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考点汇总
最新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学考点汇总

最新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学考点汇总特殊教育学是教育学领域中一个重要且独特的分支,对于想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朋友们来说,掌握相关考点至关重要。
以下是为大家精心汇总的最新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学考点,希望能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特殊教育的概念与发展特殊教育是指运用特殊的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特殊的对象进行的教育。
特殊教育的对象包括智力超常儿童、智力障碍儿童、学习障碍儿童、情绪行为障碍儿童、自闭症儿童、感官障碍儿童(如视障、听障)等。
特殊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早期,特殊教育主要关注残疾儿童的生存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逐渐转向注重教育质量和个体的全面发展。
如今,融合教育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强调让特殊儿童在普通教育环境中接受教育,并获得适当的支持和服务。
二、特殊儿童的分类与特征1、智力障碍儿童智力障碍儿童在智力功能和适应行为方面存在显著限制,表现为学习速度较慢、理解能力较弱、记忆力差等。
他们在生活自理、社交技能和职业技能方面可能需要更多的支持和训练。
2、学习障碍儿童学习障碍儿童在阅读、书写、数学等特定的学习领域存在困难,但智力正常。
例如,阅读障碍儿童可能会出现认字困难、阅读速度慢、理解不准确等问题;数学障碍儿童可能在计算、逻辑推理等方面存在困难。
3、情绪行为障碍儿童这类儿童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焦虑、抑郁,可能伴有攻击性行为、退缩行为等。
其行为问题往往会影响到学习和社交。
4、自闭症儿童自闭症儿童在社交互动、沟通交流、兴趣和行为方面存在明显的障碍。
他们可能缺乏眼神交流、语言表达能力差、重复刻板行为等。
5、感官障碍儿童(1)视障儿童:包括全盲和低视力儿童。
全盲儿童完全丧失视觉功能,低视力儿童仍有部分残余视力。
他们在获取信息、行动等方面面临挑战,需要特殊的教育方法和辅助工具。
(2)听障儿童:分为聋和重听儿童。
聋儿童听力损失严重,难以通过听觉获取信息;重听儿童仍能借助助听器或人工耳蜗等设备听到部分声音。
三、特殊教育的课程与教学1、课程设置特殊教育的课程应根据特殊儿童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设计。
最新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知识点汇总-必背

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必背目录第一章职业理念15%(4+1)第一节教育观第二节学生观(每年都出题)第三节教师观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10%(8)(只出单选)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15%(4+1)有2节职业行为(只单选)职业道德(单选+解答)第四章文化素养12%(9)(只出单选)第五章教师基本能力48%(4+1+1)三种题型:1单选:每年固定29,2分(第一到第五章都会出)2材料分析:3道第一、三、五(阅读理解)章3作文汇总一 职业理念第一节 教育观一、素质教育的概述(一)素质教育观的概念(不需要背,在理解的基础之上看看就可以)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一)面向全体(1适龄儿童6周岁,2受教育机会公平)(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除了成绩,还看道德、兴趣、德智体美劳,但不平均发展)(三)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创新教育)(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五)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保罗朗格朗提出终身教育)⎧⎨⎩两全两发展记忆魔法创新和实践 【答题技巧】材料分析题改卷标准:踩点给分、多写不扣分材料分析题高分秘诀:三步走战略、总分总模式第一步(总):判断行为正确与错误正确:值得表扬,体现了··的要求,我们应该向他学习;错误:违反了··的要求,应该如何改正。
第二步(分)理论要求+材料分析注:分条罗列、逻辑清晰第三步(总)总结理论和材料分析第二章 学生观一、全面发展的学生观(不需要背,理解的基础上看一下就可以)以学生为中心,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重点)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转移,教师不能将个人意志强加到学生身上。
(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第三项不用记)2、学生是发展的人(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出单选)①顺序性:要循序渐进,不可“拔苗助长”“陵节而施”②阶段性: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进行教育,注意各阶段的衔接和过渡。
2020年中考政治考点问答题汇总(一)

