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定义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特点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
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区别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册资本: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二、组织机构由三部分组成:①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②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③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三、董事会和经理:这里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对于上市企业而言,还需要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公司的这两个特征,使它具备了其他形式的企业组织所没有的优势:(1)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集中。
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
这样,较大的投资额化整为零,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投资,大大加快了投资速度。
(2)股份公司能够满足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二、股份有限公司含义
股份有限公司是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一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核心是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三、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份公司类型分类

股份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以下是常见的分类方式:
1. 根据股东承担的责任形式:
* 无限公司: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 有限公司: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 两合公司: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
2. 根据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 国有公司: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或部门进行经营。
* 私有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归私人所有,通常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进行经营。
3. 根据公司的上市情况:
* 上市公司: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东可以自由买卖股票。
* 非上市公司:公司的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不能自由买卖。
4. 根据公司的组织形式:
* 母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股份,可以对子公司进行控制。
* 总分公司:总公司在各地设立的分支机构,通常由总公司全资或控股。
5. 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
* 综合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涉及多个行业或领域。
* 专业公司:经营范围单一,只涉及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
以上是股份公司的一些常见分类方式,具体分类方式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和行业习惯而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概述有限责任公司(LLC),股份(Ltd.),和上市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是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
这些公司形式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运作机制,下面将对它们的概念和异同点进行详细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LLC)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非常灵活的商业组织形式,允许个人或公司以有限责任的方式经营。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有明确的界限的。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面临债务或诉讼,个人财产通常是受保护的。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由一个或多个成员组成,成员可以是个人、其他公司或实体。
该公司的运营通常由一个经理或董事会负责。
股份(Ltd.)股份是一种通过售卖股票融资并由股东共同管理的公司形式。
股份的所有者成为股东,他们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投资。
每个股东根据所拥有的股份比例来分享公司的盈利和亏损。
股份通常由一家或多家股东组成,股东可以是个人、其他公司或实体。
公司的运营通常由股东会议和董事会共同管理。
上市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上市公司是一种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股票的公司形式。
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来融资,并且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通常需要遵守更严格的财务和报告要求,并且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可以是任何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包括个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公司。
异同点以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一些主要异同点:1. 资本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通常称为成员,其资本可以作为出资份额持有,而股份的所有者是股东,其资本以股票的形式出现。
上市公司在公众市场上出售和交易股票。
2. 责任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有明确界限的,成员的责任是有限的。
股份的股东在法律上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上市公司的股东的责任也是有限的。
3. 财务要求:上市公司通常需要遵守更严格的财务和报告要求,包括定期披露财务报表和其他信息。
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说明

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说明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说明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管理架构,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职能。
通过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和明确的职责分工,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工作效能,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2. 公司管理架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架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各个层级之间保持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2.1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重大事项。
董事会成员应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履行职责时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重。
2.2 监事会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的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监事会成员应独立、中立,并具备审计、财务和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
2.3 经理层经理层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经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规划,并监督下属部门的运营情况。
各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在保证部门正常运作的同时,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创新。
3. 各岗位职责说明3.1 董事会成员职责- 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和讨论,对公司战略制定和重大事项提供建议和支持;- 监督公司的经营情况,确保决策的执行和目标的实现;- 审核和批准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年度预算;- 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代表公司与外部机构进行合作和沟通。
3.2 监事会成员职责- 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执行,提出建议和监督意见;- 审核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监督公司的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向股东会报告监察工作,维护股东利益。
3.3 总经理职责-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监督实施情况;- 组织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公司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 拓展市场和客户资源,提高公司的业绩和市场竞争力。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它们在法律地位、股权结构、责任限制等方面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不同之处。
首先,关于股权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以股份的形式存在的,股东可以通过购买和出售股份来调整其在公司中的所有权权益。
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则以出资额的形式存在,出资额决定了每个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份额,股东可以根据出资额的多少来分享公司的收益。
其次,从法律地位来看,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上享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与其股东分开,享有独立的财产和债务。
股东的责任通常仅限于其已购买的股份金额。
而有限责任公司同样也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但其股东享有有限的责任,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违约时仅需要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
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问题上享有更大的保护和限制。
第三,关于公司治理方面,股份有限公司通常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决定公司的权力结构。
根据中国的《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必须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来决定公司的管理方式,例如设立经营决策委员会或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更加灵活和自由。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转让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
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
如果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那么其股东还可以通过股票市场进行股份交易。
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并且通常需要遵守公司章程和协议的约定。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企业类型选择的因素。
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适合规模较大、融资需求较高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适用于小型和中小型企业。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更具透明度和投资机会,但需要承担更多的法律和监管要求,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灵活且较少的法律和监管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定义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特点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
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区别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册资本: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二、组织机构由三部分组成:①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②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③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三、董事会和经理:这里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我国的公司形式主要就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而这两种公司形式也是有较大不同的,实践中一定要将他们区分开来,否则的话就会出错。
那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人合还是资合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
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较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较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
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较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
