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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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如何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如有遗失,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向接收 方和学院组织人事处说明,由学院组织人事处 核实后予信上注明的有效期内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因个人原因超过有效期的,组织部门不予办 理 尽量不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四、注意事项:
3、党员在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 所去单位反映,要求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如何办理毕业生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组织人事处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基本原则
两种情况: 落实工作单位
未落实工作单位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
该单位有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该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一般转移到所去单位的上
级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 组织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
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 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 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 务机构党组织
三、所有毕业生党员
学生务必与所去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人才服务机构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取 得联系,确认转入党组织的准确名称。
如考取本科一般转至其所考取学校的 党委组织部门。
由于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导致超 过6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不缴纳党费、或不 过党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在人才服务中心、父母居住地托管党组织关系 的,要按时与中心联系,按其党员管理办法执 行。
四、注意事项:
4、离校时预备期尚未满的党员应牢记自己的转
正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 请。特别是托管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一定要按 期与党组织联系。
四、注意事项:
5、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
的依据。 入党材料作为档案的一部分,由各二级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通知毕业生党员在确定好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后,请主动向所去单位党组织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写,并在班级团支书处登记填写《毕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表》(以班级为单位统计),表中“组织关系转移单位”即为介绍信抬头,务必保证准确无误,一个字都不能错漏!两点注意事项: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开往省外3个月,省内30天。

党员应在有效期内把组织关系交到转往单位党组织。

否则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组织关系转移基本原则及举例:1、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2、所去单位党组织无法接收党员关系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3、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以把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具体仍需询问清楚)举例:1、转往江苏省外高校介绍信开至:中共××省委教育工委,所去单位则是××大学××学院,在报道时直接到××大学党委组织部转接,所用介绍信落款为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转往江苏省管高校介绍信开至“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所去单位则是××学院,在报道时直接到××大学党委组织部转接,所用介绍信落款为中国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的。

3、转往江苏省直单位介绍信开至:中共××省直工委组织部。

4、转往江苏市属高校介绍信一般开至:某某市委组织部。

5、转往本市介绍信开至:某某区(县)党委组织部:6、转往市、县介绍信开至:某某市(县)委组织部。

7、转往部队介绍信开至:某某部队政治部8、转往部队院校介绍信开至:某某部队院校政治部9、转往银行系统介绍信开至:某某分行党委组织部。

10、转往铁路系统介绍信开至:某某铁路局党委。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工作的规定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工作的规定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工作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党员因工作学习单位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

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接转工作,现规定如下:一、。

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身份的确认要以党委审批为准。

二、根据实际情况,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办理:(一)学习或工作单位已经落实的党员:1.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必须向党员本人问清楚以下情况:(1)接收单位党组织准确称呼。

(2)党员本人的工作单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党费缴纳月份。

2.正式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将与学生的人事档案一起转入学生的学习或工作单位。

由于毕业生人事档案每年年6月底以前要转出学校,来不及放入本人档案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转出。

如果毕业生党员自己要求自带自己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请毕业生党员提前告知所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写出书面申请,可以允许组织发展档案自带。

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中旬前收集齐申请书统一到档案馆申请提出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并请密封后交给学生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

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请密封后交给学生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

组织发展材料转接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

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

(二)已经办理暂缓就业的党员:1.为便于管理,鼓励暂缓就业的党员将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转接到家庭及工作所在地的组织部门。

2.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规定,暂缓就业的党员、预备党员,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格式附后)也可将组织关系、党员档案保留在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电气系2011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电气系2011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成电机专”电气系2011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情况说明注意事项:★对于派遣到以下单位的同学,需向用人单位组织部门确认介绍信抬头的书写方法:①公司、企业,尤其是跨省或地区的大中型集团公司;②外企中国分公司;③银行、保险、铁路、民航等单位;④科研院所、医院、报社等企事业单位;(主要为国有单位、事业单位)2、组织关系派往单位原则上应为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的工作单位(按照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的就业派遣表)。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采用两种办法确定其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一是将组织关系转往原生源(高考建档时所在地)所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厅、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或所在市、县人事局);二是联系父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经同意后转入上述单位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切记:一定要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党章规定:党员6个月未交纳党费或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党员要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免遗失,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则上一律不予补办。