2020年中考政治考点问答题汇总(一)2020年中考政治考点问答题汇总1.青少年如何促进各民族团结?青少年可以尊重各民族的宗教、风俗惯和语言文字,坚决与破坏民族团结行为作斗争,并在日常生活中多关心和帮助少数民族同学。
2.青少年如何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做贡献?青少年可以宣传环保知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落实环保行动(如节约用水、用电、不使用一次性品、倡导低碳生活),善于同破环资源、环境行为做斗争,并就身边的环境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3.青少年如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青少年应该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不断为之增添新的富有生命力的内容,成为民族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建设者,共同谱写民族精神的新篇章。
4.青少年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弘扬法治精神?青少年应该努力研究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5.青少年如何做到合理消费?在消费前,可以适当了解一些关于银行、债券、股票等方面的知识,理性消费,作出预算,避免非理性消费和盲目攀比。
在消费中,可以用环保的眼光去选购商品,提倡节俭,注重自己精神上的需求。
6.青少年可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些什么?青少年可以树立远大理想,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精神,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立志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人才,勇于创新,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7.中学生如何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中学生可以在研究上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完成自己的学业;在生活中吃苦耐劳,生活俭朴,不追求享受;在精神上培养不怕困难、不怕挫折的精神,遇事要迎难而上,不要畏难而退。
8.青少年如何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青少年可以转变研究方式,培养自主探索的研究能力,善于观察,充分发挥想象力,培养求异思维,勇于实践,积极参加各种小发明、小创作活动,敢于质疑,向传统和权威挑战。
2020年法考第二编《法理学》新考点汇总(考前必看)

2020年法考第二编法理学新考点第一章法的本体(静态分析) 1【知识点】法的概念的争议围绕着三个要素,核心是内容的正确性:(1)内容的正确性:强调法和道德之间的关系,认为法律应当符合道德。
(2)权威性制定:强调法和国家之间的关系,认为法律应当由国家制定。
(3)法的实效:强调法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认为法律应当具有实际的社会效果。
2【知识点】围绕法和道德之间的关系,一般区分出两大法学流派:(1)法实证主义:认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2)非实证主义:认为法和道德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即法律应当符合道德的要求。
3●【知识点】传统自然法学强调法的内容的正确性是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也即恶法非法。
3●【知识点】法实证主义只要求权威性制定和法的实效两个要素,围绕这两个定义要素的不同组合,可以分为两个主要流派:(1)分析主义法学:代表人物奥斯丁、哈特,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
主张“恶法亦法”。
(2)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
4【知识点】法的特征(1)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①法的调整对象不是人本身,而是人们的行为。
②法律是社会规范,调整对象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关系。
(法律不是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主要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①法形成于国家的立法机关,因此,法具有国家意志性,这是法区别于其他人为形成的社会规范如宗教、政策等的关键区别。
②法经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形成,这是区别于道德、习惯等自发演进生成的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
(3)普遍性: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①普遍有效性,即在一国主权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即针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的效力。
【例如,判决书只能针对特定主体适用,因此不是法律】●②普遍平等对待性,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③法律不可以强人所难,其内容应当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
金融政策法规考点汇总(精选)

金融政策法规考点汇总(精选)
本文档旨在提供金融政策法规的最新考点汇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一、金融政策法规概述
金融政策法规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的关于金融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它包括了金融监管、金融业务、金融市场等方面的内容。
二、金融政策法规考点
1. 金融监管考点
- 了解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 掌握金融机构准入条件和资本充足率要求等监管要求;
- 了解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措施。
2. 金融业务考点
- 熟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
和业务流程;
- 掌握贷款、信托、证券交易等常见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要求;
- 了解国际金融业务中的外汇管理和国际支付等考点。
3. 金融市场考点
- 熟悉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
和主要交易所;
- 掌握股票发行、期货交易、外汇交易等市场操作的法律法规
要求;
- 了解金融衍生品、债券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
规要求。
4. 其他相关考点
- 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犯罪打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要求;
- 掌握金融创新、金融科技等新兴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熟悉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前沿领域的相关考点。
结论
本文档通过概述金融政策法规的基本概念和提供金融政策法规的最新考点,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希望本文档对读者提供有价值的帮助。
2022-2023年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预测试题9(答案解析)

2022-2023年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以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权利是( )。
A.教育教学权B.指导评价权C.学术研究权D.人格尊严权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指导评价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六项权利。
2.下列选项中,对“丝绸之路”有关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货物中丝绸品影响最大B.时间开始于我国唐代C.从中国长安一直到地中海国家D.是商贸之路,也是文化之路,交流了东西文化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题干要求选出错误的一项。
丝绸之路始于西汉汉武帝时张骞出使西域,故选B。
3.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所以,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
A.因材施教B.不搞“一刀切”C.量力而行D.抓住关键期正确答案:A本题解析:【知识点】职业理念——学生观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的社会主义国家。
A.无产阶级B.民主共和政体C.多党派联合执政D.人民民主专政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5.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节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节,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完成调解。
A.15B.30C.45D.60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知识点】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八年级道德与法制上册考点知识点汇总归纳

