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教育模式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及其对法学教育的启迪

【摘要】法律诊所教育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促进学生对法学理论的深入理解,其优点在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该教育模式对我们的法学教育及其改革有很重要的启迪。

【关键词】法律诊所法学教育模式法学教育改革启迪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简况

1.法律诊所的含义

法律诊所(clinic legal education)又称诊所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望文生义,诊所式法律教育又称为“临床法律教育”。是指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原则上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指导之下,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处于生活困境而又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其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以此促进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入理解。其优点在于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1]

从2000年秋季开始,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我国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首次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全国7所高等院校尝试运用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

开设“法律诊所教育”选修课程。后来,包括西北政法大学在内的许多政法院校以及设有法学专业的院校尝试了法律诊所教育模式

展开教学。

2.法律诊所产生的背景

20世纪美国的民权运动使得律师和法学院的学生们不仅专注于

高深的法学理论,同时更多地开始关注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作用以及不足。这种变化让美国法律界和法律院校开始认识到:法律院校不仅应提供法律服务,而且应培养学生有意识地为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于是,法律诊所教育便应运而生。从形式上看,法律诊所教育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在医学院里,医科学生除理论学习之外,还必须花费大量时间从事临床实习,实

习的地点便在医院或诊所。他们在诊所为不同的病人诊断和治疗,完成一名执业医生全部执业素质的训练。而美国法律界、法学教育界正是看到医科学生在诊所实习能较全面地接受真实医务增强实

践能力的特征,便将这种医科实习方法移植到法学教育中,故命名

为“法律诊所”。[2]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特别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法律运用的真实感,能够让学生切身体会实际办案以及操作运用法律的过程,而不像课堂教学中案例分析的许多案例是虚拟的、呆板的,只满足案件设定者的教学需要。

3.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形式

法律诊所教学形式比较灵活,但一般包括角色扮演和实际代理案

件两种类型。出于不同的价值目标和现实情况的思考,不同的诊所课程对教学活动的设计也各不相同。有些开办诊所课程的学校可能因为缺乏硬件条件或因为其本身认为模拟的环境更有利于学生学习,更侧重于角色扮演和模仿。主要是先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的训练,接着组织模拟法庭,让学生进行简单的法庭角色的扮演,有时也会在一些虚拟的背景之下进行更为复杂的现场法庭辩论。而在另外一些学校,则更注重学生代理案件本身,强调学生面临真实情况的处理能力,同时也希望加强法律诊所的社会功能。在这样的教学形式中,诊所会给学生提供受理案件的条件,让学生亲自去面对委托人,接受他们的委托。实践中学生实际接触案件的形式本身非常丰富,远不只诉讼这一种模式。通常而言,学生会在诊所提供的工作环境内(一般是法律援助机构)以接听电话或面对面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确定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问题的性质,并为其作出分析,提出建议。必要时学生会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并在各种会谈、谈判、听证、调解及其他非正式的场合成为他们的代理人,以非诉的方式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如果案件必须以诉讼方式解决,学生则可以进行类似律师的工作,包括写诉状、调查取证、询问证人、写信、打电话、去法院查阅案卷;并与对方律师或当事人谈判以及向当事人提出建议,采取下一步行动直至正式出庭。可以说,这种真实的切身体会的办案教学方式,使得学生能真正站在律师的角度去思维,而不是像做案例分析题那样,对试题中无须证明的不变的

条件进行判断,追求与出题者事先预定的答案的一致,所以为目前的诊所教育所推崇。[3]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的特点

1.教学形式灵活多样

传统法学教育倾向于课堂上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听的讲座式方式。在这样的教学环境中,教师和学生的身份地位相差悬殊,很难在其之间产生有效的沟通。而诊所教育则采取了全新的模式,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教学活动也充分体现出“学生为本”的宗旨。在授课形式上,法律诊所教育注重变化和创新。教学活动一般分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类。课堂教学包括集体讨论、小组讨论、单独询问等部分,一般会采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法庭、甚至游戏以及心理测验等方式。而对于实践学习,可想象的空间更为广阔。凡法律实务中可采用的各种方式,法律诊所都可以采用,如法律咨询、非诉讼代理、诉讼代理等活动。互动式、讨论式、提问式、模拟式、游戏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被充分调动起来,成为促进学生转变身份锻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提高自身技能的方法,成为诊所进行教学研讨的重要手段。

2.采用真实案件材料

传统的法学教育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多采取案例教学的方法。但是,即使采用模拟法庭这样的仿真环境,也只能是使用虚拟或发生过的案件。这种模式对于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有一定的

作用,但却很难培养学生在实践中随机应变的能力,也很难对法律实践的全过程包括接待当事人,提供咨询等环节进行系统的训练。正是这种真实感的缺失,使得学生往往失去热情,不利于激发他们的职业责任心和道德感。而法律诊所强调学生通过办理真实的案件,掌握真实的案件材料,参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

3.培养学生多种思维方式

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对学生理性思维的培养,将正义和公平作为法学教育的唯一的价值目标。这种模式被称为“法官式的思维”。但是,社会需要的是各式各样的法律从业者,他们虽然都要有一颗公正之心,但应该注意不同的具体职业要求不同的思维模式,考虑问题的角度和处理问题的技巧都有所不同。诊所的教育主要要求学生用律师的思维去思考问题,而不是像一个法官一样对所有的是非曲直都要作出判断。学生应该像一个律师一样去结合案件的证据进行分析,考虑社会的背景,揣测法官的心态甚至是对手的策略。相信经过传统教育和诊所教育的多维训练,学生对法律能够有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

4.教学评估方式多样

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中,评价学生的标准往往是唯一的,即以学习成绩来进行评价。诊所式法律课程结束时没有考试,它根据教学目标创造出一套全新的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的方法。它的确立是对传统评价方法的挑战。在诊所式教育课程中,学生对自己评价的

重要性远远要超过教师对他们的评价,他们更加关心他们所承办的案件的成与败、得与失,他们更加关心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感受,也更加注重自己承办案件的感受。学生们关注的焦点也同样是教师对他们进行评价时所关注的焦点。教师要让学生理解,案件的成败固然是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指标,但是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否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真正地成长了,是否得到了他们所想要得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技能和知识。如果得到了,即使案件没有成功,他们仍然会得到很好的评价,而这种评价方法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是无法实施的。[4]

