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规范为加强烟火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等管理,提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应满足下列安全生产规范要求: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烟花爆竹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6.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7.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和厂址、厂房、储存仓库等设施的设计与测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设计和测绘工作。
(2)专业机构提供的文件、图样、技术资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3)设计图样和测绘图样应有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及其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和审核单位及审核人的签章。
8.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危害预防措施:(1)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采取监控措施。
(3)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在安全区内设立独立的操作人员更衣室。
10.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工厂是一种特殊的制造工厂,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才能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以下是一份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的详细内容,旨在提高工厂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一、设施规划1. 工厂坐落在城市边缘或者远离居民区,避免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和燃烧事故对周边居民造成伤害。
2. 工厂建筑布局合理,采用防火材料,增加火灾发生的处理时间,以减小火灾对厂区的影响。
3. 生产区和储存区设置相互隔离的防火墙,以防止一旦爆炸发生,火势扩散到其他区域。
4. 各生产车间按照品种和功能进行划分,设置清晰的标识和指示牌。
5. 在工厂内部设置应急通道和紧急出口,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撤离。
二、装备设备要求1. 所有装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工作正常。
2. 确保设备的电气系统、供水系统和气体系统等得到适当的安全防护。
3. 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所有设备的操作细节,以确保安全操作。
三、安全管理标准1. 工厂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事务的监督和处理。
2. 颁布并执行一套完整的安全规程,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3. 根据工厂的实际情况,进行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对于从事特定操作的员工,如化学品操作、装卸操作等,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或持证上岗。
四、防火与防爆措施1. 工厂内部应按照国家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进行消防设施的合理配置。
包括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的设置。
2. 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设施,进行演练,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3. 确保工厂内排风系统畅通无阻,以保证爆炸物的气体不会积聚在室内,减少爆炸的风险。
4. 使用和储存烟花爆竹的工具和设备必须防爆,以防止摩擦和撞击引发火花导致爆炸。
五、严格的质量控制1. 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对原材料的采购和仓储进行严格的检验,避免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ICS71.100.30G89备案号:26898-2010 DB46 海南省地方标准DB 46/ 181—2009前言本标准的第5.1.2,5.1.6,5.1.7,5.1.12,5.1.14,5.2.1,5.2.2,5.2.3,5.3.1,5.3.4,5.4.3,5.4.5,5.4.6.1,5.4.8,5.4.11,5.5.3,5.5.7,5.5.8,5.6.2,5.7.2,5.7.3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结合海南实际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试点工作情况,参考了国内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行业协会、科研检测单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而制定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地方标准。
本标准由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古远新、高雅、刘卫、吴多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过程中的术语、定义、要求和管理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631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1652 《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T 10632 《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AQ8001 