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翰林院与汉人关系
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

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由蒙古帝国的成吉思汗的子孙建立。
元朝时期,采用了一系列独特的地方行政制度,以维护其统治的稳定和让行政政策更好地传达到各地。
以下将对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进行详细描述。
首先,在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最重要的是设立了行省和路分管地方事务。
行省是元朝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负责城市周边地区的行政管理。
行省下设路,负责更小的行政区域,如县级地方事务和农业经济的管理。
各省、路的长官由皇帝任命,通常由汉人担任,以达到统一治理的目的。
其次,在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设有著名的宣慰使和路翰林院。
宣慰使主要负责监察地方行政官员的工作,以及向朝廷传递地方情报;路翰林院则是元朝地方行政机构中的学术机构,负责编修历史文献和地方志等工作,以强化对地方行政的监督和教育。
再次,在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实行了“郡县制”。
元朝郡县制在南宋时期基础上进行了一些,使得行政区划更加合理。
郡县制的实行,极大地方面了地方政权和行政管理的控制,提高了地方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另外,元朝还在地方行政制度中对财政和农田水利进行了一些重要的。
元朝的财政制度分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央财政主要负责国家政务和大型建设项目的投资,地方财政则负责地方民生和地方建设的资金保障。
农田水利方面,元朝大力推行了治水工程和灌溉工程,加强对农田的治理和保护,以增加农田面积和提高农田的产量。
此外,在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中,还有一些特殊的职能和机构。
比如,设有民伕机构,负责动员和组织民伕建设和军队后勤保障;设有发券机关,负责发行和流通元朝的货币;设有教育机构,负责普及教育和智力选拔工作等。
总的来说,元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其独特性。
它通过设立行省和路等机构,实行郡县制以及加强财政和农田水利的,使得地方政权和行政管理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这些制度的运行为元朝统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后来的明朝和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元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元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元朝的前身是蒙古汗国,由成吉思汗所建。
当时官制比较简单,实行领主分封制。
元朝统一中国后,国家规模超过汉、唐,蒙古汗国官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为了行使有效的国家管理,蒙古统治者对历代中原王朝官制,特别是金朝官制,多所借鉴,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元朝官制。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元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希望大家喜欢!元朝官制之中央官元朝中央最重要的机构是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
元朝不采用隋唐确立的三省制度,而是沿用金朝尚书省制度,更名为中书省。
中书省是由蒙古汗国时侍卫官必阁赤演化而来,又称都省,为管理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机构。
