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全套表格
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相关表格

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组卷封面县 (市、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年月出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本地□跨省、市、县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卷宗目录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教龄补助申请表_______市_______县(市区)_______乡镇(街道).1.序号:2身份证复印件序号:4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取证材料登记表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盖章):序号:5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证明兹有我村(居委会)同志,男(女),户口,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曾被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特此证明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年月日村(居)委会主任现住址:村(居)委会主任身份证号码:村(居)委会主任联系电话:注:此证明为现居住地开。
序号:6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兹有我辖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民,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在任民办教师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盖公章)经办民警(签字):派出所(加盖公章)年月日经办民警现住址:经办民警身份证号码:经办民警联系电话:注:此证明为现户籍所在地开。
序号:7没有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证明兹有我辖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民,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任民办教师期间没有违反国家政策、规定问题。
特此证明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盖公章)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加盖公章)年月日经办人现住址: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经办人联系电话:注:此证明为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开。
河北省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类别
农村原民办教师
□
任教起始
时间
任教
年限
农村原代课教师
□
离岗时间
教龄
家庭住址
乡(镇)村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是否农村户口
是□否□
任教详细经历
任教时间
任教学校
证明人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本人签:乡镇认定小组初审意见
盖章:
县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备注:请在□内打“√”
此表一式5份,乡镇2份,县3份。
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

序号:邯郸市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组卷封面认定单位姓名原任教学校任教时间离岗时间离岗原因认定身份认定教龄组卷目录说明:如果证明材料较多,请按照证明材料的类别、时间先后排序,自行增删行数,但要保证整体美观。
邯郸市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申请表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承诺书本人: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现住地:联系电话:在河北省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中,我公开承诺:本人所提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均真实有效,无虚假行为。
如有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民办代课教师享受教龄补助资格。
承诺人:(指纹)二〇一二年月日年龄户籍等证明兹证明,男(女),出生年月:19 年月日,身份证号:,服务处所:县镇村,职业:。
该同志无(有)刑事犯罪记录。
(如有刑事犯罪记录,注明刑罚。
)特此证明乡镇派出所盖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计划生育证明兹证明,男(女),出生年月:19 年月日,已婚,该同志无(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如有注明详情)特此证明。
乡镇计生办盖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证明人证明兹证明,男(女),系县(市)镇(乡)村人。
该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担任年级学科(或其它具体工作,期间如有变化要分年度写清)教学工作。
当时我与该同志为关系。
所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证明人签字(按手印):年月日证明人,系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现居住于地,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领导或同乡镇其他学校领导、同事或教过的学生,身份为在职(离退休)公职人员(亲属除外)。
2.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乡镇(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材料年月日,由人组成专项调查小组,对人在2003年底以前是否曾任民办(代课)教师及任教年限进行调查取证。
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申报材料个人填写(样表)

嘉祥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申报材料(封面)乡镇(街道):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嘉祥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证申报材料卷内目录嘉祥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申请表证明兹有我村(居委会)同志,男(女),户口,年月日生人,原为民办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其不担任民办代课教师后,未再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镇(街)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年月日镇(街道办事处)意见(公章):注:此证明为现居住地开。
附件4证明兹有我乡镇(街道)原民办代课教师(代课教师),男(女),年月日生人,身份证号,在任教期间,非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或开除。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乡镇(街道)教办(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5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证人证词出证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现住址。
证明内容:我与被证明人系关系。
我证明被证明人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主要担任年级学科教学工作。
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证明人签字(按手印):年月日出证人,系我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现居住于,我单位联系电话。
出证人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现为在职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面。
附件7嘉祥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表附件8嘉祥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和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表。
河北省农村原民办教师工作表格

