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考点汇总.doc

合集下载

教育综合知识必背考点汇总

教育综合知识必背考点汇总

教育综合知识必背考点汇总(总7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教育综合知识必背考点汇总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必背考点一一、教育学1、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2、我国春秋木年的《学记》是世界上第一部论述教育问题的专著。

比古罗马昆体良的《论演况家的教育》早约三百年。

其中的主要思想有:“不揠苗助长”、“不陵节而施”(体现了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反映了启发性教学原则);“教学相长”(体现了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的教学规律)。

3、捷克夸美纽斯1632年的《大教学论》是近代第一部系统论述教育问题的专著。

他提出了班级授课制。

4、美国杜威的《民本主义与教育》强调“儿童中心”,提出了“做中学”的方法,开创了“现代教育派”。

5、苏联赞可夫的《教学与发展》把学生的“一般发展”作为教学的出发点与归属。

6、美国布鲁纳的《教育过程》的主要思想是结构主义和发现法的教学方法。

7、苏联苏霍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其著作被称为“活的教育学”和“学校生活的百科全书”。

8、教育的概念:广义指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三个方面;狭义指学校教育;偏义指思想品德教育。

9、我国封建社会学校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四书”(《大学》、《中庸》、《论语》、《盂子》);“五经”(诗、书、礼、易、春秋)。

其贯穿了儒家思想。

10、遗传素质对人的身心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社会环境对人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但环境决定论又是错误的,因为人接受环境影响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的能动的实践过程。

11、我国普通中学的双重任务是:培养各行各业的劳动后备力量;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

12、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

13、“双基”是指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技巧。

自学考试备考复习资料:教育学基础《第四章 教育制度》知识点考点归纳整理汇总

自学考试备考复习资料:教育学基础《第四章 教育制度》知识点考点归纳整理汇总

第四章教育制度知识点汇总一、教育制度的概念: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规则。

二、教育制度的特点:客观性、规范性、历史性、强制性。

三、制约教育制度的社会因素有经济、政治、文化。

四、教育制度的历史发展:原始时代没有教育制度;古代阶级社会产生了古代教育制度,但没有严格的程度划分、没有严格的年限规定、学校类型很少,层次简单,只有蒙学和大学,无中学;现代社会形成了系统、完善的现代教育制度,其发展方向是终身教育制度。

五、终身教育的概念:是人一生各阶段当中所属各种教育的总和,是人所受不同类型教育的同一综合。

六、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是现代教育制度的核心部分。

★★★★七、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类型:双轨学制(西欧)、单轨学制(美国)、分支学制(苏联)。

★★★八、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变革:从学校系统分析,双轨学制向分支型学制和单轨学制方向发展;从学校阶段来看,每个阶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九、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演变(了解)1.我国正式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1902 年,壬寅学制;2.我国正式实施的第一个现代学制:1904 年,癸卯学制;3.1922 年,壬戌学制,即“六三三”;4.解放后,1951 年颁布新学制;文化大革命时期遭到破坏。

十、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态,含以下几个层次: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从形态上看,我国现行学制是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今后发展方向将是通过高中综合化走向单轨学制。

★★★十一、我国教育改革的方向:适度发展学前教育;完全普及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继续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高等教育。

★★。

《教育法》高频考点

《教育法》高频考点

《教育法》高频考点
- 管理体制: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 学生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 教师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这些考点在教师招聘考试中经常出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新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知识点汇总-必背

最新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知识点汇总-必背

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必背目录第一章职业理念15%(4+1)第一节教育观第二节学生观(每年都出题)第三节教师观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10%(8)(只出单选)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15%(4+1)有2节职业行为(只单选)职业道德(单选+解答)第四章文化素养12%(9)(只出单选)第五章教师基本能力48%(4+1+1)三种题型:1单选:每年固定29,2分(第一到第五章都会出)2材料分析:3道第一、三、五(阅读理解)章3作文汇总一 职业理念第一节 教育观一、素质教育的概述(一)素质教育观的概念(不需要背,在理解的基础之上看看就可以)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一)面向全体(1适龄儿童6周岁,2受教育机会公平)(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除了成绩,还看道德、兴趣、德智体美劳,但不平均发展)(三)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创新教育)(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五)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保罗朗格朗提出终身教育)⎧⎨⎩两全两发展记忆魔法创新和实践 【答题技巧】材料分析题改卷标准:踩点给分、多写不扣分材料分析题高分秘诀:三步走战略、总分总模式第一步(总):判断行为正确与错误正确:值得表扬,体现了··的要求,我们应该向他学习;错误:违反了··的要求,应该如何改正。

