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科内部管理规定
安监科科长安全职责

安监科科长安全职责1. 规章制度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升生产效率,确保企业可连续发展,订立本规章制度。
2. 职责范围安监科科长是企业安全管理的紧要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运行。
其职责范围包含但不限于:3. 安全生产管理3.1 订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其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相适应。
3.2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3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4 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5 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4. 安全设施管理4.1 监督安全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4.2 确保安全设施齐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组织安全设施使用培训,促使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相关设备和器材。
5. 安全生产监督5.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5.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提出整改要求,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3 对重点不安全源进行评估和监控,订立相应的掌控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5.4 监督承包商、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安全管理情况,确保其符合公司安全标准。
6. 安全宣传教育6.1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
6.2 制作和发布安全教育资料,以便员工能够随时取得必需的安全知识。
6.3 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竞赛,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参加度和重视程度。
7. 与相关部门的协作7.1 乐观与人力资源部门、生产部门等合作,共同订立并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7.2 与相关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并搭配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7.3 及时向企业高层汇报安全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看法和建议。
公司安监站规章制度

公司安监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监站是公司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措施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监站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培训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全公司职工都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公司安监站的管理和监督,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公司安监站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措施,经公司领导班子批准后生效,并应当及时向全公司职工宣传、解释。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安监站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八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第九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记录、整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便于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制定公司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作业流程,确保设备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材料等特殊物质的管理,确保存储和使用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如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标识等,确保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责任人和应对方法,以应对突发事故。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定期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安监站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管机构是国家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监督指导。
第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负有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挽救人员伤亡、保护生态环境等职责。
第四条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原则是依法行政、公正处置、科学管理、服务求实、守信用。
第五条安全监管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管机构设安全监督科、安全检查科、安全检测科等职能部门,并设立安全生产资料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中心等专业机构。
第七条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等。
第八条安全监管机构对于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应当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以依法采取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第九条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事故应当及时调查原因、定责追责,并在相关单位进行警示教育。
第十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监管效能。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做到随时掌握重大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建立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对事故类型、发生原因、处理结果进行归集和分析,形成经验教训,为预防事故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
学校安监部规章制度

学校安监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树立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安监部是学校的重要部门,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制订灾害防控预案,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三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都要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珍爱生命,遵守规章,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校安监部门要定期评估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安全制度,确保校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学校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划分责任,落实到位。
第六条学校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七条学校要定期组织进行火灾演练、逃生演练等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安全档案,包括校园地图、灾害防控预案等,以备不时之需。
第九条学校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保障校园的安全。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表彰,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章安全守则第十一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外都要遵守以下安全守则:(一)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监部门的指挥。
(二)不得擅自跳窗逃生,更不得私自破门而出。
(三)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搭乱建。
(四)不得违规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煤气管线。
(五)不得擅自攀爬建筑物或围墙。
(六)不得随意扔烟蒂、纸屑,保持校园整洁。
第十二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不得组织或参加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要遵守教师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学校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灾害防控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学校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4篇)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理应急的能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监科、综合办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制度1. 公司领导班子负总安全生产责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自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 安监科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安全培训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 综合办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安监科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做好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工作。
