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式”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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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法律教育及方法

诊所式法律教育及方法

熟悉法律业务和实践
提供法律咨询 运用法律的能力 学习事实调查和搜集证据 了解和实践办案程序 参加庭审
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诊所法律教育的方法
提问法 大脑风暴——分组讨论 角色扮演 调查研究 实案代理 评估法
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内容及教学 大纲
法律实务工作指引
准备阶段
相关专业知识的储备 角色意识的转变和心理适应 形象的转变 硬件准备(熟悉运用办公设施和条件)
争取和接待客户
提供法律咨询 回复信函 了解和接受客户的材料和文件 分析案情 出具法律意见 与客户保持联络 争得客户信任
受理案件
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提出建议解决方案
非诉讼解决
• 和解 • 谈判
诉讼解决
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 决定处理案件的策略 谈判
与对方当事人 与对方律师
诉讼
准备起诉(应诉)阶段
• 特别申请程序 • 法律文书 • 查询当事人身份 • 证据整理 • 证据清单 • 授权委托书
提起诉讼(应诉)
• 申请立案 • 递交文书 • 证据交换
诉前准备
• 出庭提纲 • 出庭策略 • 证据目录(质证) • 相关法律依据 • 与当事人的角色安排 • 代理词
出庭诉讼
• 代理人的分工 • 诉讼必备材料
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 民法通则 劳动法 婚姻家庭法 继承法 合同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相应司法解释 相应的部门规章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律师法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文东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概念和来源
为什么叫诊所式法律教育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什么是诊所式法律教育
实践式教育——开车的隐喻 经验式教育 案例式教育

浅谈中国的诊所式高等法学教育

浅谈中国的诊所式高等法学教育

浅谈中国的诊所式高等法学教育一、诊所式法学教育的概述诊所式法学教育属于舶来品,最早出现于英国,准律师们为标准文件执业律师做执法官并阅读各种法律文件,从真实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这算是算是诊所式法学教育的成形。

诊所式法律教育正式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末的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其时的约翰首创人是约翰布杰斯。

真正在美国兴起并作为一种教育技术手段美国则到了20世纪60年代。

法律吸取诊所教育借鉴了医学院的诊所教育模式,让学生在一个真实的名曰诊所的地方,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筛查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为客户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为其提供支持法律服务。

诊所式法学美容院教育之所以能够受到世界各国法学界的普遍认同,就有别于在于它有着现代法学教育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转变了传统教学内容教学的说教式、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的学习变被动教师为主动。

我们可以设想两种场景:传统教学中,学生在台上高谈阔论,台下的大片学生昏昏欲睡。

诊所式教学中,学生们主动咨询案情、查阅资料并进行集体问诊。

一般来说教学方式质量更高,可想而知。

清华大学姚吴晨光教授恰如其分的举例所言:当一个人作为乘客坐车时,他不一定会记住行车的路线。

但是,当他坐在司机的位置上时,他就必需认路、记路和分析路线。

其次增强紧密联系了法学教育工作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培养了大学生们的社会责任感。

法学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始自社会而又服务于社会。

一旦与社会脱节,则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学生们在象牙塔里学习,目的就是成材之后服务于社会,借助其所学为社会创造价值,如果仅仅是在学校埋头苦读不与社会有任何的接触,那么毕业后就将成为一个空有满腹法学理论而不懂学以致用的书呆子。

第三从社会效益上来讲,利用法学诊所这个平台可以给需要法律援助的社会弱势群体直接提供帮助,因为一个看似渺小的后面可能站着一群具有高深法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教授。

这样会比当前社会司法系统内的法律援助更有效,一方面更促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使学生学习了知识,增加了实践经验,达到双赢。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一、什么是“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诊所”是一个外来名词,属于法律教育术语,英文名为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法律诊所教育的形式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

在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疾病。

当法学教育引入这种教学方法时,法学院引用了“诊所”的称号,就产生了“法律诊所”这一法学领域特有的名称。

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亲自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这一做法类似于医学院的临床实习,即从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执业技能。

用一句话来概括诊所式法律教育,就是“通过法律实践学习律师的执业技能”。

从2000年秋季开始,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我国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首次在全国7所高等院校尝试运用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开设“法律诊所教育”选修课程。

