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中介的现状 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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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房产经纪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现存房产经纪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现存房产经纪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房地产经纪行业作为向进行房地产开发、转让、抵押、租赁等房地产经济活动的当事人有偿提供居间介绍、代理和行纪的营业性行业,有助于促进交易主体间联系,对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流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较多问题,据互联网统计,全国房产经纪机构约6万余家,房产经纪业投诉较多,占房地产投诉案总量的15%,房产经纪行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一直颇受消费者关注。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准入门槛较低。

根据《城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要求房产经纪人必须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未取得的人员,不得从业房地产经纪业务,同时也设立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尽管这些条件较低,但由于房地产经纪行业投资少、风险小、准入门槛较低,该行业已成为许多人入行首选,在市场中仍存在房地产经纪无证经营,房地产经纪人未取得相应证书从业该行业的现象,导致房产经纪行业良莠不齐。

二是虚假宣传营销屡禁不止。

一些房产经纪机构为吸引客户,捏造虚假房源、夸大房源优势、虚构交易记录,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进行营销,为客户提供不实信息,更有甚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作房价,隐瞒房地产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虚假宣传渗透房产交易各个环节且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过度收费现象存在。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按规定收费;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它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但由于经济利益驱动,房产经纪机构有时会以加急费、预定费、找门路费等各种名目向消费者收取额外费用。

有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经纪机构在明知没有取得房屋产权情况下,以“包销“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一套房屋转手可加价逾万元。

还有房产经纪机构通过预留双方印鉴,代双方鉴定合同,以赚取巨额中间差价。

四是售卖消费者信息成高发领域。

当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中介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问题,如虚假宣传、不规范经营、服务质量不高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和行业的形象。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虚假宣传问题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宣传房源时,往往会夸大其优点,甚至夸大其面积和价格等信息,这种虚假宣传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行业的形象。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宣传规范,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提高其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

二、不规范经营问题房地产中介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往往存在不规范经营的问题,如未经许可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未按规定收取中介费等。

这些问题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经营规范,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提高其维权意识。

三、服务质量不高问题房地产中介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往往存在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如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流程不规范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体验,也损害了行业的形象。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服务规范,对服务质量不高的中介公司进行处罚,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提高其选择中介公司的能力。

四、信息不透明问题房地产中介公司在提供房源信息时,往往存在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如隐瞒房源的实际情况、不公开房源的真实来源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也损害了行业的形象。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不透明的中介公司进行处罚,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提高其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

总之,当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监管,建立健全的规范制度,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提高其选择中介公司的能力,从而推动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

房产服务行业痛点与解决措施

房产服务行业痛点与解决措施

房产服务行业痛点与解决措施饱受市场变革与技术进步的冲击,房产服务行业一直以来面临着许多痛点与挑战。

尽管该行业在家居购置、租赁和销售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但过去的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消费者的需求。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房产服务行业需要进行创新与改革,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本文将探讨房产服务行业的痛点,并提出一些可行的解决措施。

1. 信息不对称房产服务行业存在着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在过去,买家和卖家只能通过中介机构或媒体平台来获取房产信息。

然而,这些平台或机构并不总是提供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这就导致了买家和卖家在决策时常常陷入困境。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房产服务行业可以借鉴互联网技术,建立专业的房产信息平台。

这种平台将提供准确、及时的房产信息,使买家和卖家能够更好地做出决策。

2. 佣金高昂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收取的佣金费用往往高昂。

这使得许多买家和卖家感到不满,且不再愿意依靠中介机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房产服务行业可以引入新的佣金模式,例如按照交易金额的比例收取佣金,或者引入固定收费模式。

此外,引入竞争机制也可以降低佣金费用,使得房产服务行业更具有公平性。

3.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许多消费者抱怨房产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他们往往遭遇推销员的虚假宣传和不专业的态度。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房产服务行业需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同时,建立客户评价系统也能够促使从业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形成健康的竞争氛围。

4. 交易流程繁琐传统的房产交易流程通常繁琐而复杂。

买卖双方需要面对各种文件、手续和合同,并且需要与多个机构进行协调。

这使得整个交易过程耗时耗力,并容易出现纠纷。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房产服务行业可以引入数字化技术,建立电子交易平台。

该平台将集成各个机构的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这不仅简化了交易流程,还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5. 垄断和不公平竞争在一些地区,房产服务行业存在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的问题。

如何解决中介服务行业的问题

如何解决中介服务行业的问题

如何解决中介服务行业的问题中介服务行业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个人和组织提供各种专业中介服务。

但是,中介服务行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信息不透明、服务不规范等。

本文将探讨如何解决中介服务行业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加强市场监管中介服务行业的问题主要源自市场监管不足。

政府应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业的监管,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业务范围和运营规范。

同时,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的自律管理,并对中介机构进行评级,提高行业整体的信誉度和服务质量。

