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科管理制度汇编
安监处工作制度汇编模板

安监处工作制度汇编模板一、前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组织机构1. 安监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安监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公司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操作、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1.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应当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岗员工定期培训、特殊工种培训等内容。
六、安全生产检查1.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内容。
七、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1. 公司应当建立事故处理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2. 公司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和预防,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八、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1. 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 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安监室管理制度

安监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安监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监室是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监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安监室应当做到即时响应、快速决策、高效协调,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安监室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七条安监室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八条安监室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单位安监室设立一个主任,负责安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监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三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生产培训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安监室设立若干安全生产宣传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安监室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六条安监室主任负责安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安监室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安监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第十八条安监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定、程序,监督落实。
第十九条安监室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促整改。
第二十条安监室安全生产培训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安监室安全生产宣传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二十二条安监室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安监室在每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各个岗位,明确目标、措施、时间节点。
安监部门目标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安监部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3.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5. 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1. 安监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全面工作。
2. 安监部门下设安全监察科、安全培训科、事故调查科等科室。
四、工作职责1. 安全监察科:(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3)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安全培训科:(1)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2)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质量。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 事故调查科:(1)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制度。
(3)加强事故案例学习,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五、工作流程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时间、责任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
(3)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责任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
(3)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生产培训:(1)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责任人。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3)跟踪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
4. 事故调查处理:(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管机构是国家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监督指导。
第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负有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挽救人员伤亡、保护生态环境等职责。
第四条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原则是依法行政、公正处置、科学管理、服务求实、守信用。
第五条安全监管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管机构设安全监督科、安全检查科、安全检测科等职能部门,并设立安全生产资料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中心等专业机构。
第七条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等。
第八条安全监管机构对于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应当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以依法采取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第九条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事故应当及时调查原因、定责追责,并在相关单位进行警示教育。
第十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监管效能。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做到随时掌握重大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建立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对事故类型、发生原因、处理结果进行归集和分析,形成经验教训,为预防事故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
安监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及临时用工人员,包括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部门。
三、职责与权限1. 安监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4)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5)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2)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 员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个人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2)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3)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3)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报告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追究其责任。
煤矿安监科规章制度

煤矿安监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环境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安监科及其下属单位。
第三条【原则】本规章制度遵循法律法规,注重预防,重视监督,实行全员参与,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责任主体】煤矿安监科主要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要职责】煤矿安监科应当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实施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和工作措施。