注意不要把组织关系介绍信弄脏。

(2)党员到新单位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在单位党组织,并提醒接收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至该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学院,党员应及时询问回执情况。

(3)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请务必确认所填各项信息是否准确。

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随意涂改,若组织关系介绍信中组织关系抬头等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动需要办理改派时,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给予更正或重新开具。

重新开具时,必须交回原开具的党员介绍信。

(找系办学生工作相关老师)(4)对于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组织关系或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将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毕业生党员到单位后,请注意查询党员材料是否寄到(应随人事档案寄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组[20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组[20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粤工贸院组[2011]29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1、毕业生正式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要求在毕业时转出。

2、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的要求办理。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要主动与接收党组织关系有关部门联系)。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持各系开出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到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原则上可暂存学校保管一年,待转为正式党员后三个月内迁入学生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5、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党总支部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或保留学校,并按系党总支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毕业生正式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必须持有各系批准的暂缓就业证明,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党组织关系可在学校托管二年,暂缓就业期满后,按要求转出党组织关系。

7、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1、请各党总支部于6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把盖好章的《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将最终电子版通过OA上传党委组织部。

2、6月14日至学生毕业前,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按照学院《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通知要求,到学院党委办公室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2011届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

2011届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

11、辅导员于6月26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辅导员于 月 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日前登入毕业生就业信息; 12、发放、收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凭学生 、发放、收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处或学保科签注“ 处或学保科签注“办理离校手续总结论 ”发放 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17、支持但不组织毕业生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 、 关手续。 关手续。
2011届毕业生 届毕业生 返校时间: 返校时间:2011年6月19日; 年 月 日 离校时间: 离校时间:2011年6月23日—27日 年 月 日 日
获取毕业证书的基本条件
1、各门课程全部及格(是否具备职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由学 院决定);
2、交清所欠的学费、杂费、住宿费、水电费、财产损毁赔偿费 等,或办理有关减、免缓交手续; 3、退还所借图书学习资料,还清借用实训仪器和生活用品等 4、毕业离校前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5、按各系、实训中心、学生处、就业办要求,交清应交的材料; 6、办理了毕业离校手续。
各部门职责
(一)实训中心
1、督促各系及时向毕业生收取和提交文件规定的各 项相关材料 19日前组织人员核查仪器设备财产损失损坏 2、 6月19日前组织人员核查仪器设备财产损失损坏 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送计财处, 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送计财处,在毕业生 完成缴清赔偿损坏财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完成缴清赔偿损坏财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九)后勤处
6月19日前组织人员到毕业生所在各宿舍查抄水费 月 日前组织人员到毕业生所在各宿舍查抄水费 及核查财产损失损坏情况,并将欠费、 及核查财产损失损坏情况,并将欠费、赔偿情况报 送计财处,在毕业生完成缴纳水电费、 送计财处,在毕业生完成缴纳水电费、赔偿损坏财 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产等工作后办理离校手续。 6月19日-22日,办理毕业生所在各宿舍财产(含锁 月 日 日 办理毕业生所在各宿舍财产( 验收工作, 月 日 日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水 匙)验收工作, 6月19日-27日为毕业生免费提供水 电服务。 电服务。

党组织关系转移市 外

党组织关系转移市 外

关于做好近期各项党务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及时做好党费收缴、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12371党建信息平台维护、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党费收缴请尚未缴纳2011年1-6月党费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6月15日前收齐后交至党委组织部。

二、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一)组织关系转移方向1.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1)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

(2)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未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流程1.毕业生党员缴纳党费至2011年6月,各单位收齐毕业生党员党费后交至党委组织部。

2.毕业生党员联系新单位党组织,确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

转到市内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需明确所去具体支部,转到市外的毕业生党员需问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所填的党组织名称。

因为学校党委组织部只能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在全国范围内有转接权限的市外党组织,再由该党组织逐级转接至所去具体支部。

3.各单位登记汇总后填写《重庆文理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附件1、附件2)。

附件1的“转移目的地”一栏,要求填写到所去具体支部,各单位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据此在信息平台上进行组织关系代转;附件2的“转移目的地”填写在全国范围内有转接权限的市外党组织名称,党委组织部据此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组织关系手续办理:(1)转往市外:各单位核对《重庆文理学院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市外,附件2)无误后,由本单位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统一在信息平台上进行组织关系代转。

