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XX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XX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XX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XX煤矿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各部室:区队:为推动矿井平安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预定的平安生产目标,进一步完善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充分调动全矿广阔干部职工搞好平安工作的乐观性、主动性和制造性,使各部室、区队的平安生产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依据《平安生产法》及新版《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规定,结合矿井平安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平安生产目标构成:平安生产目标是矿井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努力盼望达成的平安、生产指标,可分为平安目标和生产目标。

(一)平安目标,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平安事故等级及伤亡指标、重伤指标、轻伤指标;2.一级、二级、三级非伤亡事故指标;3.矿井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透水、煤层自燃等指标;4.职业病危害防治指标;5.环境事故指标;6.重大风险管控指标、重大危急源管控指标;7.重大隐患及一般隐患指标;8.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规划;9.平安培训合格率及岗位操作人员持证率;10.一般设备完好率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二)生产目标,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原煤产量指标;2.矿井开拓进尺指标;3.掘进进尺指标;4.防治水工程指标;5.瓦斯抽采量指标;6.瓦斯利用量指标;7.瓦斯发电量指标;二、平安生产目标制定及分工:1.各业务部室在每年年底,根据业务分工结合公司平安生产目标及矿井实际状况草拟各自负责部分的下一年度平安生产目标,征求涉及到单位、部门、领导看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企管部汇总,企管部收集汇总完毕后提交矿争论确定,并在年度平安生产经营目标文件中下发。

2.平安目标(平安伤亡、非伤亡事故指标;矿井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透水、煤层自燃等指标;职业病危害防治指标;环境事故指标;重大风险管控指标;重大隐患及一般隐患指标;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规划、体系改进)由安环部牵头组织草拟、矿争论确定;3.平安培训合格率及岗位操作人员持证率指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草拟;4.生产目标(原煤产量指标、矿井开拓进尺指标、掘进进尺指标)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草拟;5.重大灾难防治水治理工程指标由地测部负责草拟;6.重大灾难瓦斯治理工程指标、瓦斯抽采量指标、瓦斯利用量指标由通防部负责草拟;7.瓦斯发电量指标由机电部牵头、通防部协作草拟;8.一般设备完好率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指标由机电部负责草拟;9.企管部每年年底依据本年度平安生产目标完成状况及上级下达下一年年度的平安生产指标,结合矿井平安生产实际状况,参考年度生产经营方案和议定状况,修改完善年度平安生产目标,并形成文件经主要领导签发后下发,确保各部室、区队负责人知悉矿井年度平安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塔山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塔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塔山煤矿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的部门、区队。

全公司各单位都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三条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与塔山煤矿安全委员会相同。

二、职责(一)常务副主任负责塔山煤矿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制定审核。

(二)部门职责1.领导组副主任牵头,系统部门负责分管专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并组织专业委员会讨论、审议。

2.安监站负责对年度目标进行分解、检查和考核。

(三)各单位正职是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第一责任者,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各单位的其他副职,具体负责本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目标应可考核,内容应包含事故防范、灾害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方面,体现“零死亡”,瓦斯“零超限’和井下“零透水”“零自燃”等方面要求。

(一)百万吨死亡率(二)隐患排查整改(三)安全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四)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五)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等级(六)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七)建立职工职业健康体系计划第五条安全目标管理的制定、落实(一)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应根据塔山煤矿的生产经营状况(规模、产能、人员、设施变化等)制定。

要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企业的总体生产经营考核指标。

(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该在充分总结评估上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持续改进的目标,并同时制定出落实年度目标的实施计划及措施。

(三)塔山煤矿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矿实际,纵向分解到基层单位,横向分解到各分管副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

(四)塔山煤矿要与基层区队,业务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业务保安责任书,各基层区队也要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员工人人写安全保证,形成层层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为抓好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预定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矿必须在年前定出新一年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作出实现该目标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4、每一区队、部门必须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出本区队、部门管理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并认真落实。

5、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各级人员的思想教育,确保全员对安全目标管理的统一认识。

6、每一员工必须支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7、各区队、部门必须严严格格、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实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责、权、利结合。

9、为加大安全目标管理力度,矿对各区队、部门及个人进行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层层把关,确保安全生产。

10、矿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11、矿年终对安全目标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对于在安全目标管理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区队、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而不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进行处罚。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目的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既定目标进行规范、有序和高效的运行。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制定与修订:制定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确保目标具有合理性、可实施性和可衡量性。

