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FTA中投资定义条款发展趋势
FTA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FTA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快速发展和巨大变革。
作为全球经济体中的一个重要成员,中国一直在努力发展自己的经济体系和国际贸易。
在这个过程中,与其他经济体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是中国拓展经济发展和加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方法之一。
本篇文章旨在研究FTA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探讨FTA对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启示。
一、FTA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正面影响1.拓展市场自2002年与东盟签署FTA以来,中国已经与多个经济体签署了FTA。
FTA的签署有助于拓展中国的市场,并让中国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
同时,FTA降低了贸易壁垒和关税,使中国的贸易成本降低,加速了中国商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
FTA也有助于扩大贸易伙伴,从而为中国提供更多的贸易机会。
2.增强国际竞争力FTA的签署有助于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
FTA降低了制造成本和贸易壁垒,使得中国企业更有竞争力。
中国企业也可以更好地与全球企业竞争,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3.促进经济结构升级FTA的签署有助于促进中国经济结构升级。
FTA鼓励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升了中国产业链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FTA促进了服务贸易,帮助中国经济由制造业升级到服务业、知识产业等高附加值行业。
二、FTA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1.增加贸易依赖度FTA会加强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但也会使中国更加依赖国际市场。
这种依赖会增加中国经济的风险,并可能导致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受到损害。
如果FTA的另一方发生不稳定的经济情况,此种情况可能会对中国的出口业务造成很大冲击。
2.竞争对中国企业造成挑战FTA的签署会引入更多的国际竞争,这也意味着中国企业需要在推进技术升级和国际化等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由于国际企业在技术和知识产权方面更加成熟,在市场上更加有优势,因此,FTA的签署可能会对中国企业造成一定的挑战。
fta的分析报告

FTA的分析报告1. 引言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是两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之间达成的一项贸易协定,旨在促进各方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合作。
本文将对FTA的定义、特点和重要性进行分析,并探讨FTA对参与国经济的影响。
2. FTA的定义与特点FTA是参与国通过协商达成的一项贸易协定,旨在消除或减少贸易壁垒,包括关税、配额和非关税壁垒等。
与双边贸易协定不同,FTA涉及到多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贸易自由化。
FTA的特点包括:2.1. 关税减免FTA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实现关税减免。
参与国通过减少或完全消除彼此之间的关税,以鼓励贸易自由化。
关税减免可以降低商品的成本,提高贸易的效率,并促进参与国之间的贸易增长。
2.2. 非关税壁垒的消除除了关税减免,FTA还旨在消除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技术壁垒和贸易限制等。
通过减少这些非关税壁垒,FTA可以促进贸易自由化,并提高参与国的经济合作。
2.3. 一体化与深化合作FTA的签署不仅仅是关于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它还鼓励参与国在其他领域深化合作,如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贸易等。
FTA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加紧密和互联互通的经济区域。
3. FTA的重要性FTA对参与国的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贸易增长通过FTA的实施,参与国之间的贸易将得到进一步推动。
FTA消除了贸易壁垒,扩大了市场准入,促进了商品和服务的流动。
这将为参与国带来更多的贸易机会,推动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
3.2. 投资促进FTA不仅鼓励贸易自由化,还为参与国创造了更有利的投资环境。
通过降低贸易壁垒和提供更稳定的法律框架,FTA吸引了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FDI)。
