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生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安全管理掘进工作面的生产活动,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高效、可持续,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所有与掘进工作面相关的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责任分工1. 矿业公司负责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生产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掘进工作面的负责人负责工作面的日常生产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3. 各生产班组负责具体的生产任务,包括安全控制、材料管理和生产效率等。
三、安全管理1.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了解掘进工作面的安全规程和操作程序。
2. 在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性。
3. 制定防火、防爆等应急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
4. 严禁酒后或赋闲状态下进行工作,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良好。
四、设备管理1. 掘进工作面的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
3. 使用设备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保持设备周围的环境整洁。
五、材料管理1. 掘进工作面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进行合理的储存和管理。
2. 出入工作面的材料必须进行登记和核验,确保数量和品质的准确性。
3. 废弃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清理,不得堆放在工作面或通道上。
六、生产效率1. 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2. 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注重质量的控制和保证。
3. 对产能达不到要求的工作面,必须进行合理调整和优化。
七、环境保护1. 控制工作面的噪音和振动,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干扰。
2. 掘进工作面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排放。
3. 所有员工必须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有责任,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措施。
八、事故管理1. 在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024年掘进作业安全规程

2024年掘进作业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对掘进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掘进作业的职工和管理人员,包括煤矿、建筑、隧道等领域的掘进作业。
第3条掘进作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职工权益保障第4条掘进作业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5条职工参与掘进作业的前期技术方案编制、安全评估和风险预控,有权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信息。
第6条职工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掘进作业安排,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7条企业应定期组织掘进作业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控制措施第8条在掘进作业开始前,应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和风险评估,确保掘进过程安全。
第9条掘进作业现场应设立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明示工作区域和危险区域,确保职工遵守安全规定。
第10条掘进作业现场应进行通风、排水等必要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证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11条掘进作业涉及爆破、钻孔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范执行,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章职责分工第12条掘进作业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13条掘进作业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掘进作业的安全工作,保障掘进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14条掘进作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掘进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
第15条掘进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对安全隐患有发现或者意识到的应及时上报。
第五章应急救援第16条掘进作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危险源、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17条掘进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18条掘进作业人员应接受急救培训,熟悉急救流程,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施救。
第六章管理监督第19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掘进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发现并及时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煤矿掘进工序管理制度

煤矿掘进工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掘进工序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煤矿安全规章》和《矿山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掘进工序,包括井下掘进和露天开采掘进。
第三条煤矿掘进工序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矿生产安全标准,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掘进作业管理第四条煤矿掘进工序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掘进的工艺流程、安全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进行掘进作业时,需设置专门的掘进作业指挥站,由专业人员进行指挥,做好掘进作业的调度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在掘进过程中,应当根据掘进工艺要求,合理布局和设置支护、通风、通风和排水设备,确保掘进作业环境安全。
第七条控制掘进作业的速度,确保掘进工作的稳定和高效进行。
第八条掘进过程中,需要不定期进行地质勘探和瓦斯排放工作,确保矿井地质环境安全。
第九条加强掘进作业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掘进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做好煤矿掘进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第十一条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坚持对掘进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和离岗安全三级教育,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煤矿掘进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做好掘进作业的要求。
