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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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5.进口应税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
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
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第二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一、会计账户设置 二、对外销售的核算 三、
一、会计账户的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方
实际缴纳消费税 待扣消费税
贷方 应交消费税
余额:多交消费税 待扣消费税
尚未缴纳消费税
应交消费税应记入损益类账户“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消费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年利润
二、对外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 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差额计提的消费税)
2.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时: 会计分录同前。 支付代扣消费税时:
50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42 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 265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 889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889
借: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889
贷: 银行存款
18 889
(三)企业以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借: 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
借: 在建工程
140 600
贷: 库存商品

消费税会计实务

消费税会计实务

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 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 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 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某汽车轮胎厂2009年7月以自产轮胎200只,换回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 运输卡车一辆.双方协议不再进行货币结算,轮胎每只对外平均售价300 元(不含税),最高售价每只400元,轮胎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
赠送
某白酒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开发一批新产品, 共200斤,尚未定价,将该批产品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已知: 账面成本为8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消费税税率为20%, 每斤0.5元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8000×(1+10%)+200×0.5]÷(120%)=11125(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1125×17%=1891.25(元) 应纳消费税=11125×20%+200×0.5=2325(元)。 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2216.25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91.25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325
的价款60000元,增值税10200元,汽车制造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注明的价款60000元,增值税10200元,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3%.求 该轮胎厂应交税费及会计处理. 换入生产资料时: 借:固定资产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400(200*400*3%)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400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第三章消费税

第三章消费税

【例题· 计算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卷烟的最 高价210元/条、平均价200元/条(均为不含税价格)。 2010年12月将50条卷烟做样品,分给各经销单位;将1大 箱卷烟送给协作单位。 提示:1箱=250条 『正确答案』 销项税=(50×200+1×250×200)×17%÷10000 =1.02(万元) 消费税=(50×200×56%+50×0.6+ 1×250×200×56%+150)÷10000=3.38(万元)
【例题· 单选题】


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 包装物价格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 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 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元。(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D.4845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的,即使分别核算销售额也从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该企业12 月应纳消费税=(12000×5+6200)×20%+12000×0.5+ 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押金种类 收取时,未逾期 逾期时
一般应税消费品的 不缴增值税,不缴 缴纳增值税,缴纳 包装物押金 消费税 消费税(押金需换 算为不含税价)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 缴纳增值税、消费 不再缴纳增值税、 金(除啤酒、黄酒 税(押金需换算为 消费税 外) 不含税价) 啤酒、黄酒包装物 不缴增值税;不缴 只缴纳增值税,不 押金 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因为 从量征收)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只有金银 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3)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3)

第三章消费税会计一、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四、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六、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一、消费税的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概念: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或者说,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征税范围|:只有特定的商品(14类)才征收消费税,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基本环节1生产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环节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解释;(1)某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卷烟要缴纳消费税,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3)某卷烟厂将自己生产的烟丝连续生产“烟丝雪糕”,由于雪糕不缴纳消费税,烟丝就必须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环节(1)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

【解释】:对于由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做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而非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额,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税务会计课件第三章消费税会计
应交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消费税中只有黄酒、 啤酒、成品油是以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1)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 销售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 移送使用量。
2.“营业税金及附加”为了反映因消费税负债而产生的消费 税费用,企业还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该账户 核算企业销售应税产品而负担的消费税及其附加。
企业计算应交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三)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 应税消费品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 费品的进口征税量。
3.复合税率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从 价、从量复合税率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率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出售某种 卷烟10大箱,每箱调拨价15000元。
(二)消费税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四、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销售环节 2.委托加工环节 3.进口环节 4.批发环节 5.零售环节
(1)生产与销售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 纳税。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 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征收消费税;如用于 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 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 为: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
2、委托加工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无可参考价格的前提下)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材料成本+加工费+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 委托加工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包装物押金须先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上述两种情况会计 处理也不一样, 见下例
举例: 某企业销售一批应税消费品,专用发票注明价 款200 000元,税额为34 000元;另出借包装物 (周转期半年),收取押金819元,开具普通发票。 (1)若应税消费品为化妆品,如何编制分录? (2)若应税消费品为葡萄酒,如何编制分录?
例4:某化妆品企业将自产的一批新类型化妆 品送于客户,近期无类似产品出售。经查, 该批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30万元,化妆品成 本利润率5%。
区别于增值 税的规定
三、应税消费品用于其它目的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时,应以纳税人 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计算消费税。
三、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 直接销售环节-销售 – 自产自用环节-移送 – 委托加工环节-交货 – 进口环节-报关
生产
出 厂
拥有卷烟批发许可证
销售
中国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福建分公司
福建中烟 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公司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或称卷烟厂
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厦门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宁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泉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等等
思考例4-21 自产啤酒用于广告宣传的会计处理?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 给其他单位 例4-18: 汽车厂将自产汽车20辆(2.0升)对外投资,每辆汽车 不含税售价150 000元,成本价100 000元,消费税率5%。 确认/不确认收入

第三章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思考题参考答案

第三章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思考题参考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思考题参考答案1.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投资、馈赠、奖励等方面,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即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对这种用于其他方面的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销售额。

第一,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式中,成本为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为根据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第二,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式中,成本为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为根据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对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做了具体规定。

企业用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或用于在建工程、非应税项目等其他方面,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科目。