教龄补助发放时间
本
人
意
见
签字:
县(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设区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备注:请在□内打“√”
河北省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任教起始
时间
任教
年限
农村原代课教师
□
离岗时间
教龄
家庭住址
乡(镇)村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是否农村户口
是□否□
任教详细经历
任教时间
任教学校
证明人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人签字:
乡镇认定小组初审意见
盖章:
县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备注:请在□内打“√”
河北省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类别
农村原民办教师
□
任教起始
时间
任教
年限
农村原代课教师
□
离岗时间
家庭住址
乡(镇)村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是否农村户口
是□否□
社保号码
教龄
月补助
[修订]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申报材料个人填写(样表)
![[修订]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申报材料个人填写(样表)](https://img.taocdn.com/s3/m/3087c841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f4.png)
嘉祥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申报材料(封面)乡镇(街道):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嘉祥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证申报材料卷内目录嘉祥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申请表证明兹有我村(居委会)同志,男(女),户口,年月日生人,原为民办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其不担任民办代课教师后,未再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镇(街)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年月日镇(街道办事处)意见(公章):注:此证明为现居住地开。
附件4证明兹有我乡镇(街道)原民办代课教师(代课教师),男(女),年月日生人,身份证号,在任教期间,非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或开除。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乡镇(街道)教办(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5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证人证词出证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现住址。
证明内容:我与被证明人系关系。
我证明被证明人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主要担任年级学科教学工作。
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证明人签字(按手印):年月日出证人,系我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现居住于,我单位联系电话。
出证人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现为在职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面。
附件7嘉祥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表附件8嘉祥县原民办代课教师和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表。
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认定表格

驻马店市西平县原民办教师、六十年代初下放公办教师身份及任教年限申报认定材料封面姓名:类别:西平县教师身份及任教年限申报认定材料卷内目录1、个人申请表2、《民办教师、六十年代初下放公办教师身份及任教年限认定申请诚信承诺书》3、身份证复印件4、村委会证明(没有有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的证明)5、户籍证明6、学校证明7、原始物证复印件(按时间先后顺序)7、相关证据、证明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西平县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申请表西平县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及任教年限认定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户籍证明粘贴处证明我村村民,男(女),年月日生人,农业户口。
年月日至年月日曾在任教。
任教期间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村主任(签字):年月日西平县乡、镇(加盖公章)注:此证明由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乡(镇)政府出具。
证明我所管辖居民,男(女),年月日生人,农业户口。
曾在任教。
任教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西平县派出所(加盖公章)(签字):年月日注:此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
户口迁移的由原任教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证明我校原民办教师、六十年代初下放公办教师,男(女),年月日生人,农业户口。
年月日至年月日曾在任教。
任教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或辞退。
特此证明西平县学校(加盖公章)(签字):年月日注:此证明由申请人所在任教学校出具。
原始物证复印件粘贴处证明兹证明,男(女),系县镇村人。
该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担任年级学科教学工作, 年月至年月,担任年级学科教学工作。
当时我与该同志为关系。
所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证明人签字(按手印):年月日证明人,系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职务,现居住于,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或教过的学生,身份为在职(离退)公职人员(亲属除外)。
原民办代课教师认证工作表