第二步(分)理论要求+材料分析注:分条罗列、逻辑清晰第三步(总)总结理论和材料分析第二章 学生观一、全面发展的学生观(不需要背,理解的基础上看一下就可以)以学生为中心,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以人为本”的学生观(重点)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1)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2)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转移,教师不能将个人意志强加到学生身上。

(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与责权(第三项不用记)2、学生是发展的人(1)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出单选)①顺序性:要循序渐进,不可“拔苗助长”“陵节而施”②阶段性: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进行教育,注意各阶段的衔接和过渡。

教育法规简答题

教育法规简答题

一.教育法规的特点是什么?1.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

2.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化得必然要求。

3.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

二.教育法规的作用是什么?1.教育法规具有引导作用。

2.教育法规具有评价作用。

3.教育法规具有教育作用4.教育法规具有保障作用。

三.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有哪些?(一)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民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四.教育法律关系同基于习惯、道德和信仰等因素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相比,具有哪些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国家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具体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式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关系,3.是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或产生总是以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由教育法律规范所决定。

五.教育政策的特点1.教育政策的目的性和可行性2.教育政策的稳定性与可变性。

3.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实用性4.教育政策的系统性与多功能性。

六.教育政策的功能1.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2.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3.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七,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与表现形式。

(一)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

1.教育体制政策2.教育质量政策3.教育经费政策4.教育人事政策5.国家学制政策6.课程与教学政策7.学历与学位政策8.教师教育政策9.考试与评价政策10.招生与就业政策11.学校语言文字政策(二)教育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1.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2.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的教育政策3.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与政府联合发布的文件,共同做出的决议、决定。

4.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党组发布的教育政策性文件5.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教育政策性文件。

八.我国制定教育政策的机关主要有三个方面1.党的机关2.国家权力机关3.国家行政机关九1.党和国家教育政策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简答1.着力增强执行者的政策意识,把政策偏差和政策失真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

教育综合知识-常考点汇总

教育综合知识-常考点汇总

教育综合知识-常考点汇总专题三:分类1.12.情绪、情感的类型情绪状态是指在某种事件或情境的影响下,在一定时间内所产生的某种情绪,其中较典型的情绪状态有心1.学制类型(一)欧洲现代学制有三种类型:1.西欧双轨制。

以英国的双轨制典型为代表,法国、前西德等欧洲国家的学制都属这种学制。

双轨制一轨自上而下,其结构是大学(后来也包括其他高等学校)——中学(包括中学预备班);另一轨从下而上,其结构是小学(后来是小学和初中)——其后的职业学校(先是与小学相连的初等职业教育,后发展为和初中相连的中等职业教育)。

双轨制有两个平行的系列。

这两轨既不相通,也不相接,最初甚至也不对应,因为一轨从中学开始,一轨只有小学。

这样就剥夺了在群众性小学上学的劳动人民子女升入中学和大学的权利。

后来,群众性小学发展到了中学,才有了初中这个相对应的部分。

欧洲国家的学制都曾是这种双轨学制。

2. 美国单轨制。

这种学制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在形式上保证任何学生都可以由小学而中学直至升入大学。

3. 前苏联型学制。

中间型学制或是“Y”型学制,这种学制既有上下级学校间的相互衔接,又有职业技术学校横向的相互联系,形成了立体式的学制。

我国现行的学制类型是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

(二)我国学制的发展2.我国现行学制(1) 学制结构从层次结构上看,我国现行学制包括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层次。

从类别结构上看,我国现行学制可划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 育和特殊教育五个大类。

其中我国的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和普通中小学教育。

(2) 学制类型制度类型:五四制、六三制、九年一贯制形式类型:全日制、半日制和业余制15.16. 课程评价模式17. 家庭教养方式18.加涅关于学习结果的分类从学习结果来说,加涅将学习分为言语信息、智慧技能、认知策略、态度、动作技能五类。

1.言语信息的学习:学生掌握的是以言语信息传递(通过言语交往或印刷物的形式)的内容或者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以言语信息表达出来。

2023下半年教资重点笔记

2023下半年教资重点笔记

2023下半年教资重点笔记
以下是2023下半年教资重点笔记的一些内容:
1. 教育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是研究教育过程中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需要重点掌握学习理论、认知发展、人格发展等方面的知识,并了解教育心理学在教学中的应用。

