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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第三章消费税-PPT精品文档

进口汽车四成以上是大排量车
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的提高,虽然对国产汽车市场影响不大, 但对于进口车市,则带来巨大冲击,目前进口汽车中,3.0升以 上大排量车占了四成以上。 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了21万多辆汽车整车(含 成套散件),其中3.0升以上大排量乘用车进口超过9万辆,占 进口汽车总量的43%。 中国汽车进口贸易中心的专家测算,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 后,3.0升至4.0升乘用车的进口成本将增加13%左右,4.0升以 上乘用车的进口成本将增加33%,这些增加的成本势必要转嫁 给消费者。车价大幅提高,将会抑制一部分人的消费意愿,有 助于改变现在的进口汽车结构。 但也有观点认为,大排量乘用车的私人消费者,主要是富 裕人群,这部分人对价格并不特别敏感。提高大排量车消费税, 对抑制私人大排量车消费,到底能有多大作用,还有待观察。
⑤鞭炮焰火 ⑥成品油 ⑨小汽车 ⒀木制一次性筷子
⑦汽车轮胎 ⒁实木地板
⑩高尔夫球及球具
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 机、收割机、手扶拖拉 机的专用轮胎。
对金银首 饰、钻石 及钻石饰 品在零售 环节纳税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依据国务院1993年1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 行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 其中,“单位” 包括: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以及行政单 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个人” 包括: 个体经营者、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第三章
1、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
2、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目及税率 3、消费税的计算 4、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征税办法 5、消费税的征收与缴纳
税法第3章消费税法PPT下载

如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则由委托方在收回时交税
对于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并不能因此免除
委托方补交税款的责任
23
三、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 价格计算纳税
可以按照受托方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 价格高低不一,可以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适用税率
❖ 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P79例5)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 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适用税率
2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征收办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 税额
组成计税 价格
消费税 税率
应税消费品 数量
消费税单位 税额
30
例:某机电设备进出口公司2002年2月从国外进口 小轿车一批,3月18到达口岸,该公司报关并办理 纳税申报手续,进口小轿车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等
有关资料如下:
规格
数量 完税价格
汽缸容量2200毫升的小轿车 20 150,000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 垫部分辅助材料的情况,我们才认为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可以按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行帐务处理。 对于不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都应按照销售自制 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
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税法规定,统一由受托方在向委 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ppt课件(全)精选全文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 率
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消费品暂行条例》选择了14种消费品列举征收,具体可归 纳为5个类别: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 特殊消费品, 如烟、酒、鞭炮和焰火等;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4.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实木地板、 木制一次性筷子;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酒精、汽车轮胎等。
第三章 消费税
《税收基础》
目
第一节 概述
录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
税目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征收管理
第一节 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 的一种商品税。
二、消费税的特征
消费税同其他流转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4.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较大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 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 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的买价
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 Nhomakorabea 值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应税消费品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税法》ppt

(一)销售额的确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 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 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 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税款;
复合计税办法 销售额×比例税率+课税数量×定额税率
四、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 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一般规定
等于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 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完结,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 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述“同类消费品的 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 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应按销售数量加权 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 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权平均计算)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
消费税是对我国 境内从事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 品的单位和个人,就 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 种税。简单的说,消 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 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 一种税。
1.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 征税方法具有多样性 4. 税收的调节具有特殊 性 5.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三)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计税的规定
包装物押金流转税征收的法律规定
第3章 消费税法《税法学》PPT课件

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
3.2.4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3.2.4.1 纳税环节的一般规定
为防止税款流失、加强源泉控制,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 般确定在生产销售环节,即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 售时纳税。其中:销售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 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此外,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还包括纳税人用 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支付代购手续费或销售回扣, 以及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 和报酬的应税消费品。
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
3.3.7 委托加工连续生产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3.3.7.1 税法的基本规定
委托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或视同销售不纳 消费税,其直接出售即指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如果 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 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但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计算征税时,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 品已纳的税款。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准予抵扣税款的范围,仅限于9个方面:
上述所称的在中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 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 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 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
3.2.3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3.2.3.1 消费税的税目
○ 1.烟。 ○ 2.酒。 ○ 3.成品油。 ○ 4.小汽车。 ○ 5.摩托车。 ○ 6.游艇。 ○ 7.鞭炮、焰火。
3.3.5.2 从价定率法的税额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 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消费税概述PPT课件