中书省名誉上的长官是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称“行中书令”或“领中书令”,但并不常设,元代只有四个皇太子兼任此职,而且“首居重器,未尝事事”(《秋涧集》卷八四),“名虽如是,实则未闻”(《青崖集》卷四)。
实际上中书省的长官是右丞相和左丞相,总领省事,裁夺庶政。
元制尚右,右丞相地位高于左丞相。
平章政事是丞相的副贰,左右丞、参知政事为执政官,统称宰执。
又有参议中书省事,掌管左、右司文牍,并可参决军国重事。
左、右司,各设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官。
中书省统领六部。
六部皆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
六部职掌与宋朝相仿,惟兵部不掌军政,只负责邮传屯牧。
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元朝曾三次设立尚书省,与中书省分权,但时间都不长(三次设置合计八年),所以终元之世基本上实行的是一省制。
需要指出的是,元代宰执官名运用十分混乱,原因是相当长时间内被用于赏功加官,到元中期恶性发展,从京官到外官,从文职到武职,甚至佞倖、僧道之类,往往都被授予宰执头衔,有时前面加“遥授”字样,有时则径称丞相某某、平章某某,职官、加官颇难分辨。
直到元朝后期,加官宰执头衔才得到控制。
枢密院是最高统军机构。
除怯薛外,“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元史·百官志二》)。
浅析汉臣在忽必烈即位过程中的作用

浅析汉臣在忽必烈即位过程中的作用康继辉【摘要】蒙元王朝是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在对汉人的任用问题上十分敏感,大部分蒙古最高统治者对汉臣的防范多于信任,甚至干脆不用汉臣,而元世祖忽必烈在元朝的统治者中算是比较开明的,特别是他即位之前及中统时期,大量任用汉臣,这些汉臣也给予了忽必烈充分的回报,他们在忽必烈还是亲王时,充当王府幕僚,为忽必烈出谋划策,积蓄力量,后来又为其夺取汗位立下了汗马功劳.【期刊名称】《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0(000)018【总页数】3页(P116-118)【关键词】忽必烈;汉臣;汗位【作者】康继辉【作者单位】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兰州7300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7(一)早年经历及个人性格忽必烈出生于成吉思汗十年(公元1215年),其父是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其母为唆鲁和帖尼。
当他少年时,他的祖父和父辈们已建立起横跨亚欧的蒙古大帝国。
随着蒙古征服地区的扩大,到窝阔台和贵由时期,蒙古大汗的牙帐所在地哈剌和林已相当繁荣,忽必烈得以从各地各种人处,特别是从各种文人儒士处吸收知识、了解情况,这为他以后重用汉臣打下了基础。
另外,忽必烈的母亲唆鲁和帖尼非常推崇汉族文明,她很早以前就反对以单纯的掠夺式的方法对待农业,并征召了很多汉族儒士、道士、和尚到漠北为她服务,这样的环境不能不对忽必烈产生影响。
忽必烈的个人性格也是他任用汉臣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他还在漠北“潜邸”的时候,“独喜儒士,凡天下鸿才硕学,往往延聘,以备顾问”[1]卷12,《太常徐公》250,“闻唐文皇为秦王时,广延文学四方之士讲论治道,终致太平,喜而慕焉。
”[1]卷12,《内翰王文康公》238于是他效仿唐太宗,四处招揽人才,像刘秉忠、张文谦、王鄂、赵璧等汉族地主知识分子应召前往,深受忽必烈的欢迎。
(二)积蓄力量的需要《元史》记载:“帝在潜邸,思大有为于天下,延藩府旧臣及四方文学之士,问以治道”[2]卷4,《世祖纪》57。
元代对汉族文化的影响与融合

元代对汉族文化的影响与融合元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时期,这个时期是蒙古族人统治下的时期,是中国政治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元代对于汉族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和融合,这个时期发展了汉文化、蒙古文化和西域文化,形成了多元文化的局面。
