扣3分。
有投诉上述问题,经查属实者,每人次扣5分。
现场抽查。发现有生虫、霉变、过期等质变现 象,每项次扣2分。有患者投诉上述问题,经查 属实者,本项分值全扣。检查各项工作记录。 缺少一项工作记录,扣3分; 记录不完整,每 次扣1分;内容不够真实,每次扣1分。
药剂人员规范化服务规则
• 5、认真仔细调配处方,掌握“十八反、十九畏”、孕妇 禁忌用药等配伍禁忌,做好称量准、分帖匀、药味不延漏, 不得凭估计取药,更不得以手代秤,每剂药量误差不得超 过5%。
• 6、方剂中如有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另煎等 特殊用法的药材时必须单包注明,并向患者交代清楚。需 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药剂人员规范化服务规则
服务制度
• 一、门诊、住院西药房 • 1、着装整齐,准时上岗,仪表端庄,文明用语,礼貌待
人,热情耐心。 • 2、坚守岗位,不离岗,不干私活,不看报刊,不闲谈说
笑、调剂药品时不得抽烟、不接打手机。 •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
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 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 对临床诊断。) • 4、认真配药,面向病人,微笑地将配好的药一一交给病 人,根据医嘱交待使用方法。
药剂师职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药剂师职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剂师的职业行为规范管理,规范药剂师的工作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院全部药剂师的职业行为。
第三条药剂师的职业行为应符合医疗伦理要求和专业技术规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团队合作精神,保证医疗服务安全和病患权益。
第四条医院将对药剂师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职责和权力第五条药剂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调剂处方药品,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2.供应药品咨询和信息,帮助医生解决用药问题;3.参加药品采购、验收和储存工作,确保药品质量;4.帮助医院开展药学教育和药品使用评价;5.参加订立和修订药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药剂师享有以下权力:1.依法行使药品管理的权力;2.依法享有职业保密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3.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建议,向上级汇报工作;4.参加药学研究和学术沟通活动。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七条药剂师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2.保护病患隐私,严守职业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病患的个人信息;3.敬重病患的权利,确保供应安全、有效、合理的用药服务;4.供应专业的药物信息和解释,帮助医患双方进行合理用药决策;5.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和配送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6.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药品分类、标识和存储管理;7.乐观参加药学教育和连续教育,提高个人专业水平;8.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其他职业人员和部门紧密搭配;9.不得接受非法利益和贿赂行为,不得参加或从事药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10.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个人非法经营行为。
第四章职业行为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医院将建立健全药剂师职业行为监督与考核机制,确保药剂师的行为符合规范。
第九条药剂师职业行为监督与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包含:1.定期对药剂师开展职业行为评估,评估综合素养和职业道德;2.监督和检查药剂师的工作记录和用药决策,评估药品使用合理性;3.针对药剂师个人或群体显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与处理;4.药剂师职业行为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和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药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学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药学工作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执业药师、药师、药剂师、药检员、药品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药学从业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患者;(二)依法执业,诚信为本;(三)专业至上,追求卓越;(四)终身学习,持续发展。
第二章职业准入第四条药学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方可从事药学工作。
第五条执业药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药学类或者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药学类或者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药学工作满三年;(二)通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三)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第六条药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药学类或者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二)通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三)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第七条药剂师、药检员等其他药学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三章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第八条药学从业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九条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一)药学基础知识;(二)药品法律法规;(三)药学职业道德;(四)药品质量管理。
第十条在职继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学新知识、新技术;(二)药品监管政策;(三)药品质量管理;(四)患者用药教育。
第四章职业行为规范第十一条药学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职业行为规范:(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药品管理规定;(二)诚实守信,维护患者利益;(三)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四)遵循医学伦理,关爱患者生命;(五)尊重同行,团结协作,共同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二条药学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二)违反职业道德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等处罚;(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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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2、认真履行处方调剂职责,检查查对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不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代用。
3、严格履行处方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审核职责。
对用药不适宜的处方,及时告知处方医师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
4、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和患者用药适应症、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用药疑问。
5、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统方。
6、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