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
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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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 大会 会 ● ● ● ●
≥1/3的董 的董 事提议
● ●
董事会认为必 要时
(二)董事会
董事会的性质和组成
董事会的职权
董 事 会
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的决议
经理
LOGO
思考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8名 监事会成员共 名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 下列关于该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 。下列关于该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不符合公司 法律规定的是() 法律规定的是() A经3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经 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 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 名董事共同推荐1名董事履行职务 名董事履行职务。 名董事共同推荐 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经 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前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并在会议召开前10 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组成
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 大会
股东大会的形式:年会、 股东大会的形式:年会、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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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临时股东会临时股东大会的区别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5人或不足公司章程人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 人或不足公司章程人 数的2/3时 数的 时 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的1/3时 时 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的 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 以上的股东请 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 求时 监事会提议要召开时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会、经理 监事会
开篇案例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 年 月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 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如下: 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如下: 名董事组成。 (1)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回忆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有董事长王某、张某、李某、陈某;董事长何某、孙某、 有董事长王某、张某、李某、陈某;董事长何某、孙某、 肖某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其中, 肖某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其中,孙某电话委托董事长王某 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肖某委托董事长秘书杨某代为出席 会议并表决。 会议并表决。 (2)根据总经理提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 )根据总经理提名, 同意,聘任顾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同意,聘任顾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顾某年薪 10万,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内部机构设置方案,表决 万 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董事长张某反对, 时,董事长张某反对,其他董事同意
发起人 发起
缴纳股款 及验资
股份认购
募集股份
发起人 认购股份
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执照 召开创立大会 申请设立登记 公告
案例二 2006年 2006年9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另外6人共同筹建股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另外6 份有限公司甲。甲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万元, 1000万元 份有限公司甲。甲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万元,7个发起人 认购380万元,其余62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10月 380万元 62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 认购380万元,其余62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10月,发起 人认足了380万元的股份。 380万元的股份 人认足了380万元的股份。 由于厂房需要装修, 由于厂房需要装修,故筹建处向某装潢公司购买一批材料 价值70万元, 70万元 ,价值70万元,商定股份有限公司甲一经成立即向装潢公 司付款。一周后, 司付款。一周后,装潢公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 仓库。 仓库。 公开募股期限届满后,仅募集100万元,公司无法成立。 100万元 公开募股期限届满后,仅募集100万元,公司无法成立。 某装潢公司向7个发起人请求偿付货款70万元, 70万元 某装潢公司向7个发起人请求偿付货款70万元,它们却相 互推诿,拒付货款。 互推诿,拒付货款。 装潢公司遂以7个发起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装潢公司遂以7个发起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 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案例中应注意的问题 (1)甲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甲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是否符合《公司法》 为什么? ?为什么? (2)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 个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是否符合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7个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是否符合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 (3)甲公司在筹建期间是否可以对外发生法律关系?为什么 )甲公司在筹建期间是否可以对外发生法律关系? ? (4)甲公司在筹建期间所欠某装潢公司的 万元货款应由谁 )甲公司在筹建期间所欠某装潢公司的70万元货款应由谁 承担偿还责任?为什么? 承担偿还责任?为什么?
(二)设立程序 设立方式 发起方式设立程序 募集方式设立程序
1、设立方式 、
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LOGO
思考
ABCDE各出资 各出资 200万 万
ABCDE各出资 各出资100万, 各出资 万 其余通过卖股票形式获 得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 万 公司注册资本
(3)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 )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 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字后存档。 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字后存档。 要求:( :(1)上述( )中的委托是否有效? 要求:( )上述(1)中的委托是否有效? 董事会人数是否合法? 董事会人数是否合法? (2)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3)指出(3)中的不规范之处。 )指出( )中的不规范之处。 2-14
[问题 问题] 问题 1.汽车配件公司的募集设立存在问题么? .汽车配件公司的募集设立存在问题么? 2.本案中召开创立大会的程序存在什么样的问 . 题?
分析 1.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 人以上为发起人, 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 住所。本案中,发起人为3家公司 符合法定条件。 家公司, 住所。本案中,发起人为 家公司,符合法定条件。 2.关于创立大会,我国《公司法》有下述有关规定:发 .关于创立大会,我国《公司法》有下述有关规定: 起股份的股款缴足后, 起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 证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证明,发起人应当在 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 会由认股人组成。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 会由认股人组成。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 以上的 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本案中, 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本案中,汽车配件公司的发起人 在股款缴足并验资后不及时召开创立大会,拖延两个月, 在股款缴足并验资后不及时召开创立大会,拖延两个月, 损害了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同时, 损害了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同时,创立大会的股东人数低 于法定比例,创立大会的组成不合法。 于法定比例,创立大会的组成不合法。
LOGO
(一)发起设立的程序: 一 发起设立的程序 发起设立的程序:
发起人发起
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必要的行政审批
制定公司章程
认购股份
缴纳股款及验资
申请设立登记
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执照及公司成立公告
(二)募集设立程序 二 募集设立程序
必要的 公司名称 制定 行政审批 预先核准 公司章程
专题三 股份有限公司
焦授青 2012.3
LOGO
知识点
1. 2. 3. 4.
概念和特征
设立
组织机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资本与股份
LOGO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 全部资金分为等额股份 • 通过发行股票筹集 •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监事会
监事会的组成
监 事 会
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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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区别 会议频率: 会议频率:有限责任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份有限公司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股份有限公司每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
(1)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 )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其中募集设立是指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2)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为以募集设立方式 )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 股份总数的35%。 股份总数的35%。 (3) 可以以筹建中的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其与装 ) 潢公司的装饰材料及办公用品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潢公司的装饰材料及办公用品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4)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因为该项债务属于因 )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在公司不能成立时, 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应由 发起人对此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发起人对此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特征
• 企业法人 • 资合性 • 开放性 • 程序复杂性 • 组织机构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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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设立条件 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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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思考
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法》 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规定的是() 设立规定的是() A 甲公司注册资本金拟为人民币 甲公司注册资本金拟为人民币300万元 万元 B 乙公司由一名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总数的 35%,其余股份拟全部向特定对象募集。 ,其余股份拟全部向特定对象募集。 C 丙公司的全部 名发起人均为外国人,其中 人 丙公司的全部5名发起人均为外国人 其中3人 名发起人均为外国人, 长期定居北京 D 丁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的 丁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股份分期缴纳,拟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 股份分期缴纳,拟在公司成立之日起 年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