一、元代对汉族文化的影响1、音乐元代对汉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元朝皇帝对音乐十分热爱,在元代晚期,元代设立了乐部,集合了全国各地的音乐家,创作、演奏和传承了许多音乐作品,特别是《大乐章》、《管仲乐》等,这些乐章深受汉族人民喜爱,成为中国音乐史上的珍贵文化遗产。
2、绘画元代的绘画发展也对汉族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元代的蒙古族人统治下,绘画风格由于多种文化的交流,呈现了大量的长足进步。
元代的画师张择端在艺术上具有很高的成就,他的一些作品,特别是《清明上河图》等,成为中国绘画史上的珍贵的文化遗产,这些作品深受汉族人民的喜爱和推崇。
3、文学元代是中国文学发展的重要时期,对汉族文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元代的文学包括诗歌、散文和戏曲等多种形式。
元代的诗词有着独特的韵味和风格,如辛弃疾的词、李清照的词等,深受汉族人民的赞誉和传颂。
元代的戏曲也成为汉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元曲选》、《元曲大全》等,这些作品揭示了元代社会的风貌和文化习惯。
二、元代对汉族文化进行融合1、汉文化和蒙古文化的融合元代的汉族文化和蒙古文化在文化领域进行了许多的互动和融合。
元朝皇帝拥有蒙古族和汉族的血统,他们把蒙古文化和汉文化结合起来,形成了新的文化形态。
例如,元代的藏传佛教,是汉族文化和蒙古文化的融合,它吸收了儒教、道教和藏传佛教的精华,形成了中国文化的独特的部分。
2、西域文化和汉族文化的融合元代对于西域文化的接触和传播使得汉族文化更加多元化。
元代时期,西域的文化艺术以及宗教文化进入中国境内,与汉族文化融合。
例如,元代时期的马可波罗引进了大量的西域文化,使得中国的科技、文化和艺术都得到了突破性的提升。
元朝进士名录详单

元朝进士名录详单元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政权统治期间(1271年-1368年)培养了许多优秀的进士。
元朝进士考试是一种重要的选拔制度,通过进士考试选拔出的人才成为了元朝政府的重要干部,为元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元朝进士考试的选拔方式与其他朝代有所不同,它主要以经义为考试科目,注重对儒家经典的理解和应用。
进士考试的目的是选拔有政治才能和良好教养的人才,用于担任政府的各级职位。
进士考试有省试和殿试两个环节,省试是在各省的考场进行,殿试则是在京师的皇宫进行。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经义、诗词和策论,考试的难度非常高,竞争也非常激烈。
元朝进士考试的名次与官职的晋升有着密切的关系,名次越高,官职的晋升越快。
元朝进士考试的名次分为三甲和榜眼,其中三甲是指名列前三名的考生,榜眼是指名列第四名的考生。
三甲的考生可以直接晋升为翰林院编修,而榜眼则可以直接晋升为监察御史。
此外,进士考试的名次还与赏赐和封爵有关,名次越高,赏赐和封爵的等级也越高。
以下是一份元朝进士名录详单,其中包括了一些知名的进士及其名次和官职:1. 程敏政 -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2. 李秉忠 - 榜眼,授监察御史3. 高德辉 - 探花,授翰林院侍读学士4. 赵万里 - 榜眼,授御史台翰林院编修5. 魏泰 -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6. 杨士奇 - 榜眼,授御史台翰林院编修7. 张文谦 - 探花,授翰林院侍读学士8. 王濬 - 榜眼,授御史台翰林院编修9. 刘安 -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10. 吴舆 - 榜眼,授御史台翰林院编修以上只是一部分名单,元朝进士众多,他们在政治、文化和教育等领域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进士制度为元朝选拔和培养了大量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元朝进士考试的选拔制度影响深远,不仅在元朝时期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来的明清两代进士考试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进士考试成为了中国古代封建王朝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之一,它为中国的政治和文化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元朝政府的“等”、“级”制度