法律诊所教育对法学教育的启迪

法律诊所本身所蕴涵的教育理念,其所运用的一些科学的教育方式,评估方法却可以给我国法学教育有所启迪。具体而言,法律诊所对我们法学教育具有以下几方面启示:

1.在法律课程的设置上应加大职业培训的比重

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仍然偏重理论教育,这无可厚非,但是应该同时注重给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实践的机会。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过少的实践课程不利于学生消化书本的知识,也使得学生在今后的职场上无所适从。法律诊所模式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较好的思路和方法。我们法学院在近年的实践中,加大了实践课的课时,取得良好的成绩,如逐步采用法律诊所模式教学,将会取得

更好的效果。

2.教学方式上借鉴诊所模式,鼓励教学创新

如前文所述,我国高校目前教学形式过于单一,老师和学生的地位差距已被固定化。诊所较之传统教育,形式更为灵活,深受学生喜欢。在诊所教育和其他的一些实践教育的场合之外,我们可以大胆地借鉴诊所的一些教学方法,尽可能地丰富教学手段,将诊所教育融入传统性的教授之中。在我们的法学教学中,可以大胆采用法律诊所教育模式所采用的教学方式,如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法庭、游戏以及心理测验、法律咨询、非诉讼代理、诉讼代理等,将互动式、讨论式、提问式、模拟式、游戏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结合起来开展法学教学,定会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3.聘请资深的法官、检察官及律师参与教学活动

我国高校中从事法学教育的教师一般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但存在缺乏法律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的问题。教师本身可能对实践环节有所忽视,即使发现了问题,也由于自己实践经验的缺乏而很难从法律职业化的角度去组织教学活动。相反,在法律实务部门活跃的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却具有这方面丰富的经验。所以,我们可以请资深法官和律师来校举办讲座,或者进入课堂讲解典型案例,让学生通过律师、法官和检察官来了解社会,了解自己今后的职业,为其今后进入实务部门奠定心理和能力上的基础。我们法学院已经计划,今后在本科法学教学中,聘请资深的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参

与教学活动,进行司法实践经验方面的讲座或者进行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讲解,并将具体予以实施。

4.改革目前的实习制度

目前法学本科毕业实习由于缺乏指导,疏于监督,实习过多地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教学价值,存在好多弊端。法律诊所模式却能从很大程度上克服传统实习制度无序、无效果的缺陷。而且,由于法律诊所多与法律援助制度相联系,不会出现实习学生无法操作具体业务,只能做琐碎的杂务工作的情况。所以,借助法律诊所来改革目前的实习制度是十分有益的。[5]但是,诊所容纳的空间有限,所以笔者并不提倡用法律诊所取代毕业实习。而是希望在注重诊所对毕业实习人员分流作用的基础上,多汲取诊所法律教育方法,全面改革法学院毕业实习制度。使毕业实习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使毕业实习的实践教育目标能真正地实现。

5.加强实践教学的力度

如上所述,法律诊所的最大优点就是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它特别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法律运用的真实感,能够让学生切身体会实际办案以及操作运用法律的过程。实践出真知,这是颠覆不破的真理。所以,我们法学教育一定要借鉴法律诊所的这一优点,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给学生更多的法律实践机会,使学生亲历法律的运用与实践过程,体会自己实践的成果和劳动付

出的艰辛与汗水,其教学效果要比纯粹的理论教学好得多。

参考文献:

[1]甄贞.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张清.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与价值追求——关于法律诊所教育的思考[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2,6.

[3]吴春香.高校法学教学引入法律诊所模式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3,5.

[4]李敖,项炎.法律援助与法律诊所之甄别与整合[j].法学杂志,2003,24.

[5]甄贞.一种新的教学方式:诊所式法律教育[j].中国高等教育,2002.8.

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大纲

___法学院___权益保护(法律)诊所 课程教学大纲 (参考稿) 20__年_季学期 说明: ?各校法律诊所课程类型、内容、形式和特色各有千秋,不可用固定的模式简单 限定;但它们又有基本的共同点,即通 过诊所形式教学和办理实际案件,培养 学生具备法律职业人所应有的法律素 质、能力和职业道德。为此,本大纲仅 作为一个参考文本,意在开启各种不同 类型法律诊所课程的思路,同时又相互 学习和借鉴,而非作为一种可以简单套 用的模式,而抹杀特定法律诊所课程的 内在的精华和因地制宜的特色。 ?大纲按照教学进度和学期内每周教学的顺序进行编排,但各个诊所课程应根 据自身的教学内容、进度及学生办理案 件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或增删,不同的 题目可以与其他内容交叉在一起进行。?欢迎有关老师对此参考稿进行修改和补充,也欢迎提出新的大纲,一起交流, 共同提高。 课程名称:___法律诊所 任课老师:___ 学时:___学时 学生规模:___人

教学形式:课堂讲授讨论与独立办理真实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 考核方式:___ 教学目的: 通过本学期的___法律诊所课程,使学生: 1.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不仅系统地掌握___方面的法律知识,而且亲 身参与法治实践,深入了解我国法治发展的现状; 2.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接触并实际处理真实的___类型案件,为案 件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3.从实践中学习并掌握法律执业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实践能力、方法 和技巧等基本技能和素质; 4.在办理实际案件过程中体会并培养法律职业人的良好法律职业道德、 事业心、公益心和使命感; 5.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学会与当事人、法官、同事和各种诉讼参与人沟 通或合作的能力。 课程及教学要求: 1.本课程面向法学院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本课程的学生应已经修完法学的基础课程,有独立办理案件的能力,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和公益心; 2.本课程学生应当按照课程要求参加课堂讲授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课堂教学,积极参加课堂讨论; 3.学生应当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分成小组(_人一组),亲身参加有关的法律咨询接待和法律服务工作,如按照诊所值班要求,到诊所对外 法律服务办公室值班,接待来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接受案件代 理,向需要获得法律服务的___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4.无论是课堂讨论还是办理真实案件,学生都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在老师指导下和通过讨论,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和解决该 案件的方案;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及其对法学教育的启迪 【摘要】法律诊所教育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促进学生对法学理论的深入理解,其优点在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该教育模式对我们的法学教育及其改革有很重要的启迪。 【关键词】法律诊所法学教育模式法学教育改革启迪 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简况 1.法律诊所的含义 法律诊所(clinic legal education)又称诊所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望文生义,诊所式法律教育又称为“临床法律教育”。是指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原则上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指导之下,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处于生活困境而又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其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以此促进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入理解。其优点在于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1] 从2000年秋季开始,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我国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首次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全国7所高等院校尝试运用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

