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评估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资产评估相关的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工作底稿中如实反映评估程序的实施过程和有关情况,包括与形成评估结论、出具评估报告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的工作底稿在形式上应当包含下列基本要素:1.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名称或类型;2. 评估对象;3. 评估基准日;4. 评估标识及其说明;5. 索引号及页次;6. 编制人姓名及编制日期;7. 复核人姓名及复核日期;8.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对于工作底稿中由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其他第三方提供或代为编制的资料,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注明资料来源,进行必要分析,形成相应的评估记录。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决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工作底稿,应当做到资料完整、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第三章工作底稿编制和复核第十条工作底稿一般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操作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为承揽、规划、控制和管理整个评估项目所形成的内部工作文件。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业务实施阶段为执行具体评估程序所形成的内部工作文件。
备查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为形成评估结论所获取、整理的各类备查性质的文件。
第十一条常用工作底稿包括:1.评估业务约定书;2.评估计划及实施情况;3.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等相关当事方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相关经济行为批件等文件的复印件;4.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和会议记录的摘要和副本;5.评估对象基本情况的调查记录和资料;6.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复印件及查验情况;7.资产占有方的会计报表、资产申报表和清查调整说明;8.资产勘查记录及相关说明;9.市场调研记录及收集的资料;10.重要作价依据;11.计算、分析和判断过程的记录和资料;12.项目评估过程中重大问题请示处理记录;13.内部审核意见;14.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专家和其他人员的会谈记录、往来函件;15.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以及对重要事项、特殊事项的书面说明;16.资产评估工作小结;17.评估报告副本;18.其他与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有关的资料。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我国准则项目已达26项,分别是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准则体系更加完善。
一、基本准则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二、具体准则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3、《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2〕245 号)4、《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7、《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09]211号)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9、《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10、《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11、《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12、《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三、评估指南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评协[2007]169号)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四、指导意见1、《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号)2、《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11]229号)3、《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0]215号)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9]211号)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7、《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37号)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五、其他1、《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2]246号)2、《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六、废止文件如下: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2、《资产评估计划指南》3、《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4、《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6、《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工作底稿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密产评估档案,是指资产评估机
构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 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 及其他相关费料。
第三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档案管理制度并妥善 管理资产评估档案。
1.2最近一次准则修订情况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毁。
毁。
第十九条 资产评估档案的管理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下列情形外,资产评 估档案不得对外提供:(一)国家机关依法调阅的;(二)资产评估协会依法依规调阅 的;(三)其他依法依规查阅的。
第十八条 资产评估档案的管理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下列情形外,资产评 估档案不得对外提供:(一)财政部门依法调阅的;(二)资产评估协会依法依规调阅 的;(三)其他依法依规查阅的。
第十一条 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 第十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 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通常包括:1. 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通常包括:1.委 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如:资产评估明细表,评估对象的权 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如:资产评估明细表,评估对象的权属 属证明资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历史、预测,财务、审计等资料,以及相关说 证明资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历史、预测、财务、审计等资料,以及相关说明、 明,证明和承诺等;2.现场抽查记录、书面询问记录、函证记录等:3.其他相 证明和承诺等;2. 现场勘查记录,的证记录等;3.其他相关资料.(二)收集的 关资料.(二)收集的评估资料,通常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询价记 评估资料,通常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 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其他相关资料。(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 专业人士报告,其他相关资料。(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通常包括:重要参 通常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 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 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与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沟通记录,其他相关 程记录,其他相关资料。 资料。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我国准则项目已达26项,分别是2项基本准则,12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8项指导意见,准则体系更加完善。
一、基本准则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二、具体准则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3、《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2〕245 号)4、《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7、《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09]211号)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9、《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10、《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11、《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12、《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三、评估指南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评协[2007]169号)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四、指导意见1、《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号)2、《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11]229号)3、《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0]215号)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9]211号)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7、《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37号)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五、其他1、《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2]246号)2、《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六、废止文件如下: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2、《资产评估计划指南》3、《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4、《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6、《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准则 ——工作底稿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第六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第七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第八条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