第十四条强化瓦斯检测,确保掘进作业环境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加强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掘进作业安全。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十六条掘进作业应当加强现场巡查,规范巡查内容和频次,确保现场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十七条对掘进作业进行日常工作量统计和质量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掘进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八条加强对掘进作业技术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技术、设备档案和维护保养记录。
煤矿允许掘进管理制度

煤矿允许掘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煤矿允许掘进管理制度,确保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开展允许掘进作业的单位。
第三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允许掘进审批第四条煤矿允许掘进前,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允许掘进审批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第六条申请煤矿允许掘进必须提供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掘进方式、掘进范围、支护设施等内容。
第七条煤矿允许掘进审批过程中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保方案符合煤矿井下地质情况。
第八条煤矿允许掘进审批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包括煤矿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第三章允许掘进管理第九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拥有相关证书和培训经历。
第十条煤矿允许掘进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一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相关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中,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监测第十四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中必须进行地质灾害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期间必须进行瓦斯检测,保证矿井内瓦斯浓度符合规定。
第十六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支护质量监测,确保支护设施牢固可靠。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七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中如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第六章复工验收第十九条煤矿允许掘进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复工验收,确保作业符合规定。
第二十条复工验收包括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内容,必须由相关主管部门参与。
第二十一条复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恢复作业,否则必须整改至符合规定为止。
掘进施工管理制度

掘进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掘进施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次掘进施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掘进施工作业人员,包括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等。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掘进施工前,需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施工周期、安全措施等。
2. 对施工区域进行勘察和测量,了解地质情况、地下管线等情况,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3. 制定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和排除,加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度。
四、施工现场管理1. 掘进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管理和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2. 确保现场安全,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线,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做好施工造价管控,确保施工周期和质量。
4. 加强现场卫生管理,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五、机械设备管理1. 对施工所需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工作效率。
2.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检查。
3. 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安全防护措施1.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3. 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进行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通风设备、防爆设备等。
4.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七、质量管理1. 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抽查,确保施工质量。
2. 对施工材料进行认真选择和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杜绝偷工减料。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八、施工后的收尾工作1. 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清算机械设备和材料,做好施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煤矿掘进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掘进作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目标1. 零死亡、零重伤、零重大事故的目标。
2. 控制轻伤事故,确保年度轻伤事故发生率低于1%。
3. 严格执行掘进作业规程,确保作业现场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长:全面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对掘进作业安全负总责。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掘进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对掘进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管。
3.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掘进作业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安全。
4. 班组:负责掘进作业现场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四、安全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矿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施工,确保作业现场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掘进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4. 优化施工方案:根据地质条件,优化掘进施工方案,降低事故风险。
5. 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掘进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考核与奖惩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掘进作业安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组、个人绩效挂钩。