子
、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5木地板
独板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 合地板,及未涂饰地板和漆饰地板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 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n (1)从事应税消费税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n (2)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由受托方 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n (3)从事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单位和个人。 n (4)从事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业务的单位 和个人。 n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 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征收范围 包括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税消费品; 11)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
滑油。 1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乙烯或其他
化工产品(特殊)
(第2)四计算节方法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量定额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从价定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 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2009.5.1
2、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0.5元/每斤 2)薯类白酒 20%
3)黄酒 240元/吨 4)啤酒 250元/吨(3000元/吨及以上)
220元/吨(3000元/吨以下) 5)其他酒 10% 6)酒精 5%
3、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30%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各种金、银、珠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5%或10%
第三章 消费税法 《 税法》PPT 课件

➢ (5)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 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额计算征收消费税。
➢ (6)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 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 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 【任务引例解析】
➢ 【任务实例3-1】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销 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 费1.16万元、优质费2.32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 10%,增值税税率为16%。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任务一 消费税的 基本原理认知
➢ 一、消费税的含义
➢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或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 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可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 税。前者主要是指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 品普遍课税,后者主要是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 为如奢侈品等课税。
➢ 二、消费税的发展
➢ 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 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卷烟的数 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 格征收消费税;反之,按计税价格征税。
➢ 2.白酒计税依据中从价定率部分的特殊规定: (1)
(2)
➢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从价定率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如下: ➢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 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 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 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6)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 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 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 【任务引例解析】
➢ 【任务实例3-1】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销 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 费1.16万元、优质费2.32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 10%,增值税税率为16%。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任务一 消费税的 基本原理认知
➢ 一、消费税的含义
➢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或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 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可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 税。前者主要是指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 品普遍课税,后者主要是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 为如奢侈品等课税。
➢ 二、消费税的发展
➢ 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 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卷烟的数 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 格征收消费税;反之,按计税价格征税。
➢ 2.白酒计税依据中从价定率部分的特殊规定: (1)
(2)
➢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从价定率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如下: ➢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 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 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 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第三章 消费税的会计实务 《税务会计实务》PPT课件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 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 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其机构所在地或 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因质量等原因,由购 买者退回时,经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 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税款。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1)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单位连续生产非应 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消 费税的会计核算
应纳消费品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 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定额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生产销售卷烟、白酒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数量为纳税人生产销售、进口、委 托加工、自产自用卷烟或白酒的实际销售数量,海关核定 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和移送使用数量。
(四)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 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 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 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
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 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 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 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15 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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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法
本章主要内容
❖ 一、纳税义务人 ❖ 二、征税范围 ❖ 三、税目与税率 ❖ 四、计税依据 ❖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六、出口退免消费税 ❖ 七、征收管理
年度 题型
2006年 题量 分值
单项选择题 1
1
多项选择题 1
1
判断题
1
1
计算题
综合题
1
4
合计
4
7
2007年
题量
分值
1
1
2
2
1
1
1
4
5
5
2008年
题量
分值
2
2
2
2
1
1
1
4
1
1
7
10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 一、消费税概念 ❖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
一种税,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 ❖ 二、消费税的发展(略) ❖ 三、各国消费税的一般做法 ❖ (一)征税范围——有选择 ❖ (二)计算方法——从价、从量 ❖ (三)征收目的——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进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增值税 的全部属于中央;其他环节 税务机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 由中央地方共享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 【例题】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凡是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征收增值税 ❖ B.凡是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都征收消费税 ❖ 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 ❖ D.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 ❖ 答案:ACD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 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 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 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批量较大的应税消费品 ❖ D.采用复合征收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一般较少 ❖ 【答案】ACD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 五、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 (三)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 (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 (五)税负具有转嫁型 ❖ 消费税的特点体现出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 六、我国消费税的作用(了解)
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 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 首饰。 ❖ 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 ❖ 其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第三节 征税范围