这将促进参与国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3.3. 知识产权保护在FTA框架下,参与国之间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
这将鼓励创新和技术转移,提高参与国的科技水平和竞争力。
对于知识密集型产业,FTA提供了更好的保护措施,鼓励技术创新和研发投资。
美国全球FTA战略调整的制度分析

美国全球FTA战略调整的制度分析内容摘要:美国在东盟、中东及中亚国家的渗透合作,与我国形成了竞争局面。
本文通过对美国全球FTA战略调整的制度分析认为,我国应加快与不同发展程度国家的贸易磋商与谈判,加强外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
关键词:自由贸易协定战略调整制度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贸易政策随着国际趋势的变化而不断进行着调整,通过改革对双边及区域自由贸易的漠视,积极推动多边贸易、区域及双边贸易并重政策。
由此以美国为中心遍布全球的双边及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简称FTA(Free Trade Agreement),此网络正在计划和形成之中。
全球自由贸易协定战略调整建设进程在美国战略计划的FTA伙伴名单中,经济总量多数不排在世界前10位,但美国已经缔结的FTA及正在谈判的22个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已经成为美国第三大出口市场,经济购买力达到2.5万亿美元。
美国积极追求WTO多边体制之外的FTA,利用杠杆作用分化WTO 成员。
美国FTA伙伴(例如英、加、韩、澳等国)是其WTO及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谈判中的联盟,同时美国对于有战略考虑的发展中国家(例如印度、泰国、巴西等国),通过给予单边优惠,然后谈判“贸易投资框架协定”,在此基础将单边优惠转变为互惠性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最终维护美国持久战略利益。
任何国家都无法漠视和抵制双边及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
双边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全球的发展表明,其内在深刻的发展动因即使像美国这样实力强大的国家也无法轻视和抵制。
高效的贸易谈判机构及决策机制是美国FTA谈判的国内基础,美国近年来在双边及区域贸易谈判方面的迅速进展与美国贸易促进授权关系密切。
该授权程序包括:总统谈判一般权限、国会协商、及时签署协定、提交国会批准及向国会报告等贸易谈判决策程序。
授权的高效性保证了在美国贸易政策调整略显迟缓的情况下,同样取得自由贸易区建设在世界市场占领中的优势地位(见表1)。
本文通过表1分析认为,作为世界经济风向标的发达成员国,美国双边及区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不仅涉及发达国家与组织,同时也强调发展中国家或区域;不仅重视世界高端市场与资本密集国家建设,同时关注资源及劳动力密集国家的渗透。
国际投资规则的最新发展趋势研究

国际投资规则的最新发展趋势研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国际投资的规模和频率不断增加。
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和吸引外资,国际投资规则不断演进和更新,既包括双边投资协定(BITs)、自由贸易协定(FTAs)等国际协定,也包括国家单独出台的法律和政策。
在双边投资协定领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了“反BITs”政策,即终止已有的BITs,或是拒绝与其他国家签署新的BITs。
这主要是因为原有的BITs往往让跨国公司拥有过于广泛的权力,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
例如,跨国公司可以通过BITs的“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要求国家对其实施的政策和法规进行修正,这可能损害国家的利益。
相比之下,FTA中的投资规则更加平衡,这些规则在保护投资人的同时,更注重保护国家利益。
例如,在某些FTA中,企业必须遵守一定的劳工和环境保护标准,否则将被剥夺享受FTA优惠待遇的权利。
同时,FTA中的争端解决机制也更加公正和透明,相对于BITs中的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更容易受到影响。
除了上述内容,其他一些国际投资规则的新趋势还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一些国家开始注重声誉风险。
例如,一些企业不考虑政治和道德因素,只关心利润,因此可能在投资的过程中忽略了人权、环境和社会责任等因素。
近年来,一些国家陆续制定了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对跨国投资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和管理,以防止声誉损失。
其次,新的投资目的地开始涌现。
过去,投资人主要关注亚洲、欧洲和美洲等地区,但近年来,非洲和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对外资的需求也在增加,一些国家开始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到来。
最后,数字化对投资规则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
随着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一些新兴行业的投资需求越来越大。
数字化趋势还催生了一些新的投资形态,例如区块链投资等,这些新形态可能需要制定全新的投资规则。