《安全评价通则》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了在烟花爆竹工厂设计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爆炸和燃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公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第条本规范适用于烟花爆竹工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本规范不适用于零售烟花爆竹的贮存,以及军用烟火的制造、运输和贮存;第条烟花爆竹工厂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建筑物危险等级分类和计算药量第一节建筑物危险等级分类第条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应按下列规定划分为A、C两级:一、A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贮存、运输中会发生爆炸事故,在发生事故时,其破坏效应将波及到周围;根据其破坏能力应划分为A2、A3级;1.A2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梯恩梯的厂房和仓库;2.A3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黑火药的厂房和仓库;二、C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贮存、运输中主要发生燃烧事故或偶尔有轻微爆炸,但其破坏效应只局限于本建筑物内的厂房和仓库;第条厂房的危险等级应由其中最危险的生产工序确定;仓库的危险等级应由其中所贮存最危险的物品确定;第条危险品生产厂房的危险等级分类,应符合表的规定;危险品仓库的危险等级分类,应符合表的规定;第条贮存氧化剂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生产厂房危险等级分类表注:①表中未列品种、加工工序,其危险等级可对照本表确定;②晒场的危险等级,应与各危险品干燥的危险等级相同;仓库危险等级分类表第二节计算药量第条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应为该建筑物内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运输工具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和所存放的原料、半成品、成品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之和;第条防护屏障内的危险品药量,应计入该屏障内的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第条抗爆间室及装甲防护装置内的存药量,应按间室内或装置内的全部药量计算;该药量可不计入厂房的计算药量;第条厂房内采取了分隔防护措施,相互间不会引起同时爆炸或燃烧的药量可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第三章工厂规划和外部距离第一节工厂规划第条烟花爆竹工厂的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并应避开居民点、学校、工业区、旅游区重点建筑物、铁路和公路运输线、高压输电线等;在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建筑物;第条烟花爆竹工厂应根据生产品种、生产特性、危险程度进行分区规划,分别设置非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销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及行政区;第条工厂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根据生产、生活、运输、管理和气象等因素确定各区相互位置;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宜设在安全地带;销毁场和燃放试验场宜单独设在偏僻地带;二、非危险品生产区可靠近住宅区布置;三、不应使无关人员和货流通过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危险品货物运输不宜通过住宅区;第条当工厂建在山区时,应合理利用地形,将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销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布置在有自然屏障的偏僻地带;不应将危险品生产区布置在山坡陡峭的狭窄沟谷中;第二节危险品生产区的外部距离第条危险品生产区内的危险性建筑物与其周围村庄、公路、铁路、城镇和本厂住宅区等外部距离,应分别按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取其最大值;注:外部距离自危险性建筑物的外墙算起;第条危险品生产区内,A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第条危险品生产区内,C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危险品生产区A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m表危险品生产区C 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m 表第三节 危险品总仓库区的外部距离第条危险品总仓库区与其周围村庄、公路、铁路、城镇和本厂住宅区等外部距离,应分别按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取其最大值; 第条 危险品总仓库区,A 级仓库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第条 危险品总仓库区,C 级仓库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危险品总仓库区A 级仓库的外部距离m 表危险品总仓库区C级仓库的外部距离m 表第四节销毁场和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第条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的规定;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m 表第条危险品的销毁采用烧毁法时,一次烧毁药量不应超过20kg,危险品销毁场距场外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65m;第四章总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第一节总平面布置第条危险品生产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同时生产烟花和爆竹的工厂,应根据生产的品种,分别建立生产线,做到分小区布置;二、应符合工艺流程和建筑物之间内部距离的要求,避免危险品的往返和交叉运输;三、同一危险等级的厂房和仓库,应集中布置;计算药量大或危险性大的厂房和仓库,宜布置在危险品生产区的边缘或其它有利于安全的地形处;粉尘污染比较大的厂房,应布置在厂区的边缘;四、危险品生产厂房宜小型、分散;五、危险性建筑物应错开布置,不宜长面相对;六、危险品生产厂房靠山布置时,距山脚不宜太近;当危险品生产厂房布置在山凹中时,应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第条危险品总仓库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根据仓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结合地形布置;二、比较危险的或计算药量较大的危险品仓库.