5. 各员工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事故演练,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
6. 安监科、综合办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监督和考核1. 上级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责。
2. 公司内部设立监察检查机构,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追责。
3. 公司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或处罚。
五、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监科和综合办负责。
以上是《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安监科、综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2)(一)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领导消防工作,组织制订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工作。
(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和易制毒品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煤矿安监科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安监科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安监科是本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安监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生产规划,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三)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六)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六条安监科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安监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安全生产动态。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条安监科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对全矿各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井下作业、地面设施、设备设施等。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 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矿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煤矿安监处规章制度

煤矿安监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监处是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机构,其职责是依法监督指导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第三条煤矿安监处的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根据工作分工确定工作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煤矿安监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职责。
第五条煤矿安监处设机构设置规范,人员结构合理,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作条件,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管第六条煤矿安监处定期对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煤矿安监处对煤矿企业排查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第八条煤矿安监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煤矿安监处对煤矿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条煤矿安监处对煤矿企业进行年度安全生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合格单位进行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整改督导。
第十一条煤矿安监处对煤矿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十二条煤矿安监处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煤矿企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煤矿安监处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煤矿企业进行责任追究,严格处罚相关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四条煤矿安监处对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煤矿企业进行表彰奖励,激励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五条煤矿安监处对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员工保障生产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煤矿安监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煤矿安监处决定。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安监科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部门、全体职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安监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安监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4. 处理火灾事故,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和事故处理;5. 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第七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1.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2. 部门职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服从消防安全管理;3.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2. 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3. 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职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九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1. 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2. 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3. 消防设施、器材的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条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1. 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用气,严禁在禁火区域使用明火;2. 用火、用电、用气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3. 用火、用电、用气场所的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检科内部管理规定一、劳动记律(一)认真贯彻落实矿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矿领导班子决议,否则,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并调离安检科。
(二)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接受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次不服从安排取消当月奖金,直至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或者调离(视性质而定)。
(三)按时上班,轮休出勤。
1. 上班不迟到,不旷工(点名结束视为迟到,班前会结束视为旷工),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次罚款100 元;开会期间注意听讲,手机不得鸣叫,手机鸣叫一次或不注意听讲罚款20 元,站讲台反省三天。
点名时间:零点班22:30八点班6:30四点班14:30。
2.请假要求:所有请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特殊情况,大家认可者除外)安检员由班组长负责批假;班组长请假由副科长负责批假;管理人员和副科长由科长负责批假,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3.实行月度区域轮换负责制,值班副科长负责班前会点名,班组长协助分工,分工不合理或者遗漏检查地点,值班副科长、班组长各罚100元。
4.班组长月底前将本班当月轮休安排妥当(休假数量每月4 个),由值班副科长审核把关,一次不合理,值班副科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少出勤1 个班,不享受奖金,少出勤5 个班,每班按20元计资,少出勤10个班,不计出勤和工资,每月出勤不够,取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矿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
