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规划(第二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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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1-3章

城规1-3章

8、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 建设项目,为各单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9、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 骤。
二、城市规划编制的阶段(层次)
1、 两个阶段:总体规划阶段;详细规划阶段(包括控制性
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 2、五个层次:
1)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城市总体规划 (含总体规划纲要): 3)分区规划: 4)控制性详细规划: 5)修建性详细规划:
2、城市化水平(Urbanization Level):是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 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 表示。
城市化水平也从一个方面表现社会发展的水平,表示工业化的程度。
二、城市化进程的表现特征
1、 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 2、 产业结构中,农业、工业及其他行业的比重彼此消长,不断变化 ; 3、 城市化水平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成正比 4、 城市化水平高,不仅是建立在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也是农 业现代化的结果
三、城市规划的调整和修改
1、局部调整:
① 根据发展需要对总规确定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的少量增 长及用地功能、道路系统、工程设施配置等在不违背总体布局原 则前提下进行局部变更; ② 总规的局部调整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报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人代会常委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2、城市规划重大修改
第一章 城市与城市的发展
主要内容:城市的产生与发展、城市化
§1-1
城市的产生与发展
1城市的产生过程 2城市定义 城市定义 3城市的发展:古代、近代、二战后 4城市化的含义 5城市化进程的表现特征 6城市化的历史过程 7中国城市化的道路
2、城市的定义: (1)城市:以非农业人口聚集和非农业产业为主要特征的 居民 点. (2)现代城市的含义 :

2021城市规划师相关知识第二章:城市道路工程(2)

2021城市规划师相关知识第二章:城市道路工程(2)

2021城市规划师相关知识第二章:城市道路工程(2)(三)城市道路平面规划设计1、平曲线的设计平曲线最小半径,是指保证机动车辆以设计车速安全行驶时圆曲线最小半径。

它取决于道路的设计车速。

不同等级的道路规定有不同的设计车速。

不同等级的道路规定有不同的设计车速,所以,它的最小半径也不同。

城市道路一般均不设超高,平曲线半径的选择,应尽量采用较大的半径,使汽车行驶安全与迅速。

2、超高、加宽缓和带当地形、地物不允许设置平曲线最小半径时,可将道路外侧抬高,使道路横坡呈单向内侧倾斜,称为超高。

超高横坡地大小取决于曲线半径的大小。

道路平曲线半径≤250米时,应在平曲内侧加宽。

超高缓和段长度不小于15-20米。

当曲线加宽与超高同时设置时,加宽缓和段长度与超高缓和段长度相等,内侧增加宽度,外侧增加超高。

如曲线不设超高而只有加宽,则可采用不小于10米的加宽缓和段长度。

(四)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1、设计概述(1)交叉****通组织方式有四种:即无交通管制、渠化交通、交通指挥、立体方式。

(2)交叉口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交叉口设计的要求是确保人行和车辆安全,使交叉口的通行水平适合道路交通流量要求,具体设计包括以下内容:·准确选择交叉口型式和设计交叉口各组成部分的几何尺寸,包括交叉口转弯半径、交叉口车道数和宽度的确定等。