第六条【责任制度】煤矿安监科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追究责任】煤矿安监科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安全教育】煤矿安监科应当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安全检查】煤矿安监科应当定期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条【事故应急】煤矿安监科应当建立完善的煤矿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煤矿事故应对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一条【监督机制】煤矿安监科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
第十二条【监督方式】煤矿安监科应当采取定期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监督结果】煤矿安监科应当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形成监督总结报告。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四条【处罚措施】煤矿安监科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奖励机制】煤矿安监科应当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奖励机制,激励煤矿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鼓励措施】煤矿安监科应当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或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解释权】本规章制度由煤矿安监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施行日期】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煤矿安监科的规章制度,希望广大矿工和相关部门能够遵守并执行,确保煤矿生产环境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安监局执法工作制度汇编

安监局执法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监局执法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工作活动。
第三条安监局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安监局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
二、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第五条安监局应当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配备与执法工作相适应的执法人员。
第六条安监局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三)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四)遵守执法工作纪律,清正廉洁。
第七条安监局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执法工作程序,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秘密。
三、执法内容第八条安监局执法内容包括:(一)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三)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安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有权查阅与执法工作有关的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四、执法程序第十条安监局执法程序分为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决定、执行、督促整改等环节。
第十一条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主体;(二)有具体的违法行为;(三)属于安监局管辖范围;(四)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十二条安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并由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三条安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取证。
煤矿安监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矿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各科室、车间、班组及个人,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矿内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矿后,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3. 安全检查制度(1)矿安监科负责组织全矿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各科室、车间、班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安全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4.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方法、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2)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5. 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3)对未达标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3)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7.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安监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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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科管理制度汇编永聚煤业安检科二○一三年一月一、安检科机构设置永聚煤业有限公司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立安全检查科,在安全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长负责,对全矿井上、下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安检科安全管理人员42人。
其中:安检科长1人,安检副科长1人,科员4人,安全员16人,实习安全员8人,火工品管理员5人,检身员7人。
二、安检科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矿领导对安检科工作的要求,明确科室人员的工作分工,特制定本考核制度,使安检工作能更加有力、有序的开展,具体考核制度如下:(一)科室分工1、科长对全科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处理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矿召开的各种会议。
2、副科长主要负责井下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与部署,协助科长做好科内的各项工作,参加矿上的各种会议;3、科员主要负责日常隐患的收集整理,安全大检查的问题汇总及“三定表”的下发与反馈,同时负责各种原始记录材料的填写备案存档,迎接上级部门领导的检查,积极落实科长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安检科岗位职责范围(1)安检科长岗位职责范围1、在矿长和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检科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及各种安全文件,监督检查各行规章制度及“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3、督促、参加企业召开的有关安全会议,积极提供汇报安全、质量资料和情况。
负责全矿井的安全检查工作,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和“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
4、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质量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对隐患屡不整改的单位,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严格执行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参加公司、矿组织的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工作。
5、审批且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工程的完成情况。
6、积极组织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针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7、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对矿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8、统计和分析事故及时研究事故趋势,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检查事故防范措施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追查责任,按时上报。
9、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矿职工安全素质。
10、积极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进行处理。
11、组织检查全矿质量标准化及文明施工情况,做好各类事故台帐和各类事故报表,并及时上报。
12、监督检查全矿部门的业务保安情况。
13、与其他部门一起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14、积极查处“三违”、“三松”现象。
(2)安检科副科长岗位职责范围1、在科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全矿《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对全科安全管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法规、措施,协助科长搞好科内管理工作。
