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月改季,这些问题一定要知道!-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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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5年0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公告下发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须提交销售不动产发票,否则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在执行中遇到一些契税纳税人确实无法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情形,对于这些情形下,税务机关应否以及如何受理契税纳税人申报等问题有待明确。
二、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明确了不再要求契税纳税人在申报时必须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的两类情形,并就不同情形下纳税人申报时应提供的材料及税务机关的受理条件提出了要求。
具体如下:
第一类情形是,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契税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情形,比如原产权人已失踪、死亡或者拒不执行等。
对此类情形,公告规定,纳税人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第二类情形是,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
小企业税务申报常见误区

小企业税务申报常见误区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面临着诸多挑战,税务申报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且复杂的任务。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小企业在税务申报过程中常常陷入一些误区,这不仅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还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小企业税务申报中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忽视申报期限许多小企业主认为只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就行,不重视具体的申报期限。
然而,税务申报都有明确的时间规定,逾期申报将面临罚款和滞纳金。
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通常都有月度、季度或年度的申报期限。
一旦错过,不仅会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
误区二: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税收政策时常变化,小企业主如果不能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很容易在申报时出现错误。
比如,对于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政策等,如果企业主没有深入理解相关条件和适用范围,就可能错失享受优惠的机会,或者错误地享受了优惠,从而引发税务问题。
误区三:账目混乱,缺乏规范的财务记录有些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账目记录不清晰、不规范。
这会导致在税务申报时无法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影响申报的准确性。
例如,成本核算不准确,可能导致企业利润计算错误,从而多缴或少缴税款。
另外,发票管理不善,如丢失发票、开具不合规发票等,也会给税务申报带来麻烦。
误区四:未区分业务性质进行申报小企业的业务可能较为复杂,涉及多种不同的经营活动。
但在税务申报时,如果不能准确区分不同业务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率,就容易出现错误。
比如,将应税服务和货物销售混淆,适用错误的税率进行申报。
误区五:忽视税务申报的细节在填写税务申报表时,一些小企业主可能因为粗心大意或不了解相关规定,忽视了一些细节。
比如,填写的数字错误、漏填必填项目、签字盖章不完整等。
这些看似小的问题,却可能导致申报被退回或不被受理。
误区六:认为零申报无所谓当企业在某个时期没有应税收入时,可能会进行零申报。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常见问题解答1.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左右,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当月总收入会否超过10万元,请问我要享受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2.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按照习惯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如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我是一家餐饮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新出台政策不熟悉,2023年5月25日为客户开具了2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
5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5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我公司客户为个人,无法收回已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还能够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吗?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规模纳税⼈如何报税我们作为法定纳税⼈不光要定期向国家缴纳税费,如果是⼩规模纳税⼈,他们还必须定期向国家报税,那么⼤家知道⼩规模纳税⼈如何报税吗?知道⼩规模纳税⼈报税的流程吗?今天就跟随店铺的步伐⼀起去看看⼩规模纳税⼈如何报税。
⼀、什么是⼩规模纳税⼈⼩规模纳税⼈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规模纳税⼈如何报税(⼀)、只要公司注册了,税务局就会按照注册的⽇期核算,税务局不管你企业有⽆业务,要求按时报纳税申报表,你单位就是没有收⼊,但是,⽇常费⽤开⽀总是有的吧。
(⼆)、如果企业没有利润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申报表还是要按期报送的。
没有利润,有亏损吧。
三、纳税义务⼈纳税义务⼈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
每种税收都有各⾃的纳税⼈。
纳税⼈究竟是谁,⼀般随课税对象的确定⽽确定。
例如个⼈所得税法中⼯资、薪⾦所得,其纳税⼈是有⼯资、薪⾦所得的个⼈,房产税的纳税⼈是产权所有⼈或者使⽤⼈,契税是以所有权发⽣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征收的⼀种财产税,其纳税⼈是产权承受⼈。
同⼀种税,纳税⼈可以是企业、单位和个⼈,如增值税,企业⽣产销售的产品,纳税⼈是企业;个⼈销售的产品,纳税⼈就是个⼈。
同⼀种税在不同历史时期,纳税⼈也可能发⽣变化,如农业税,农业合作化前是个体农民,农业合作化后是农业⽣产合作杜和后来的⽣产⼤队,后来主要是农村乡村基本核算单位及承包⼈,全国取消了农业税。
只有国家公职⼈员才在国税⾥⾯领取⼯资,所以国家公职⼈员⼜称为⼈民服务的公仆。
以上就是本次店铺⼩编对于⼩规模纳税⼈如何报税问题的回答,其实,我们作为纳税⼈,不能只知道交税,还应该清楚我们交的税是怎么算的,这样才是⼀个合格的纳税⼈如果⼤家还有不懂的地⽅,或者是其他问题,随时向我们店铺咨询。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解读-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税务总局制定公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相关背景为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2015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被列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为及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明确自2015年4月1日起将一般纳税人管理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同时,暂停执行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以下简称22号令)的部分条款。
2016年2月、2017年11月,国务院先后颁布相关决定,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内容包括将第十三条原条款中关于认定的表述,修改为登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税务总局对22号令作出修订,制定了本《办法》。
二、主要变化相比22号令,《办法》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取消行政审批。
《办法》中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
(二)简化办事程序。
一是简化了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由原来的六项减少为两项,纳税人只需携带税务登记证件、填写登记表格,就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
二是简化税务机关办事流程,取消了实地核实环节,对符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
(三)适应税制改革。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深入推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已全部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试点纳税人与原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额标准、可不登记范围等方面存在政策差异,因此《办法》中涉及到政策差异的条款内容未列举明细规定,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照政策规定概括。
如何处理纳税申报中的常见问题