元朝政府的“等”、“级”制度元朝政府为了巩固统治,采取人为的民族分化政策,把帝国境内的各族人民分为四等、十级。
四等中的第一等当然是蒙古人,他们是天之骄子,充任各级政府的首脑。
第二等是色目人,指西域各族人和西夏人,他们当亡国奴较早,较能得到蒙古人的信任。
第三等是“汉人”,即原来金统治区域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人。
第四等是“南人”,地位最为低下,包括南宋统治区域的汉族和其他各族人。
这四等人的界限是森严的,重要的官职、军职均由蒙古人充任,不足时则用色目人。
元政府依照不同职业的性质,又把帝国人民分为10级:1、官(政府官员)2、吏(吏佐,不能擢升为官员的政府雇员)3、僧(佛教僧侣)4、道(道教道士)5、医(医生)6、工(高级技术人员)7、匠(低级技术人员)8、娼(娼妓)9、儒(儒家、道学家)10、丐(乞丐)。
一向在中国传统社会最受尊敬的儒家、道学家知识分子士大夫,在蒙古人看来,是彻头彻尾的寄生虫,被儒家所最卑视的娼妓都不如,仅稍胜过乞丐。
元朝政府为了巩固统治,采取人为的民族分化政策,把帝国境内的各族人民分为四等、十级。
四等中的第一等当然是蒙中人,他们是天之骄子,充任各级政府的首脑。
第二等是色目人,指西域各族人和西夏人,他们当亡国奴较早,较能得到蒙古人的信任。
第三等是“汉人”,即原来金统治区域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人。
第四等是“南人”,地位最为低下,包括南宋统治区域的汉族和其他各族人。
这四等人的界限是森严的,重要的官职、军职均由蒙古人充任,不足时则用色目人。
元政府依照不同职业的性质,又把帝国人民分为10级:1、官(政府官员)2、吏(吏佐,不能擢升为官员的政府雇员)3、僧(佛教僧侣)4、道(道教道士)5、医(医生)6、工(高级技术人员)7、匠(低级技术人员)8、妓(娼妓)9、儒(儒家、道学家)10、丐(乞丐)。
一向在中国传统社会最受尊敬的儒家、道学家知识分子士大夫,在蒙古人看来,是彻头彻尾的寄生虫,被儒家所最卑视的娼妓都不如,仅稍胜过乞丐。
元朝的民族融合

元朝的民族融合元朝(公元1271年-1368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由蒙古贵族成吉思汗及其后裔建立。
元朝在统治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和交流。
在这个时期,汉、蒙、回、藏等多个民族共同生活在中国的土地上,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民族融合现象。
一、政治融合元朝的政治融合主要表现在统治者对各个民族采取的包容和宽容政策上。
元朝设立了汉人、蒙古人、回回人等多个官职,允许各民族在政府部门中任职。
这种做法不仅保留了各个民族的特色,也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供了机会。
此外,元朝还推行了“九疆制度”,将边疆地区划分为九个行省,各地区的统治者由当地民族中的有能力者来担任,使得各民族的地方自治得到了保障。
二、文化融合元朝时期,各个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十分活跃。
元朝统治者以汉文化为基础,同时也兼容了各个民族的传统文化。
元朝实行“四夷同文”,推行汉文教育,同时也鼓励各民族保留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著名的文化使者郭守敬就是元朝时期一位重要的文化交流者,他将西方天文学的知识带回了中国,并在元朝推行了科学的研究方法。
这种多元文化的融合促进了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三、经济融合元朝统一了中国的经济体系,实行了统一的货币制度和度量衡制度,建立了畅通的交通网络,促进了各地之间的贸易和经济联系。
元朝还实行了农田水利政策,发展了灌溉农业。
这种统一的经济政策为各个民族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促进了各个地区之间的资源流动和经济融合。
四、宗教融合元朝时期,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各个宗教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元朝统治者对各个宗教持宽容的态度,保护各个宗教的信仰自由。
不同宗教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也随之增加。