二、提高信息透明度信息不透明是中介服务行业的一个普遍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介机构应主动公开信息,如资质证书、从业人员的专业背景与经验等,以让客户了解其信誉度和能力。

同时,政府可以建立中介服务行业平台,统一发布中介机构的信息和评价,让客户更方便地了解和选择服务提供商。

三、加强中介服务行业的职业培训中介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或合作与高等院校,为中介行业从业人员提供培训课程和证书,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

四、建立互联网平台,提高服务效率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解决中介服务行业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中介机构可以建立在线平台,通过互联网提供中介服务。

客户可以在上面发布需求,中介机构根据需求提供专业服务并解答疑问。

这样可以提高服务效率,节省客户的时间和精力,并且降低中介服务的成本。

五、建立客户投诉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为了解决中介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机制。

政府可以建立投诉平台,客户可以在上面提交对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同时,政府可以对各类中介机构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以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解决中介服务行业的问题需要政府、中介机构和客户共同努力。

关于房地产中介乱象整治方案

关于房地产中介乱象整治方案

关于房地产中介乱象整治方案第1篇关于房地产中介乱象整治方案一、背景与现状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房地产中介行业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房地产中介市场乱象丛生,诸如虚假房源、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问题层出不穷,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行业形象,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一现象,有必要从多方面入手,制定整治方案,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整治房地产中介乱象,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房地产中介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 原则:(1)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房地产中介乱象整治工作。

(2)公平公正: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一视同仁,确保整治工作的公平公正。

(3)公开透明:整治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又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乱象反弹。

三、整治措施1. 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1)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准入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2)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取缔。

(3)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发布信用等级信息。

2. 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1)加强对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2)严禁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对发布虚假信息的机构和个人予以处罚。

(3)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4)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监管,规范合同内容,保障消费者权益。

3.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加大对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予以处罚。

(2)对涉及黑恶势力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个人,依法严厉打击。

(3)加强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4.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政策法规,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2)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机制,强化行业自我约束。

(3)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关于房地产中介乱象整治方案

关于房地产中介乱象整治方案

关于房地产中介乱象整治方案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中介行业也迅速崛起。

然而,与其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和不规范现象。

为了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对房地产中介乱象的整治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探讨一些可能的整治方案,以期为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提供一些建议。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针对房地产中介乱象,建立健全一套监管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管。

加大对中介机构的审批力度,强化对其资质、信誉、经营行为的核查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或背离市场规则的中介机构予以取缔。

同时,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对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

其次,要完善中介机构的准入制度和规范管理。

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加强中介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其经营行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进行运营。

二、加强市场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政府部门可以组织相关机构,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向公众普及有关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加公众对中介机构的了解和警惕。

同时,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教育。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反映中介乱象问题,及时处理并回应投诉,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惩。

加强对合同签订、交易过程、费用计算等方面的指导,增强消费者在与中介机构交易时的合法权益意识。

三、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建设除政府监管外,行业自律和规范建设也是整治房地产中介乱象的重要手段。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完善行规行约,严格按照行业准则进行自律和监督。

建立行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对不良从业人员进行惩罚,保证行业信誉和声誉。

此外,加强行业交流和学习,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更新,提高行业服务的专业性和水平。

行业协会可以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提供相关信息和政策解读,帮助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了解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引导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整改房产中介行业问题的建议

整改房产中介行业问题的建议

整改房产中介行业问题的建议房产中介行业作为房地产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起到了房屋买卖交易的桥梁作用。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产中介行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虚假宣传、高额中介费、信息不透明等。

为了推动房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法制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房产中介行业的乱象主要源于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执行力度不足。

为了整改这一问题,应加强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建设,明确房产中介行业的经营准则和行为规范。

同时,要加大对房产中介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举报,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合法经营者的保护,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行。

二、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行业信誉虚假宣传、夸大房源信息等不规范行为是当前房产中介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了改善行业信誉,房产中介机构应加强自律,明确服务规范,对于房源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不得故意误导消费者。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中介人员从业不当行为,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中介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三、推动信息透明化,提供准确房源信息信息不透明是影响消费者购房体验的核心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房产中介行业应积极推动信息透明化,提供准确、完整的房源信息。

在房源发布环节,中介机构要履行真实宣传的责任,不得故意隐瞒或夸大信息。

同时,政府部门应建立房产中介行业信息共享平台,鼓励中介机构主动上传和更新房源信息,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购房者提供更好的选择。

四、合理定价,减少不合理中介费高额中介费是房产中介行业的一大痛点,也是引发消费者不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减少不合理中介费的现象,中介机构应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在服务过程中明示告知消费者。

此外,还应禁止中介机构设置各种附加费用,确保购房者享受公正合理的中介服务。

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中介费用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我国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分析