2. 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需要重点掌握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方面的知识,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

3. 教育管理学:教育管理学是研究教育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需要重点掌握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教育管理的组织与运行、教育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并了解教育管理实践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4. 教育技术学:教育技术学是研究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应用的学科,需要重点掌握教育信息化的基本理论、教育技术的应用、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并了解最新的教育技术趋势。

5. 学科教育学:学科教育学是研究某一学科教育的规律和方法的学科,需要重点掌握学科教育的基本理论、学科课程标准、学科教学设
计等方面的知识,并了解学科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6. 教育评价:教育评价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需要重点掌握教育评价的基本理论、教育评价的方法与技术、教育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并了解教育评价实践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以上是2023下半年教资重点笔记的一些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教资考试内容较为广泛,需要全面掌握各个学科的知识点。

同时,还需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应用,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综合知识必背考点汇总

教育综合知识必背考点汇总

教育综合知识必背考点汇总教育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了解教育综合知识对于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士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为您汇总教育综合知识的必背考点,帮助您全面了解教育的各个方面。

一、教育理论与发展教育理论与发展是教育研究的重点领域,以下是几个必备的教育理论和其发展方向:1. 传统教育理论:包括古代中国的儒家教育思想、古希腊罗马的教育哲学等。

2. 现代教育理论:包括进化论、行为主义、认知心理学等。

3. 社会文化理论:包括社会学视角下的教育理论、文化学派的教育观点。

4. 教育发展方向:个性发展、创造力培养、终身教育等。

二、教育体制与政策教育体制与政策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以下是几个必备的教育体制和相关政策:1. 教育体制:包括教育层次划分、学段设置、教育管理机构等。

2. 教育改革与政策:包括素质教育、义务教育、教育信息化等。

3. 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包括学校评估、师资培训、课程标准等。

4. 教育投入与资源配置:包括教育经费、教育设施、教育资源优化等。

三、教育心理学与教育评价教育心理学与教育评价是理解学生发展和评估学习成果的关键领域,以下是几个必备的教育心理学和评价方法:1. 学习理论:包括行为主义、认知主义、社会建构主义等。

2. 学习动机与教育情感:包括学习动机的分类、教育情感的培养等。

3. 学习困难与特殊教育:包括学习障碍、高智商与天才教育等。

4. 教育评价方法:包括考试评价、综合评价、自我评价等。

四、教育法律与职业道德教育法律与职业道德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以下是几个必备的教育法律和职业道德:1. 教育法规:包括宪法、教育法、劳动法等。

2. 学生权益保障:包括学生权益的保护、学生违纪处理等。

3. 教师职业道德:包括师德建设、教师行为规范等。

4. 学校管理法规:包括校规校纪、课程教材管理等。

五、国际教育与教育交流国际教育与教育交流是推动全球教育合作的重要途径,以下是几个必备的国际教育和教育交流内容:1. 国际教育发展:包括国际学校、国际课程、留学教育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导论一、依法治教的含义所谓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具体的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谈谈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1、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

2、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3、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

4、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

三、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这是我国教育工作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的一项根本性原则,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我国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为我们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提供了法律保障。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明确了公民在受教育方面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贯彻教育机会平等原则的重点,主要在于解决因财产状况和社会地位的差别而导致公民入学机会不平等的状况以及逐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过大的现象,以保证公民在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指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

5、教育法制统一原则。

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后定法”优于“先定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教育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但同时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即纵向层次和横向层次立法存在的问题。

1、我国纵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是下位法律滞后问题相当严重,使法律不能具体化、操作性不强。

二是地方性法规缺乏特色,不能体现本地区教育发展的特点。

2、我国横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问题的分析。

即我国教育立法的缺口还很大,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还未出台。

同时存在实体法较多,程序法缺失的问题,导致有法不依、违法难纠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但是,两者之间也有不同。

一是制定的主体不同。

法律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而政策制定的主体,既包括政党,也包括国家机关。

二是表现形式不同。

教育政策通常以决议、决定、纲要、通知、意见、指示等文件形式出现。

法律则注重条款的规范性、确定性、且通常都包含处罚的规定。

三是实施方式不同。

四是作用不同。

教育政策是教育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教育法律则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定型化,是教育政策的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

正确处理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法律是政策的特定表现形式,因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在政策指导下进行。

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本质,这是政策和法律保持协调一致的基础。

但在一定条件下,政策与法律之间会发生不一致,甚至相抵触的情况。

由于客观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政策的灵活性和法律的稳定性的差异,使得政策与法律会有不协调的现象。