❖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 ❖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差异方面
增值税
消费税
征税范围 纳税环节
计税依据 与价格的关系 税收收入的归属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多环节征收,同一货物在生 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多 环节征收。
甲级 乙级
45%
0.003元/支 0.6元/条
30%
0.003元/支 0.6元/条
150元/箱 150元/箱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 (一)烟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 一、税目、税率的一般规定 ❖ 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共有14个税目,有的税
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性质的
税率。 ❖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 (一)烟 ❖ 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 新税法将卷烟分为甲级和乙级。 ❖ 注意甲级乙级税目计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 (一)烟 ❖ 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 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
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 不再征收消费税; ❖不 符 合 下 述 条 件 的 , 则 征 收 消 费 税 :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适用新制度 的税目
比例税率 每支
定额税率 每标准条(200支) 每标准箱(5万支)
❖ “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 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 “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三节 征税范围
❖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第三节 征税范围
❖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 ❖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
第三节 征税范围
❖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 ❖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
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 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 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 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纳税。 ❖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 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 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 (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 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 ❖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 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 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纳税环节相对单一:在零售环节交税的 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在生产、批 发、进口环节不交消费税。其他在进口 环节、生产(出厂环节;特殊为移送环 节)交消费税的消费品在之后批发、零 售环节不再交纳消费税。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 价定率计税。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 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入差异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 四、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 主要三种: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 【例题】以下符合消费税原理及我国实际的有
( )。 ❖ A.我国现行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 ❖ B.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对消费者表现为税负相
对稳定 ❖ C.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一般适用于价格变化较小、
本章主要内容
❖ 一、纳税义务人 ❖ 二、征税范围 ❖ 三、税目与税率 ❖ 四、计税依据 ❖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六、出口退免消费税 ❖ 七、征收管理
年度 题型
2006年 题量 分值
单项选择题 1
1
多项选择题 1
1
判断题
1
1
计算题
综合题
1
4
合计
4
7
2007年
题量
分值
1
1
2
2
1
1
1
4
5
5
2008年
题量
分值
2
2
2
2
1
1
1
4
1
1
7
10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 一、消费税概念 ❖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
一种税,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 ❖ 二、消费税的发展(略) ❖ 三、各国消费税的一般做法 ❖ (一)征税范围——有选择 ❖ (二)计算方法——从价、从量 ❖ (三)征收目的——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进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增值税 的全部属于中央;其他环节 税务机关征收的增值税收入 由中央地方共享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 【例题】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凡是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征收增值税 ❖ B.凡是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都征收消费税 ❖ 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 ❖ D.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 ❖ 答案:ACD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 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 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 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批量较大的应税消费品 ❖ D.采用复合征收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一般较少 ❖ 【答案】ACD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 五、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 (三)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 (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 (五)税负具有转嫁型 ❖ 消费税的特点体现出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 六、我国消费税的作用(了解)
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 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 首饰。 ❖ 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 ❖ 其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第三节 征税范围
❖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 ❖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差异方面
增值税
消费税
征税范围 纳税环节
计税依据 与价格的关系 税收收入的归属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多环节征收,同一货物在生 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多 环节征收。
甲级 乙级
45%
0.003元/支 0.6元/条
30%
0.003元/支 0.6元/条
150元/箱 150元/箱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 (一)烟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 一、税目、税率的一般规定 ❖ 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共有14个税目,有的税
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性质的
税率。 ❖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 (一)烟 ❖ 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 新税法将卷烟分为甲级和乙级。 ❖ 注意甲级乙级税目计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 (一)烟 ❖ 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 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
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 不再征收消费税; ❖不 符 合 下 述 条 件 的 , 则 征 收 消 费 税 :
第四节 税目与税率
适用新制度 的税目
比例税率 每支
定额税率 每标准条(200支) 每标准箱(5万支)
❖ “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 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 “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三节 征税范围
❖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第三节 征税范围
❖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 ❖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
第三节 征税范围
❖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 ❖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
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 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 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 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纳税。 ❖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 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 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 (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 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 ❖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 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 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纳税环节相对单一:在零售环节交税的 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在生产、批 发、进口环节不交消费税。其他在进口 环节、生产(出厂环节;特殊为移送环 节)交消费税的消费品在之后批发、零 售环节不再交纳消费税。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 价定率计税。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包括从价定率计 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入差异
第一节 消费税基本原理
❖ 四、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 主要三种: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 【例题】以下符合消费税原理及我国实际的有
( )。 ❖ A.我国现行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 ❖ B.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对消费者表现为税负相
对稳定 ❖ C.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一般适用于价格变化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