不宜布置在库区出入口的附近;三、危险品仓库不宜长面相对布置;四、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不应在其他的防护屏障内通过;第条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分别设置密砌围墙,其高度不应低于2m;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m;第条厂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的绿化,宜种植阔叶树;第二节危险品生产区的内部距离第条危险品生产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内部距离,应分别按照各危险性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及其计算药量所确定的距离和本节各条所规定的距离,取其最大值;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厂房防火间距的规定;注:内部距离均自建筑物的外墙算起;第条危险品生产区A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A2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按表确定;二、A2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按表确定;第条危险品生产区A级建筑物与公用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锅炉房的内部距离,应按表或表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0%,并不应小于100m,2t以下锅炉房不应小于5Om;A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m 表2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m 表A3二、与单建变电所、水塔、地下或半地下高位水池,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按表或表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0%,并不应小于50m;三、与厂区内办公室、食堂、汽车库的内部距离,应按表或表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0%,并不应小于65m;第条危险品生产区C级建筑物可不设防护屏障,C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C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m 表第条危险品生产区C级建筑物与锅炉房、水塔、地下或半地下高位水池、变电所、配电所、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厂区办公室、食堂、汽车库的距离,不应小于50m;第三节危险品总仓库区的内部距离第条危险品总仓库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内部距离,应按各仓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分别计算后取其最大值;第条危险品总仓库区A2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A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表2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条危险品总仓库区A3A3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表第条危险品总仓库区C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C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表第条危险品总仓库区值班室,宜结合地形布置在有自然屏障处,与A2级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A2级仓库与库区值班室的内部距离m 表级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第条库区值班室与A3级仓库与库区值班室的内部距离m 表A3第条库区值班室与C级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规定,并不应小于25m;第四节防护屏障第条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防护屏障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A级建筑物应设置防护屏障;二、A2级和A3级建筑物内计算药量分别小于5Okg和 6Okg,设置屏障有困难时,可以不设防护屏障;第条防护屏障的形式,应根据总平面布置,运输方式、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防护屏障可采用防护土堤、钢筋混凝土防护挡墙或夯土防护墙等形式;第条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A2级和A3级建筑物内计算药量分别小于400kg 和 550kg时,可采用夯土防护墙;第条防护屏障内坡脚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有运输或特殊要求的地段,其距离应按最小使用要求确定;二、无运输或特殊要求时,其距离不应大于3m;第条防护屏障的高度,不应低于屋檐高度;第条防护土堤,顶宽不应小于,底宽不应小于高度的倍;防护土堤边坡应稳定,其坡度应根据不同土质材料确定;第条夯土防护挡墙应采用灰土为填料,边坡度宜为1:~1:;墙高不应大于;墙顶宽不应小于;地面至地面以上范围内墙体应采用砖或石砌护墙;第条钢筋混凝土防护挡墙应按计算确定;第五章工艺布置第条烟花爆竹的生产工艺,宜采用先进技术,做到隔离操作;并应减少厂房内存药量和操作人员,做到小型分散;第条危险品生产区内应减少危险品储存,单个危险品中转库允许最大存药量,不应超过两天生产需要量;第条 A级、C级厂房和仓库应为单层建筑,其平面宜为矩形;第条 A级厂房应单机单间、独立设置;当需联建时,应采用防护墙隔离,或设置在抗爆间室内;当机器生产黑药引火线时,每个生产间不应超过二台机组;C级厂房中称原料、氧化剂和可燃剂的粉碎和筛选厂房,应独立建设;第条不同危险等级的中转库,应独立设置,不得和生产厂房联建;第条有固定操作人员的非危险品厂房,不得和危险品厂房联建;第条厂房内的工艺布置,应便于及时处理事故和操作人员疏散;第条 A级、C级厂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第条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药剂的干燥,宜利用日光或采用热水和低压蒸汽烘干;烘干厂房内的温度,应符合产品工艺安全要求,并应设置感温报警装置;严禁采用明火烘干;第条烘干厂房内产品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2m,堆垛离地面不应小于,堆垛离热源不应小于;第六章危险品的储存和运输第一节危险品的储存第条危险品的储存,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应分类分级专库存放;第条仓库内危险品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危险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清点、装运的通道;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运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