·确定必须保证的行车视距,从而确定视距三角形范围。

·准确合理地实行交通管制和组织,设置必要的交通设施,合理布置交通岛、人行横道等。

·做好交叉口的竖向设计,并妥善地布置排水设施等。

(3)交叉口的基本类型有两大类:即平面和立体交叉。

平面交叉形式有十字形、X形、T形、Y形、多路形和环形;立体交叉又分为分离式立交和互通式立交。

互通式交叉又分为完全互通式,不完全互通式和环形三种。

(4)交叉口自行车交通组织方式:设置自行车右转弯专用车道、设置左转弯候车区、停车线提前法、两次绿灯法、设置自行车横道。

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

城市规划的基本概念

2.1 城市规划的概念
(六)城市规划行政与立法授权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政府的一项职能,在不同国家有不同 的起因和不同的立法授权方式,但是政府的规划行政权力来 源于立法授权却是共同的。
英国城市规划行政的立法授权 英国城市规划作为城市政府的职能起源于公共卫生和住 房政策。
2.1 城市规划的概念
(六)城市规划行政与立法授权
2.1 城市规划的概念
(三)城市规划的任务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已有的国民 经济计划和城市既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确定城市的性质 和规模,落实国民经济计划项目,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和全面安排。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的本质任务是合理地、有 效地和公正地创造(引导、协调、控制)有序的城市生活空 间环境。
2.1 城市规划的概念
现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特点 综合性(最重要的特点之一) 政策性(城市规划的任何内容都是国家方针政策和社会利 益的全面体现) 民主性(公众参与) 实践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
2.1 城市规划的概念
(五)城市规划与行政权力
对城市进行规划,实施规划管理,涉及对自然规律和社会规 律的把握, 因此城市规划是一门综合性、技术性很强的学科。 城市规划在实践中又表现为对资源的配置,涉及社会各方面 的利益关系,涉及资源开发利用的价值判断和对人们行为的 规范。无论是对城市发展的有意识,有计划的主动行为,还 是对各项开发活动的被动控制,都必然联系到权威的存在及 权力的应用。 城市的建设和管理都是城市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城市规划 无不与行政权力相联系。
2.1 城市规划的概念
(一)城市规划的工作对象
城市规划是人居环境各层面上的、以城市层次为主导工 作对象的空间规划。
城市规划研究的本质对象:城市土地使用

(2021年整理)城市规划原理第二章

(2021年整理)城市规划原理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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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学科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实践一、古代城市规划思想考试大纲要求1。

了解中国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体制背景2. 了解欧洲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体制背景知识结构体系(一)中国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背景1.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理念的演变城市的历史约有5000年,中国最早的城市距今约有3500年的历史。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最早形成的时代——周代。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的多元化时代—-东周,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儒家、道家和法家都自此形成并发展。

儒家提倡的礼制思想——皇权至上-—《周礼•考工记》——统治中国长达3000年——规矩。

以管子、老子为代表的自然观-—自然至上——“因天材,就地利,故城廓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变通2. 中国古代城市中最具影响的典型唐长安城——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人口达到近百万。

①中轴对称。

②东西两市。

③规整的方格路网,东南西三面各有三处城门,通城门的道路为主干道。

④居住分布采用坊里制,设置坊墙,坊门朝开夕闭。

元大都①三套方城(内城、皇城和宫城),宫城居中,轴线对称.②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借助京杭大运河舟车之利,促进了什刹海商业区的形成。

明清北京城①北部收缩2。

5km、南部扩展0.5km。

②突出8km中轴线。

③在城外设置天、地、日、月四坛。

④皇城南形成商肆。

(二) 欧洲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背景1。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全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全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全文(全文)2014-03-16 22:20:00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目录第一篇规划背景第一章重大意义第二章发展现状第三章发展态势第二篇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四章指导思想第五章发展目标第三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六章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第一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第二节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第七章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第一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第二节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第三节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第四节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第五节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第八章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第一节建立成本分担机制第二节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第三节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第四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第九章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第十章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第十一章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制第十二章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第一节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第二节加快发展中小城市第三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第十三章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第一节完善城市群之间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第二节构建城市群内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第三节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第四节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第五篇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第十四章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第一节优化城市产业结构第二节增强城市创新能力第三节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第十五章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第一节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第二节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第三节改善城乡接合部环境第十六章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第一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第二节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第三节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第十七章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第一节创新规划理念第二节完善规划程序第三节强化规划管控第四节严格建筑质量管理第十八章推动新型城市建设第一节加快绿色城市建设第二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第三节注重人文城市建设第十九章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第一节完善城市治理结构第二节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第三节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节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第六篇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第二十章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第一节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第二节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第二十一章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第一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第二节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第三节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第二十二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节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第二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第三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第七篇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第二十三章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第二十四章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第二十五章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第二十六章健全城镇住房制度第二十七章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第八篇规划实施第二十八章加强组织协调第二十九章强化政策统筹第三十章开展试点示范第三十一章健全监测评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教材

城市总体规划教材

目录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城市与城市的组成第二节城市总体规划学科的发展第三节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内容与基本要求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第一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第二节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第三节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期研究第三章城镇化与城镇体系第一节城镇化第二节城镇体系规划第四章城市总体规划主要用地布局第一节城市用地评价与城市规划区第二节城市用地分类与用地平衡第三节居住用地规划第四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五节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第六节郊区规划第五章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各专项规划第一节对外交通与城市交通规划第二节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第三节给水工程规划第四节排水工程规划第五节电力规划第六节其它工程规划第七节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第八节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第九节园林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第十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旧城改造第六章城市总体布局第一节城市总体布局的影响因素第二节城市功能、结构、形态的关系第三节城市总体布局的基本原则与综合协调第四节城市总体布局的优化第七章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一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第二节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第八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与远景设想第一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第二节城市近期建设与远景设想第九章城市总体规划展望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城市规划信息技术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城市与城市的组成1、基本概念1.1 居民点 settlement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

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1.2 城市(城镇)city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1.3 市 municipality; city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1.4 镇 town.经国家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

1.5 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1.6 城市的含义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认识,但这对帮助认识城市这样一个复杂的包罗万象的事物的认识,是有帮助的。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7年06月0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市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必须把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教育、规划、建设、土地等有关行政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管理工作.第二章规划管理第五条规划行政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在报批前应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六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须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上兴建、扩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确需临时使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的,须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中小学校、幼儿园需要用地时,在规划用地上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必须拆除.第八条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定点、校园建设规划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停办、合并、分立、搬迁,由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每4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应按标准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每8000居民以上住宅区还应按标准规划配置中学.分散开发建设的住宅,必须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增容。

2第二章城市用水量预测与计算.