如何处理纳税申报中的常见问题纳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都需要进行的重要事项,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阻碍了纳税申报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针对纳税申报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详细探讨,并提供解决方案,帮助纳税人解决这些困扰。
一、税收政策理解问题纳税申报的首要问题是对税收政策的理解。
纳税人需要正确理解涉及到的税收政策,否则会出现误报或漏报等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纳税人应当在申报前仔细阅读税收法规,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解答或参加相应的培训课程,以确保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准确无误。
二、报表填写错误问题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填写报表是一项重要的任务,然而一不小心就可能出现填写错误的情况。
为避免填写错误,纳税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认真核对填写报表的每一个字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其次,可以使用电子申报系统,电子申报系统能够自动进行数据核对,减少填写错误的可能性;最后,如果对报表填写仍然存在困扰,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或者咨询税务部门。
三、缺乏必要的税务凭证问题纳税申报需要提供相应的税务凭证,如票据、发票等。
然而,有时纳税人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缺少必要税务凭证的情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纳税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及时收集相关税务凭证,并进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其次,如遇到税务凭证缺失的情况,可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补办或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以确保税务申报的正常进行。
四、计算错误问题在纳税申报过程中,计算错误是一个常见问题,一旦发生,会导致错误的纳税额或申报结果。
为避免计算错误,纳税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熟悉并掌握相关计算公式和方法,确保计算过程的准确性;其次,使用计算器或电子表格等工具进行计算,减少手动计算带来的误差;最后,如对计算仍然存在疑惑,可以请教专业人士或咨询税务部门。
五、申报期限错过问题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准确掌握申报期限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就会错过申报时间,产生滞纳金等问题。
为避免申报期限错过,纳税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定期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局发布的纳税申报通知,了解最新的申报期限;其次,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进行申报,避免拖延申报的情况发生;最后,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申报,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交申请,申请延期。
财税〔2017〕37号文件打了谁的脸-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
财税〔2017〕37号文件打了谁的脸-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中国税务报第7版刊载董泽亮一文《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需谨慎》,该文认为,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免税农产品而开具的销售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笔者认为这是对税法的错误解读,误导广大纳税人和征税人员,分析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进项抵扣税额的凭证。
董泽亮一文认为,根据财税〔2012〕75号第三条,农业生产者(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其实这是对财税〔2012〕75号第三条的错误解读。
该文件仅是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发票进行规定,明确农产品流通环节哪些销售发票可以抵扣,哪些销售发票不得抵扣。
该文件并不涉及农产品生产环节。
如果该文件原意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那么在明文规定农产品流通环节哪些发票不得抵扣的同时,也一定会明文规定农产品生产环节哪些发票不得抵扣。
既然没有明文规定农产品生产环节哪些发票不得抵扣,。
小企业税务申报常见误区汇总

小企业税务申报常见误区汇总对于小企业来说,税务申报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工作。
由于缺乏专业的税务知识和经验,小企业在税务申报过程中容易陷入一些误区,这些误区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汇总一下小企业税务申报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认为没有收入就不需要申报有些小企业认为,如果在某个纳税期间没有取得收入,就不需要进行税务申报。
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认识。
无论企业是否有收入,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纳税申报。
即使没有收入,也可能存在零申报的情况。
零申报是指企业在纳税申报期内,收入、成本、费用等均为零,通过税务申报系统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不按时进行零申报,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逾期申报,从而面临罚款等处罚。
误区二:混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税务申报的要求和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申报相对简单;而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需要准确计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并按照规定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一些小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仍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进行申报,或者对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要求理解不准确,导致申报错误。
误区三:忽视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很多小企业由于对政策不了解或者关注度不够,没有充分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例如,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某些行业或项目可能享受增值税减免等。
小企业应该主动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并合理运用适合自己的优惠政策,以减轻税收负担。
误区四:发票管理不规范发票是税务申报的重要依据,但一些小企业在发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例如,开具发票不规范,发票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取得发票时,不注意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发票的保管不善,导致发票丢失或损毁等。
发票管理不规范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成本核算和税务申报,甚至会引发税务风险。
误区五:财务核算不健全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可能在财务核算方面不够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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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月改季,这些问题一定要知道!-财税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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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实行月改季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问: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月改季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控设备也是一个季度清一次卡吗?答: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月改季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需要每个月进行清卡操作的。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在未提交申报表月份能否领用发票?答:纳税人在抄报税期内需要登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完成抄税清卡操作后才可以申领发票,非抄报税期内无需进行抄税清卡操作即可申领发票。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改成按季度申报后,是否还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答: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行月改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依然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改成按季度申报,申报期怎么规定的?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月改季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的申报期进行上一个季度的增值税申报。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改季申报,对于在季度中间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实际经营月份不足三个月的,如何执行免税政策?如果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