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中涉及时间和罚款金额的考点
初级经济法时间、处罚总结

初级经济法时间总结1、24小时(1)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纳税申报。
2、3日(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3天。
(2)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3、7日(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4、10日(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货付款为10天。
(2)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5、15日(1)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3)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
(4)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6)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7)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30日/1个月(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7、60日/2个月(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财经法规主要知识点归纳

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
1、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
2、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的;
⑶ 尊重供应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⑷ 遵守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秩序
⑸ 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⑹ 在指定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招标结果;
⑺ 依法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⑻ 妥善保存反映每项采购活动的采
购文件;
⑴ 平等地取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⑵ 平等地获得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
⑶ 自主、平等地参加政府采购竞争的权利
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当要求并;
⑷ 投标中标后,按规定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四、预算管理的职权
各级
人大
及其
常
委
会
职权
全国人大
(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⑵ 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遵守委托协议约定的权利
⑶ 审查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⑷ 有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权利
⑸ 签订采购合同并参与对供应商履约验收的权利
⑹ 特殊情况下提出
特殊要求的权利
⑴ 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⑵ 接受和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还要接受和配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以及监察机关的监察
⑷ 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权利,形成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⑸ 自主、平等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
财经法规知识点 一定要看哦 后面还有口诀

浓缩的是精华,因为是机考,最稳妥的是先看一遍书做题,最后一周盯这个。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重点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①制定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②现行会计法:1999年10月31修订通过,2000年7月1日实施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④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个体工商户没有明确列入适用范围。
(2)会计行政法规。
①制定主体:国务院制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某些方面。
②代表法规:《。
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②构成:A、会计规章、B、会计规范性文件A.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
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例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B.规范性文件:(排除上述就是)注意点: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制度,同时应各自作为多选把握。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选择)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的职能。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会计市场管理(培训、准入、运行、退出)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表彰奖励)4.会计监督检查(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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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9
答:蔡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会计职 业道德要求。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 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 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过程中,只 有坚持准则,才能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准则作为自 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 的经济秩序。
[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廉洁 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 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 的过程。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
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而会计人
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
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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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7
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是:根 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 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 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 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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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岐途。
案例分析4
4.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 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 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2005年8月产品 转型急需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 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 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2006年2月企业财务 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 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 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 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附答案)财经法规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归纳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2、支付结算必须通过(央行批准的银行)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的中介机构3、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4、支付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5、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管理体制二、单位、个人、银行都必须遵守的支付结算原则是(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三、非现金支付结算的主要方式有(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1、“三票一卡”指(支票)(汇票)(本票)(信用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2、目前(票据)(汇兑)在我国大额支付中占主导地位,(信用卡)在我国小额支付中占主导地位四、支付结算的主要依据有(票据法)等五、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1、单位、个人、银行办理支付必须使用(央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2、未使用央行统一印制的票据会(无效),未使用央行统一印制的结算凭证会(银行不受理)3、票据和结算凭证中文大写金额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会(银行受理)4、中文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应写正),中文大写金额到角为止的(可以不写正),中文大写金额到分为止的(不写正)5、“¥1409.50”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千肆佰零玖元伍角)、“¥6007.14”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陆千零柒元壹角肆分)、“¥107000.53”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拾万零柒千伍角叁分)6、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紧接的大写金额数字不得留空7、小写金额数字前应填写(¥)符号8、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9、票据出票中文大写日期在填写(1月、2月、10月、1~9日、10日、20日、30日)前加“零”;在填写(10日~19日)前加“壹”10、(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会(不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受理,但是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11、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12、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记载)13、伪造票据是指(假的签章),变造票据是指(改变签章以外的内容),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1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15、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签名+盖章)16、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第二节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1、在企业的所有资产中,(现金)的流动性最强2、单位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津贴、劳务报酬,国家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劳保、福利,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差旅费,零星支出)8项,其中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除(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差旅费)外,其他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应(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二、现金使用限额:1、现金使用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15天日常零星开支),现金库存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2、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3、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当日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的可(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3、开户单位提取现金时应写明(现金用途),并由(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4、开户单位不得(白条顶库)(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内部控制1、单位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查)法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单位货币资金应建立(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权限),经办人应(按审批人批准意见办理)5、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的程序是(申请人申请)(领导审核)(会计复核)(出纳支付)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1、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是:(1)办理(人民)币业务;(2)办理(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结算业务;(3)是(活期)存款账户2、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户、自然人)二、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个人),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临时户),按开户地不同分为(本地户)(异地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基本原则1、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四个基本原则(一个基本户)(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守法合规原则)(存款信息保密原则)2、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账户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户转基本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户)除外4、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5、存款人在同一营业机构销户后再开户的,自(开立日)起可办理付款业务6、银行依法为存款人账户信息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查询四、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1、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的程序(申请)(协议)(审查)(备案或核准)2、需要应申请材料报送央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的是(基本户)(临时户)(预算单位专用户)账户3、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央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是(一般户)(除预算单位以外的专用户)(个人户)账户4、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行提出变更申请。
《财经法规》考试题库