当前我国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分析


当前 我 国 房 地产 中介 市 场 的 现状 及 存 在 的 问题
所谓“ 阴阳合同” . 是 指 在 一 次 交 易 过 程 中 签订 两 份 不 同 的合 同 . 达 到逃 避 税 费 的 目的 。 一 些 房 地 产 中 介 机 构 为 了 迎 合顾 客 逃 避 税 费 的 心理 , 争取客户资源 , 引 导 买 卖 双 方 签 订“ 阴 阳合 同 ” 的 现象 相 当普 遍 . 其中 , “ 阴合同” 显 示 的 是 买 卖 双方 真正 交 易 的 价 格 。 “ 阳 合 同 ”显 示 的是 比实 际 价 格 低
夏丹青
( 合肥 学 院 。 合房 地 产 中介 属 于新 兴 的行 业 , 自上 世 纪 8 0年代 以 来 , 随 着 我 国城 镇 住 房
制 度 的 改革 的不 断 深 入 和 房 地 产 业 的迅 猛 发 展 , 加 快 了房 地产 中介 服 务 机 构 的 产 生 和 房 地 产 中 介 市场 的兴 起 。 但 是 , 房 地 产 中介 市 场 在 蓬 勃 发展 的 同 时 , 还 存 在许 多不 完善 之 处 , 本文分析 了 我 国房 地 产 中介 市 场 的 现 状 和 存 在 的 问题 , 对 其 背 后 的 原 因做 出 了分 析 . 并 据 此 提 出 了相 关 建
展 质量 来 看 , 已 有 的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成 规 模 的 不 多 。由 于 房 地 产中介机构具有投资小 、 产 效 快 的特 点 , 出 于利 益 的 吸 引 , 许 多 没 有 相 关 经 历 的投 资 人 纷 纷 进 入 房 地 产 中 介 行 业 , 开 办 房 地 产 中 介 机 构 。大 多 数 中 介 机 构 规 模 较 小 。 在 制 度 规 范 和 内 部 管 理 上 还 不 正 规 ,缺 乏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模 式 和 运 作 机 制. 在 内部 财 务 管 理 、 员工 管理、 业 务 责 任 奖 惩 等 方 面 缺 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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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作用、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房地产中介,问题,方案
中介业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中不可缺少的媒介及桥梁。

所谓房地产中介,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与消费的供求市场中,为交易物体提供评估、交易、代理、经纪、咨询等服务及善后管理服的职能机构。

房地产中介服务涉及总地产投资开发、建设、交易、消费等各个环节。

良好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能为房地产经纪活动提供相应法律、专业技术、信息等优质服务,不仅有利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发展,也为行业自身创造了可观的收益。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作用房地产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表现为开发后的房地产出售给用地单位和个人;三级市场是指房地产交易市场,表现为房地产投入使用后在使用者之间的交易。

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供应量相对饱和的时期,房地产中介的作用不仅在二级市场中举足轻重,更为盘活三级市场注入了新鲜的动力。

(一)提高专业化程度。

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产生是市场细分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实行市场化发展的进一步要求。

房地产中介机构从原来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销售的一体化结构中分离出来,
有助于提高房地产交易的专业化水平。

由于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为交易付出信息搜寻成本、谈判签约成本和合约履行监督成本,交易过程长、环节多,其交易成本自然就高。

而房地产中介机构能够凭借对市场的了解,建立客户网络和提供专业服务,为买卖双方节约时间及精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二)优化供需匹配。

一方面,房地产中介机构能为交易双方提供专业化的信息与服务,另一方面可以节约双方的交易成本。

所以供给方和需求方都愿意向中介机构缴纳一定的酬劳,以获得信息、争取时间,确保和交易安全,减少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

(三)激活房地产三级市场。

过去的房地产中介介服务主要集中在一、二级房地产市场,交易解决的基本是从“无房”到“有房”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市场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市场中最活跃的交易开始从“有房”向“有好房”的转化。

房地产中介机构专业化的服务可以保证这一过程的顺利推进,从而为房地产三级市场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我国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与国外相比,我国房地产中介机构由于起步较晚,在执业标准、执业规则、专业人员素质、执业技术手段、执业运作经验和管理经验方面都有待全面提高。

虽然近10年来,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呈现出良
好的发展势头,但由于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中介总体上比较稚嫩,竞争力弱,与WTO规则的要求和发达国家成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体系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

纵观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可以发现以下几个整体性的缺陷。

(一)法律法规缺口。

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出现的规范性和有序性问题,根本原因还在于立法滞后,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差,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

(二)专业化水平较低。

我国房地产中介机构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能较差,缺乏职业道德精神,以至市场行为不规范,行业本身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同时,市场上存在大量没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房地产中介机构对自身的认识不够,将中介服务误解为仅限于房地产租赁及买卖代理范畴,致使从业人员基本上是从其他行业转入的,不具备基础性的专业知识,执业能力弱。

