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节能公示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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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施工验收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施工验收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施工验收监督管理的通知--并建监字[2010]1号发布者:admin 来源:发布时间:2010-01-06 11:15:15并建监字[201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施工验收监督管理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保证节能施工质量,严格节能工程验收,确保建筑工程节能效果,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国家建设部对我市节能工程检查的反馈意见和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再次重申以下要求,望遵照执行。

1、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特别是第二章——新建建筑节能中的条款。

各施工、监理、建设等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保证工程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材料检验、监理、验收符合“条例”的要求。

对违反“条例”要求,降低节能标准的行为我站将责令整改,同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条款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对拒不改正,达不到节能要求的建筑工程不予验收备案。

2、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供热计量技术规程》中强制性条文,采暖系统和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安装热计量装置、温控装置、水力平衡装置等仪器、设备,未安装或安装的设备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得验收。

3、采暖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做试运转和调试,并做好记录。

采暖系统竣工时不在采暖期或不具备热源条件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书面约定,在具备条件的第一个采暖期补做试运转和调试,报告应经原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作为验收资料存档。

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所用电线、电缆见证取样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光源灯的有关节能性能进行核查,并由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形成验收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法信汇编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法信汇编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法信汇编版)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9月4日建办市[2014]34号公布*“法信”平台根据2018年9月30日建法〔2018〕9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汇编整理)建办市[2014]3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以下简称《办法》),落实施工许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实施施工许可(一)严格许可条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建筑法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审查和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搭车”增设施工许可条件和审核程序。

要依照建筑法、《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施工许可相关文件,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的许可条件和要求,一律取消。

要严格依法行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发放施工许可证;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落实建设资金。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建设单位要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不得提供虚假承诺。

(三)加大公开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施工许可信息公开力度,将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材料和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有关网站予以公示。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本规范共分 22 章和 1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墙体节能 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管网节能 工程,配电节能工程,照明节能工程,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 程,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环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 7 ) 本 规 范 第 16.2.10 条 依 据 国 家 标 准 《 太 阳 能 供 热 采 暖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495-2009 第 5.3.5 条的规定。
(8)本规范第 3.4.4 条为绿色建筑工程涉及的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 验收方式的规定。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 筑节能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 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01374,传真:023-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备案号: J13144-2015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234-2016Leabharlann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public building(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3)本规范第 1.0.4、3.1.2、11.2.4、22.0.6、22.0.7 条内容分别依据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 1.0.5、3.1.2 条、11.2.3、15.0.5、15.0.5 条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5]8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5]8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5]8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州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建筑节能是贯彻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在城乡建设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改善建筑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水平,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节能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二、全省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四川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5027-2002)等国家和省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三、积极推广使用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

加强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坚持与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相结合,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材料、高效用能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建筑节能系统和技术,鼓励选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用能设备。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12.27•【字号】锡建科〔2019〕33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锡建科〔2019〕33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阴市、宜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分局,各质安站、审图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根据双随机检查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联合组织专家,对2019年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共抽检了各市(县)、区28个项目,建筑面积为211.12万平方米,其中在建项目14个,建筑面积为137.33万平方米,竣工项目14个,建筑面积为73.7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单项工程11个,建筑面积为43.49万平方米,居住建筑单项工程17个,建筑面积为167.63万平方米。

二、主要成效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市(县)、区政府和各部门的通力协助下,在项目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绿色建筑工作推进有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全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7〕49号)和《关于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机制的意见》(锡政办发〔2017〕149号)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加强绿色建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16〕2号),在地块出让、项目立项、规划方案、绿色设计、工程规划许可、工程设计、建设施工、质量监督、房屋销售、工程验收等环节,形成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要求,做好我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特编制本方案。

一、检查内容(一)新建建设工程专项检查1.建筑节能(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和《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标准贯彻实施情况。

2.建材使用(1)《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材料采购信息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8〕19号)政策执行情况。