2.纳税人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增值税方面,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1年(含1年)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需要注意的是,包装物押金不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第三章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第三章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征税量
从量定额:计量单位的换算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 石脑油 1吨=1385升; 润滑油 1吨=1126升; 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啤酒1吨=988升 柴油1吨=1176升 溶剂油 1吨=1282升 燃料油 1吨=1015升
举例
某企业采购原油40吨,委托炼油厂加工成汽
油12吨,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如下:(汽油1 吨=1388升,税率汽油= 1元/升)
【答案】B
公式P102-103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 外购应税消费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教
应税消费品买价 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 期初库存的 当期购进的 期末库存的
外购应税消费 = 外购应税消费 +应税消费品- 外购应税消
买价
的买价
的买价
品的买价
珠宝玉石一项改在零售环节征税,不能再扣除。且 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 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己缴纳消费税的 应税消费品。(从商业企业购进的不能扣除)
押金
(3)对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生产企业 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 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酒类 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缴纳 消费税。
例:某啤酒厂销售啤酒不含税单价2900元/吨, 每吨收取包装物押金50元和运输装卸费80元, 3月份销售啤酒80吨,消费税多少?
第四章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第一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今年我国消费税的预算 5241亿,比09年增长了 481.88亿,增长10.1%, 增值税预算15350亿,比 09年增加了1434.01亿, 增长了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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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会计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概念❖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特点❖(一)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卷烟除外)❖(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四)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注: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例:根据现行税法,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卷烟的批发环节 B.金银饰品的生产环节❖ C.珍珠饰品的零售环节 D.高档手表的生产环节❖ E.酒类产品的批发环节❖『正确答案』AD❖❖❖【练习·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类除外)的单位❖ E.批发应税消费品的单位税目❖见教材P:❖例: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关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对进口的石脑油征收消费税❖B.对用作乙烯原料的国产石脑油免征消费税❖C.对用外购货车改装的卫星通讯车征收消费税❖D.对卡丁车征收消费税❖E.对手工卷烟征收消费税❖【答案】ABE❖例:(多选题)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的有()。

❖A.香水、香水精❖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C.指甲油、蓝眼油❖D.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E.香皂、洗发水❖【答案】ABC税率❖(一)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基本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特殊情况: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复合计税。

只适用于卷烟、白酒。

❖例: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征税办法的是()。

❖ A.啤酒❖ B.粮食白酒❖ C.酒糟❖ D.葡萄酒❖(二)最高税率运用❖❖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1.从价计税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有:❖(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2)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

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3)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每标准箱150元计征定额税:❖①白包卷烟;❖②手工卷烟;❖③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 2.残次品卷烟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卷烟消费税税率调整❖例:依据消费税的规定,下列关于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残次品卷烟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B.自产自用卷烟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C.白包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卷烟最高档次税率征税❖D.进口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卷烟最高档次税率征税❖E.卷烟由于改变包装等原因提高销售价格的,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答案】ABD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适用税率第二节消费税的计算❖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1、销售额的确定❖(一)一般规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三)包装物的规定:❖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3.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又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不包括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例:【单选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2月销售粮食白酒3吨,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0元,包装物押金23400元,该企业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货物已经发出。

该酒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元。

❖ A.64000 B.64680 C.67000 D.67680❖『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应税消费品同时收取的押金,在收取时,就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300000+23400÷1.17)×20%+3×2000×0.5=67000(元)练习❖1、【计算题】某酒厂本月取得啤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2万元,果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3万元。

计算增值税销项税及消费税。

❖2、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收取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

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1、『正确答案』销项税=2÷(1+17%)×17%=0.29(万元),由于是啤酒从量计征消费税,所以,啤酒包装物押金逾期时消费税不计算。

果酒属啤酒、黄酒以外的,是在收取时计算缴纳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时不再计算缴纳增值税及消费税。

❖2、『答案解析』啤酒每吨出产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上,适用消费税税额是250元/吨;每吨出产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下,适用消费税税额是220元/吨。

A型啤酒的单位售价=(580000+3000÷1.17)÷20=29128.21(元/吨),适用消费税额是25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20×250=5000(元);B型啤酒的单位售价=(32760+1500)÷1.17÷10=2928.21(元/吨),适用消费税额是22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10×220=2200元。

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2200=7200(元)。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规定如下:❖(1)卷烟和粮食白酒: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的核定的公式为:❖某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该牌号卷烟市场零售价÷(1+45%)❖不进入烟草交易会,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由省国家税务局按照下列公式核定:❖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该牌号卷烟市场零售价÷(1+35%)❖(2)其他应税消费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核定;❖(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4)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反之,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税。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换生产资产或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8月用5吨特制粮食白酒与供货方换取原材料,合同规定,该特制粮食白酒按平均售价计价,供货方提供的原材料价款22万元,酒厂开具了税款为3.74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制粮食白酒平均售价22元/斤;最高售价25元/斤。

计算增值税及消费税。

❖『正确答案』应纳消费税=5×2000×25×20%÷10000+5×2000×0.5÷10000=5.5(万元)❖应纳增值税=5×2000×22×17%÷10000=3.74(万元)❖二.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数量的确定:❖(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四)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三、复合计税(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例题·计算题】某酒厂的销售业务如下:❖(1)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白酒8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并负责运输,收取运费35万元、装卸费1.44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

❖(2)销售干红酒15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将10吨不同度数的粮食白酒组成礼品盒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白酒16吨,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贷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收取,由于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本月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甲企业按收到的货款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甲企业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

❖『正确答案』❖(1)应纳消费税❖=400×20%+(35+1.44+1)÷1.17×20%+80×2000×0.5÷10000+❖150×10%+120×20%+10×2000×0.5÷10000+80×60%×20%+16×❖60%×2000×0.5÷10000=144.96(万元)❖(2)甲企业应纳增值税的销项税=400×17%+(35+1.44+1)÷1.17×17%+150×17%+120×17%+80×60%×17%=127.5(万元)自产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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