开设“法律诊所教育”选修课程。后来,包括西北政法大学在内的许多政法院校以及设有法学专业的院校尝试了法律诊所教育模式 展开教学。 2.法律诊所产生的背景 20世纪美国的民权运动使得律师和法学院的学生们不仅专注于 高深的法学理论,同时更多地开始关注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作用以及不足。这种变化让美国法律界和法律院校开始认识到:法律院校不仅应提供法律服务,而且应培养学生有意识地为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于是,法律诊所教育便应运而生。从形式上看,法律诊所教育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在医学院里,医科学生除理论学习之外,还必须花费大量时间从事临床实习,实 习的地点便在医院或诊所。他们在诊所为不同的病人诊断和治疗,完成一名执业医生全部执业素质的训练。而美国法律界、法学教育界正是看到医科学生在诊所实习能较全面地接受真实医务增强实 践能力的特征,便将这种医科实习方法移植到法学教育中,故命名 为“法律诊所”。[2]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特别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法律运用的真实感,能够让学生切身体会实际办案以及操作运用法律的过程,而不像课堂教学中案例分析的许多案例是虚拟的、呆板的,只满足案件设定者的教学需要。 3.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形式 法律诊所教学形式比较灵活,但一般包括角色扮演和实际代理案

法律诊所心得体会

法律诊所心得体会 收获:诊所教育的一大特色就是专业法学学习和实务相结合,实践是最好的老师,我们通过接待当事人,代理案件将纯理论的知识很好的与现实相结合。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很好的法律学习过程,在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我们应该要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判例找出来,还要通过查阅相关案例和资料来确保解决的可行性,是一次很好的在学习过程,我们通过对案件的处理更加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我们通过对案件的代理,更是一次很好的实践经验,还学到了律师工作的一个过程,培养了我们相关的法律技能。 老师告诉我们,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应具备哪些素质,在接待当事人和对待案情时应该怎样应对。在诊所的课堂教育中,老师们会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给我们讲授实务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诊所教育,不仅有助于我们学习专业知识,接听当事人来电、面对面与来访者交谈还锻炼了我们与人交往、交流沟通的能力,以及概括案情、冷静思考、沉着应对、处变不惊的能力。接触真实案件当事人,运气好的还可以代理当事人出庭。我想在法律诊所上课的这段时间将会成为我正式走上法律执业道路过程中美好的回忆。 通过半年的学习,总结出了下面几点专业方面的心得体会:

1.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 在接待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最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当是人不注意保留证据,证据是案件事实的认定的决定性因素,所以证据应是与案件事实关联最为密切的客观存在。但是,若要取得最有力,有利的证据,我们必须要从案件中跳出来,融入到纷繁的社会生活中,去寻找最为权威有力的支撑2.法律文书写作 我们曾经为当事人写过一份合同,就我自己来说,由于爱好原因,对民商事方面的法律知识还算熟悉,但是有关诉讼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的知识就很有限了,有时在当事人面前急着翻法条的感觉是很不好的。不仅容易让对方产生对我们的不信任,也容易使自己失去自信。 3.法律援助 在期中时,我们在南门组织了一次法律宣传,接待了大量的当事人,诊所的值班及法律宣传活动中,让我学习到了许多课堂所无法学到的知识。通过接待当事人,让我不断成熟,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明白了自己在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上与专业律师的差距,也给了我努力学习的动力。通过法律宣传,我认识到了公民法律意识的单薄,了解了弱势群体的无助,让我有了一个更理性的思路去对待法律,对待案件,对待律师这一职业。 4.接待当事人

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

法律诊所课心得体会 在准备选修法律诊所这门课程的时候,其实我并不了解什么是“法律诊所”,自己也没有去查阅相关资料做深入学习,只是凭借字面意思理解它肯定与实践教学有关。听完法律诊所入学课中廖老师对这门课的介绍,我的思想有了一个跨度。从一个空白的问号到基本了解外国的“clinic legal education”和中国的法律诊所——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不同,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教师只是课堂的引导者,不再是课堂仅有的主角。我想这将是一门既有趣又很实用的课程,是继模拟审判之后又一次理论联系实践的好机会,是一个很好的学习与交流的平台。 转眼间一个学期又接近尾声,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也结束了。在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中我感触颇多。课堂上,很多时候我们不再是处于一个被动的角色,每一次的模拟练习课堂气氛都十分地轻松,没有压力。部分情况下不再有老师预设的答案,我们不再受刻意寻找所谓的标准答案的束缚,不用努力去揣摩老师的心思,开始有自己独立的思考,每个人都会很积极主动地表达自己。很喜欢每一次的模拟练习,使理论联系实践,从经验中学习法律,从实践中掌握一些职业技能,知识积累与思维训练并重,每一次都能确保我们从模拟实践中自己总结学到的东西。模拟练习不仅培养了我们自己发现问题的能力,也可以让我们在思维方式上进行交流。如每一次我都会思考,为什么别的同学能够想到这一点,而我没有想到?为什么别的同学想到从这个角度去思考,而我没有呢?这样下来,我也不断地积累了别人的优点,我相信这是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取长补短的过程。 除了上面的感触与收获,我们在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中还熟悉了律师办案的知识和技巧。 首先,通过诊所的学习,极大地增强了我对律师职业道德的理解。作为律师办案要讲求“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切勿怂恿当事人作伪证,同时也要求律师等在会见当事人或者接受委托时,要有意识地询问当事人对证据的掌握情况,特别注意提醒当事人可能遗漏的证据。作为律师一定要有责任心、有职业道德,尽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就要求律师要尽量多收集些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准确无遗漏的计算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其次,法律诊所的课堂中,通过理论教学、模拟谈判、课堂讨论等环节,让我们切身的了解到实际生活中办案应注意的问题,这是课本上没有涉及到的,这种切身体会得到的东西,往往会更加深刻。其中这样几个细节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1.在接待案件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思维,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尽量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部分,找出有利和不利的地方,才能准确的运用法律知识,找到适合当事人的最佳方案。 2.在会见当事人时要讲究技巧,要分清当事人属于哪一类人属于什么性格,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个人觉得会见生活在社会底层或者对法律专业知识了解并不多的人要求更高,因为这些人遇到事情情绪往往比较容易激动、愤怒。作为律师、尤其是做法律援助的学生如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是首要难题,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把我们的实际情况如实的告诉当事人,如果我们刻意的隐瞒即使当时当事人相信了,一旦当事人发现了真实情况就很难继续办理案件,势必会影响当事人的利益,这与律师或委托人的职业道德是有冲突的。刑事案件,律师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定位,会见虽然是律师的一种责任,但律师并不能承诺或许诺给当事人什么。 3.谈判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双方的共赢,并不是非得分个输赢,谈判要注意技巧同时也要让对方看到己方的诚意,要相互妥协不要过度的关注事实与出价,要坚持利益胜过立场,更不要一味的触动对方必须要坚持的最低目标,否则谈判肯定以失败告终,最终可能转而走