这7所院校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学院。

人大法学院的法律诊所是以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人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依托的“刑事法律诊所”,我们选择的案件是以刑事案件为主,附带培养学生解决其他类型案件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人大法律诊所现有6名专职教师,并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一些律师事务所建立起教学实践合作关系,有一批责任心强、实践能力丰富的指导教师参与辅助教学。

人大法学院所属的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和人大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青少年维权中心)为“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这一课程的开设,打破了我国学历教育的传统模式,开始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教育。

经过近三个学期的实践,目前已从人大法律诊所课程中结业了两批学生共64名,在学的29名。

办理了近80件各种类型的案件,受到当事人、委托人的好评。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在实践教学中的融合设计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在实践教学中的融合设计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在实践教学中的融合设计随着法律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越来越多的法学院校开始尝试将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教学相结合,以实践教学的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教学以其独特的教学模式和实践性的特点,在法学院校中逐渐成为了研究热点。

本文将结合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教学两种教学模式,探讨它们在实践教学中的融合设计,旨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诊所式法律教育是指通过学生参与真实法律事务、与法律实践专业人士接触和合作、解决真实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援助等方式,开展法律实践教育,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主要特点包括:一是以案件为中心,围绕实际法律问题展开教学;二是通过学生参与到实际法律工作中,了解法律实践的真实情况;三是强调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服务意识。

二、模拟法庭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是指通过模拟法庭审判的方式,让学生扮演法官、律师和被告等角色,进行法庭辩论和审判,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诉讼技巧。

模拟法庭教学的主要特点包括:一是通过模拟法庭案件,让学生了解法庭审判流程和程序;二是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体验法庭辩论和论证;三是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

1. 教学目标的统一在融合设计中,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目标需要统一,即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法律素养。

通过融合设计,可以使学生在扮演法官、律师或者法律援助人员的角色中,真正了解和体验法律实践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服务意识。

2. 教学内容的整合在融合设计中,可以整合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参与法律实践活动的过程中,了解法律实践的基本流程和流程,为模拟法庭案件的辩论和审判做好准备。

通过整合教学内容,可以让学生在实践教学中获得全面和系统的法律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相对于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在培养学生实践性法律技能、塑造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既是国际法学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同时又符合我国素质教育的既定目标,其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诊所式法律教育实现了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突破。

教育目标侧重于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

法学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高校法学教育应该更倾向于对学生法律综合实践技能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注重法律职业道德、素养、责任心的塑造。

法律追求的最高价值是公平与正义,这也是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教学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主,注重培养合作精神。

诊所式教育则以学生为主,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精神。

教师不仅仅充当理论知识的传授者,更多是充当了学习资源的组织者和提供者、学习方案的引导者角色。

诊所式法律教育尤为注重教学方式的变化和创新。

指导教师善于采用多角度、多方位和多层次的教学方法,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深入贯彻教学意图,力图使教学产生一种立体的、透视的、深入的效果。

教学活动一般分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类。

诊所式法学教育围绕教学目标和价值理念,创造出了以综合法律实践技能、反思型学习能力及综合运用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新的教学评价体系。

课程结束时不再采用书面考试,而是以学生自我评价、委托人评价、小组成员互相评价和教师评价等综合方式来进行考核。

而杭州法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便是此领域的专注研究者。

杭州法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是业界良好的高校教学软件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法学专业;是目前法学领域内专业成熟的法学实践教学软件研发团队;凭借成熟的技术核心及雄厚的研发力量,基于先进的法学实践教育理念,自主研发了法源法律实务综合模拟软件、法源法律诊所教学实训软件、模拟法庭教学软件、法源法律文书写作软件法源法学案例教学分析软件在内的几十款极具竞争力的教学软件产品;客户遍及全国20多个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

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论文

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论文

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论文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创新的法律教育模式,它是通过将学生置于真实的实践环境中,模拟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让学生了解和体验刑事司法实践的全面过程,从而提高学生的诊断和处理刑事案件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