综上所述,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趋势多样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和法律也在发生不断变化。
fta分析

fta分析FTA(自由贸易协定)是指两个或更多国家之间达成的协议,旨在降低或取消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
本文将从FTA的定义、历史背景、影响、优势与劣势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FTA是为了提高国际贸易自由化而设立的一种贸易协议。
它的目标是促进参与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通过降低或取消关税、非关税壁垒,以及为投资提供保护等措施,建立更加开放和自由的贸易环境。
不同国家的FTA可以涵盖多个领域,例如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
其次,FTA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二战后的国际贸易体系重建时期。
由于战争的破坏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国际贸易受到限制。
为了促进全球贸易的复苏和增长,许多国家开始积极寻求建立贸易协议。
从最早的欧洲共同市场(现在的欧盟)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FTA的范围和影响逐渐扩大。
然而,FTA对参与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首先,FTA可以扩大市场规模,增加商品和服务的流通。
因为贸易壁垒的减少,企业可以更加便利地进入外国市场,拓展销售渠道,提高竞争力。
同时,FTA也促进了跨国投资和技术转移,加快了经济的发展。
比如,中国加入WTO 后,通过与其他国家签署FTA,加强了与世界各地的贸易联系,为中国的经济崛起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FTA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较强的经济国和较弱的经济国之间的不对称性可能会导致一方受益更多。
较强的经济国可能占据主导地位,通过控制市场进入条件和规则制定等手段,牵制较弱国家的发展。
其次,FTA的执行和监督也是一个挑战。
由于FTA涉及多个领域和多个国家,协调和合规性的问题可能会导致效果的不理想。
然而,FTA的优势远大于不足之处。
首先,FTA能有效降低贸易壁垒,提高国际贸易自由化水平,为全球经济增长创造良好条件。
其次,FTA有助于各国间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共同参与协议的制定和执行,推动国际关系的稳定和和平发展。
最后,FTA也为参与国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的推进。
FTA时代下关于国际贸易未来走向的思考

FTA时代下关于国际贸易未来走向的思考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自由贸易协定(FTA)的重要性也变得越来越明显。
FTA的出现为各国带来了许多机遇和挑战,对未来国际贸易的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FTA为各国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
通过FTA,各国能够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扩大贸易规模。
这使得企业能够更容易进入其他国家市场,并与更多的消费者进行交流。
在FTA时代,企业将更加关注市场开发和产品质量,从而提高其竞争力。
其次,FTA鼓励了全球价值链的整合和合作。
随着全球分工的加深,各个国家在供应链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FTA使得各国能够更加紧密地合作,共同开展生产和制造活动。
这种合作不仅有助于实现资源优化和成本降低,还可以提高整个价值链的效率和创造力。
然而,FTA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FTA的谈判和签署过程需要时长,涉及到许多复杂的议题和利益博弈。
此外,一些国家对FTA持保守态度,担心FTA可能对本国产业造成冲击或者损害本国的利益。
这使得FTA 谈判和签署的进程相对缓慢。
此外,FTA也可能导致一些国家受益不均。
由于各国的经济实力和产业结构不同,一些国家在FTA中可能更容易受益,而另一些国家则面临着失业和收入不均等问题。
因此,FTA的实施需要各国之间进行公平和平衡的协商,以确保所有国家能够从FTA中获益。
随着FTA的普及和应用,国际贸易也将面临一些新的变化和挑战。
首先,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将推动国际贸易的转型。
随着越来越多的交易在线上进行,传统的贸易模式将变得不再适用。
因此,各国需要进行相应的和创新,以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需要。
其次,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也将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议题。
越来越多的国家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并将其纳入贸易政策的考量之中。
因此,未来的国际贸易可能更加注重环境友好型产品和绿色贸易。
最后,全球政治格局的变化也将对国际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