诊所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探讨

诊所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探讨 海南大学法学院叶英萍黄丽环 内容摘要:诊所法律教育,既是对法学教育传统模式的改革,也是法学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作为一种舶来品,在我国,诊所法律教育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对诊所法律教育教学模式的探讨,成为各校诊所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强调真实性,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并举,灵活客观全程跟踪的考核机制,是我院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的特点。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课堂教学课外实践考核机制 诊所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作为一种教育模式,其是一种由法学院开设的,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们凭借自己已经学到的法律知识去办理真实案件的教学方式。我国于2000年引进诊所法律教育,该教育模式一经引进就得到了学生们的广泛欢迎,作为一种法学教育领域的全新探索模式,它逐渐被中国高等法律院校所认同,并由不少高校加入到诊所法律教育的尝试中来。在中国当前的诊所法律教育中,由于各学校的教学条件不同,诊所的性质不同,诊所服务宗旨的不完全相同,其教学模式也不尽相同,各高校也在探索着适合自身特点的诊所教学模式。 海南大学法律诊所开办于2005年初,其是以海南大学法学院为依托,以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技巧为宗旨,以具有多年法官、检察官、律师执业经验的5位全职教师为骨干开展的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诊所通过指导教师(Clinic Professor)指导学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或参与代理案件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校知识教育与社会执业能力的距离。在诊所教学和诊所实践活动中,我们不断进行诊所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创新,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人格塑造有机统一于诊所教学当中。经过近4年的努力与探索,我们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诊所教学模式。

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运用

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运用 摘要:诊所法律教育方法有助于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诊所法律教育具体实施的方式有多种,课堂内主要采用模拟角色训练与评价的方式,课堂外主要采用代理真实案件的方式。在使用诊所法律教育方法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因人而异;要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交流;要正确认识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地位。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方法;实施;问题 一、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意义 “法律诊所”是一个外来名词,属于法律教育术语,英文名为CLINICAL LEGAL。概括起来说,诊所法律教育是指“通过法律实践,学习律师的执业技能”。这种教学方法的最大特点是学生是课堂的主人,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参与处理真实的案件。这一方法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能起到以下作用: 1.有助于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重在把法学知识和教师的经验面对面地传授给学生,使学生在课堂学到必要的法学知识,完成一个从不懂到懂的过程,为以后的法律实践打下基础。这种教学方法的不足是不重视法律实践,理论与实践脱节较严重。诊所法律教育的方法重在实践,强调学生把所学法学知识与法学实践相结合,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方法缺少实践的不足。引入这种教育方法,有利于使法律教育的方法更为完善,便于学生学以致用。 2.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 教育方法直接影响法律教育的质量。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学教育,一方面要培养高层次的研究型的法学理论家,另一方面要培养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熟练掌握诉讼技巧、有职业道德的法律工作者,而且后一种人才的需求似乎更为迫切。由于法学的实践性强,所以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就必须选择有利于提高实践能力的教育方法。诊所法律教育方法正是有利于培养实践能力、提高法律教育质量的有效方法。 3.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 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还应当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诊所法律教育过程中,学生在处理一系列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时,特别是在权利与义务的碰撞中锤炼自己,就能使他们的职业道德得到升华。学生在接受诊所法律教育之后,一般都有这样的体会,

法律诊所典型案例分析

法律诊所典型案例分析 一、案情介绍: 李某(男,34岁)与吴某(女,32岁)系夫妻,2002年结婚至今无子女。自2010年起,李某经商失败,无业在家。吴某也下岗在家,每月仅有少量的低保收入。日久,李某觉得生活无聊对吴某心生厌倦,多次提出离婚未果,时常,酗酒,赌博并对吴某实施家暴。吴某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多次找到李某父母朋友,社区领导协调夫妻之间的关系。李某认为吴某让自己颜面尽失,故对魏某变本加厉。2012年4月,吴某找到我们要求给予帮助。现已得知夫妻二人表面上的财产有如下:1、50平米住房一套2、房内各自的生活用品若干3、房内的家电若干5银行存款2万元6、2002年李某与吴某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一辆车。二、争议焦点: 李某与吴某之间的财产分割以及基于李某对吴某的家暴情况是否应予以赔偿。 三、法律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第三款: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以上两条强调法律对妇女的特殊保护) 2《民法总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一条】第一款: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上为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以上是代理活动的法律依据)【第一百零四条】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五条】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以上是对妇女弱势地位与法律特别保护的强调)【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以上强调对被代理人造成的伤害应当补偿)【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以上为索赔的法律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民事赔偿的具体标准的相关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二款: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以上是对妇女特殊保护地位的确认)【第十七条】(关于共同财产的认定)【第二十条】(夫妻抚养义务)第四章中关于离婚章节的特别规定【第四十五条】对于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清酒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上是关于家暴、赔偿的相关条款,特别强调)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第十七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第二十七条】(对于“一方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第