二、成品、半成品堆垛的高度,不宜超过;成箱成品不宜超过;第二节危险品的运输第条危险品的运输,应采用带有防火罩的汽车运输;不宜采用三轮车,严禁用畜力车、翻斗车和各种挂斗车运输;第条危险品生产区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中心线,与各类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距A级建筑物不宜小于20m;二、距C级建筑物不宜小于15m;三、运输散露危险品的道路中心线距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地点,不应小于35m;第条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内汽车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纵坡,不宜大于6%;用手推车运输危险品的道路纵坡,不宜大于2%;第条机动车在A、C级建筑物门前装卸作业时,宜在以外处进行;第七章危险性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第一节一般规定第条各级危险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二级耐火等级的规定;面积小于 20m2的 A级建筑物或面积不超过 300m2的C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可为三级;第条危险品生产区内,应设有供A、C级建筑物内操作人员使用的洗涤、淋浴、更衣、卫生间等辅助用室和办公用室;第条危险品生产区的办公用室和辅助用室,宜独立建设;当附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A级厂房不应附设除更衣室外的辅助用室和办公用室;二、C级厂房可附设辅助用室和办公用室,并应布置在厂房较安全的一端,并采用防火墙与生产工作间隔开;办公用室和辅助用室应为单层建筑,其门窗不宜面向相邻厂房危险性工作间的泄爆面;第二节危险品厂房的结构选型和构造第条 A级厂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采用砖墙承重结构:一、面积小于20m2,且操作人员不超过二人的A级厂房;二、室内无人操作的厂房;第条 A、C级厂房不应采用独立砖柱承重;厂房砖墙厚度不应小于24cm,并不宜采用空斗墙和毛石墙;第条 A、C级厂房屋盖宜采用轻质易碎屋盖;第条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厂房,宜采用外形平整、不易积尘的结构构件和构造;第条 A、C级厂房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梁底标高处,沿外墙和内横墙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闭合圈梁;二、梁与墙或柱锚固,或与圈梁联成整体;三、围护砖墙和柱,或纵横砖墙体之间加强联结;四、门窗洞口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4cm;第三节危险品厂房的安全疏散第条 A、C级厂房每一危险性工作间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当面积小于9m2,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不超过二人时,可设一个;当面积小于18m2,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不超过四人时.也可设一个,但必须设安全窗;第条须穿过另一危险性工作间才能到达室外的出口,不应作为本工作间的安全出口;防护土堤内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布置在防护土堤的开口方向;第条 A、C级厂房外墙上宜设置安全窗、安全窗可作为安全出口,但不得计入安全出口的数目;第条 A、C级厂房每一危险性工作间内,由最远工作点至外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A级厂房不应超过5m;二、C级厂房不应超过8m;第条厂房内的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每排操作岗位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工作间内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第条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向外开启,室内不得装插销;二、设置门斗时,应采用外门斗,门的开启方向应与疏散门一致;四、危险性工作间的外门口不应设置台阶,应作成防滑坡道;第四节危险品厂房的建筑构造第条 A、C级厂房的门,应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门宽不应小于;危险性工作间的门不应与其他房间的门直对设置;门宽不应小于;并不得设置门槛;第条黑火药和烟火药生产厂房应采用木门窗;门窗的小五金,应采用在相互碰撞或摩擦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第条安全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窗洞口的宽度,不应小于;二、窗扇的高度,不应小于;三、窗台的高度,不应高出室内地面;四、窗扇应向外平开,不得设置中挺;五、窗扇不宜设插销,应利于快速开启;六、双层安全窗的窗扇,应能同时向外开启;第条危险性工作间的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对火花能引起危险品燃烧、爆炸的工作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二、当工作间内的危险品对撞击、摩擦特别敏感时,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柔性地面;三、当工作间内的危险品对静电作用特别敏感时,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导静电地面;第条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作间,不宜设置吊顶,当设置吊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吊顶上不应有孔洞;二、墙体应砌至屋面板或梁的底部;第条危险性工作间的内墙应抹灰;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作间,其地面、内墙面、顶棚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缝,所有凹角宜抹成圆弧;易燃易爆粉尘较少的工作间宜用湿布擦洗,内墙面应刷~高油漆墙裙;经常冲洗的工作间,其顶棚及内墙面应刷油漆,油漆颜色与危险品颜色应有所区别;第五节危险品仓库的建筑结构第条危险品仓库应根据当地气候和存放物品的要求,采取防潮、隔热、通风、防小动物等措施;第条危险品仓库可采用砖墙承重,屋盖宜采用轻质易碎结构;黑火药总仓库应采用轻质易碎屋盖;第条危险品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当仓库面积小于15Om2,且长度小于18m时,可设一个;仓库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第条危险品仓库的门应向外平开,不得设门槛;门洞的宽度不宜小于;贮存期较长的总仓库的门宜为双层,内层门为通风用门,两层门均应向外开启;第条危险品总仓库的窗应能开启,宜配置铁栅和金属网;在勒脚处宜设置进风窗;第条危险品仓库的地面,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当危险品已装箱并不在库内开箱时,可采用一般地面;第八章消防第条烟花爆竹工厂必须设置消防设施;根据工厂规模大小、厂房布置分散密集程度、建筑物耐火等级以及市镇消防车到达时间长短等采用消火栓系统、固定式灭火装置、手抬机动泵或其他消防器材;第条消防供水的水源,必须充足可靠;当利用天然水源时,在枯水期,应有可靠的取水设施;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自备水源井,而厂区内无消防蓄水设备时,消防给水管网宜设计成环状,并有两条输水干管接自市政给水管网或自备水源井;第条当厂区内设置蓄水池、水塔或有天然河、湖、池塘可利用时,宜设有固定式消防泵组或手抬机动泵;第条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当每个建筑物的体积均不超过300m3,可按 