2. 目标下达与分解:将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下达给各级管理层和相关责任部门,并进行逐级分解,确保目标有效传导落实。

3. 目标考核与评价: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层、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 目标实施与保障:明确各级管理层和责任部门在实施目标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力,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目标的顺利实施和达成。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计划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管理重点.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管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4、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管理积极性与主动性.5、矿根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特殊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管理与严格控制,如有发现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控制.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别按月、季度考核,矿分别按月、季度、年度考核.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通风瓦斯管理制度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管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6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7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通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通系统调整.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严格按设计允许进尺施工.10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案.1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的管理制度.12严格密闭施工质量,减少老塘漏风.13加强现场瓦斯管理.使用的瓦斯检查仪器必须完好准确.做到瓦斯检查记录牌、手册、日报表三对口,严禁瓦斯检查员脱岗和出现空、漏、假检现象.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汇报,遇紧急险情,瓦检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14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15坚持使用和维护好瓦斯监控系统.瓦斯探头悬挂到位.2、防灭火管理制度1重要机房、硐室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并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和定期更换处理,加强对井口及机房火源管理,严禁有明火,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2机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管理规定,电缆和风筒必须达到双抗标准要求.3避雷系统设置符合规定,能正常发挥作用.4加强放炮管理,水炮泥、黄泥充填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5加强对回采工作面管理,浮煤收尽,通风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采结束后必须及时封闭.6加强对正常作业区域及密闭的气体检查,发现有发火预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加强全矿员工对各种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培训,便于一旦发生火灾时能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范围扩大.3、防尘管理制度公司所属矿的煤尘无爆炸危险性,为了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采取综合防尘措施.1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网系统,定期进行调试.2对产生煤尘飞扬的地点,必须采用喷雾降尘措施.3每十天对产生煤尘严重的区域进行清扫粉尘.4加强对产生粉尘的地点进行检测,浓度超标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采取湿润打眼、装岩洒水的综合防尘措施.6采煤工作面下口装煤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掘进碛头每次放炮后必须洒水防尘.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了解和掌握矿井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预警监控管理,特制定该制度.1、安监科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如实向矿领导申报.2、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宣传培训工作.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要将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学习掌握重大危险源管理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要意义,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教育员工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3、在企业资金安排时要优先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4、建立健全全矿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5、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6、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入井使用的矿用设备器材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器材入井.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4、各类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按各自的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经常保持机房、硐室、设备器材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5、维修人员要定期巡视查验矿用设备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转.6、矿用设备器材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检修应保证质量,检修后的设备性能应达到有关标准要求.7、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时,所有手把都打到电源的闭锁位置,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只有直接从事本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9、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10、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一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并做好记录.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对特种设备应设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上级专业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专管人员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3、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必须逐台建立档案和建立各项有效的管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组织一次检查评比.4、操作者每班进行严格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位油温、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5、严格执行交接班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并做好设备运行及交接班等各种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汇报和通知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处理.6、设备运行达到规定时间后,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检修保养;定期检修保养完成后,由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存档.7、每年应按规定进行一次对特种设备、动能设备和引进设备的全面技术性能的测定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校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物资采购员对物资采购负有安全责任,对物资质量、价格、产品合法性负有管理责任.2、对矿生产、建设、科技和安全工程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和配件按照计划数量和时间要求及时供应.3、采购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逐步提高物资鉴别能力,井下使用的矿用产品要严把规格质量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用防爆产品必须有煤矿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书,否则不准投入使用.4、加强火工产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坚持正规的领退发放制度,防止火工产品流失,确保社会安全稳定.5、因采购员失职而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赔偿.6、因物资采购员未能准时完成采购任务和计划而影响正常安全生产,造成不良影响和贻误安全抢险的,按有关责任规定从严处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公司各矿主要灾害有:瓦斯、水灾、顶板.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的安全.1、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制定矿井的主要灾害的预防与处理预案.3、有计划、有组织的提前做好所需的物资准备.4、加强主要灾害的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主要灾害的认识.5、认真按措施执行到位.6、强化现场管理,监督落实好各项规定.7、开展每周一次的主要灾害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专项措施,按措施整改到位.8、建立主要灾害的汇报制度,当发现有主要灾害的预兆时,要立即汇报,便于及时性的采取针对性的措施.9、当井下发生灾害时,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0、强化救护演习,不断提高救灾能力.11、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井的安全综合管理标准化,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相对应的完善作业技术措施、规程,按措施施工作业.1、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机构.