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3

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3

六、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流 程
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工作要 三同时” 转组织关系工作要“ ●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工作要“三同时”: 找就业单位的同时 同时, 找就业单位的同时,要找到接收组织关系的 党组织; 党组织; 在办离校手续的同时, 在办离校手续的同时,要办好转移党员组织 同时 关系手续; 关系手续; 在到新单位报到的同时,要向党组织报到。 在到新单位报到的同时,要向党组织报到。 同时
七、往年案例
案例一
2009年9月一名 年 月一名 月一名2005届毕业生党员,带着 届毕业生党员, 届毕业生党员 带着2009年6月离校时的组 年 月离校时的组 织关系介绍信来到校组织部, 织关系介绍信来到校组织部,申请重开一张组织关系介绍信去人才 市场,因为毕业时即被单位派往外地出差,当时该生委托同学将所 市场,因为毕业时即被单位派往外地出差, 有报到材料及党员组织关系交给了单位, 有报到材料及党员组织关系交给了单位,直到该生从外地出差回来 才知道单位没有党组织。 后,才知道单位没有党组织。 处理办法:拒绝其申请。 处理办法:拒绝其申请。 处理原由:申请不仅超过介绍信有效期,还超过了半年。 处理原由:申请不仅超过介绍信有效期,还超过了半年。 问题原由:组织观念不强。离校前, 问题原由:组织观念不强。离校前,没有认真落实毕业后应去的党组 毕业后,也没有及时找组织,更没有做到自觉、按时交纳党费。 织;毕业后,也没有及时找组织,更没有做到自觉、按时交纳党费。
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 系转移须知
中共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委员会 2011.06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章》 ● 《党章》第八条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 1、审批发展入党后 、 2、转入党员组织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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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2011‟11号
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有关部门、各毕业生党员:
2011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建材料归档工作
(一)材料装档
1、正式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六类材料。

2、预备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表、党校学员考核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九类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相关组织发展材料装入《发展党员材料袋》,密封后由本人交与接收单位,以便所在单位及时了解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二)注意事项
1、建党材料要重点检查材料是否完备、入党手续是否齐全;预备期满的是否已办理按期转正手续等。

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妥善解决。

2、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归档后,交由人事处档案室保管。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装档后,暂留原学院,开学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接收保管。

除留校工作和在本校读研外,学校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建党材料。

3、毕业生党员不需归档的其他材料,由各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保留。

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
(一)工作流程
1、6月18日前,各学院党委认真填写《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按省外、省内、留校类别依次填写)和《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hsdzzb@。

2、6月20-23日,各学院党委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6月24日,毕业生党员到所在学院党委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注意事项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各学院党委要核实每位毕业生党员的接收单位全称和党组织隶属关系。

省内单位应明确到县、镇党委或直属单位(部门)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省外的,应转至所去省(市)委组织部或省(市)委教育工委,再由当地省(市)委组织部或省(市)委教育工委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工作单位。

为确保组织关系介绍信规范准确,要求毕业生本人跟就业单位联系,确认转出的党组织名称
3、《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所填信息务必全面准确,避免错漏。

“党员联系电话”一栏中应填写家庭电话或三个月内不会变动的本人移动电话。

“基层党委及联系电话”一栏应填写学院党委名称和办公电话。

4、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要严格履行手续。

组织关系介绍信需党员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

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到今年6月份。

各学院在下发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务必作好相应的签字领取登记,并将党员签字领取后的登记册妥善保存。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及时转接。

党员离校后要及时交给所要转入的党组织,以免误过有效期或丢失。

学校组织部原则上不再受理因介绍信过期而要求重新开具的事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严肃的组织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学院党委要指定原则性和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办理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6月中旬,党委组织部将抽查部分学院的学生党建材料。

2、加强教育,严格要求。

各学院党委要组织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组织生活会,教育毕业生党员讲党性,顾大局,作表率,文明离校,投身社会,报效祖国。

指导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作变更、修改,请本人持原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时到党委组织部办理。

附件: 1、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日程安排表
2、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党组织信息表
3、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4、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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