10L/s、消防延续时间可按计算;第条易发生燃烧事故的厂房,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单人操作的工作间内,在工作台的上方宜设置手动控制的水喷淋系统或翻斗水箱;二、操作人员超过四人,面积超过24m2的工作间内,宜设手动控制的水喷淋系统及水塔或气压水罐供水设备,消防延续时间按3Omin计算;三、操作人员多于六人,面积超过 6Om2或存药量大于3Okg时,宜设自动控制的水喷淋系统,其消防延续时间按1h计算;第条在产品或原料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助长火势蔓延的厂房内,不应设置用水灭火的设备,应采用干粉、干砂或其他扑灭金属火灾的灭火器材;第条危险品总仓库区根据当地消防供水条件,可设消防蓄水池、高位水池、室外消火栓或利用天然河、塘;消防用水量应按15 L/s,消防延续时间应按 2h计算;消防蓄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第条消防储备水应有平时不被动用的措施;使用后的补给恢复时间不应超过48h;第九章废水处理第条烟花爆竹工厂的废水,应做到清污分流,达到少排或不排出有害废水;排出的有害废水应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出;第条有易燃易爆粉尘散落的工作间,应用拖布拖洗,当需用水冲洗时,宜用管道排放,集中处理;含药废水应先经室内或室外污水池沉淀或过滤,方可排出;沉淀及过滤的沉渣应定期挖出销毁;第十章危险性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第一节采暖第条当A、C级厂房需采暖时,严禁用火炉或其他明火采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采用散热器时,黑火药、烟火药生产厂房其热媒应采用不高于90℃的热水;二、黑火药制品和烟花药制品的装药生产厂房,其热媒宜采用不高于110℃的热水或压力不大于的低压蒸汽;第条 A、C级厂房采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散热器应采用易于擦洗的散热器,散热器和采暖管道外表面应涂以易于识别爆炸危险性粉尘颜色的油漆;二、散热器外表面距墙内表面不应小于6Omm,距地面不应小于1O0mm,散热器不应设在壁龛内;三、采暖管道不应设在地沟内,当必须设在过门地沟内时,应采用有密闭措施的暗沟;四、蒸汽或高温水管道的入口装置和换热装置,不应设在危险工作间内;第二节通风第条散发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的厂房的送风系统,应采用直流式;风管上的调节阀,应采用防爆阀门;黑火药生产厂房内,不应设计机械通风;第条 A、C级厂房内,散发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或气体的设备和操作岗位宜设局部排风,并应分别单独设置;第条在空气中含有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的厂房内,机械排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风口位置和入口风速的确定,应能有效地排除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二、含有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的空气,应经过净化处理后再排入大气,净化装置宜采用湿法除尘;当粉尘与水接触能形成爆炸或燃烧时,不应采用湿式除尘器;风机应采用防爆型并置于净化装置之后;。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为了在烟花爆竹工厂设计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爆炸和燃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公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本规范不适用于零售烟花爆竹的贮存,以及军用烟火的制造、运输和贮存。
第第二章建筑物危险等级分类和计算药量第一节建筑物危险等级分类第一、A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贮存、运输中会发生爆炸事故,在发生事故时,其破坏效应将波及到周围。
根据其破坏能力应划分为A2、A3级。
1.A2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梯恩梯的厂房和仓库;2.A3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黑火药的厂房和仓库。
二、C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贮存、运输中主要发生燃烧事故或偶尔有轻微爆炸,但其破坏效应只局限于本建筑物内的厂房和仓库。
第第危险品生产厂房的危险等级分类,应符合表第生产厂房危险等级分类注:①表中未列品种、加工工序,其危险等级可对照本表确定。
②晒场的危险等级,应与各危险品干燥的危险等级相同。
仓库危险等级分类第二节计算药量第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应为该建筑物内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运输工具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和所存放的原料、半成品、成品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之和。
第第第第三章工厂规划和外部距离第一节工厂规划第烟花爆竹工厂的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
并应避开居民点、学校、工业区、旅游区重点建筑物、铁路和公路运输线、高压输电线等。
在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建筑物。
第烟花爆竹工厂应根据生产品种、生产特性、危险程度进行分区规划,分别设置非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销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及行政区。
第一、根据生产、生活、运输、管理和气象等因素确定各区相互位置。
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宜设在安全地带;销毁场和燃放试验场宜单独设在偏僻地带。
烟花爆竹设计规范

101、烟花爆竹工厂的布置有哪些基本要求?(1)烟花爆竹的生产工艺,宜采用先进技术,做到隔离操作。
并应减少厂房内存药量和操作人员,做到小型分散。