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系统

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系统是与武汉大学诊所教育中心主任李傲老师共同合作开发,是一款围绕《互动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大纲为中心,教师与学生互动参与实验的教学软件。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系统紧紧围绕诊所课程的大纲,设置会见、事实调查、法律研究、咨询、调解、谈判到诉讼等七大业务环节。以教材为基础,并从中穿插司法实务中的技巧,分析方法,思维方式等让诊所学生在使用中做到“像律师一样去思考”,让教师更好的教导学生掌握律师的基本技能。同时软件还能帮助学生单独学会委托代理业务。 系统价值: 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系统中设置的“听、说、读、写”等律师的基本技能可以快速的帮助诊所学生掌握必要的知识点和完整的诊所办事流程。 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系统设置的大量的实验练习中所穿插的实务技巧、分析方法、思维方式可以让诊所学生独立做到“像律师一样去思考”去解决当事人的诉求。 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系统带来的大量互动实验,可以很好的解决在诊所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互动不足的弊端,使教学无纸化,趣味化、生动化。 系统特色: 全程Flash制作,界面美感,场景逼真。 教学点流程化设置,使得教学与学习思路清晰,实验练习紧紧围绕课本知识点展开。 内置大量的仿真互动练习,满足诊所学生扮演当事人与律师进行实验。 内置大量的礼仪知识及测试、大量的律师思维训练及测试。 内置实践课程文档管理,学生在代理案件后书写的文书和证据复印件等可以上传至软件,统一保存管理。 系统功能: 管理员:账户管理班级管理案例管理视频库管理知识库管理实践课程文档管理 教师:我的办公室实验安排实验考核辅助工具个人信息 学生:实验模拟成绩查询模拟室我的办公室辅助工具个人信息

白佳玉:国际法诊所课程大纲(文科)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 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法律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具体说来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目的,以法律援助为手段,采用案件讨论、角色模拟、单独指导、在实践中学习等方法,培养与提高学生思考的能力。本课程主要在培养学生掌握国际法基础理论的前提下,具备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基本素养和认知后,了解如何获得国际法案件中的证据,参与谈判,以及国际仲裁或诉讼。主要通过模拟法庭和辩论的形式来加强学生掌握和运用国际法基础理论的能力。 2.设计思路: 国际法课程十分注重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而诊所式教学法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最佳途径。诊所式教学法在国际法教学中的具体应用表现为以学生为主体,以国际法教学为目的,采用案例讨论、角色模拟、谈判与论辩训练、单独指导等方式,从多方面培养学生的办案能力。如,组织模拟相关国际法案件,让学生分别承担相应角色,体验整个国际诉讼过程;组织学生参加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通过高强度的全英文培训,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与国际合作、竞争的能力。 - 1 -

二、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概念、相关情况及其学科价值;诊所的教学方式与教学方法,课堂教学内容与课外实践要求。理解国际法律师职业的基本价值及技巧。理解并掌握国际法律师职业的基本技巧、会见当事人与提供法律咨询的技巧、如何开展案件的准备工作、谈判的策略与风格、办理国际法案件的案件策划与一般策略、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到课程结束时,学生应能: (1)了解律师执业的基本技巧; (2)了解律师和当事人会面、签订代理协议、具体介入案件等安排,掌握提供咨询服务的技能; (3)掌握调解和谈判的策略与技巧; (4)熟悉庭审的各个阶段,理解诉讼技巧,有能力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5)结合实际案例,了解各种常见的国际法争议的解决。 三、学习要求 要完成所有的课程任务,学生必须: (1)按时上课,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随堂练习和测试。本课程将包含随堂练习、讨论、小组作业展示等课堂活动,课堂表现和出勤率是成绩考核的组成 - 1 -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诊所式法律教育相对于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在培养学生实践性法律技能、塑造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既是国际法学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同时又符合我国素质教育的既定目标,其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诊所式法律教育实现了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突破。教育目标侧重于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法学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高校法学教育应该更倾向于对学生法律综合实践技能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注重法律职业道德、素养、责任心的塑造。法律追求的最高价值是公平与正义,这也是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教学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主,注重培养合作精神。诊所式教育则以学生为主,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精神。教师不仅仅充当理论知识的传授者,更多是充当了学习资源的组织者和提供者、学习方案的引导者角色。 诊所式法律教育尤为注重教学方式的变化和创新。指导教师善于采用多角度、多方位和多层次的教学方法,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深入贯彻教学意图,力图使教学产生一种立体的、透视的、深入的效果。教学活动一般分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类。诊所式法学教育围绕教学目标和价值理念,创造出了以综合法律实践技能、反思型学习能力及综合运用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新的教学评价体系。课程结束时不再采用书面考试,而是以学生自我评价、委托人评价、小组成员互相评价和教师评价等综合方式来进行考核。 而杭州法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便是此领域的专注研究者。杭州法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是业界良好的高校教学软件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法学专业;是目前法学领域内专业成熟的法学实践教学软件研发团队;凭借成熟的技术核心及雄厚的研发力量,基于先进的法学实践教育理念,自主研发了法源法律实务综合模拟软件、法源法律诊所教学实训软件、模拟法庭教学软件、法源法律文书写作软件法源法学案例教学分析软件在内的几十款极具竞争力的教学软件产品;客户遍及全国20多个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

法律诊所教育的实践

法律诊所教育的实践 摘要诊所教育在法学教育上有其重要的实践意义,是传统教学模式的有益补充,本文主要介绍了法律诊所在具体建立及运行过程中所应当注意的流程及相关评价方式。 关键词法律诊所法学教育教学模式 作者简介:孙艳蕾,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法律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法。 中图分类号:G633.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2-235-02 一、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 1977年5月,根据我国中共中央的指示,当时的西南政法学院和湖北大学法律系得以复办,至此拉开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序幕。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改革开放30年增长了105.67倍;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30年增长了200多倍;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达6万多人,30年增长了260多倍。2008年,中国法学博士毕业生人数1700余人,法学博士招生人数2500余人,法学博士在校学生人数8500余人;法学教师已达55000余人,改革开放30年增长了近