例如,回回人的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与汉地传统文化有了一定的融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文化。
在元朝的统治下,各个民族之间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融合。
这种民族融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历史的进程,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和宗教的发展。
元朝的“汉人”八种的说法

元朝的“汉人”八种的说法说法1汉人是中国元朝的社会阶级。
传统的说法认为,元朝的蒙古统治者将元朝境内的人区分为四种阶级。
头一等为蒙古人,次一等为色目人,第三即为汉人,第四等为南人。
汉人是指南宋时期未受到南宋实质管辖的北方人,包括原本金国、西夏国境内的人,地位稍微高於南人。
但元朝的“汉人”并非全都是宋朝的北方汉人,还包括女真、契丹等民族。
“汉人”在元朝又称“汉儿”,金朝相对於南宋亦自称「汉人」,汉人实际的含义为居住在汉地的居民,包括原来金朝西夏以及四川、云、贵一带的居民。
元代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记载「汉人八种:契丹、高丽、女真、竹因歹、里阔歹、竹温、竹亦歹、渤海」。
(里阔歹、竹赤歹是女真的重复(蒙古人的叫法),竹因歹、竹温又是乣——札忽歹的重复;辽金两朝尚视乣为「杂人」,为「异类」,到元朝混同入「汉人」了)多为通古斯语系民族,清楚表明了「汉人」的概念以及当时东北、华北、黄河流域一带的民族构成。
另外,“杂人”也是元代“汉人”的主体之一······「汉人八种:契丹、高丽、女真、竹因歹、里阔歹、竹温、竹亦歹、渤海」。
其中“女真”和“里阔歹、竹赤歹”又是重复;那么“汉人八种”其实大约40%-50%都是女真,可见女真是元代汉人主体是不争的事实。
蒙古帝国消灭金国的战争中,杀戮极为惨烈,况且北方不同于南方——南方多山地,易于躲避战火,而北方多为平原。
蒙古骑兵每屠杀一座城市,都会破坏当地的灌溉设施,然后用尸体破坏水源(包括水井),好让侥幸躲开了屠杀的人在之后也因无粮无水而饿死。
“初,太宗六年甲午,灭金,得中原州郡。
七年乙未,下诏籍民,自燕京、顺天等三十六路,户八十七万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万四千九百七十五。
宪宗二年壬子,又籍之,增户二十余万。
世祖至元七年,又籍之,又增三十余万。
十三年,平宋,全有版圆。
二十七年,又籍之,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万八百有奇。
于是南北之户总书于策者,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有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有一,而山泽溪洞之民不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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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世祖即位之初,曹设立翰林院。
第一任翰林学士承旨王鸽认为“翰范载言之职,莫国史为重”,上疏备陈修史的重要性,于是翰林院才正式兼修史之任,更名翰林国史院。
Á此后,修国史(历朝实录和后妃功臣列传)就成了翰林国史院的一项主要工作,以致有的记载就简单地以“管编修国史”@一句话来概括翰林国史院的职掌。
元文宗时,命奎章阁学士院负责纂修政书《经世大典》,不少翰林国史院官员参加了这项工作。
够顺帝至正初年,诏修辽、宋、金三史。
这虽已不属国史范围,但仍‘“交翰林国史院分局纂修,职专共事”O,参与纂修工作的官员来自很多机构,而实际负责者也还是翰林国史院官员。
0二、典制语。
早在中统元年(1260),元世祖就任命王鹦为元代第一位翰林学士承旨,“制浩典章告所裁定”。
翰林国史院机构正式设立之后,起草制浩、“代言以施命于四方”,与修史、“载事以传信于万世”一样,都是它的主要职掌。
元人记述说:“前代代言之官,纂修之职,告号为清华之地。
国朝合而为一,势严而势重。
”“内则王侯之拜封、百官之制谙,外则遣使四夷、怀柔远人,凡王命,言必以文。
”0另外像救赐碑文一类文字,也大都由翰林儒臣撰定。
三、备顾问。
·元世祖设立翰林国史院的意图之一,就是用它在政治上起顾问咨询作川。