2第二章城市用水量预测与计算.

高级住 宅别墅
有大便器、洗脸盆、洗涤盆、
洗衣机、家用热水机组或集
200~350
中热水供应和沐浴设备、洒 (300~400)
水栓
小时变化 系数
3.0~2.5 2.8~2.3
2.5~2.0
2.3~1.8
使用时间 (h)
24 24
24
24
分区 给水 设备类型 集中给水龙头取水
表2-9 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
(五)水厂自身用水、管网漏失水量及其它未预见水量
二、城市用水量的标准
用水量定额是指设计年限内达到的用水 水平,因此须从城市规划、工业企业生产情 况、居民生活条件和气象条件等方面,结合 现状用水调查资料分析,进行远近期水量预 测。《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城市单位 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 合用水量指标、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 单位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公共设施用 地用水量指标、单位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和 单位其他用地用水量指标等
(二)预测城市工业用水量
城市工业用水量在城市总用水量中占较大比例,对 于城市规划中的工业结构调整、重大工业项目选址及城 市用水政策制定等有作用。
1.单位面积指标法 总体规划时,可采用工业用地单位面积用水指标,
或采用建筑单位用水指标(适应于确定了容积率的情况, 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2.万元产值指标法
(4)有些城镇集中发展一种或几种工业,形成产业规 模,其工业用水量所占的比重较大,不符合一般城 市的组成结构,但与人口数形成一定的比例关系。 可采用生活、工业用水比例法,即用人口增长数, 人均居民用水量及生活用水与工业用水的比例来推 算今后的总用水量,有一定的准确性。
(5)在城市中用水量较大且水质要求低于《生活饮用 水水质标准》的工业企业,如当地有取水水源应自 建供水设施,其水量不计入城市给水水量规模。在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应限制工业自备水源供给生 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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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背景2.1 国家政策和宏观背景2.2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求2.3 中小城市总体规划的特殊性2.1国家政策和宏观背景2.1.1国家政策和部门法规体系2.1.2 近期大政方针对城市发展的宏观指导城市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应突出综合性、政策性、超前性、长期性和科学性的特点。

要编制好城市的总体规划,并在规划中突出上述五性,规划人员就必须了解该城市当前发展中所存在的一些技术性方面的问题,以及国家、地方出台了哪些对城市的发展有指导和决定作用的方针、政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业规范等进行编制和实施的。

所以,我们在下面先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国家政策和部门法规的情况。

免费规范下载--众智网站.url2.1.1 国家政策和部门法规体系(1)国家政策(2)城市规划法规体系(1)国家政策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提出“我国推进城镇化的条件已经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要“有重点的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镇密集区有序发展”。

我国城镇发展总方针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有重点的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作用,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

加强城镇规划设计建设管理。

十五计划:是指第十个五年计划,从2001年到2005年。

“一五”计划从1953年到1957年;“二五”计划从1958年到1962年;“三五”计划从1966年到1970年。

“十一五”时“计划”变成了“规划”“计划”是指工作或行动前预先拟定的具体内容和步骤;“规划”是指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

更加注重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和长远性。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为了维持和推动这一良好的发展势头,国家也在不断地调整宏观政策,以适应当前的发展新形势。

很显然,各项政策的调整必然会影响到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当前,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面临的宏观政策背景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国家宏观发展战略背景2003年为了促进全国各个地区协调发展,国家开始关注东北老工业基地,并提出了“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倔起,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的振兴东北的战略方针。

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对城市建设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更是能够起到指引和导向的作用。

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批复国函〔2007〕76号发展改革委、振兴东北办:你们《关于报送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请示》(发改规划〔2007〕167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以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实现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交流机制,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要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按照平等互利、加强合作、资源优化、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东北地区与其他省(区、市)的联系和协作,着力推进东北地区经济和市场一体化,形成区域合作、互动、多赢的协调机制。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