八年级道德与法制上册考点知识点汇总归纳第一单元:走进社会生活1.亲社会行为的表现?谦让、分享、帮助他人、关心社会发展。
2.为什么要养成亲社会行为?(意义)①有利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获得他人与社会的接纳与认可。
②我们只有主动关心社会,奉献社会,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3.如何养成亲社会行为?①主动了解社会,关注社会发展变化,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
②要遵守社会规则和习俗,热心帮助他人,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
4.网络对个人的积极影响?(网络丰富日常生活的表现)①网络让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信息传递和交流变得方便迅捷。
②网络打破了传统人际交往的时空限制,促进了人际交往。
③网络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和丰富多彩。
5.网络对社会的积极影响?(网络推动社会进步的表现)①网络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②网络促进民主政治的进步。
③网络为文化传播和科技创新搭建新平台。
6.网络的消极影响?①网络信息良莠不齐。
②沉迷于网络,影响学习工作和生活。
③个人隐私容易被侵犯。
7.如何合理利用网络?①要提高媒介素养,学会“信息节食”。
②要学会辨析网络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③要自觉遵守道德和法律。
④在网上传播正能量,共同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1.礼的主要表现?语言文明、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2.为什么要文明有礼?(意义)①文明有礼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前提。
②文明有礼促进社会和谐。
③文明有礼体现国家形象。
3.如何做文明有礼的人?①要态度谦和,用语文明。
②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
③需要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学习、观察、思考和践行。
4.为什么要讲诚信?(意义)①诚信是核心价值观的一个价值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项民法原则。
②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
③诚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④诚信促进社会文明、国家兴旺。
5.如何做一个诚信的人?①树立诚信意识,信守承诺。
②运用诚信智慧,做到恪守诚实的要求又尊重他人隐私。
高中政治必修一常考考点汇总