第1题: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 签章不符或者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 B ) 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 的赔偿金。
A : 百分之十但不低于1千元B : 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C : 百分之五但不低于2千元D : 百分之十五但不低于3 千元第2 题: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 C ) 后第一天算起。
A: 月度终了B: 季度终了C: 年度终了D: 半年度终了第3 题: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A )。
A: 一年B: 三年C: 半年D: 二年第4 题: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商业汇票之日起(C ) 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 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A: 7日B: 5日C: 3日D: 2日第5 题: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 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由( A ) 监交。
A : 会计机构负责人B : 单位负责人C : 审计机构负责人D : 人事部门负责人第6 题:在对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中, 除( C ) 的普遍性监督外,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和部门的职责分工,从行业管理、履行职责的角度出发, 也有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职权。
A : 审计部门B : 工商管理部门C : 财政部门D : 税务部门第7 题: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 A ) 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A : 三年B : 五年C : 四年D : 六年第8题:在对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实施监督, 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 A ) 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A : 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B : 省( 市) 级财政部门C : 地( 市) 级财政部门D : 县( 市) 级财政部门第9 题:银行对(B ) 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办理销户手续, 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财经法规各项罚款的汇总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序号 违反行为 具体行为 单位法律责任 负责人法律责任 公务人员法律责 任 备注
1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私设会计账簿。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 簿。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 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簿的法律责任 7.未按规定使用文字或记账本位币。 8.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会计资 料毁损、灭失。 9.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 监督制度,或者拒绝监督,或者不如 实提供资料及有关情况。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 规定。 伪造、变造会计凭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 证、账簿、报告的 造虚假的会计报告的行为。 法律责任
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 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 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 责令该银行停业整顿或 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 可证;构成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5
1.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立基 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2.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在其基本存 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 给予警告,并处 银行在银行结算账 行。 以5千元-3万元 3.违反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户的使用中 以下的罚款 4.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5.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6.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 撤销等资料。
有1~5项的,给 予警告,并处5 千-3万罚款; 警告, 存款人有第6项 并处1000元罚款 的,给予警告并 处1000元罚款
3
存款人伪造、变造 私自印制开户登记 证的
财经法规关于罚款

财经法规关于罚款《会计法》违反会计法,有下列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一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私设会计账簿;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一句不一致的;7.未按照给的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上述情况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结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名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一下的罚款;对其之计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一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隐匿或者故意小会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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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和25年5类。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单选;判断)各类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永久: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决算)、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账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还需要保管5年3年: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其他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没有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要求(1)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陷阱:货币银行学等)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了解)(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全国有效,属地管理)1.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注意】离岗备案时间为6个月,不是180天。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90日内。
4.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1)形式接受教培训和自学两种(2)学时要求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
(★单选)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基本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要求高中以上学历中级——大专5年;本科4年;双学士或研究生2年,硕士1年,博士0年【注意】学历:国家认可;工作年限: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之和。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1)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2)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总结】违法行为违反会计法规行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编制、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单位3000—5万5000-10万—直接责任人2000—2万3000-5万5000—5万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1.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核定。
2.限额一般不超过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3.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以放宽限额,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15天)4.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5.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注意】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以在10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各级人民银行应自收到复议申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应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先交钱,后告状;不交钱,不受理)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正式开立日:核准——核准日期备案——办理开户手续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1.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
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4.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3.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1.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
2.开户银行审查。
3.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依法核准(2个工作日)。
4.开立账户。
1)存款人填交开户申请书。
(2)开户银行审查。
(3)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4)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银行自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四)注意问题1.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四)注意问题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事项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 非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1000元1000元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4.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1》变更:1000元《2》开立、撤销违规及伪造变造开户登记:1万以上3万以下《3》使用违规:5千以上3万以下(3)票据权利的时效★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①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②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③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④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⑤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注意1】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
【注意2】第④、⑤种情况所指的追索权,不包括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关于票据各类时间性规定的总结:(★★★)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权利时效汇票银行汇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2年商业汇票定日付款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到期日起10日到期日起2年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本票出票日起2个月出票日起2年支票出票日起10日出票日起6个月追索权6个月再追索权3个月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申领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
单位卡可以申领若干张。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个人卡。
【注意】陷阱:全体公民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2张。
2.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信用卡销户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支付现金。
(三)资金来源(★)单位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结存资金的,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账存入个人卡账户。
(四)使用的主要规定(★★★)1.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2.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借记卡在ATM机取款,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3.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额,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月透支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
(含等值外币)4.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5.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不得发生恶意透支。
6.发卡银行对贷记卡中的存款不计付利息。
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1)免息还款期待遇——60天(2)最低还款额待遇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者超过其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及最低还款额待遇。
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7.商业银行*****收单业务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分类标准类型代表税种征税对象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类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资源税类资源税行为税类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类绝大多数关税类进出口关税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计税标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复合税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认定标准:①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生产型②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型1.基本税率:17%适用范围:除了列举的执行13%低税率的商品和销售个别旧货以外的货物及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2.低税率:13%(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农产品;(6)二甲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