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化和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全球贸易的重心可能会发生改变。
新形势下我国FTA的特点及战略取向

我 上 限 制 了 彼 此 之 间 的 自 由贸 易 。 别 是 :0 1 我 国 正 式 成 为 “ 太 高 。从 贸 易商 品构 成来 看 , 国 20 年 亚 T 协定 ” 原“ ( 曼谷 协定 ” 成员 ;03 向各 F A伙伴 国 出 口商 品仍 以劳 ) 20 包 家 年 6 、0月分 别与 香港 、 门签 动 密 集 型 产 品 为 主 , 括 机 电、 月 1 澳 轻 服装 、 业等 ; 口商 鞋 进 订《 内地与香港 更紧密关系安排》 电 、 纺 、 、 能 《 内地 与 澳 门 更 紧 密 关 系 安 排》 品 则 以 资 源 、 源 和 农 产 品 等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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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 此 拉 开 了 我 国 F A快 速 发 补 性 越 强 的 国 家 , 立 自 由 贸 易 主 , : 装 、 类 、 具 、 织 制 就 T 建 如 服 鞋 家 纺 贸 产 展 的 序 幕 。 目前 ,我 国 已 与 6个 区 后 贸 易 创 造 越 大 , 易 转 移 越 品 等 。 由 于 产 业 、 品 结 构 相 似 国家和 地 区签 署 了 F A协定 , T 分 小 , 且 规 模 经 济 等 动 态 效 益 越 程 度 的 指 数 较 高 , 在 一 定 程 度 而 也
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特点及其规律

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特点及其规律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贸易合作成为各国之间加强经济联系和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这种背景下,区域贸易协定(RTA)逐渐兴起并发展壮大。
本文将探讨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特点以及其中存在的规律。
一、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特点1. 多样性和复杂性:区域贸易协定的形式和内容多样,涵盖了各种类型的贸易合作,如自由贸易协定(FTA)、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等。
同时,各个协定的条款和要求也各不相同,涉及到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环境等众多领域。
2. 增多趋势:近年来,世界各地区区域贸易协定的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特别是在亚太地区,东盟自贸区(ASEAN)、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等一系列大型区域贸易协定的签署,进一步推动了区域贸易合作的发展。
3. 经济一体化:区域贸易协定旨在通过促进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来推动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进程。
协定的签署可以降低贸易壁垒、促进货物和服务流动,并加强参与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
4. 联合拓展市场:区域贸易协定的一个重要目标是通过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扩大市场准入,为成员国的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市场机会。
通过提升市场准入水平,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区域贸易协定可以帮助成员国提高出口水平和国内经济活动。
二、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规律1. 集聚效应:区域贸易协定的签署会吸引更多的国家参与其中,形成聚集效应。
这是因为成员国通过区域贸易协定可以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和市场准入,同时享受到协定提供的贸易便利化和投资保护。
2. 级别分化:区域贸易协定可以根据成员国之间的关系和经济实力的差异而存在级别分化。
一些协定可能是双边的,只涉及到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而另一些协定则拥有更多的成员国,并且在覆盖的领域和内容上更加广泛和深入。
3. 互补性与冲突性:区域贸易协定之间存在着互补性和冲突性。
一方面,不同协定之间可以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更加完善和广泛的区域经济合作网络;另一方面,一些协定之间的规定和要求可能存在冲突,需要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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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FTA中投资定义条款发展趋势作者:关秀丽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4年第12期缔结双边、多边贸易和投资协定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措施,总体上使参与国受益。