高中政治必修一常考考点汇总高中政治必修一课本中,一些考试中常考到的考点学生可以深入理解并加强记忆,下面是店铺给大家带来的高中政治必修一常考考点汇总,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中政治必修一常考考点(一)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1、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支柱产业的经济意义。
①我国现阶段主要矛盾决定,有利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②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培养新的消费热点,带动产业发展。
③扩大就业,有利于社会稳定。
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⑤增强国际竞争力、软实力、综合国力。
2、怎样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①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进行宏调,保证财政收入力度。
③发挥财政促进文化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④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⑤消费的反作用,提高文化产业消费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引进外资人才,学习优秀文化成果。
3、怎样建设诚信的市场经济?①市场经济有法制性特征,要求国家制定法律法规,完善市场法律体系。
②政府应加强宏调,注重自身信用建设。
③产品经营者提供职业道德,遵守交易规则,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
④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经济生活分析我国文化企业发展如何适应新形式?①文化企业要将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开拓国际市场。
②文化企业制定正确经营战略,迎合市场需要。
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形成竞争优势。
④诚信经营,生产高质量产品。
加强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⒈我国为什么要加强宏观调控?①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为确保经济请问运行需加强宏调。
②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社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加强宏调。
要把人民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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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一、依法治教的含义所谓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具体的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谈谈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1、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2、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3、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4、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三、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这是我国教育工作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的一项根本性原则,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我国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为我们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提供了法律保障。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明确了公民在受教育方面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贯彻教育机会平等原则的重点,主要在于解决因财产状况和社会地位的差别而导致公民入学机会不平等的状况以及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过大的现象,以保证公民在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指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
5、教育法制统一原则。
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后定法”优于“先定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教育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但同时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即纵向层次和横向层次立法存在的问题。
1、我国纵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是下位法律滞后问题相当严重,使法律不能具体化、操作性不强。
二是地方性法规缺乏特色,不能体现本地区教育发展的特点。
2、我国横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问题的分析。
即我国教育立法的缺口还很大,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还未出台。
同时存在实体法较多,程序法缺失的问题,导致有法不依、违法难纠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但是,两者之间也有不同。
一是制定的主体不同。
法律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而政策制定的主体,既包括政党,也包括国家机关。
二是表现形式不同。
教育政策通常以决议、决定、纲要、通知、意见、指示等文件形式出现。
法律则注重条款的规范性、确定性、且通常都包含处罚的规定。
三是实施方式不同。
四是作用不同。
教育政策是教育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教育法律则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定型化,是教育政策的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
正确处理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法律是政策的特定表现形式,因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在政策指导下进行。
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本质,这是政策和法律保持协调一致的基础。
但在一定条件下,政策与法律之间会发生不一致,甚至相抵触的情况。
由于客观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政策的灵活性和法律的稳定性的差异,使得政策与法律会有不协调的现象。
应当区别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或修改法律。
但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以政策代替法律。
政策与法律由于各自不同的特点,使其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具有各自特有的优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教育管理将从主要依据政策,逐渐过渡到在政策的指导下,主要依据法律。
六、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具体措施1、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变教育管理观念。
2、依法执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
3、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
4、初步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5、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七、“依法治教”与“以法治教”的区别依法治教的含义是依据法律来管教育。
而“以法治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教育。
但是,运用法律手段不能等同于依法办事。
依法治教也不是用单一的法律手段简单地取代过去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教育,而是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及其他手段管理教育。
依法治教所强调的是依法办事。
无论采用那一种手段,都必须依法办事。
因此,不能将依法治教简单的理解为以法治教。
八、教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1、教育法律意识淡薄2、教育执法的严肃性不够3、教育救济制度不完善4、教育司法制度不健全第二章教育法基本理论一、教育法的特征和原则有哪些?教育法的特征: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教育法所规定的事项,主要是表达国家对教育的要求和意志。
为此,该事项具有公认而确定的效力,即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教育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它所规定的事项,与其它法律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不允许任何人违犯或变更。
3、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点。
教育法的多变性主要是由于教育立法主体的多元性所致。
4、在教育法上没有统一的法典。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方向性原则。
教育法必须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
2、公益性原则。
公益性原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它是指教育事业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具有社会影响,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3、平等性原则。
指人们在教育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的承担法律责任,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4、终身性原则。
指人的一生应当不断地接受教育,应当在任何阶段都有机会接受教育,教育应当面向所有的人。
二、谈谈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条文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条文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总的说,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及教育条文的内容,而教育法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条文是教育法律规范的载体,它们之间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主要区别是:1、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的区别。
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中全部行为规则的总称。
教育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指的行为规范。
二者在逻辑上是从属关系。
2、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文件的区别。
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
3、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条文的区别。
教育法律规范要用法律条文来表现,但教育法条文不一定就是法律规范。
4、教育法律规范同教育法律文书的区别。
教育法律文书,包括司法文书,是适用法律规范而使用的特殊法律文件。
三、教育法的作用。
教育法的作用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是教育法的规范作用。
二是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教育法的规范作用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指引作用。
教育法通过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引导性规范为不同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指引了方向。
2、评价作用。
教育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它是判断、衡量人们行为合法与否的评价标准。
3、教育作用。
法是人们的行为规范,教育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4、预测作用。
法具有严格而稳定的规范性,可以使人们预先知道从事一种行为或不从事某种行为将必然发生的法律后果,从而调整人们的行为。
5、强制作用。
一方面法对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加以规定,人们还必须接受。
另一方面,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
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1、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
2、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3、保障按教育规律办教育。
4、保障有关各方在教育上的合法权益。
5、可以极大的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
四、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有哪些?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有: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经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教育法律的渊源还有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教育政策、教育判例也是教育法的渊源。
五、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一类是纵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性法律关系,一般称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教育行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相对人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组织和管理教育活动。
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与其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
教育民法法律关系是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六、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客体。
可以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有:教育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者、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公民等。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是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教育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之一。
一般包括物、行为、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产品和其他智力成果。
资料:我国的基本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同年9月1日施行我国目前公布实行的教育单行法律有5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1日施行,2006年9月1日修订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教育法》1996年9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章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教育行政机关是独立的的行政主体,具有行政主体地位,这是因这:1、它是依法建立的行政组织2、它依法拥有教育行政职权3、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教育行政职能4、它独立地承担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5、它享有行政优益权6、它是用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诉讼活动。
教育行政机关是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行政主体。
资料:学校具有三种不同身份与地位:1、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2、法人3、行政相对人学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理由:1、学校是享有国家权力的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
学校拥有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对教师和学生的奖励、处分权、颁发学业证书权等权力,具有明显和强制性、单方面意志属性,符合行政权力的主要特征。
据此可知,学校经由国家法律授权,行政国家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
2、学校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3、学校能独立的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学校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
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应拥有如下权利:1、排队违法行政的请求权和行政介入权2、参与指定教育法规或计划的权利。
3、听证的权利。
在行政行为做出之前,特别在损益性行政行为做出之前,必须保障学校有听证的权利。
资料:我国目前对学生的处分方式有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资料:教师的法律地位(一)教师是承担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