电子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如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现场勘查记录、询价记录和评定估算过程记录等,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档。
第三章工作底稿的内容第九条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记录;(二)业务约定书;(三)评估计划;(四)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五)评估报告的审核记录。
第十一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包括: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函证记录,主要或者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财务、审计等资料,其他相关资料;(二)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相关的历史和预测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说明、证明和承诺,其他相关资料;(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其他相关资料。
资产评估报告准则

资产评估报告准则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小编整理了资产评估报告准则,希望对你有所作用。
一、基本准则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二、具体准则1、《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3、《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2〕245 号)4、《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7、《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09]211号)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9、《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10、《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11、《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12、《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三、评估指南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评协[2007]169号)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四、指导意见1、《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号)2、《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11]229号)3、《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0]215号)4、《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9]211号)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6、《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7、《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5]37号)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五、其他1、《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2]246号)2、《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六、废止文件如下: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2、《资产评估计划指南》3、《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4、《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6、《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资产评估报告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日期】2007.11.28•【文号】中评协[2007]189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8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发布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评协字[1999]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3.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4.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6.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7.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7年11月28日附件:1.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模板

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模板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是评估师在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时所使用的文件,其中包含了评估方案、数据收集、分析和评估结果等内容。
底稿的编写是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下面是一个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模板的参考内容。
一、评估对象介绍1. 评估目的:明确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和依据,如资产转让、贷款申请、合作洽谈等。
2. 评估对象:对待评估资产的基本信息进行简要介绍,包括资产类型、规模、用途等。
3. 评估方法: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并说明选择的原因。
二、数据收集和调研1. 外部数据: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宏观经济数据、行业市场数据等,并对数据来源、数据完整性进行说明。
2. 内部数据: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企业财务报表、相关合同、审计报告等,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可靠性进行评估。
3. 市场调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为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分析与计算1. 基本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如财务数据的划分、调整和归类等。
2. 评估模型:根据所选的评估方法,建立相应的评估模型,并结合相关数据进行资产价值的计算和分析。
3. 评估参数和假设:明确评估中所使用的参数和假设,如折现率、市场增长率等,并对选择的依据进行说明。
四、风险分析和评估结果1. 风险评估:对评估对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市场风险、经济风险、政策风险等,并对其影响进行分析。
2. 敏感性分析:对评估结果进行敏感性分析,确定对评估结论影响较大的因素,并分析其可能的影响情况。
3. 评估结果:根据数据分析和计算结果,给出具体的资产评估结果,包括评估价值、评估范围、价值变动情况等,并附上详细的证明材料。
五、底稿附件和注释1. 底稿附件:按照相关资料的顺序,将收集的数据、报表、参考文献等按照编号整理附在底稿中,便于查阅和审阅。
2. 注释说明:对底稿中出现的重要数据、计算方法、假设等进行注释说明,以便审阅人员理解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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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编制、管理工作底稿,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第六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
第七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重点突出、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
第八条工作底稿可以是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形式。
电子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重要工作底稿,如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处理记录,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现场勘查记录、询价记录和评定估算过程记录等,应当同时形成纸质文档。
第三章工作底稿的内容
第九条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管理类工作底稿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记录;
(二)业务约定书;
(三)评估计划;
(四)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记录;
(五)评估报告的审核记录。
第十一条操作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因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方法等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场调查记录与相关资料,包括: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函证记录,主要或者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材料,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财务、审计等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二)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相关的历史和预测资料,询价记录,其他专家鉴定及专业人士报告,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说明、证明和承诺,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过程记录,包括:重要参数的选取和形成过程记录,价值分析、计算、判断过程记录,评估结论形成过程记录,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业务完成后,应当及时整理工作底稿并归档。
第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收集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与评估业务相关的资料作为工作底稿,应当由提供方在相关资料中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工作底稿应当反映内部审核过程。
审核人在审核工作底稿时,应当书面表示审核意见并签字。
第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特点和工作底稿类别,编制工作底稿目录和索引号,反映工作底稿间的勾稽关系。
第十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日后90日内,及时将工作底稿与评估报告等一起归入评估业务档案,并由所在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准则的规定妥善管理。
第十七条评估业务档案自评估报告日起至少保存10年。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八条对于电子文档或者其他介质的评估业务档案,评估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评估机构不得在规定的保存期内对已完成归档的评估业务档案删改或者销毁。
第二十条工作底稿的管理应当执行保密制度。
除下列情形外,工作底稿不得对外提供:
(一)司法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查询的;
(二)依法有权审核评估业务的政府部门按规定程序对工作底稿进行查阅的;
(三)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按规定程序对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的;
(四)其他依法可以查阅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准则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