宋降臣谢昌元请立门下省,世祖责备翰林学士王磐说:“如是有盘之事,汝不入告,而使南方后至之巨言之,汝用学问何为?”王磐因病请致仕,世祖遣使慰谕说:“卿年虽高,非任剧务,第安坐敬人耳。
何以辞为?”勿程拒夫以质子身份入觑,世祖授以应奉翰林文字之职,并对他说:“自今国家政事得失,及朝巨邪正,宜皆为股言之。
”À成宗即位,征李谦为翰林学士,也对他说:“股知卿有疾。
”一卿当与谋国政,余不劳卿也。
”@大德七年(1303),“诏除集贤、翰林老臣预议朝政,其余三品以下年七十者,各升散官一等致仕。
”忍当时每遇大的天灾,皇帝往往就耍专门咨访翰林国更院。
故而苏天爵云“夫翰林、集贤, 祖宗所以优异儒巨,乞言议政而已”À。
《元史》本纪中就有很多翰林国史院官员参加朝政集议的事例,这里不拟罗列。
总的来看,他们所参与集议的事务范围很广,但尤以有关礼仪、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事务为多。
甚至连军官服色这样的细小问题,翰林国史院官员也曹参与讨论。
函到元代后期,经筵进讲(即选择博学的官员为皇帝进讲经史)形成制度:“以省、台、翰林通儒之巨知经筵事。
“一有公移,翰林国史知经筵者署之,仍用国史院印章,奏为著令。
”。
于是经筵进讲也成了翰林国史院备顾问职掌的一个重要方面。
翰林国史院的主耍职掌,基本如上所述。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院中的汉族儒士所赖以在政治上发挥作用的途径。
这种途径,大体上有两条:一、元代翰林国史院中的汉族儒士,因负有典制诗、备顾问的职掌,往往与皇帝较为接近,也就有较多的机会对国家政事发表意见和看法。
例如阎复在翰林,、“帝屡召至榻前,面撇召旨”,甚至成宗择相也询问他的意彰产甸三主鹤在承旨时,“若政之美疵,事之可否,人之贤不肯,省板言正论,无所顾忌”‘窦默任翰林侍讲学士,“至其关国家大计,则面斥权贵不少挠,虽古之汲黯、朱云无以加之”@。
赵与票在翰林,“每视职i青望近,·“…故所言常若8l]切无隐”@。
王挥授翰林学士,“凡预庭议,知无不言”。
赵晨“自入翰林,恒似时事为念,数敷陈便宜。
“一每遇台省大臣,必反复言之,听者厌闻而公不恤也”À。
他们的意见,在不少情况下也能被采纳。
例如王磐供职翰林时,疏请罢转运司,获准。
后“方伐宋,凡惟握谋议有所未决,即遣使问之。
磐所敷陈,每称上意”。
“江南既下,公王磐)言禁敢军士、选择官吏、赏功罚罪、推广恩信,所以抚安新附、消弧寇盗之策甚备,告略施行之”。
阿合马欲罢按察司,也因王磐硫争,得不罢。
欧阳玄任翰林待制时,“条时政数十事,实封以闻,多推行之”@。
这一类记载虽不无夸张之处,但大体上还是可信的。
二、元代翰林国史院中的汉族儒士,主要是承旨以下到直学士诸官,往往有荐士之权。
元朝前期不行科举,儒士多由荐举得进,其中由翰林国史院保荐的就为数不少。
例如前面一再提到的元栩第一任翰林学士承旨王鹦,一次就保奏二十余人为随路提举学校官。
翰林国史院初立时学士以卞官员,也大多由他保举,故而元人称他“主盟吾道,奖进后学,推毅人材,布列台阁”。
徐一泄隆“在翰林、太常,所荐僚属多海内名士”。
王磐久官翰林,元人称“荐举成材、奖励后进,则王公司其权矣”Á。
滕斌为承旨徐淡所荐,乃作谢启称烦徐瑛“其能公吾道之权衡,不营司人材之命脉”@。
王构“于史馆辟署无虑数十人,今相摄清要,告门下士”。
袁桶征翰林,“喜荐士,士有所长,极「1称道”O。
他们的荐士权,最主要地表现在保荐本院僚属上。
例如李谦、阎复由王磐荐为应奉翰林文字,李之绍为马绍、李谦所荐,曹元用为阎复所荐,揭溪斯为程拒夫、卢挚所荐,均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袁摘由阎复、程柜夫、王构荐为翰林国史院检阅官穆。
但也有不少保荐院外官吏的例子,如梁令即为王鹦所荐,“辟中书左三部分史”。
正因翰林国史院官员有荐士之权,所以求仕者就常常千方百计买通、贿赂他们,以求保荐。
《历代名臣奏议》卷67“治道”门,载大德时郑介夫所上奏疏,揭露这种情况说:“如牟应复轻薄无行,傲狠不才,切历下州学正,厚鹅阎承旨,保称亡宋故官之于,便得珍升路选。
者,但获缘翰林、集资院,求一保关,不间人物根脚,即加盛奖过褒。
关节既到,随准所拟”。
“又如去岁上命写金字经,从札部与翰林院官选择宇徉。
一时奔竟,喧哄京师。
各投门下,百计经营。
卿、学士张师道,至下如应奉邓警之,奏差张士开,数家之门,赔赔公行。
”自是援例侍郎离且郑介夫的揭露,也从侧面证明了我们的论点。
事实上,即使到科举制推行以后,翰林国史院官员仍然承担过荐举守合的任务。
3元代翰林国史院的渊源是前代的翰林学士院。
这一机构最早出现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专掌内命”,无品秩,被看作夭子的私人机构,有“玉堂”之美称。
而且在唐朝后期,它实际上成了皇帝身边的一个重耍决策机构,即所谓“至德以后,天下用兵,军国多务。