鼓励采用隔离操作工艺,有利于提高生产率,减少发生事故时人员的伤亡。
减少存药量和人员,做到小型分散,是烟花爆竹行业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减少事故损失的经验,应推广。
一般采用:A级工房为单人单间,每栋不超过二人。
A级厂房危险性大,事故率高,历来烟花爆竹工厂的事故多集中在这一类厂房。
单击单间、独立建设,可减少损失,避免引趋同连锁反映,使事故恶化。
若采取措施,如防护墙、抗爆间室等,使在一个厂房内的事故不会影响另一个厂房时,则可以联建,以减少占地面积。
如A3级工房若采用相应的防护墙,使得一个厂房内的事故,不会影响到另一个厂房,则可联建。
当机器生产黑火药引火线时,每个生产间不应超过二台机组。
C级厂房中配料、=氧化剂和可燃剂和粉碎和筛选厂房,粉尘很多,这些粉尘又都是可燃剂和氧化剂,容易产生燃烧甚至于粉尘爆炸,和其他C级厂房相比事故率高,厂房也应独立建设。
(2)危险品生产区内应尽量减少药物储存,总仓库区到生产区的药物应设置中转库,建议取名日用库,其最大存药量,应尽量少,一般不超过半天的生产需要量为宜,因各厂相差较大,难定量最大存量,应用距离来保证安全,不得和生产厂房联建。
(3)A级、C级厂房和仓库应为单层建筑,其平面宜为矩形。
单层厂房,比两层的厂房事故机率和危害均小,加之发生事故时,楼上的人员不好疏散,因此,危险厂房都应建单层,一旦发生事故损失也相应小一些。
矩形厂房中任一点发生事故,对本厂房中其余部分的影响,比其他形式的厂房要小,所以危险厂房都宜采用矩形。
(4)有固定操作人员的非危险品厂房,不得和危险品厂房联建。
危险厂房有可能发生燃爆事故,如与非危险品厂房联建,将波及非危险品厂房,扩大事故的灾害。
所以不允许联建。
(5)厂房内部的设置,应便于及时处理事故和操作人员疏散。
一旦发生事故以便及时疏散或抢救受伤人员,以及扑救灾害。
关于《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的几点思考

1 黑 火 药 生 产 . 应 增 加 包 片 、 压 药 、 撕 片 、 抛 光 、 分 级 和 浆 药
( 、黑 火药 计 量 包 装 等 工序 。其 中 的包 片 、 压 药 、撕 硝) 片 、 造 粒 、 抛 光 是 制 造 发 射 用 的 黑 火 药 的 需 要 。 包 片 前 需 将 粉 硝 湿 润 ,湿 润 的过 程 叫 潮 药 , 它 和 包 片 工 序 紧 密 相 连 , 实 际 上 就 是 一 道 工 序 。浆 药 ( 是 指 用 粘 合 硝) 剂 ( 粉 糊 ) 粉 硝 ( 经 压 药 、 造 粒 的 粉 状 黑 火 药 俗 称 面 与 未 粉 硝) 匀 、过 筛 、 干 燥 、 散 热 、筛 选 后 供 制 安 全 引 火 拌 线和火 箭用 。 由于工艺 的改进和 机械 化程度 的提 高 , 现 在 多 数 工 厂 已经 不 需 要 手 工 碎 片 。 为 了 安 全 和 厂 房 整 洁, 设 置撕 片 工 序 ( 原 因 留待 以后 讨 论 ) 。 应 其 2 引 火 线 生 产 . 需 增 加 浆 药 ( 、引 药 包 装 , 绕 引 , 漆 引 、 切 引 硝) 等工序 。
维普资讯
关 于《 花 爆 竹 工 厂 设 计 安 全 规 范 的 烟
几点思考
口 罗 建 社
国 家 标 准 《烟 花 爆 竹 工 厂 设 计 安 全 规 范 》 ( B 01 1 9 ) 定 实 施 1 年 以 来 , 为 规 范 和 设 计 烟 花 G 5 6 — 2制 5 爆 竹 工 厂 起 到 了 极 其 重 要 的 作 用 ,但 由于 近 年 来 烟 花 爆 竹 的 迅 速 发 展 , 加 上 它 的 规 定 比较 原 则 、 抽 象 ,很 应 增 加 烟 火药 的 混 合 、 造 粒 、亮 珠 分 级 、压 ( ) 筑 效
新修订的国标gb50161-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学习资料

2)建筑物危险等级——与国际、国内标准接轨,便于交 流
➢ 建筑物的危险等级,按建筑物内危险品的危险等级确定。 ➢ 危险品的危险等级分类,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 “烟花爆竹规范”建筑物危险等级
划分为1.1级、1.3级。 ➢ 与烟花爆竹成品的使用分级(A、B、C、D级)
避免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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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险品的药量计算 ——科学、合理,与国内、国外同 类安全规范相一致
⑴危险性建筑物的结构选型、结构构造要求。 ⑵引入抗爆间室特种结构形式,对抗爆间室和抗爆屏院提
新修订的国标GB50161-2009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宣贯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修订情况和主要条款
魏新熙 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
目录
第一部分:规范修订的背景和修订原则 第二部分:规范修订的总体情况和技术特点 第三部分:安全防护对策和规范的主要条款
3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介绍
➢ 包括外部最小允许距离、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 规范修订过程中,对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的外
部最小允许距离、内部最小允许距离进行了延伸和适当的 调整,增加了小药量时的安全距离要求,同时提高了防护 屏障设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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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艺与布置——按照系统工程的原理综合考虑安全防 护,重点突出隔离防护、分散布置和防止传爆、殉爆的工 艺要求
4
使用范围: ➢ 设计单位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咨询 ➢ 企业安全改造、日常安全管理 ➢ 中介机构安全评价 ➢ 行业安全检查、安全监管等
5
第一部分 规范修订的背景和景和修订原则
1.1 规范修订的背景 1.2 规范修订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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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规范修订的背景
1)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新要求,需要修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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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第1.0.1条为了在烟花爆竹工厂设计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爆炸和燃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公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烟花爆竹工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本规范不适用于零售烟花爆竹的贮存,以及军用烟火的制造、运输和贮存。