截至2013年1月,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区域贸易协议共有546个,其中354个已实施(大多数为自由贸易协定)。
几乎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参加了一个或多个区域贸易协定。
截至2011年底,国际投资协定达到3164项,其中,2833项双边投资协定(BITs)、331项“其他国际投资协定”(主要包括涵盖投资条款的自由贸易协定(FTAs)、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区域协定)。
一、自由贸易协定:通向国际投资协定的桥梁(一) FTA①是因WTO“例外条款”得以存在和兴起的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第24条是区域贸易协定的主要依据。
只有相关成员满足了第24条第5款条件,便可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
1995年WTO取代GATT,其框架下的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关于“经济一体化”的规定,是GATT第24条的翻版,即在GATS下,各成员可通过劳务市场的区域性安排背离最惠国待遇原则,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组建涵盖服务贸易的区域贸易协定,在承认对方服务提供者的资格方面可以给予更大优惠。
这是WTO和FTA交互作用的法律基础。
FTA的传统涵义是缔约方之间相互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
但近几年,FTAs出现了新变化,其内容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
美国推动的TPP/TTIP即是如此。
(二)FTAs具有BITs不能企及的融合功能在WTO框架内已经达成了货物、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协定GATT、GATS,但对投资自由化却未统一于WTO一揽子协议中。
但在GATS中,WTO 成员方通过谈判承诺向外国投资者开放本国服务业部门,其中一个服务提供方式就是“商业存在”。
所以在外国直接投资服务业方面已经达成了一项WTO框架下的多边投资协定,FTAs是内容结构高度综合的协定,实际上在FTAs框架下可以借助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正向推动达成投资自由化规则。
NAFTA的FTAs 实践便实现了这种一揽子达成模式。
受NAFTA影响,美国等发达国家主导缔结的FTAs,大多是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并举。
而全球国际投资法制建设必将由越来越多的FTAs过渡到统一的多边投资规则,届时投资定义的统一便可期待。
二、现阶段:FTAs投资定义、特点及功能经济学界对投资类型尚无精确可操作的定义或标准。
这为法律制度上对国际投资协定中投资定义的纷争埋下了伏笔,也为各国商签投资协定留下了可以作为的空间,更给国际仲裁庭留下了较大自由裁量权。
(一)目前的投资协定中,并未形成统一、明确的投资定义在FTAs投资协定中,投资定义是FTAs的基本条款,一般出现在FTAs投资章的“定义条款”中。
FTAs投资定义也因全球各国各自独立的FTAs而不同。
受传统国际投资法理论区分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的影响,早期FTAs投资定义仅包含直接投资形式,新近FTAs投资定义的保护对象超出了直接投资范畴。
投资定义所包含的广义投资不但包括直接投资,而且涵盖间接投资,如购买公司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购买外国政府债券、贷款等。
从FTAs投资定义实践看,宽泛界定是一个趋势,一般包括五方面内容:第一,“动产”和“不动产”;第二,公司中的各种利益,如股票权益、债券权利等;第三,各种财产所有权和基于契约的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要求;第四,知识产权;第五,商业特许权,其中包含开发自然资源的特许权。
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为典型,FTAs“投资”的范围,均涵盖了所有上述五个方面,当然,NAFTA将那些纯粹源于商品销售的商业合同以及与商事交易有关的信用产生的货币权利排除在“投资”定义范围之外。
(二)主要特点1、FTAs投资定义可能传递出更高投资自由化信息相对于国际投资条约主要渊源的双边投资条约(简称BIT)而言,FTAs具有综合性区域化优势,FTAs投资规范所追求的目标一般高于BITs,更为强调投资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因为传统BITs仅侧重于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
FTAs在引资作用上更有优势。
缔约国间通过缔结 FTAs,释放出推行经济改革或欢迎外资流入的政策选择,因其内容涵盖贸易、投资等多个方面,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知晓度要远远大于单纯的双边BITs。
FTAs投资定义比BITs投资定义的示范效应更为显著。
一般,先通过双边FTA投资定义的一致,再将之在一定时期、一定FTA谈判国间推广以相同的投资定义模式订立更多的双边FTA,最终实现较大范围内的区域性FTA,提高该区域内经济一体化程度。
2、FTAs投资定义渐趋统一和高标准美国主导推进TPP和TTIP,是在贸投一体化背景下,加快资本流动自由化的信号。
随着FTAs实践的深入,无论是FTAs投资定义的文本扩张,还是在国际仲裁庭对投资定义所做的扩张性解释,宽泛和开放是其特征。
一方面,适应资本市场催生出的新的投资形式,反映了资本输入国鼓励和保护各种形式的投资承诺,也反映出美国力推投资自由化和塑造全球高标准投资规则的目标。