5.月中需要调整轮休,可以本班同专业自行调整,任何人严禁私自替班、顶班,必须经科长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6.维护集体形象,团结共事,讲文明,讲礼貌,严禁吵架、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否则记“三违”一次,并取消当月奖金,直至停工或者调离(视情节而定)。
7.爱护公共设施,讲究环境卫生,损坏设施,照价赔偿,并加罚100元;不注意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写、乱画、会议室抽烟等,否则,一次罚款20元。
8.积极参与矿或者科组织的各项活动,否则,罚款50—100元。
9.每月执行轮流负责安检科会议室文明卫生,发现有卫生死角或打扫不干净,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0.因个人其他方面违反规定,导致安检科受到批评,对其罚款50—100元。
11.因日常监督不到位,存在失职、失察行为的,对其实行站讲台反省制度,没有按要求站讲台或达不到规定天数,对当事安检员及值班副科长各罚款50—100元。
12.每月组长出现重岗,由值班副科长根据井下安全监督实际情况,指派其到指定地点现场监督,值班副科长并进行登记,重岗人员必须按汇报时间向信息站进行汇报该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出现重岗不入井或不到指定地点、提前升井、不汇报等情况,给予罚款100—200元。
13.安检科管理人员必须完成入井考核指标,重点提高入井检查的质量,升井后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并将安检员现场监督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填写详细,不按要求入井的入井指标不予统计,并罚款50—100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调离安检科(硬性条件)1.监督腐败,有吃、拿、卡、要现象的。
2.严重不作为者,班中出现点名不下井、睡岗、脱岗、早退现象者。
3.分工期间不服从领导安排管理的。
4.出现轻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包括轻伤事故,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与区队串通一起,故意瞒报事故的。
5.连续三个月不完成“三违”指标及连续三个月存在不作为现象者。
6.谩骂、殴打、报复管理员,无正当理由上访上级领导者。
7.上级检查发现重大低级问题,提前没有及时汇报,监督中出现渎职现象。
8.越级上访、无理由上访,影响团结、和谐的行为者。
二、职责履行(一)记录(包括隐患记录、“三违”登记、交接班签字等)。
1.要随时携带的记录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否则,一次罚款50 元。
2.记录要齐全、真实、规范,一次不按要求填写,罚款50 元。
(二)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采掘头面及零星施工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必须由安检员现场保管,并保存完整,每次交接班时一并交给下一班安检员,凡是作业规程、措施破损、丢失的,给予当班安检员罚款50 元,没有交给下一班的给予当班安检员罚款100元。
(三)交接班管理1.必须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交接班(采掘专业在工作面、运输线在底部车场或者科室指定安排的),没有按照要求交班,取消奖金,并记严重“三违”一次;没有按照要求接班,不汇报的,罚款100元,汇报的,奖励200元。
2.交接班前,负责采掘监督的两人必须共同在工作面排查一次隐患,方可进行交接班,否则,一次罚款100元,负责运输线监督的两人必须认真交接清楚存在隐患,否则,罚款100元。
3.每月安检科管理人员至少组织一次安检员交接班或班中监督质量专项检查,不按时参加罚款100元。
(四)“三违”管理1.规范监督行为,按章监督,遵章守纪,“三违”一次,取消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
2.指标考核和目标管理相结合(每月定指标和目标),狠反“三违”,负责采掘区队工作面的,非本班“三违”,不记本人指标,只奖励,月底没有完成“三违”指标的,本人抵押金不予兑现;负责运输线的,月度完成抓“三违”指标一个,正常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否则本人抵押金不予兑现;另多抓一人次“三违”工资奖励100 元;在本月内25 号以前违反有关规定,被批评或处理的一律增加一个“三违”指标,25号以后违反者,下月增加“三违”指标。
3.狠反“三违”,不错抓违章者,不放过违章者,有错必纠,按照程序反“三违”汇报和登记;发现“三违”不抓,一次取消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罚款200 元,两次同时取消奖金,直至交矿处理;不按照程序或错抓“三违”,取消一半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
(五)落实规程和措施,认真排查隐患,严格督促解决。
1.严格按规程和措施进行监督,按照规定落实和监督区队执行隐患排查次数,并认真排查隐患,不按规程或措施进行监督,罚款100—200元,记严重“三违”一次,取消当月安全抵押金兑现;未按规定次数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或没有监督区队进行隐患排查,或者有隐患没有排查出,罚款50—100元,取消当月安全抵押金兑现的10-50%。
2.隐患必须及时或限时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止人员作业,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一次不按要求,罚款50—100元,直至取消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视性质而定);按照规定,停止工作面作业一次,月度安全抵押金兑现奖励100元。
3.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汇报、制止作业,处理避免事故的,经领导认可事实,给予100—200元奖励(视情况而定)。
4.分清主次,把握重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安检员不在重点监督的地方,而是在它处休息或者聊天等,一次罚款50元。
5.需要离开工作面,去该区域的其它地点检查,必须提前向信息站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否则,罚款100—200元,直至取消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视性质而定),并记严重“三违”一次。
6.每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零点班6:00、八点班13:00、四点班21:00)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三违”等情况,严禁漏报、瞒报或不按时汇报,否则,罚款100—200元。
7.值班副科长必须全面了解本班的安全状况,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止生产,值班副科长亲自或者安排人员现场落实,并协同责任区队、调度室等单位共同督促处理,一次不负责,罚款100元,8.根据互保、联保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安检员现场监督存在严重失职、失察行为的,所在头、面、线安检员及当班组长均按当事安检员处罚标准的一半处理。
9.在隐患管理方面,在现场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照事故隐患处理规定认真监督整改,在各种安全检查中,所检查的隐患认真记录,现场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完的立即向管理人员反映进行闭合,若隐患没有到限期整改,没有及时和区队、下班安检员、信息站沟通说明情况的,每条隐患罚区域牵涉的安检员和责任人50—100元。
(六)公正廉洁监督,惩治监督腐败出现吃、拿、卡、要、营私舞弊等安全监督腐败现象者,取消当月奖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停工,罚款,调离安检队伍,交矿处理;给予举报者一次奖励100—200 元,并保密;所有班组每出现一人次安全监督腐败,扣除班组其它成员奖金的50%(本班成员举报除外)。
三、培训加强业务安全技术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监督技能,自学与培训相结合;日常提问一次不会,罚款5 元;一次不参加培训,罚款50 元;一次考试不及格,罚款50 元;自学手册不按时上交一次罚款50 元;在上级组织的培训中不及格或者不过关者,培训期间不计工资和奖金。
四、安全信息中心管理1.所有安全管理信息(包括隐患、“三违”、入井、检查、考核、奖罚等)认真准确统计,保证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上网发布,公开透明。
一次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100元,不按时上网发布,每推迟一天,罚责任人100元。
2.安全信息中心接班人员必须在8:00以前到达安全信息中心,值班人员8:30以前不得离开科室,交接班必须现场把上班遗留问工作和应注意事项说清楚,值班副科长和值班人员必须把当班的典型问题认真做好记录,认真执行科室的有关规定,值班期间发现有严重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对其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3.安全信息作为全矿的窗口,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值班期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私自让其它无关紧要的人员进入,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且要保持信息站的文明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发现文明卫生差一次对值班人员罚款50-100元。
4.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保存期限保存完整,并定期进行整理,发现丢失或管理混乱,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5.及时录入、登记相关资料,严禁落实好无科长签字私自更改已经上网的数据,严禁无科长签字私自随便变动各级管理人员上岗、入井等方面的要求,因工作失误确实需要更改的数据,责任人员或值班人员及时查阅资料给予查明原因,并通知科长,更改人员要在10 分钟内登记更改变更的内容,做到有据可查,负责写出检讨罚款100元。
五、事故处理发生轻伤或以上人身事故或者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取消负责该区域安全监督责任人当月奖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安检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取消所在班组其它成员奖金的50%,并接受矿处理。
六、安检小组组长1.负责本月责任区域的安全监督管理,事故隐患信息的全面排查。
2.负责本月责任区域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分析,包括“三违”、隐患、达标安检员的劳动纪律、事故、区队薄弱环节等,写出的材料要典型和有助于安全管理(要求每月在30 日前报科长、书记审阅)。
3.在月底进行下班交接班时,班组长连同本区域全部安检员共同商量所监督区域现在存在的重点隐患,把问题向下一班监督的班长详细说清楚,做好交接记录,以防出现监督盲区。
七、其它事项1.安检科管理人员对安检员日常监督事项目标、指标考核制度,针对安检员现场监督不力或存在失职、失察行为,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检员重大失职行为的,给予100--2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