10倍。在法学教育形式如火如荼的背后,社会各界也看到了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据调查统计,2007年法学学科毕业生的就业率竟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究其原因,一方面,在发展的指导思想上,法学发展过程中过于浓厚的经济导向性使得尚未成熟的法学教育逐渐失去了内在的发展平衡,盲目性、功利性的行为充斥于法学教育中,影响了法学教育的后天发育;豍另一方面,在教学实践中,我國的法学教育目前存在着诸多缺陷。首先,教学方法单一。目前绝大多数学校在法学教育上还是采用的传统课堂讲授法。以书本为依据,以课堂为依托,倘若老师未兼职从事一些额外的实践工作的话,学生所得到的知识仅限于理论和课本。其次,我国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定位不分层,含混不清。我国法学教育的定位似乎既涵盖了通识教育说、学历教育说、应试教育说、基础性教育说的内涵,又同时希望达到精英教育说、职业教育说的功能,但是这种希望面面俱到的教育模式,导致培养的学生面面不到,定位不清,无法针对人才市场的需求,似乎哪里都需要,又似乎哪里都没有优势,无法产生核心竞争力,法学就业难就是最真实的验证。 二、法律诊所教育的必要性 基于上述现状的分析,我国的法律教育应当分层定位。可以针对通识教育型、职业教育型、精英教育型的不同对象和需求设计不同的培养方案,或者在基本培养方案中针对不同定位的学生设计不同的倾向性的教育方案。不过,无论是哪种培养方式,有关法律的实践性教学都是必不可少的。理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进一步千锤百炼,而大量

智慧树知 到《诊所式法律教育》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诊所式法律教育》章节测试答案第一章 1、请问下面哪一项不是会见常见注意事项之一: A.给出建议 B.代理费用 C.客户分类 D.谨慎建议 答案:给出建议 2、哪项不属于专业的记录系统? A.PCLaw B.Linkedin C.TimeMatters D.律通 答案:Linkedin 3、以下哪一项不属于会见前的客户调查作用? A.前期筛选掉不良客户 B.促进律师与客户合作的达成 C.了解客户的个人隐私 D.方便律师在客户来之前进行相关准备 答案:了解客户的个人隐私 4、对于会见中客户提供的证据材料应该: A.在客户允许下复印或者拍照保存

B.把原件当场还给客户 C.当场留下原件 D.不需要客户允许便可以复制 答案:在客户允许下复印或者拍照保存,把原件当场还给客户 5、对会见相关记录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计划表用于对会见前的客户信息整理 B.评估表是对整个会见过程的一个评价 C.备忘录是用于会见时客户陈述的案件相关事实记录和证据列表 D.评估表不需要对是否形成代理关系进行论证 答案:计划表用于对会见前的客户信息整理,评估表是对整个会见过程的一个评价,备忘录是用于会见时客户陈述的案件相关事实记录和证据列表 第二章 1、举证权利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明自己观点或者反驳对方观点证据的权利。 A.对 B.错 答案:对 2、关于证据说法正确的有: A.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B.传来证据优于原始证据 C.直接证据优于间接证据 D.间接证据优于直接证据 答案: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优于间接证据 3、在准备阶段需要制定的计划包括:

A.调查的范围 B.如何进行分工协作 C.调查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D.截止日期 答案:调查的范围,如何进行分工协作,调查按照什么顺序进行,截止日期 4、事实调查时不需要关注诉讼时效。 A.对 B.错 答案:错 5、非法偷录偷拍获得的证据也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A.对 B.错 答案:错 第三章 1、请在中国知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311914710.html,)检索“网络攻击”,在英文文献中由BobBrown在2015年发表的文章题目是: A.Securityresearchersask:Doesself-destructingdatareallyvanish? B.Symantec:Whybiggerisbetterbutlessismore C.iPhoneworms,othersmartphonemalwareinresearchers’sights D.HowtochatupDepartmentofHomelandSecurityaboutDDoSattacks 答案:D 2、请在中国知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311914710.html,)检索“网络攻击”,外文文献中不包括以下哪种语言的文献:

法律诊所心得

法律诊所心得体会 转眼为期16周的法律诊所已经进入了尾声,漫长的学习历程中,收获的不仅仅是枯燥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对法律职业实践以及社会现状的深入思考。 回头看看,一学期的诊所学习的确让我收获颇丰。法律诊所的老师都是有多年司法实务经验的前辈,他们用精炼的语言向我们诠释了精深的法律知识,也为我们慢慢开启了司法实务的大门。法律是一门阐释性艺术,也是公正与善良艺术。由于语言本身所存在的固有的缺陷:模糊性,以及社会经济政治历史条件的不断变化,为了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保证法律本身的内在道德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用适当的方法去解释法律,以适应丰富的社会生活的需要。 刚开始时,对法律诊所的课程设置充满了好奇与不解,随着杨莉英老师第一堂课的讲授,我逐渐进入了法律的另一个殿堂,一个真正施展法律为当事人服务,体现法律价值的殿堂。司法对于我们仅仅局限于课本,生硬的法条总难以与现实鲜活的案例结合,在实际中如何介入当事人,如何运用法律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如何取得当事人信任并能将自己的知识最大限度的运用成为了我们迫切想要学习的知识。在法律诊所的学习当中逐渐学到了想要汲取的养分。 首先,法律不是死板的存在,是人与人的交流。寻求法律帮助的当事人往往是基于迫不得已的情况才选择此条途径,我们要看到寻求帮助的背后是对法律的信任,以及对律师的信任。如何洞察当事人的心情,履行自己职责,维护司法的权威性,是每个人应该牢记于心的信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与配合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在这过程中,不仅要注意自己语言表达方式,及时稳定当事人混乱的情绪,同时又要善于应变,调动自己所拥有的法律知识,才能真正为人所接受,以产生进一步的代理关系。 其次,加深法律理解,注重灵活运用,莫要用时方恨少。法律的条文是客观的存在,是固定的,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程度稳定性的,但是对于条文的解释和应用却因人而异。正确理解和运用条文,将其烂