第1.0.3条烟花爆竹工厂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建筑物危险等级分类和计算药量第一节建筑物危险等级分类第2.1.1条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应按下列规定划分为A、C两级:一、A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贮存、运输中会发生爆炸事故,在发生事故时,其破坏效应将波及到周围。
根据其破坏能力应划分为A2、A3级。
1 . A2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梯恩梯的厂房和仓库;2 . A3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黑火药的厂房和仓库。
二、C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贮存、运输中主要发生燃烧事故或偶尔有轻微爆炸,但其破坏效应只局限于本建筑物内的厂房和仓库。
第2.1.2条厂房的危险等级应由其中最危险的生产工序确定。
仓库的危险等级应由其中所贮存最危险的物品确定。
第2.1.3条危险品生产厂房的危险等级分类,应符合表2.1.3-1的规定。
危险品仓库的危险等级分类,应符合表2.1.3-2的规定。
第2.1.4条贮存氧化剂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生产厂房危险等级分类表硫炭二成分混合,硝酸钾干燥,粉碎和筛选,硫、炭粉碎和筛选C烟火药含氯酸盐或咼氯酸盐的烟火药、摩擦类药剂、爆炸音剂、笛音剂等的混合或配制、造粒、干燥、凉药A2不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烟火药的混合或配制、造粒、干燥、凉药A3称原料,氧化剂粉碎和筛选C爆竹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爆竹药的混合或配制、装药A2已装药的钻孔,切引,不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爆竹药的混合或配制、装药、机械压药A3称原料,不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爆竹药的筑药、插引,挤引,结鞭,包装C烟花筒子并装药装珠,上引药,干燥A2筒子单发装药,筑药,机械压药,已装药的钻孔,切引A3蘸药,按引,组装,包装C礼花弹称量,装药装珠,晒球,干燥A2上发射药,上引线A3油球,打皮,皮色,包装C引火线含氯酸盐的引药的混合、干燥、凉药、制弓1、浆弓1、凉干、包装A2黑药的三成分混合、干燥、凉药、制弓1、浆弓1、凉干、包装A3硫、碳二成分混合,硝酸钾干燥、粉碎和筛选,硫、碳粉碎和筛选,氯酸钾粉碎和筛选C注:①表中未列品种、加工工序,其危险等级可对照本表确定。
②晒场的危险等级,应与各危险品干燥的危险等级相同仓库危险等级分类表2.1.3-2贮存的危险品名称危险等级引火线,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烟火药、爆竹药、爆炸音剂、笛音剂A2黑火药,不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烟火药、爆竹药,大爆竹,单个产品装药在40g及以上的烟花或礼花弹,已装药的半成品、黑药引火线A3中、小爆竹,单个产品装药在4Og以下的烟花或礼花弹C第二节计算药量第2.2.1条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应为该建筑物内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运输工具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和所存放的原料、半成品、成品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之和。
第2.2.2条防护屏障内的危险品药量,应计入该屏障内的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第2.2.3条抗爆间室及装甲防护装置内的存药量,应按间室内或装置内的全部药量计算。
该药量可不计入厂房的计算药量。
第2.2.4条厂房内采取了分隔防护措施,相互间不会引起同时爆炸或燃烧的药量可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
第三章工厂规划和外部距离第一节工厂规划第3.1.1条烟花爆竹工厂的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
并应避开居民点、学校、工业区、旅游区重点建筑物、铁路和公路运输线、咼压输电线等。
在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建筑物。
第3.1.2条烟花爆竹工厂应根据生产品种、生产特性、危险程度进行分区规划,分别设置非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销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及行政区。
第3.1.3条工厂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根据生产、生活、运输、管理和气象等因素确定各区相互位置。
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宜设在安全地带;销毁场和燃放试验场宜单独设在偏僻地带。
二、非危险品生产区可靠近住宅区布置。
三、不应使无关人员和货流通过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
危险品货物运输不宜通过住宅区。
第3.1.4条当工厂建在山区时,应合理利用地形,将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销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布置在有自然屏障的偏僻地带。
不应将危险品生产区布置在山坡陡峭的狭窄沟谷中。
第二节危险品生产区的外部距离第321条危险品生产区内的危险性建筑物与其周围村庄、公路、铁路、城镇和本厂住宅区等外部距离, 应分别按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取其最大值。
注:外部距离自危险性建筑物的外墙算起。
第3.2.2条危险品生产区内,A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第3.2.3条危险品生产区内,C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3.2.3的规定。
危险品生产区A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m )表3.2.2危险品生产区C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m)表3.2.3第三节危险品总仓库区的外部距离第331条危险品总仓库区与其周围村庄、公路、铁路、城镇和本厂住宅区等外部距离,应分别按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取其最大值。
第3.3.2条危险品总仓库区,A级仓库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 3.3.2的规定第3.3.3条危险品总仓库区,C级仓库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 3.3.3的规定<危险品总仓库区A级仓库的外部距离(m )表3.3.2危险品总仓库区C级仓库的外部距离(m )表3.3.3第四节销毁场和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第3.4.1条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 3.4.1的规定。