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申报材料(封面)县(市)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隶属乡镇(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另I」:口代课教师□原民办教师□幼儿教师乡镇(街道)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________ 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原民办、代课教师认证申请登记表间、校、科任教年限(累计到月)年个月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家庭住址镇(街道办) 村 联系电话社保类型 及号码新农保口 城镇居民口 城镇职工口 灵活就业人员口 号码:是否领取一次A:2002-2007 年代课教师口 B:1985年登记造册,被辞退的民办教师 C : 2003年以前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 口 D :原民办幼儿教师口性生活补贴证明人:证明人:证明人:(经济补偿)月至月至月至月,任教学校: 月,任教学校: 月,任教学校: 任教学科:任教学科:任教学科:身份证号农口非农口经济状况 (人均年收入)户口类型填表说明:1、本表除乡镇领导小组意见栏外,其它栏目均需本人填写;2、任教情况概述主要指:何年何月通过什么方式或途径走上教学工作岗位,任教期间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年何月何种原因离开教学工作岗位;3、证明人必须有3人以上的在职公职人员,且不能为被证明人直系亲属;4、有□的栏目,请在□内画“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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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卷宗封面县(市、区):乡镇(街道):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类别:□本地□跨市、县、乡镇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卷宗目录序名称份数起始页备注号1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申请表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申请人承诺书4未曾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的证明5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6未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证明7无刑事犯罪情况的证明8无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证明9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取证材料登记表10证人承诺书11证人证词12调查笔录13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类型户口地现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照片新农保号离岗时间及原因离岗后是否被录用任教经历证明人及相关信息任教起止时间乡镇任教学校任教年限身份类别时任校长姓名性别住址联系电话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本人签字:(手印)年月日填表说明1.上表“任教经历”应按时间段填写,每一时间段必须填写3个以上证明人,证明人指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学生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在职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 “任教经历”部分可续接,此表替代个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注:复印件应显示户籍类型及本人信息;此两项复印件由乡镇审核,并签署“用于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认定,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申请人承诺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原任教学校申请人承诺本人所提交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可靠,无虚假作假行为,并对所提供的材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或按手印):年月日说明1、申请人应对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否则不予认定。
2、必须由申请人亲自签名(无法签字的按手印)。
3、如在认定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后若查实为弄虚作假冒领国家资金,将取消享受的待遇、追回被冒领的资金,并依法予以惩处。
未曾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的证明兹有我村(居委会)同志,性别,户籍类型为户口,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未曾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年月日村委会主任联系电话:村委会主任身份证号:村委会主任现住地址:注:此证明为现居住地开。
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兹有我村(居委会)同志,性别,户籍类型为户口,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县(市)区社保中心经办人(签字):县(市)区社保中心(加盖公章)年月日社保中心经办人联系电话:社保中心经办人身份证号:社保中心经办人现住地址:注:此证明为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社保中心开。
未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证明兹有我单位原民办代课教师同志,性别,户籍类型为户口,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未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未享受离岗退养补助。
特此证明。
学校(联校)负责人(签字):学校(联校)(加盖公章)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县(市)区教育局(加盖公章)年月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联系电话: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身份证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现住地址:注:此证明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
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兹有我辖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民,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在任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盖公章)经办民警(签字):派出所(加盖公章)年月日经办民警现住地址:经办民警联系电话:经办民警身份证号:注:此证明为现户籍所在地开。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或辞退的证明兹有我辖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民,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生育子女个,出生时间分别为,其中最小的子女姓名为,出生年月日为,身份证号码为。
该同志在任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期间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或辞退的问题。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加盖公章)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经办人(签字):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加盖公章)年月日计生办经办人现住地址:计生办经办人身份证号:计生办经办人联系电话:注:此证明为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开。
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取证材料登记表抄录人签名:审核人签名:申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材料类别材料来源内容能佐证的任教时间段档案材料物证材料注:上述材料分类见《原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材料清单》;复印件由出具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署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另外整理装订。
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与申请人关系证人承诺本人愿为同志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做证。
同志为原教师身份属实,累计教龄为年,情况均真实可靠,无虚假行为,并对所提供的物证及证词等承担一切责任。
证人签名(或按手印):年月日证明人单位意见证明人,系我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我单位联系电话。
出证人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学生、乡镇干部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现在职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必须由证人亲自签名或按手印,不得代签。
3、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与申请人关系证人承诺本人愿为同志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做证。
同志为原教师身份属实,累计教龄为年,情况均真实可靠,无虚假行为,并对所提供的物证及证词等承担一切责任。
证人签名(或按手印):年月日证明人单位意见证明人,系我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我单位联系电话。
出证人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学生、乡镇干部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现在职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必须由证人亲自签名或按手印,不得代签。
3、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与申请人关系证人承诺本人愿为同志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做证。
同志为原教师身份属实,累计教龄为年,情况均真实可靠,无虚假行为,并对所提供的物证及证词等承担一切责任。
证人签名(或按手印):年月日证明人单位意见证明人,系我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我单位联系电话。
出证人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学生、乡镇干部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现在职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必须由证人亲自签名或按手印,不得代签。
3、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证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现住址。
证明内容我与被证明人系关系。
我证明被证明人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年级班课程。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或按手印):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学生、乡镇干部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现在职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 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证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现住址。
证明内容我与被证明人系关系。
我证明被证明人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年级班课程。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或按手印):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学生、乡镇干部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现在职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 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证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现住址。
证明内容我与被证明人系关系。
我证明被证明人于年月至年月,在(学校)任教年级班课程。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或按手印):年月日说明:1.证明人必须为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同事、学生、乡镇干部等在该时段与本人有过工作接触的现在职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 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协助被证明人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外,还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调 查 笔 录调查时间:年月日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调查内容记录:被调查人签字(或按手印):调查人签字: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公章)年月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县(市)区: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累计工作年限联系电话起止时间工作地点(县市区-乡镇-学校)证明人担任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经历申请人承诺并签名上述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该同志曾在乡镇(街道)学校累计从事民办教师工作满年,累计从事代课教师工作满年,从事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工作累计年。
乡镇初审情况村委会(居委会)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乡镇中心学校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县级审核意见县级教育部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县级财政部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县级人社部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县级公安部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县级卫计部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