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发展改革委、振兴东北办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加强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适时调整《规划》内容和实施步骤,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新局面。

国务院二○○七年八月二日②国家产业政策背景自从1990年以来,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集中在下面六个方面:一是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二是大力加强基础产业,努力缓解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严重滞后的局面;三是加快发展支柱产业,带动国民经济的全面振兴;四是合理调整对外经济贸易结构,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五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步伐,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新产品的开发;六是继续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同时要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使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国家产业政策是城市发展定位的依据。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必须从城市产业发展的特点出发,考虑城市产业布局,安置产业用地,适应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基础产业:是指钢铁、化工、农业装备、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原材料这些产业。

基础产业是支撑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它决定和反映着国民经济活动的发展方向与运行速度,是民族复兴、大国崛起的物质保障,是“国之根本”。

基础工业:是生产基本生产资料的工业部门的总称。

包括冶金、石油、煤炭、电力、化学、机械工业等。

基础工业需要较多的装备,生产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多,它为制造工业、生产消费资料部门提供服务。

基础工业是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物质基础。

③国家经济政策背景经济发展状况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

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出发,制定城市发展计划和目标,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对城市经济发展预测的主要依据。

④国家土地政策背景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是我国土地政策的核心。

国家土地政策:一方面是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来解决吃饭的问题;另一方面也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运用经济杠杆合理使用土地。

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解决好用地增长、用地矛盾的问题。

除了上述的政策之外,国家的其他政策,如国家财政政策、国家农业政策、国家房改政策等政策的调整,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也会存在一定的影响,在编制过程中也应该细致地分析和考虑。

(2)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

①城市规划法②城市规划实施性行政法规③地方城市规划法规④城市规划行政规章⑤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⑥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①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是我国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核心。

该法于1989年12月26日颁布,1990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实施《城市规划法》的目的在于:调整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城市建设及发展过程中的各项关系;确立城市规划法规与其它法律法规之间的相互关系;确立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的各类主题;建立城市规划行政的程序和框架;确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置方式及执行主体;确立政府行政部门执行城市规划的职权范围及相应的运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一章总则(有十条内容)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有十二条内容)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有五条内容)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有十一条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有五条内容)第六章附则(有三条内容)②城市规划实施性行政法规城市规划实施性行政法规主要是根据国家的《城市规划法》而建立的国家整体的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行政组织机制及相应的行政措施。

如建设部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

③地方城市规划法规地方城市规划法规是由地方立法部门根据国家城市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的具体情况制定的。

其目的是:确定地方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组织和相应的职责权限,明确当地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的具体程序和原则,建立城市规划与地方法规之间的相互协同关系等。

如《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

④城市规划行政规章城市规划行政规章是指那些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开展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由国家和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如《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

⑤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是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技术依据。

它的内容覆盖了城市规划规程中所有的、一般化的技术性行为。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以及《城市规划基本术语》等一系列技术标准与规范。

⑥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其他行为也密切相关,城市规划既要受到规范这些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制约,同时也对这些行为进行着规范。

《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城市规划也都有一定的指导、规范作用。

2.1.2 近期大政方针对城市发展的宏观指导随着城市建设对城市经济影响力的提高,随着国务院等相关部门对城市规划的重视程度的提高,近几年来陆续出台了一些对城市规划有影响的政策,现在简单地介绍如下:(1)城市各类开发区的管理规定(发改外资[2003]2343号)2003年12月30日,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向各省政府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

该通知提出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按照(国办发〔2003〕7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的具体规定“对各类开发区进行整改,坚决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盲目扩大开发区规模的现象,切实解决开发区过多过滥、违规用地等突出问题,促进开发区规范、协调地发展”。

(2)城市建设中的有关规定和限制(建规[2004]29号)2004年2月12日,建设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对各省政府等部门下发了《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为了确保城市建设健康发展,应做好五项工作,其中,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有两项:一是暂停城市宽马路、大广场的建设。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各地一律暂停批准红线宽度超过80m(含80m)的城市道路项目和超过2hm2(含2hm2)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

在此之前批准的2hm2以上(含2hm2)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尚未竣工的,一律暂停建设;对已经办理规划、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但尚未动工的,一律暂停开工;已经批准,但尚未办理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的,一律暂停办理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

红线即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二是要规范城市广场、道路建设规划。

(对不同的城市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各地所建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的规模,原则上,小城市和小城镇不得超过1hm2,中等城市不得超过2hm2,大城市不得超过3hm2,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国务院规定P3)/(超大城市P1)不得超过5hm2;而且,建设城市游憩集会广场,要根据城市环境、景观的需要,保证有一定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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