2020智慧树,知到《诊所式法律教育》章节测试【完整答案】

2020智慧树,知到《诊所式法律教育》章 节测试【完整答案】 智慧树知到《诊所式法律教育》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请问下面哪一项不是会见常见注意事项之一: A.给出建议 B.代理费用 C.客户分类 D.谨慎建议 答案:给出建议 2、哪项不属于专业的记录系统? A.PCLaw B.Linkedin C.TimeMatters D.律通 答案:Linkedin 3、以下哪一项不属于会见前的客户调查作用? A.前期筛选掉不良客户 B.促进律师与客户合作的达成 C.了解客户的个人隐私 D.方便律师在客户来之前进行相关准备

答案:了解客户的个人隐私 4、对于会见中客户提供的证据材料应该: A.在客户允许下复印或者拍照保存 B.把原件当场还给客户 C.当场留下原件 D.不需要客户允许便可以复制 答案:在客户允许下复印或者拍照保存,把原件当场还给客户 5、对会见相关记录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计划表用于对会见前的客户信息整理 B.评估表是对整个会见过程的一个评价 C.备忘录是用于会见时客户陈述的案件相关事实记录和证据列表 D.评估表不需要对是否形成代理关系进行论证 答案:计划表用于对会见前的客户信息整理,评估表是对整个会见过程的一个评价,备忘录是用于会见时客户陈述的案件相关事实记录和证据列表 第二章 1、举证权利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明自己观点或者反驳对方观点证据的权利。 A.对 B.错 答案:对

2、关于证据说法正确的有: A.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B.传来证据优于原始证据 C.直接证据优于间接证据 D.间接证据优于直接证据 答案: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优于间接证据 3、在准备阶段需要制定的计划包括: A.调查的范围 B.如何进行分工协作 C.调查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D.截止日期 答案:调查的范围,如何进行分工协作,调查按照什么顺序进行,截止日期 4、事实调查时不需要关注诉讼时效。 A.对 B.错 答案:错 5、非法偷录偷拍获得的证据也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A.对 B.错 答案:错 第三章

法律诊所课程感悟

法律诊所课程感悟 这个学期选了法律诊所课,当时选这门课的原因是:在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上,我们经常会听到老师说:“这个我们国家立法上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个问题在学界还有争议。”,“这个地方我们仔细想一想会发现很不合理。”,“这两个法条其实前后矛盾。”可见我国法律现存的毛病还是很多的,需要来诊所诊治一下。 在这一个学期的法律诊所课上,我们主要讨论的案例有:昆山反杀案、范冰冰逃税案、明经国锄死拆迁官案和张劲夫林木折断案。老师的选题很结合时事,这些案件不是最近的热点话题就是结合实际情况还存在争议的问题,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范冰冰案和张劲夫案。 首先,在范冰冰逃税案中,老师带领着我们不是像大众舆论一样仅仅关注为什么她可以“以亿代牢”,随着舆论一片呼声应该判范冰冰有罪,而是引导我们从刑法、税法、行政法等多个同角度去分析,范冰冰到底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娱乐圈重税合不合适,我国的法律制度在这方面还有哪些缺陷,将来需要怎样改进。 其次,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张劲夫林木折断案了,关于本案,老师先让我们自己思考张劲夫和政府双方责任到底应该怎样分配,然后专门让同学们排演了一个关于此案的模拟法庭,在庭上,公诉人、辩护人双方展开激烈辩论,最后由法官进行宣判,让我们在欣赏模拟法庭观赏性的同时,结合自己之前的分析,我们再一次陷入对本案的沉思。同时还给了我们各类法律文书的模板,锻炼了我们相关文书的写作能力,让我们有了第一次尝试写法律文书的机会。 总的来说,本课程对我的影响十分巨大,课上我学会了避开舆论思考问题。了解一个案件,不能仅仅从网上或者新闻媒体暴露的片面的角度看问题,然后随意发表言论,我们应当有我们作为一名法律人的素养,先去了解多方面信息,事件背景、当事人主观意图、案件证据还有我国相关法律现状等等,最后才能做出评价。比如昆山反杀案中,第一遍看视频,我个人觉得是故意杀人,在龙哥失去反抗能力后还追上砍杀,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然后经过思考和听到同学们的分析,我意识到,龙哥跑的是车的方向,最先他就是从车后座中拿出的刀,当事人开始被挥刀相向本身就受到了生命威胁,而且龙哥一方人多势众,在此种情形下砍死龙哥,应当解释为正当防卫。说来惭愧,大三了,因为没有选法律文书学专业选修课,本课中的课程作业是我第一次写法律文书,写的时候充满了敬意,没有想到法律文书会要求细致到连身份证都要列出,观看模拟法庭然后自己写一份起诉状,真的是很有意义的一次经历,非常感谢老师给我们这样一个机会。将来我会带着法律诊所课上收获到的东西,继续进行后面的专业学习,关注热点话题,结合专业知识,冷静分析,相信我会收获更多。

诊所式法学教育理念

诊所式法学教育理念 诊所式法学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它借鉴与效仿医学院学生在诊所临床实习这一教育模式,将法学院学生置于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教师指导下,亲自“诊断”真实的法律问题,开出解决问题的“处方”,旨在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感,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经过近50年的推行,美国绝大多数大学法学院都设立了诊所式法学教育课程。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就致力于将法律诊所教育介绍到其他国家和地区,最终使其走出美国并成为了欧洲、非洲和亚洲等地区诸多国家法学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诊所式法学教育之所以迅速从美国走向世界,成为世界法学教育发展的一股强劲潮流,根本原因在于其秉承的面向社会需求的职业教育理念,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促进社会正义的教育理念,面向学生发展的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顺应了现代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我国正式引进诊所式法学教育,至今,诊所式法学教育在中国已经走过了10年的发展历程。 实践证明:诊所式法学教育这10年在中国取得了长足发展,它在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缺陷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诊所式法学教育在中国不仅仅是一种教育方法的引进,更是一种先进教育理念的引进。深入地研究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理念,对于进一步发展并完善诊所式法学教育,转变中国的传统法学教育理念,促进中国法学教育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一、面向社会需求的职业教育理念传统法学 “通识教育”的模式片面地强调知识的传授与灌输,而非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训练与培养。这种模式虽然也设置了课程实习、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但这些实践环节缺乏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与技能的有效针对性,导致法学院培养的学生不能适应法律职业岗位的要求。所以,必须对传统法学教育模式进行全面、彻底的批判与反思,转变陈旧的教育理念,切实地深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法律实务——诊所法律教育教学大纲