(2)《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京建发〔2019〕149号)政策执行情况。

(3)《关于印发<北京市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发〔2013〕536号)贯彻实施情况。

(4)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情况。

3.墙材革新(1)《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政策落实情况。

(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停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135号)政策执行情况。

(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建发〔2019〕334号)相关墙体材料政策执行情况。

4.散装水泥(1)《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有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规定执行情况。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6号)政策执行情况。

建设部规范性文件

建设部规范性文件

附件: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名称文号1关于对厅有关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的通知浙建办,1996?181号2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浙建法, 2002?36号3关于废止部分涉及行政许可证(审批)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建法发, 2005?68号4关于贯彻?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几点意见的通知浙建办, 1997?193号5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行政检查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的通知浙建办, 1997?258号6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法, 2010?71号7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依据及需要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项目的通知浙建法, 2010?74号8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办, 2000?27号9关于颁发?浙江省开发区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办, 1994?165号10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建档案馆(室)目标浙建办, 2006?28号管理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设厅审核有关城乡规 划程序(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行政许可 听证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 认可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对重大建设工程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 作的通知 关于实施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 的通知 关于实施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 的补充通知 关于依法实施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审查办法 (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实施 ?村镇规划标准? 的有关规定 ?的通知 关于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若 干条款解释的通知 关于印发 ?浙江省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试行) ?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 行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书(示范文本 )?的通知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浙建规, 2003? 22 号 浙建法, 2006? 16 号 浙建法, 2007? 4 号 浙建法, 2007? 71 号 建规发, 2007? 166 号浙建规, 1995? 26 号 浙建规, 1995? 72 号 浙建规, 1997? 143 号 浙建规, 2004? 61 号 浙建乡, 1994? 224 号 浙建村, 1998? 11 号 浙建村, 1998? 84 号 浙建房, 2010? 72 号24关于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涉及土改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建房, 1989? 29 号25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建房, 1990?119号26关于印发?浙江省公有住房使用面积计算规则?(试行)的通知浙房改, 1992?6号27关于印发?浙江省公有住房售后产权登记浙房改, 1995?2 号、发证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建房, 1995?15号28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建房发, 1996?123号29关于印发?房屋产权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浙建房, 1998?10号30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建房, 2007?51号31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房, 2008?74号32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通知浙建法, 2002?11号33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法, 2002?59号34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法, 2002?73号35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裁决和强制执行听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房, 2005?42号36关于印发?浙江省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浙建房, 1995?14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物业项目承接验收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核准和房产测绘资格初 审暂行规定 ?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药物 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房屋建筑白蚁防治工程 质量管理办法 ?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 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关于印发 ?关于切实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关于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资金管理的通知 关于住房公积金存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通 知 关于印发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 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档 案管理暂行办法 ?和开展住房公积金档案 目标管理活动的通知 关于离职再就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 责任主体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颁发 ?浙江省城镇环境卫生有偿服务 办法?的通知37 38 3940 41 42 43 44 45 46 4748 49浙建房, 2009? 97 号 浙建房, 2004? 94号 建房发, 1999? 122号浙建房, 2009?4号浙建房, 2008? 32号 浙建房, 2008?41号建房发, 2004? 13号 浙建房, 2006? 19号 建房发, 2007? 38号浙建房, 2009? 47号 , 2010?函金监字 416 号浙建办, 1987? 295 号浙建房市, 2010? 20 号50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浙建城, 1992? 192 号51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城, 1994?198号52关于印发?清挖各类粪池操作规程(试行)? 建城发, 的通知1998?114号53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计投资, 2002? 698号54关于颁发?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通知建城发, 2005?221号55印发?浙江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评分办法?的通知浙建城, 1992?71号56关于公布?浙江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浙建城, 1994?130号57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供水用氯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建城, 1998?91号58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浙建城, 2005?50号59关于印发?