2、参加安全规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查编制工作。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协助科长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三违”行为。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同当班的区队长、班组长或队值班干部进行联系,并认真填写安全质量隐患汇报记录。
对屡不整改安全质量隐患的单位,提出适当的罚款处理。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新工人上岗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与资质培训,监督、检查和掌握本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参加矿召开的安全例会,并提供汇报安全质量资料和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意见。
5、负责安全档案管理、安全工作记录、安全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
按规定的职权范围,对事故进行追查,参加事故抢救工作,按时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收集有关安全方面的信息,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指导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参加各类事故及严重“三违”的追查,抢救处理。
协助科长组织开好安全专题会,以及安全表彰会。
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6、遇有危险情况,有权决定终止作业、停止使用或者紧急撤离。
参加科值班,完成抓“三违”和下井指标。
协助科长搞好安全质量管理方面和科内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并按“五定”原则督促处理落实。
7、协助科长认真参与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针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与科长一起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安检科科员岗位职责范围1、贯彻执行各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规程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
2、督促检查矿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计执行情况。
3、负责科室安全技术资料的整理、装订、存档保管。
4、深入现场,了解掌握生产动态,搞好工程质量。
5、协助培训主任完成矿有关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6、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及时收集矿制定各种技术资料,进行存档管理。
7、深入井下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同当班区队长、班组长进行联系,对未能当班处理的下发隐患排查“三定表”,要求落实整改,到期及时进行复查,对屡不整改的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8、认真组织参与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针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预算员进行工程结算。
9、积极参加全矿每周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现场记录,升井后填写隐患排查三定表,下发有关部门要求整改。
10、负责“三违”记录和“事故三违”罚款汇总,汇总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财务科进行当月工资扣除。
11、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4)火工品保管员岗位职责范围1、负责火工品保管、发放工作,持证上岗。
2、库内各种消防通讯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挂牌管理,定期检查库内无鼠洞,并有防鼠设施。
3、库房要有放水、防潮、防火、降温措施,必须设双门锁,排水沟畅通;库内防爆照明灯要定期检查,保证灯线的安全可靠。
4、火工品一切领退手续,必须在库房门外进行。
5、炸药库要按公安部门核发储存许可证中的定量储存,不得超过本库的核定量。
6、爆破器材仓库,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班清、月结、帐卡物三相符;库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便于清点,各项设施要清洁卫生。
7、放炮员交回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要登记造册,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交有关人员组织销毁。
8、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逐个进行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拧成短路,严禁发放不导通和电阻检查不合格的电雷管。
9、进行电雷管的全电阻检查和编号时,必须带好安全防护罩,使用好安全箱,定员、定量、标准作业及使用柔性材料。
10、电雷管编号时,要编制到每个放炮员,一人一号,编号要清楚,严禁发放不编号的电雷管。
11、炸药、雷管的清退工作一定要认真负责,手续齐全。
12、在整个收、发、库房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立即向矿安检科汇报,并做好记录。
13、交接班一定要清点准确,双方签字,做好记录,严禁不对帐、物,不查清退情况,马虎交接。
(5)井口检身工岗位职责范围1、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升、入井人员。
2、监督检查并阻止未佩戴合格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的入井人员。
3、监督检查无措施携带喷灯、电气焊机的入井人员。
4、监督检查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着装不合格的入井人员。
5、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 20 米范围内抽烟和设明火装置。
6、发现升井人员盗窃公共财物和炸药雷管等情况时,要立即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7、做好外来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本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方可入井。
8、检查入井人员携带工器具情况,如工器具超长、超重,严禁人工携带入井。
9、认真请点每班火工品出入井情况,并认真记录。
10、认真清点出入井人员,并做好记录。
(6)安全员岗位职责范围1、安全检查员要掌握井下各个生产环节的工作程序,熟悉各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能够解决生产中的一般问题。
2、安检员必须熟练掌握矿井“五大灾害”常识。
3、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汇报,并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参与事故调查分析。
如因安全检查员工作马虎,营私舞弊,造成事故,安全员要承担责任。
4、负责检查、解决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如不能在自己所管辖范围内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调度室及主管领导。
5、负责查处一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
6、如在现场中发现严重违章生产情况,要及时要求工作面停止生产,并报矿领导。
7、监督检查管辖区内的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正确使用情况。
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完成。
正常协调与有关部门的业务关系,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8、对井下各自监管区域的工程质量进行每班班检,现场检查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要求责令施工队组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不进行整改时要及时汇报给上级领导,由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7)培训中心教师岗位职责范围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煤矿安全规程》,遵守安全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安全教育教学任务和各种例会讲座(学习)任务。
2、认真学习所承担的课程标准,深钻教材、吃透教材,研究教法,创造性地做好教学设计,不备课不得上课。
每年度至少要完成所承担的课程教案。
每年初要制定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积极开展培训。
3、培训教师要用精确、易懂、生动的语言指导职工学习所学专业的课程。
培养职工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尊重职工、热爱职工,热心为职工服务,课上不接电话,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得提前下课。
4、教师上课时,板书要做到内容精练、重点突出、书写工整规范,教态自然大方,语言亲切,穿着整洁大方。
5、能够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育教学,45岁以下教师能熟练运用1―2种软件制作课件。
6、职工能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要求。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实验,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年末按要求完成各项研究工作。
8、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与指导。
9、积极完成临时性任务。
10、对培训的有关资料归纳存档附图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图(三)安检科人员请假休班制度1、休班:休班一至两天,填写请假条,须经科长或副科长批准签字;休班三天及以上,必须写请假条,由科长和分管矿长批准后方可休班;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的,经科长和分管矿长及矿长批准后方可续假。
2、病假:当天病假经科长批准,如不能及时当面请假须电话请假;除住院病假外,如不及时请假按旷工处理。
3、未经科长同意擅自调班顶班者,不给予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