深谋密诏,告自中出”函。
翰林学士“选用益重而礼遇盘亲,至号为内相”@。
至宋,“亦采词藻以备斯选”。
两宋的翰林学士在政治生活中依然很活跃,但由于社会局面的安定和学士院机构本身的正规化、凝固化,其权力实际上已开始受到限制。
宋人关于翰林学士院的记载也因而常常仅强凋它清要性的一面。
金代的翰林学士院就进一步完全成.T朝廷里的普通衙门,院官员额、品级都有详细规定。
清人云“于是词巨邃设为专制,À。
当时翰林学士被视作难以充分发挥政事才能的“文雅之职妙,可见其权力缩减之一斑。
到元代,这种趋势有滑无减。
翰林国史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仅仅是一个实权甚微的清要机构。
修国史的职掌,基本无实权可言,不言而喻。
就典制浩来说,元制:“凡有玺书姗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共国字副之”。
这也就是虞集所说的“诏浩出于代言者之手厂次循文而附诸国语”¿。
这项工作由“掌译写一切文字”的蒙古翰林院完成,而统治者对这道关口是非常重视的。
《元史》卷27《英宗纪一》载:延枯七年(1320)十月己已林院泽诏,关白中书”。
同书卷1(l2《刑法志一》也载有专门规定:“诸翰林院应译写制书,必呈中书省共议其稿。
其文卷非态远军情重事,#从监察御史考阅之。
”(笔者按:这两条材料提到的“翰林院”,因主管泽诏,显为蒙古翰林院无疑。
参阅本文注º。
)北宋时的翰林学士可以借草诏之机“舞文容奸”@,蒙古早期的必筒赤也能利用写文书的机会“行其私愈”。
而对元代翰林国史院的官员来说,诏书起草后,要经蒙古翰林院译写,再受省合检查,从中弄权的机会可谓微乎其微。
至于备顾问的职掌,实际上也往往是形式。
翰林儒臣提出的建议是否被采纳,他们自己并无把握。
其“荐士”之权,也要服从于元朝统治阶级总的用人政策。
元代中央机构多可辟士,翰林国史院不过只是其中之一。
如果与蒙古贵族大批通过侩薛充任高官的情况相比,这点“荐士”之权就更是微不足道了。
另外,到元代,翰林国史院设置于宫外@,与一般的朝廷机构相同,因此与皇帝的接近也是有限的,至少远不如在宫廷里充任快薛的蒙古贵族。
事实上,当时很多人已经认识到了翰林国史院是一个没有什么实权的机构。
李冶的意见可以作为代表。
他说:“抽称视草,推天子命之,史馆乖落,以串相监之。
特书佐之流,有团之事耳,非作者所敢自专而非非是是也。
今者跪以扮林史馆为离逸,是工演誉而普旅饰者为高选也。
吾恐识者羞之。
,口其言堪谓一针见血。
也正因如此,虽然元世祖屡次征聘李冶,用翰林之职拉拢他,却都未能奏效。
关于元代翰林国史院的日常工作情况,赓集《道园学古录》卷17《刘赓神道碑》有如下一段记载:“建元初,命官找皆有训,辞简古尔稚,嘴出于翰林,常分番上直或启从。
而史馆方修太祖皇帝以来实录,与江金之遗史。
故公自应奉(翰林文字)玲司徒长史,而沈不离翰林着,其职事非兄徽也。
”据此,翰林国史院的日常工作似乎比较繁重。
但只要更多地检阅史料即知:虞集所言仅是一时的特殊情况。
在元代绝大部分时间里,翰林国史院都是一个十分闲散的机构。
例如李谦云:“玉堂多暇,日得考古论文,知其所未知,闻其所未闻,乐可胜既哉!”护苏天爵云:“词林清华,无官守言责,日维撰著为职。
”匆谢端云:“应奉(翰林文字),七品官,清华优佚。
编摩论撰之余,例三日始一集。
集则自(翰林)待制以下相与杂坐吟啸,侯官长至,升堂一揖而退。
”@马祖常则记载:当皇帝北巡上都时,“永相侍省中,率百官,咸以事从。
“一其为小心寅畏,赴走奉命,周敢少怠,而必至沐浴更上之日,乃得一休也。
催词臣独无他为,·一旬日不一署文书,夙夜虽欲求细劳微勤以自效,而亦无有。
”由此他威慨道:“然后知上之人不欲役其心,使之研精于思虑,而专以文字为职业,非如众有司务以集事为贤者也”妙。
就连管理翰林国史院院内事务的经历司,也是“簿书稀简,撤松不闻,一旬之间,亦三至公署而已”。
妙正因如此,皇帝和蒙古大臣才都把翰林国史院称作“养老之地”励。
当时一些以翰林国史院为题材的诗篇,也往往极言衙署内的安舒和冷清角。
总之,事务的稀少、工作的闲散,都恰恰反映了实权的微弱。
还有一点需耍指出:元代的翰林国史院井不是由清一色的汉族儒士构成的,院中也有不少蒙古色目贵族(参本文第一节所引山本隆义氏的统计资料)。
《元典章》新集《朝纲》,“不许隔越中书省奏启”条,摘引仁宗延赫六年(1319)的一份奏琉说:“钦惟朝廷诏浩,既曾经由国史翰林,其承旨、学士等员,告带知制浩阶街,又有根脚大臣习知国朝典政者首1姚健《牧庵集》卷4《送李茂卿序》把元代主要入仕途径归纳为三条:宿卫、儒、吏。
由宿卫入仕者“十之一”,由儒者“十分一之半”,由吏者“十九有半”。
元人这一类的记载为数甚多,都反映出一个问题:即元代各级官员之中,汉族儒士所占比例非常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