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m)表3.4.1燃放试验场类别第342条危险品的销毁采用烧毁法时,一次烧毁药量不应超过20kg,危险品销毁场距场外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65m第四章总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第一节总平面布置第4.1.1条危险品生产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同时生产烟花和爆竹的工厂,应根据生产的品种,分别建立生产线,做到分小区布置。
二、应符合工艺流程和建筑物之间内部距离的要求,避免危险品的往返和交叉运输。
三、同一危险等级的厂房和仓库,应集中布置;计算药量大或危险性大的厂房和仓库,宜布置在危险品生产区的边缘或其它有利于安全的地形处;粉尘污染比较大的厂房,应布置在厂区的边缘。
四、危险品生产厂房宜小型、分散。
五、危险性建筑物应错开布置,不宜长面相对。
六、危险品生产厂房靠山布置时,距山脚不宜太近。
当危险品生产厂房布置在山凹中时,应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第4.1.2条危险品总仓库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根据仓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结合地形布置;二、比较危险的或计算药量较大的危险品仓库•不宜布置在库区出入口的附近;、危险品仓库不宜长面相对布置;四、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不应在其他的防护屏障内通过。
第4.1.3条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分别设置密砌围墙,其高度不应低于2m ;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m。
第4.1.4条厂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的绿化,宜种植阔叶树。
第二节危险品生产区的内部距离第421条危险品生产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内部距离,应分别按照各危险性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及其计算药量所确定的距离和本节各条所规定的距离,取其最大值。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厂房防火间距的规定。
注:内部距离均自建筑物的外墙算起。
第4.2.2条危险品生产区A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A2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按表 4.2.2-1确定;二、A2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按表 4.2.2-2确定。
第4.2.3条危险品生产区A级建筑物与公用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锅炉房的内部距离,应按表4.2.2-1或表4.2.2-2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0%,并不应小于100m,2t以下锅炉房不应小于50m ;2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表A3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m )表422-2二、与单建变电所、水塔、地下或半地下高位水池,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按表422-1或表422-2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0%,并不应小于50m ;三、与厂区内办公室、食堂、汽车库的内部距离,应按表422-1或表422-2的要求计算后再增加50%,并不应小于65m o第424条危险品生产区C级建筑物可不设防护屏障,C级建筑物与邻近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第425条危险品生产区C级建筑物与锅炉房、水塔、地下或半地下高位水池、变电所、配电所、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厂区办公室、食堂、汽车库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o第三节危险品总仓库区的内部距离第431条危险品总仓库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内部距离,应按各仓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分别计算后取其最大值。
第432条危险品总仓库区A2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A2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表4.3.2第433条危险品总仓库区A3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 4.3.3的规定A a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表4.3.3第4.3.4条危险品总仓库区C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 4.3.4的规定C级仓库与邻近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表4.3.4第4.3.5条危险品总仓库区值班室,宜结合地形布置在有自然屏障处,与A2级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A2级仓库与库区值班室的内部距离(m) 表4.3.5第4.3.6条库区值班室与A3级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4.3.6的规定。
A3级仓库与库区值班室的内部距离(m) 表4.3.6> 500< 10005540> 1000< 500010070> 5000< 1000012085> 10000< 20000150100第437条库区值班室与C级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434规定,并不应小于25m。
第四节防护屏障第441条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防护屏障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A级建筑物应设置防护屏障;二、A2级和A3级建筑物内计算药量分别小于50kg和60kg,设置屏障有困难时,可以不设防护屏障。
第442条防护屏障的形式,应根据总平面布置,运输方式、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