由生技科和安监科牵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然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汇审.2、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3、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体现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5、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做到严格把关,必须各级审批人员签署安全意见.6、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的档案管理制度.7、审批完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发到各部门和施工队, 并组织培训、学习.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出现失误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必须追究审批人员的责任.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各工种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操作规程和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特制订本制度.1、凡到矿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入井前,必须经矿组织入井基本安全知识、井下安全环境知识、井下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和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允许安排上班.2、矿内每年必须按规定组织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学习,井下“五大”灾害防治措施计划和避灾路线,以保证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撤离事故现场.3、凡新水平、新采区、新开采掘工作面在作业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矿内、上级各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活动,并经考试合格,持证方能上岗.5、各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职工大会,队、班组每周一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分析,提高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觉性.6、在作业过程中,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进行的,经纠正教育后,仍然违章的,应停止其从事井下工作.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保证安全投入,防止安全技措资金被挪作他用,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1、公司按财务制度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10.5元/吨,维护费用10元/吨,并单独列帐,专款专用.2、矿每年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安全设备更新计划,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资金计划,财务根据资金计划做好资金安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安全设备更新的所需资金.3、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使用的复核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没有安全副矿长签字的支出不能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开支.4、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设备投入必须实行验收制度,安全改造工程的验收必须有安全副矿长的签字,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设施的验收由矿技术负责人和机电部、队长负责,没有验收合格单的工程款及安全设备款财务一律拒付.5、矿财务室每季度将安全技措费用支出报矿长、安全副矿长各一份,便于检查是否专款专用.消防管理制度1、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例会.2、各重要场所配置齐所需的消防器材,保障所需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及时补充所需的消防物资.3、对使用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实行规范管理.4、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期处理.5、加强井口的管理,严禁携带烟火入井.6、井下电焊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措施作业.7、严格电器管理,严禁出现失爆,定期进行失爆检查.8、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各种处理消防事故的能力.9、一旦发生火灾时,根据不同的火灾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保证矿井各种事故能够得到有效地组织抢救,及时性地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2、当事故发生后,矿立即成立抢险救援小组,并组织抢险工作,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3、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上报.4、执行抢险命令后,保证通讯畅通,并认真如实的汇报灾区情况,同时作好记录.5、听从指挥组的统一指挥,根据不同类别的事故,及时撤离受威胁区的人员.6、进入灾区探险和救援时,要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防止事故范围的扩大而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7、严格出入井人员的管理,必须清点准确到位.8、经指挥组确认灾区救援结束后,方可解除救援命令.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部直管.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入井人员的检身状况、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矿长下井及带班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矿长下井带班制度.1、矿配齐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2、必须参加矿的班前会,布置好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3、分区域配齐井下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和矿级领导带班人员.4、必须履行好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心,能及时的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隐患.5、必须做到与工人同进同出,遵守劳动纪律.6、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指挥.7、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要求,规范现场管理,有义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8、处理好当班安全生产事宜,真实做好现场交接班记录.9、井下发生事故时,及时撤出受威胁的人员,按照制定的救灾方案措施,及时组织抢险救灾.10、下井必须认真做好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危险的头面,立即停止作业,待安全隐患处理好后方可恢复生产.11、下井带班期间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必须及时进行追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劳务用工制度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安全操作制度为了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操作的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特殊工种上岗前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按相关规定按期复训,矿所在的部门要按规定定期对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2非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培训:非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队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施工队负责进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2、安全操作1各工种作业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及工艺流程操作.2各工种在操作过程中加强工种、工序之间的配合、协调,实现“三不伤害”,保证操作安全.3非特定工种严禁擅自操作.3、安全操作的管理1现场管理:安全操作的现场管理由跟班管理人员或组长负责,员工对自身的操作安全负责.2部门管理: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操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深入作业现场协调解决安全操作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安全隐患.3矿领导:职能部门按矿的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操作管理,监督检查部门、车间队级、工种的安全操作,发现安全操作隐患责令处理,并给予处罚.矿负责安全操作管理的指挥、协调、分工,保证安全操作人员的人、财、物所需,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操作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有义务进行事隐患排查.每班必须有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生产现场进行事故隐患排查.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素质和责任心,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3、强化现场管理,切实做到不安全不准生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隐患做到当班处理完成,若确实不能处理的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交待清楚.4、一旦发生事故,安监部、救护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按措施进行抢救,并查明事故原因.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监部门以书面的整改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负责人,按照“五落实”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到位,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复查,经复查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准同意生产,若经复查整改不到位的,对现场负责人进行帮教和处理.6、对事故隐患排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是因事故排查没有尽职尽责,而造成安全事故,对参加排查人员进行追究处理.7、公司每旬、矿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隐患整改制度1、公司、矿建立规范的隐患整改机制.成立以总经理、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织、督察隐患整改到位.。