当前,FTAs投资定义呈现大同小异模式:有开放式、略显封闭式、混合式,但从实质上讲并无太大区别,各种投资定义均涵盖了五个权利群②。
各种投资定义是不同时期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推行区域投资自由化的方式之一,继承实质内容,仅对投资定义的方式进行改革,为了迎合发展中国家谨慎的投资自由化态度。
(三)基本功能FTAs中的投资定义,一方面,表明了资本输出国和资本输入国鼓励或限制资本流动的范围和程度,并引导投资者去寻求投资条约的最大保护。
随着国际直接投资趋势变化,FTAs 投资规则重点也在发生变化,从侧重于对外国投资的保护转为侧重于外资准入方面,从设立后的保护转为追求对外资准入的放开上。
另一方面,如发生投资争端,则要求潜在的申请方必须证明其请求与合格投资的相关性,方可提请仲裁或有胜诉的可能。
可见,除了条约适用的地域范围条款,对投资的保护范围通常是通过投资者与投资的定义来界定的。
三、典型FTAs中的投资定义实践研究(一)各经济体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寻找经济增长和转型动力自上世纪90年代至今,FTA历经6次快速增长,均与全球贸易投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有关。
(1)区域化的第二波:欧洲的快速扩张和美国贸易政策转向加速区域合作;(2)亚洲金融危机:东北亚国家的政策倾向使区域合作加速(双边和多边合作);(3)APEC茂物目标的选择;(4)美国战略重心亚洲转移;(5)东北亚地区对TPP的回应:区域性贸易合作;(6)全球金融危机。
(二)有代表性的FTAs中投资定义各区域贸易安排投资规则往往基于不同目的而采取不同的投资定义。
在保护投资目的下,基于资产的定义法可以尽可能的扩大受保护的投资范围,在鼓励与促进投资时经常采用。
以投资自由化为前提,一般采用狭义的定义法。
1、“南北型”:从宽泛到谨慎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多数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签订,形成了“南北型”FTAs。
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投资定义。
NAFTA取代了1988年美国—加拿大FTA中投资定义,采取的是狭义的投资定义方式,其适用的投资范围仅包含以企业为基础的直接投资,而1994年的NAFTA为了打开墨西哥的海外市场,其投资定义中包含了股票、债券等间接投资,用多达十项的篇幅采取“肯定+否定”的表述列举了协定所保护的投资形式,共有10项。
仔细分析这十项投资形式的表述可知,NAFTA对投资定义还是采取的比较保守的直接投资形式,每种投资形式或多或少地要求与实体企业的投资有关,即使是第二、三、四项中的股票、债券、贷款这些在美国—加拿大FTA中未涉及的资产,NAFTA也用限定形式的方式予以列明,表明了NAFTA中美国积极推行投资自由化政策的决心。
并用第九、十项来排除一些短期合同交易,虽然表面上有资金流入,但实属贸易方面的正常资金往来,用明示的方式排除这些资本形式,也是美国在以往BIT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同发展中国家不易冒然扩大投资定义范围的经验使然。
2003年美国—智利FTA投资定义。
借鉴NAFTA但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定义方式。
根据美国—智利 FTA 第十章27条对投资做了定义,指任何由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具有投资特点的资产,投资的特征包括资产的交付、对利润利益的预期或对风险的承担,投资可能采取的形式共有9项,另单独重申“成员国司法和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及决定,不应被定性为投资”,此条在同时期的美国—新加坡FTA中是作为脚注进行补充的,在美国—智利FTA中将其在正文中加以强调。
同时,美国—智利FTA在脚注中对上述列举的资产做出了补充解释。
虽然美国—智利FTA在脚注中对投资做了两项限制性解释,将明显不具有投资特征的资产类型排除在投资范围之外,但实质上,美国—新加坡FTA中投资的定义还是一种广义的投资定义,甚至史无前例地将投资的范围扩展到期货、期权交易及其派生的权利。
美国—智利 FTA 签署,参考了NAFTA第11章投资章,并对相应的投资规则包括投资的宽泛定义做出修订。
2004年,美国BIT范本出台,缩小投资定义范围,这影响了美国随后大量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
2、“北北型”:美澳与美韩FTAs,在投资定义条款上的界定差别比较明显发达国家间的 FTAs 俗称“北北型”。
以美式FTA中,美国与澳大利亚、韩国的FTA中投资定义为例。
2003年美国—澳大利亚 FTA 投资定义。
该协定也包含同美国—新加坡FTA相似的投资章。
在第11章第17条“定义”条款中,采取先总述投资的定义,再列举具体8种投资资产形式,然后用脚注对投资范围加以限制的定义方式,仍遵循了美式FTA投资定义方式,在投资定义方面未有大的变化。
2007年美国—韩国FTA。
美国—韩国 FTA 中含投资专章,投资定义比同属“北北型”FTA 的美国—澳大利亚FTA,有一些投资定义表述方式方面的变化:首先,在总的投资定义中,也强调了投资必须具有投资特征,并列举了投资特征的几个方面,说明在广泛承认“各种资产”可以作为投资的背后,仍然灵活地用“投资特征“加以限制;其次,在脚注的效力方面也做了一些调整,分析美式投资定义条款正文项与脚注的效力大小,一般是正文比脚注的效力要大些,脚注只是补充效力,而通过脚注排除“单独产生于货物、服务商业买卖中的金钱请求权”作为一项投资在美国—澳大利亚及其他FTA中都是一样的模式,但到了美国—韩国 FTA 中,却在投资定义条款最后一段用正文进行了排除,用正式的文本厘清了贸易和投资的界限。
而且,鉴于在投资定义中,史无前例地增加了一项新的排除性投资,即脚注13:为更确定,市场份额、市场准入,被期待的收益和产生利润的机会,就他们本身而言,都不是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