行业整体经营理念落后,服务质量不高。

“夸张营销”、“暗箱”操作泛滥,虚假广告、过度包装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屡屡发生。

(三)资金链存在极大漏洞。

国家建设部早在2006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是相应的细则还是不够明确,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漏洞。

资金监管方面,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和银行的资金管理是各有所长的,而通知却一句带过。

银行的监管者角色不明朗,让很多中介机构钻了空子,擅
自挪用交易资金的现象屡见不鲜。

(四)缺乏风险防范措施。

大多数房地产中介机构以房地产买卖和租赁作为业务的重心,因此成交量成为其经营和生存的关键。

当宏观调控从紧,房地产市场呈现低热状态,成交量急挫的情况发生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营就难以维持了。

业务单一化,风险控制欠缺是威胁我国众多房地产中介机构生存的重要因素。

以深圳为例,2007年7月,深圳楼市在宏观政策调控下急速掉头,截至2007年10月,一、二手房成交量已经连续4个月下滑。

深圳世联行市场研究组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在交易市场观望气氛浓厚和一手房推盘量逐步减少的双重作用下,10月深圳一手房市场日均成交住宅不足60套,较9月下降51.2%。

同时,深圳的楼价也呈现明显的松动迹象,二手房买家讨价还价的幅度愈来愈大,连续多月飙升的高房价开始有价无市。

深圳楼市开始出现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的趋势。

在此情形下,房地产中介机构显得束手无策,“中天置业”事件的爆发就是最好的例证。

(五)外患重重。

管理规范的境外中介机构却没有停止在中国的扩张脚步。

国外房地产中介集团十分看好中国市场这块“大蛋糕”,纷纷抢滩登陆我国市场,我国房地产中介机构面临内忧外患(六)信用危机。

由于中介机构存在的弊病是行业性的,因此,只要有一家出现问题,必然会使其他中介机构受到牵连。

在整体性的业务量下滑的情况下,中介机构的弊病越来越凸现,使消费者逐渐丧失了对此行业的信任。

(七)信息渠道不畅,技术水平偏低。

我国市场信息网络系统还不健全,市场信息量少、渠道不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内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

行业内技术手段普遍落后,方法陈旧,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缺乏、大量无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在做中介代理。

评估行业中的估价师队伍虽日益扩大,但部分估价师学历高、实际执业能力低,只有理论知识,缺少实践经验。

大量注册估价师虽有资格,并不执业。

据2006年对92家评估机构抽查的112份评估报告显示,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只有13%,达到及格标准的占80%,不合格的占7%。

估价报告的出错率在60%以上,反映了估价人员执业能力比较弱,处于较低的层次
三、解决方案
(一)落实政府职能 1.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各项具体要求:全面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制度;严格实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合同管理;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设和资金划转;加强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2.加强立法。

保持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规范市场。

政府要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立法,建立、健全和完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适应市场经济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国内外房地产中介企业提供一个公开、公平、
公正的外部竞争环境。

(二)中介机构自身的改进 1.职业化和专业化。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批,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调动其积极性,转变经营理念。

要在企业内部实行定期考核,实行适当的奖惩制度,创造良性竞争环境,将自我发展和服务他人良好地结合,形成优质企业文化氛围。

2.规模化和品牌化。

我国房地产中介机构可以考虑进行重组调整,形成规模效应,树立品牌形象,实行连锁经营,并不断拓宽业务领域,从房地产一级二级市场选择多种业务,形成各种业务组合。

这样不仅有利于统一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发挥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形成竞争力,更有助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回避风险和分散风险。

3.信息化和技术化。

要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以多媒体、信息系统为平台,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促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和技术化的形成。

4.国际化和规范化。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业务品种创新不一定要“创”出一个新的东西出来,也可以在原业务品种的基础上开创服务新领域,从而扩大商机,形成新业务。

这就强调全程策划和营销多专业的组合与支持,变单一的中介为复合的、系统的、专业的中介。

而公开、公平交易的“阳光操作”作为一种经营理念和操作模式,也是一种诚信服务的理念创新。

(三)加大监管力度 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作用。

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代表政府在企业之间起着协调、管理的作用。

当前,
要着力在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上下功夫,自觉履行代表、服务、协调、自律的职能,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开展行业内部资信评估等,促进全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2.加大银行的监管力度。

一是定期跟踪及评级,规范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包括中介机构甄选、资格年审等,在合作过程中,要对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员工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更重要的是将这些信息与政府或者其它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共享,最终形成一个真实有效的中介机构信息管理库,并尽量使信息公开、透明。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

在建立和完善银行本身的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的同时,积极配合政府的管理工作,规范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设和资金划转,保证专款专用,减少风险。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安全的交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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