2. 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通过实施本制度,确保煤矿掘进作业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掘进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掘进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掘进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隧道、矿井、地下工程等。
三、管理目标1. 实现掘进工程安全生产零事故。
2.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3. 不断提高掘进工程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掘进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掘进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
2. 设立掘进安全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协调、监督和检查掘进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
3. 各施工队、班组应设立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队、班组的安全质量管理。
五、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上岗。
2. 施工准备(1)认真审查施工图纸,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做好施工前的勘察、测量、地质预报等工作,为施工提供准确依据。
(3)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 施工过程管理(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安全、质量、进度)。
(2)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4. 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原材料、设备、工艺等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六、考核与奖惩1. 对在掘进工程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5篇)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安全顺利完成掘进生产任务,突出以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化、文明卫生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一通三防”精细化管理,严格材料考核。
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全区管理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统一思想,精诚团结,紧密配合,切实干好本职工作。
2、安全方面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3、各工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造成人为损坏设备时,经追查研究后立即予以严肃处理。
4、特别要抓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及一通三防工作,当班管理人员对生产系统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验收员必须在现场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验收。
5、交接班:各生产班组合理组织当班生产任务,严格按照区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执行,到点交接班。
除交接清楚工作面情况,交接单注明当班各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等。
6、各班跟班干部必须坚持向区一班三汇报,接班汇报接班工作面情况,班中汇报生产情况,下班前汇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等。
7、检修班根据各自负责设备情况,各设备关键部件必须有备用件进行更换,若无备用件及时联系区报配件计划。
8、各生产班组生产过程中,各工种操作设备过程中,应加强责任心,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9、安全事故、生产事故、机电事故必须严格实行追查制度,当班发生事故后,升井后到工区组织追查,参加人员为责任人及队、班长相关人员,由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并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予以通报。
13、各班班长当班升井后必须到区汇报工作并记分,杜绝乱报工、乱加分、晚下井、早升井等现象,一经查出,所报工无效,报工人无工,若重复发现,免去其班长职务。
14、各工种、验收员、班组长下班后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2)是针对井下掘进工作面的生产过程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掘进工作面生产管理制度的示例:1. 负责人员:该工作面的掘进、支护和通风等工作应由专业的负责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工作面的安全和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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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技术管理 (2)第一节一般规定 (2)第二节工程设计 (2)第三节作业规程 (4)第三章巷道掘进 (5)第一节巷道开口 (5)第二节巷道掘进 (7)第四章顶板管理 (8)第一节一般规定 (8)第二节临时支护 (8)第三节架棚巷道顶板管理 (9)第四节锚杆、锚喷巷道顶板管理 (9)第五章巷道贯通与巷道移交 (11)第一节巷道贯通 (11)第二节工程移交 (13)第六章设备管理 (15)第一节一般规定 (15)第二节掘进机 (16)第三节耙装机 (18)第四节小绞车 (19)第五节喷浆机 (21)第六节刮板输送机 (21)第七节胶带运输机 (22)第七章附则 (23)第一章总则一、为使开拓掘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设备使用效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编制,并对《煤矿安全技术基础管理规定》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三、开拓掘进是以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系统服务或安全生产为目的。
凡在煤层中进行开挖而不是上述目的均视为回采活动。
四、凡在井下使用开拓掘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
论证工作由开拓处负责。
第二章技术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生产技术部应建立技术资料档案,技术资料档案应包括施工图设计、巷道开口通知单、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设备安装申请单、巷道贯通通知单、贯通措施、隐蔽工程记录、锚杆拉拔试验台账、巷道位移观测记录和工程竣工移交验收报告单等内容。
一般技术资料档案保存时间应为巷道报废后一年以上,重要巷道的技术资料应永久保存。
第二节工程设计一、坚持合理集中,简化通风、生产系统原则,依据矿井和采区的通风及生产能力,科学合理确定开拓掘进工作面个数,避免造成通风系统复杂和采掘接替不合理现象。
二、新井建设、矿井改扩建必须按基建程序进行;矿井技术改造(井巷部分)、矿井开拓延深、新采区设计都必须按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程序进行设计,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主管技术部门编制,会审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特殊采、掘工作面设计,如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新材料、新方法的工作面等,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三、回采巷道施工图设计(包括开口位置选取)必须在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充分、通过工程类比或实测获得主地应力大小及方向的基础上,由矿总工程师召集开掘、通风和地测等部门技术负责人从“一通三防”、设计断面、支护方式、施工难易性和工程成本等方面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充分论证后确定,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巷道的断面设计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
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以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为原则。
五、巷道断面设计按断面形状和断面规格两部分进行:(一)断面形状:采用锚喷支护形式时,巷道断面形状按半圆拱设计;型钢支护时,按梯形或半圆拱形设计;锚网支护时,根据顶板产状,按矩形或斜矩形设计。