煤矿三五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三五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三五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郑煤集团芦沟煤矿三五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的运行,充分调动全矿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减少事故和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维护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郑新公司1号文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矿井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于年末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相关指标。

各科室、区队根据矿1号文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到每个班组,每个员工,严格落实、严格考核,确保公司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以年度为周期,主要依据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按照上级及郑新公司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矿井1号文,明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要具体明确,根据需要综合确定,充分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条安全检查科于每年年底前牵头组织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征求有关领导、科室意见后,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建议,提交矿委讨论确定。

第六条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是各部门分目标制定的依据,各单位要服从矿井总体目标,逐级细化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各单位、各科室及个人的目标任务。

第七条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分解、逐级保证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应当符合科学性、综合性、协调性、预防性原则,并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持续改进为目标。

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煤矿安全目标,确定主要负责人,明确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机构第六条煤矿应当设立安全目标管理委员会,由煤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任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履行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立安全目标管理办公室,由专职人员任主任,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以完成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当设立安全目标管理小组,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目标的确定和调整第九条煤矿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煤矿的年度安全目标,并报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煤矿应当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和法律法规调整煤矿安全目标,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调整。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将安全目标通过煤矿内部通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形式传达给全体员工,并定期进行安全目标的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目标管理档案,包括年度安全目标、安全目标分解情况、实施计划、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等。

第十三条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应当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考核机制,对达标和未达标的情况分别加以奖惩。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

2.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4. 确保年度轻工伤事故控制在2起以下,零死亡、零重伤、零超限。

5. 完善安全目标管理,加强安全目标考核,调动全矿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安全目标分解与落实1. 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负总责,每年年初与各矿级领导、各管理科室和组队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各矿级领导、各管理科室和组队负责人根据本矿制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书,分解到各管理科室成员和班组人员,落实到各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

3. 安全科负责制定对各管理科室和组队的考核办法,确保安全目标落实到位。

四、安全监督检查1. 矿级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安全科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3. 各管理科室和组队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3.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XX矿安全生产目标1.轻伤事故率同比下降10%,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0%。

2.巩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成果。

3.重大隐患整改合格率100%,一般隐患整改合格率95%;4.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特种(特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5.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6.矿井机电设备三率指标为:综合完好率达到90%以上,设备待修率控制在5%之内,事故率控制在1%以内。

7.矿井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瓦斯“零超限”,井下“零突出”,“零透水”,“零自燃”。

8.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100%落实。

XX矿安全生产目标措施及执行(一)轻伤事故率同比下降10%,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0%。

责任单位:各单位具体措施:1.每月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2.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实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之前,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的整体预控能力;(二)巩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成果。

责任单位:各单位具体措施: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针对内部和外部考评结果每月进行统计考核;2.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安检科组织各单位和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实施与管理工作;通过日常检查与评审,进行差距分析,整改存在的问题,实现持续改进。

3.每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自查工作;4.各专业对标进行自查自改,确保自查结果得分不低于90分;(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98%;责任单位:各单位具体措施:1.严格按照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开展排查工作,做好专项、季节性、日常性隐患排查治理;2.严格按照矿里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等级进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根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行治理;4.做好各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实行月度考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规定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为抓好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预定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矿必须在年前定出新一年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作出实现该目标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4、每一区队、部门必须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出本区队、部门管理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并认真落实。

5、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各级人员的思想教育,确保全员对安全目标管理的统一认识。

6、每一员工必须支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7、各区队、部门必须严严格格、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实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责、权、利结合。

9、为加大安全目标管理力度,矿对各区队、部门及个人进行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层层把关,确保安全生产。

10、矿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11、矿年终对安全目标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对于在安全目标管理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着的区队、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而不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进行处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