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能力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城, 2007?87号60浙建城, 2007?119号61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道路(四自)收费年限测算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城发, 2006?25号62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绿化植物配置技术建城发, 2002?221号规定(试行)?的通知63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暂行)的通知浙建城, 2005? 70 号64关于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建城发, 2006?24号65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浙建城, 2006?30号66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城, 2010?22号67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法, 2006?27号68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程序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设, 2008?4号69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验收管理程序?的通知浙建设, 2006?24号70关于发布?浙江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和?浙江省建设领域淘汰和限制使用技术公告?的通知建设发, 2010?210号7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的通知建设发, 2009?218号72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勘察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建设, 1994?236号7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设, 1995?124号74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若干具体应用问题解释的通知浙建设, 1997?124号75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基坑支护工程方案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设, 1997?212号76关于印发?浙江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浙建设, 1998?30号设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77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设, 1998? 150 号78关于印发?浙江省多层砖房和底框砖房抗震设计技术措施?的通知浙建设, 1999?134号79关于印发?浙江省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检查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设, 2000?108号80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设,浙建法,2004?93号81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06?20号82关于印发?浙江省村镇新建房屋抗灾技术导则(暂行)?的通知浙建设, 2006?72号83关于发布?浙江省村镇房屋抗震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设发, 2006?79号84关于印发?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修改稿)的通知浙建设, 2007?67号85关于颁发?浙江省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计, 1987?319号86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票款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计, 2000?209号87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污水和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字号, 2002? 13288关于印发?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维护建设专浙财建字, 2002? 156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号89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科, 1993? 105 号90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行业工人职业资格鉴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建设行业工人职业资格鉴定站管理规定?的通知浙建科, 1996? 63 号91关于全省建筑业现场管理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教发2005? 16号92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浙人专, 2005? 155 号93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 2005? 199 号94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人教2007? 33号95关于印发?人工挖孔桩安全作业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建, 1996? 68 号96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暂行规定??浙江省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法, 2003? 13 号97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的通知浙建监, 2006? 80 号98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法,建建发,2006? 83 号99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2007? 176 号100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若干意见建建发, 2007? 206 号101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建建, 2000?134号102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浙建建, 2003?32号103 104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技术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承重支撑架施工管理的暂行规定浙建建,浙建建,2003?2003?35号37号105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浙建建, 2003?38号106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承发包行为确保安全质量的暂行规定浙建建, 2003?39号107关于印发?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建, 2003?73号108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的生产销售租赁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建, 2004?62号109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建, 2005?41号110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建, 2007?105号111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建, 2008?94号112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指导意见建建发, 2008?193号11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直接实施的部分建建发, 2005?8号建筑业类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 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 施办法 ?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 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考核大纲(试行)?和?浙江省建筑施工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试 行)?的通知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实施办法 ?的通知关于颁布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实行综合 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办 法?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暂 行规定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 价发布办法 ?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 114115 116 117 118 119120 121122 123 124浙建法, 2006? 82 号 浙建建, 2007? 106 号浙建建, 2005? 36 号浙建法, 2007? 48 号浙建建, 2009? 25 号建建发, 2009? 273 号浙建法, 2006? 47 号 浙建政, 1996? 93 号浙建建, 2003? 36 号 建建发, 2008? 102 号 建建发, 2008? 163 号险控制的指导意见12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8)附录浙江省补充内容的通知建建发, 2009?125号126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建稽, 2009?21号127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建稽, 2009?62号11。