(二)断面规格:断面规格要以满足安全和使用为前提,尽量提高断面使用效率;通过工程类比或实测计算等手段选择最优高跨比,增强巷道围岩稳定性。
应用中可参照《平顶山矿区井巷断面标准图册》。
六、井巷支护应优先选用锚杆支护,逐步取消管缝锚杆支护和工钢支护,杜绝木支护。
对于下分层、稳定性极差的Ⅳ-Ⅴ类围岩及受上行开采影响的上部煤层巷道,可用U型钢或锚网梁联合支护。
七、突出矿井中巷道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应尽可能减少突出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量。
开采保护层的采区,应充分利用保护层的保护范围。
(二)应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穿突出煤层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带。
(三)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掘进。
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避开本煤层或临近煤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
第三节作业规程一、开拓掘进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审批和贯彻。
出现图例不规范、内容不全、使用计量单位不标准、专业技术术语不准确、编制内容不结合实际等,均视为不合格作业规程,应重新进行编制。
二、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硐室掘进或改变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法等,都必须及时编写补充措施,并履行审批贯彻程序。
巷道贯通措施应按规定专门编制,并履行审批贯彻程序。
三、各矿开拓掘进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复查意见批准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时向职工贯彻。
复查要有记录,作为考核有关技术人员的依据。
四、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在开工前3天向施工人员贯彻。
每次贯彻作业规程,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字,缺席人员要补课。
贯彻后要对每个职工进行考试,对缺考或考试不及格人员要进行补考,直至及格,否则不准上岗。
五、井下避灾路线在巷道开工前应由队长或技术人员亲自带领施工人员熟悉。
第三章巷道掘进第一节巷道开口一、所有巷道开口必须按照施工图——开口通知单——编制、审批和贯彻作业规程——开工准备和验收——开口等五个步骤进行。
二、巷道开口通知单由开拓部门根据施工图设计,用规范表格填制,并在开工前20天送达通风、机电、地测等部门及施工单位。
三、巷道开口前,有恢复利用的老巷,必须结合现场实际制定老巷维修措施,老巷维修后的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四、地测部门在巷道开口前应给出巷道开口中心位置,巷道中心点不少于3个。
开口当班施工队队长、技术员和地测有关人员必须在现场指导、指挥。
五、只有在作业规程贯彻完毕,开口位置明确,有恢复利用的老巷维修已完成,水、电、风及设备已接通或到位,施工材料及抢险备用材料准备充分等情况下,由矿(建井处)开拓掘进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六、作业规程及施工现场都必须有开口施工放大图,施工工艺及相应条件下的安全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大交岔点、大断面等施工难度大的开口,队干部必须现场指挥,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验丰富。
七、巷道开口必须先对其附近的老巷进行维修和加固,其加固方式及加固范围都要在措施中具体规定;必须清理现场,并对作业地点的管线、机电设备等加以保护,保证作业场所安全及路线畅通。
八、巷道开口5米内,应坚持采用小循环、放小炮的方法掘进,其炮眼深度、装药量和一次起爆炮眼数等爆破参数必须在措施中具体规定。
放炮前必须对交岔点进行有效加固。
开口巷道与原在用巷道斜交时,“迈步”棚子应使用长梁,抬棚不得低于“迈步”棚子。
九、在施工或维修交岔点时,严格按照中心、腰线和施工放大图进行。
抬棚施工必须符合“高、暗、双”的要求,抬棚插梁应按设计逐架施工,严禁梁和腿子用短料焊接,各插梁及抬梁均要及时打好牢固的临时顶柱,摘掉开口侧原棚腿时应防止漏顶及片帮。
十、在压力较大的大断面施工抬棚时,应对交岔点帮顶采取补打锚杆及锚索等措施加固围岩,以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节巷道掘进一、巷道掘进必须坚持质量标准化。
坚持质量跟班验收制度,发现质量不合格工程必须立即整改,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二、井巷工程都必须控制断面成形。
使用钻爆法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使用机械掘进巷道,围岩松软时必须采取预留层措施。
三、巷道掘进必须坚持安全装备系列化标准,及时安装各项安全设施和设备。
四、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条件变化应及时修改,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对于质量低劣、脱离现场实际的作业规程,必须重新编制,停止施工。
五、巷道掘进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
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巷道掘进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七、石门揭煤要有防突措施,并严格按照“一通三防”有关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施工。
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揭误穿突出煤层。
第四章顶板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一、开拓掘进作业规程必须含有顶板管理内容,并要有真对性。
二、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三、所有正在施工的开拓掘进巷道,必须在巷道内存放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发生顶板冒落事故时能够及时维护使用。
四、巷道施工应坚持一次成巷,工程质量符合《煤矿井巷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验评定标准》规定。
严格按照质量验收制度,对不合格工程必须及时返工,工程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五、维修巷道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
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须加固工作地点的巷道,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找顶,进行永久支护。
第二节临时支护一、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其强度必须足够,且不能发生弯曲变形,不得使用圆管作前探梁。
前探梁卡子不能少于3道。
前探梁应大于5架棚的长度,即不能小于3.6米长。
严禁用柔性材料吊挂前探梁。
二、锚杆锚喷支护巷道应优先选用有初撑力的材料作临时支护。
打顶柱时,顶柱应打在实底上且必须带帽,控顶长度不小于2米。
三、拱形支架前探梁应固定在距巷道中心两侧1米处位置,前探梁卡子必须卡紧棚梁,不得下滑。
各矿应积极推广应用铰接型前探梁卡子,严禁使用钢丝绳或圆环链代替前探梁卡子。
四、工字钢梯形支架,应使用卡在工字钢两边槽内的前探梁卡子,便于卡子的拆卸移动,但前探梁卡子承载强度应与前探梁控顶范围相适应。
第三节架棚巷道顶板管理一、支架间必须安设撑木或拉杆,可缩性支架必须用金属拉杆且不能少于3道,即正顶一道,两帮各一道。
可缩性支架卡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
二、炮掘巷道靠近工作面10米内的支护,在放炮前必须用防倒装置联锁加固,防倒装置应安设在棚腿长度的二分之一处。
三、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用补套的办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四、下分层掘进巷道时,必须及时支护。
若假顶破碎,必须先采取打前探锚杆或穿楔等措施,然后方能掘进。
第四节锚杆、锚喷巷道顶板管理一、锚杆支护巷道,必须定人、定期、定量进行安全监测,并建立检查监测日志。
二、煤巷锚杆支护巷道按30—50米设一个测站并进行日常顶板离层监测,离层指示仪必须用记录牌板显示;每安装300根锚杆或掘进30米巷道作一组(3根)锚杆拉力试验。
三、锚杆支护巷道应采用十字测点法进行顶底板移近量、两帮位移量观测,测站应设置在两组顶板离层指示仪之间。
四、树脂锚杆应采用快速安装工艺进行安装,托盘应紧贴岩面,螺帽安装必须使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
拧紧螺帽的扭矩M16、M18不小于100N.m,M20及以上的不小于120N.m。
五、沿空送巷,受动压影响,遇构造,综采切眼,大硐室及交岔点等,必须使用屈服强度不小于400MPa的高强度锚杆,还应加打锚索加强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