应当区别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或修改法律。

但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以政策代替法律。

政策与法律由于各自不同的特点,使其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具有各自特有的优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教育管理将从主要依据政策,逐渐过渡到在政策的指导下,主要依据法律。

六、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具体措施1、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变教育管理观念。

2、依法执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

3、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

4、初步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5、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七、“依法治教”与“以法治教”的区别依法治教的含义是依据法律来管教育。

而“以法治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教育。

但是,运用法律手段不能等同于依法办事。

依法治教也不是用单一的法律手段简单地取代过去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教育,而是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及其他手段管理教育。

依法治教所强调的是依法办事。

无论采用那一种手段,都必须依法办事。

因此,不能将依法治教简单的理解为以法治教。

八、教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1、教育法律意识淡薄2、教育执法的严肃性不够3、教育救济制度不完善4、教育司法制度不健全第二章教育法基本理论一、教育法的特征和原则有哪些?教育法的特征: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教育法所规定的事项,主要是表达国家对教育的要求和意志。

为此,该事项具有公认而确定的效力,即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教育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它所规定的事项,与其它法律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不允许任何人违犯或变更。

3、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点。

教育法的多变性主要是由于教育立法主体的多元性所致。

4、在教育法上没有统一的法典。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方向性原则。

教育法必须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

2、公益性原则。

公益性原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它是指教育事业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具有社会影响,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3、平等性原则。

指人们在教育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的承担法律责任,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4、终身性原则。

指人的一生应当不断地接受教育,应当在任何阶段都有机会接受教育,教育应当面向所有的人。

二、谈谈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条文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条文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总的说,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及教育条文的内容,而教育法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条文是教育法律规范的载体,它们之间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主要区别是:1、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的区别。

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中全部行为规则的总称。

教育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指的行为规范。

二者在逻辑上是从属关系。

2、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律文件的区别。

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

3、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条文的区别。

教育法律规范要用法律条文来表现,但教育法条文不一定就是法律规范。

4、教育法律规范同教育法律文书的区别。

教育法律文书,包括司法文书,是适用法律规范而使用的特殊法律文件。

三、教育法的作用。

教育法的作用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是教育法的规范作用。

二是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教育法的规范作用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指引作用。

教育法通过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引导性规范为不同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指引了方向。

2、评价作用。

教育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它是判断、衡量人们行为合法与否的评价标准。

3、教育作用。

法是人们的行为规范,教育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4、预测作用。

法具有严格而稳定的规范性,可以使人们预先知道从事一种行为或不从事某种行为将必然发生的法律后果,从而调整人们的行为。

5、强制作用。

一方面法对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加以规定,人们还必须接受。

另一方面,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

教育法的社会作用。

1、保障我国教育的正确方向。

2、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3、保障按教育规律办教育。

4、保障有关各方在教育上的合法权益。

5、可以极大的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

四、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有哪些?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有: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经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教育法律的渊源还有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教育政策、教育判例也是教育法的渊源。

五、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一类是纵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性法律关系,一般称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教育行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相对人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组织和管理教育活动。

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与其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

教育民法法律关系是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六、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客体。

可以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有:教育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者、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公民等。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是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教育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之一。

一般包括物、行为、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产品和其他智力成果。

资料:我国的基本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同年9月1日施行我国目前公布实行的教育单行法律有5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1日施行,2006年9月1日修订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教育法》1996年9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章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教育行政机关是独立的的行政主体,具有行政主体地位,这是因这:1、它是依法建立的行政组织2、它依法拥有教育行政职权3、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教育行政职能4、它独立地承担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5、它享有行政优益权6、它是用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诉讼活动。

教育行政机关是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行政主体。

资料:学校具有三种不同身份与地位:1、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2、法人3、行政相对人学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理由:1、学校是享有国家权力的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

学校拥有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对教师和学生的奖励、处分权、颁发学业证书权等权力,具有明显和强制性、单方面意志属性,符合行政权力的主要特征。

据此可知,学校经由国家法律授权,行政国家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

2、学校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3、学校能独立的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学校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

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应拥有如下权利:1、排队违法行政的请求权和行政介入权2、参与指定教育法规或计划的权利。

3、听证的权利。

在行政行为做出之前,特别在损益性行政行为做出之前,必须保障学校有听证的权利。

资料:我国目前对学生的处分方式有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资料:教师的法律地位(一)教师是承担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