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计划 一、课程名称、性质、课时、学分、教材及听课对象 1、课程名称及课程编号 课程编号:0293024a LA W-0-025 中文:法律实务——诊所法律教育 英文: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2、课程性质 选修课 3、课时 48 4、学分 3 5、教材 操作真实案件 6、听课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 二、指导思想、目的要求与方法 (一)指导思想:实践性教学、参与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法律诊所即Legal Clinic,是源自于美国的一种法律教学方法。它把理论学习和法律实践相结合,将现实中的真实案件引入课堂,由学员在老师的指导下自主地代理案件和从事其他法律实务工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自2000年建立以来,至今已开发出四门课程。这些课程努力发扬法律诊所课程的开放性、参与性、自主性、互动性的精神内核,一方面以具体个案为依托,另一方面积极开发适应中国现实和实际需求的教学内容,引领学员参与到社区和地方的法律调研和法律服务,投身更为广阔的法律政策运动。 (二)目的:通过本门课的教学和学习,培养学生职业法律意识,解决职业道德问题,锻炼学生的职业实务技能,从而有助于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更好地理解法律。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旨在融合法律人才培养和公益法律服务两项价值。在人才培养方面,法律诊所帮助学员发展如下能力和素质: 1、法律执业基本能力 (1)会见当事人;

(2)提供咨询; (3)证据调查; (4)法律研究; (5)法律写作; (6)出庭、调解或其他解决纠纷方式; (7)法律谈判; (8)案件或项目管理、计划与执行能力; (9)团队合作能力; 2、法律职业道德意识; (1)职业道德的基本认识; (2)道德冲突的解决; 3、法律职业精神 (1)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精神; (2)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发展意识; 二、法律诊所的方法 (一)学生主动性自主操作; 1、课堂学习、接受指令; 2、课下小组探讨; 3、实务领域工作; (二)教师指导、建议与监督; 1、课堂指令; 2、课下分组会面与辅导; 3、实务领域工作指导与监督; 三、推荐阅读书目 1、《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甄贞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 2、《方兴未艾的中国诊所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5年出版 3、《法学教育与诊所教育方法》杨欣欣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 4、《美国律师实务入门——从学生到律师》苏珊·奥尼尔/凯瑟琳·斯巴克曼著北京

法律诊所课程心得

法律诊所课程学习心得法律诊所第九组

法律诊所课程学习心得 飒爽的寒风吹落了校园里的树叶,转瞬之间这学期的法律诊所课程就要结束了,回首这一个学期的学习过程和实践经验,我感到由衷的充实和荣幸。 法律诊所课程的老师们不仅向我们传授了法学知识,更是帮助我们开启了司法实务的大门。高老师对我们承办案件的帮助与鼓励令我印象深刻,潘老师别出心裁的模拟教学提高了我们学习的兴趣,付老师关于美国诉讼制度和交叉询问的介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左老师在百忙之中抽空为我们开设的有关实证研究的讲座更是加深了我对法律诊所课程的理解。 法律诊所课程与其他课程有巨大的不同,它不拘泥于短暂有限的课堂教学和讲座式授课,而是更注重真实的庭审过程和课余的司法实践。借由本学期法律诊所课程的机会,我们小组参加了两起真实的法律案件,一起是为未成年人涉嫌抢劫进行刑事辩护,另外一起是为挖掘机司机讨薪提供民事法律帮助。这两起案件不仅使我熟悉了有关实体法的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还使我加深了对我国社会和我国司法体制的认识,更启迪我对于律师行业进行初步思考,同时我也认识到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对于社会的重要价值。 一、复印卷宗——初探高新区法院 本学期第一次上课时,高老师在课堂上向大家宣布需要两名同学去高新区法院复印一起抢劫案的卷宗,我下课后便毛遂自荐主动承担

了这一次的任务。那周周五早晨,我和宋闯同学便兴冲冲地到达了高新区法院,高新区法院给我留下极其深刻的第一印象,主体建筑气势恢宏,室内设施先进便民,刑事法庭庄严肃穆。我们怀着小心翼翼诚惶诚恐的心情开始了这次起初认为很简单的复印工作,但是在法院大厅的复印室里我们便遇到了麻烦。由于该起抢劫案涉及4名被告人,并且每位被告人都有多达7次的询问记录,于是全案卷宗总共有300余页,庞大的复印数量似乎使法院工作人员很是为难,她以没有足够纸张为由拒绝为我们复印。我们顿时感到有些不知所措,卷宗不能拿出法院,而法院唯一内设的复印室又拒绝为我们复印,“律师生涯”的第一个下马威来的是如此出乎意料、猝不及防。而后,我们就走访一楼各个办公室寻找其他的复印场所,可能是我们的学生身份引起了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亲近感,一位工作人员免费提供给我们一大叠A4纸,于是我们就抱着这一大叠“原料”重新回到法院大厅的复印室,复印室的工作人员在惊讶之余迅速开始复印厚厚的卷宗。见到机器运转的一刹那,我顿时心里松了一口气,不禁又感慨道法律实践并非都是些意义非凡庄重严肃的事件,很多时候让人疲惫而憔悴不是远处的高山,而只是鞋底的一粒沙,抑或是复印机里的的一张A4纸。 二、出席案件庭审——感受行动中的司法 我和宋闯从高新区法院取回的那300页卷宗便成为了第二次诊所课的案件材料,因为该抢劫案涉及两名指定辩护的被告人,所以高老师决定通过全员竞争的方式产生两个小组分别担任两个被告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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