工程验收依据和程序

工程验收依据和程序

工程验收依据和程序一、对设计图纸要求: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0-—05-—25(建委【2000】41号文),设计图中必须由图纸审查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使用。

设计单位要出具项目负责人、图纸绘制人、审核人等人员签字、认可,并加盖设计单位红章和设计师资格印章。

工程开工前,要及时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出具各方参加单位人员签字的会审记录。

开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工地第一次会议:向工程参建单位代表相互介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

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交底工作。

施工单位上报相关开工前资料:1、施工单位企业资质;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和单位法人委托书。

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3、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4、施工单位上报工程开工报审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地质勘察报告;工程测绘成果通知单等相关文件,进行工程定位测量工作。

施工单位的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用测量仪器必须通过年检合格。

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形成(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C3--1).经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定位验收通过、合格、认可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工序;根据设计要求需要护坡、防护时,按方案执行;超过规定深度的基坑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基槽开挖前或开挖后应做土壤氡浓度检验,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环境监测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具报告。

基槽开挖到设计标高时,进行基槽验线工作,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需要地基处理、加固时,必须对其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出具地基承载力实验报告;需要时,出具钎探记录)。

并形成(基槽平面及标高实测记录表C3--2)。

地基验槽工作参加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

并形成地基验槽记录(地基验槽记录表C5—-—3)。

各参加单位负责人签认。

待地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基础施工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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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建发(2011)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
节能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五区一港两基地、市城(棚)改办、纺织城地区发展办、大兴路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和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所建或新改造的民用建筑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保护要求等信息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进行公示,并对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应与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相一致。

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原则上按楼栋公示,同一项目中多栋节能设计参数一致的可以集中公示。

三、自发文之日起,凡新申请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后,同时办理由我委监制的《西安市建筑节能公示牌》手续。

该“公示牌”在施工现场公示的时限为,进场施工开始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四、凡已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还未在施工现场设置“建筑节能公示牌”的,建设单位务必在3月15日前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设置由我委监制的《西安市建筑节能公示牌》。

五、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变更建筑节能性能和节能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在节能措施实施变更前办妥设计变更手续,并将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报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重新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手续,并于备案时一并重新设置“建筑节能公示牌”。

六、各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及大兴新区、纺织城发展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公示进行检查监督,各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师也要负责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设置“节能公示牌”的现象及时予以督办,我委也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公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西安市建筑节能公示牌需公示的内容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西安市建筑节能公示牌需公示的内容
1.项目名称:应公示项目报建时确认的名称;
2.建设单位:应公示开发建设单位全称;
3.设计单位:应公示设计单位全称;
4.施工单位:应公示施工单位全称;
5.监理单位:应公示监理单位全称;
6. 审图单位:应公示施工图审查单位全称;
7.建筑层数:应公示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
8.建筑面积:应公示项目报建时确认的建筑面积;
9.结构形式:应公示建筑结构形式;
10.项目地址: 应公示项目报建时确认的地址;
11.项目经理:应公示项目经理姓名;
12. 监理总工程师:应公示监理总工程师姓名;
13. 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应公示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全称;
14. 预拌砂浆供应商:应公示预拌砂浆供应商全称;
15.墙体:应公示墙体的传热系数和保温材料层厚度;
16.屋面:应公示屋面的传热系数和保温材料层厚度;
17.门窗:应公示门窗的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节能性能标识;门窗的传热系数应公示门窗类型,包括:断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断热桥铝合金Low-E中空玻璃窗、塑钢中空玻璃窗、塑钢Low-E中空玻璃窗、塑钢单层玻璃窗、其他;
18. 供热系统:应公示室内采暖形式、热计量方式、系统调节装置;室内采暖形式包括:散热器供暖、地面辐射供暖、其他;热计量方式包括:户用热计量表法、热分配计法、温度法、楼栋热量表法、其他;系统调节
装置包括:静态水力平衡阀、自力式流量控制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散热器恒温阀、其他;
19. 热水利用:应公示供应方式、用能类型;热水供应方式包括:集中式、分散式;热水利用用能类型包括:电、燃气、太阳能、蒸汽、其它;
20. 空调系统:应公示冷热源机组类型、能效比;空调冷热源类型包括:压缩式冷水(热泵)机组、吸收式冷水机组、分体式房间空调器、多联机、区域集中供冷、独立冷热源集中供冷、其他;
21. 照明:应公示照度、功率密度;
22. 可再生能源利用:应公示利用形式、保证率;
23. 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应公示本建筑的节能率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较情况包括:优于标准规定、满足标准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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