本论文旨在探讨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势、劣势以及应用前景。

一、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势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在实践中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方式,它的优势在于:1、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让学生参与真实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可以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让他们深入了解刑事司法实践的全面过程,从而提高他们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优化法律教育的教学方式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不同于传统的法律课堂教学方式,它将学生置于真实情境中,让学生亲身体验和感受,从而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并掌握实用技能。

3、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侧重于思维的训练,让学生从案件中感受法律,体验法律,并通过实践训练提高思维能力,从而提高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法律实践能力。

二、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劣势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也有一些劣势,例如:1、缺乏真实感尽管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力求将学生置于真实情境中,但它始终没有真实案例的全貌和细节,会给学生的判断和评估带来一定的误差,影响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提高。

2、学生专业基础不足在有些情况下,学生对各种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足,会影响到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效果和质量,阻碍学生的能力提高。

3、无法全面反映司法实践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设计和模拟固然会尽量贴近实际的司法实践,但其展示和处理问题的场景始终是模拟的而非真实的,这就难以全面展示和反映整个司法实践的复杂性和全面性。

三、刑事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应用前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刑事案件越来越复杂和丰富,犯罪形式不断变化,司法实践需要更加高质量、高效和专业的人才。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在实践教学中的融合设计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在实践教学中的融合设计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在实践教学中的融合设计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教育也在不断变革和创新。

传统的法学教育更多的是理论性的知识传授,而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则是实践教学的两种重要方式。

本文将结合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探讨其在实践教学中的融合设计,希望可以为法学教育的教学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概述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法学教育模式,以学生实践为导向,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未来的法律职业。

它不仅仅是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更多的是通过实践操作来提高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诊所式法律教育可以使学生更加接近真实的法律环境,让他们更加快速地适应未来的法律工作。

二、模拟法庭教学概述模拟法庭教学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法学教育模式,它通过模拟法庭审理过程来训练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

模拟法庭教学能够加强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高他们的实际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

通过模拟法庭教学,学生不仅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知识,还可以更加全面地锻炼自己的思维和应变能力,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

三、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模拟法庭的融合设计1. 联合实践:将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教学相结合,形成联合的实践教学,让学生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法庭审理。

这样既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又能够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2.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案例:在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引入真实的案例进行教学,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来指导学生,让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实践。

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获取法律知识,并且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更加灵活地运用。

3. 模拟法庭教学的案例: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引入具有真实性的案例进行学习,通过角色扮演和模拟法庭审理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

这样可以让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案例和法律知识,并且在诊所式法律教育中更加灵活地应用。

论诊所式法律教育

论诊所式法律教育

论诊所式法律教育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来源“诊所法律教育”英文名为Clinical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律教育方法。

诊所法律教育的形式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

在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病情。

而法学院引入“诊所”模式后,就产生了“法律诊所”这一法学领域里的特有名词。

法学院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法律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代理真实的案件,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这一做法是让学生从法律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执业技能。

诊所式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法的主要区别在于。

法律诊所以学生为主体,以个体当事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为工作中心,把向学生讲授法律转换为启发学生自主的积极的实际操作法律,把法学教育转换为一种走出法学院围墙之外的服务于社区的形式。

二、实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依据(一)现实依据传统法律教育的理论与实际值得我们反思。

一是传统法律教育造成理论与实际严重脱节。

传统学院式法学教育只重视法律概念的解释,原则的解说,注重知识的完整性和体系化。

成绩评价依据学生对教师所讲的笔记内容记忆,有着定型的标准要案,考察不是分析判断、知识的灵活运用。

传统的教学模式重教有余,重学不足,灌输有余,启发不足,复制有余,创新不足。

虽然教育者多少也有自身的不足,并精心设计了实习、实践环节,但仍然只是在体制内的技术性弥补。

其目地是为了说明法律概念和原则。

在这种传统模式影响下,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思辨的能力。

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也无法得心应手地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具体问题。

二是法律教育的实践环节流于形式。

目前学校提供学生学习法律实务的主要途径就是一个学期的毕业实习,然而多数实习单位因业务压力及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怀疑,而疏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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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诊所式”法律教育
目前,我国中等学校的法律院、系已引入了诊所课程,通过近五年的学习与实践,已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使学生受益匪浅,诊所法律课程已成为国内高校的法学院、系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之一,有越来越多的院、系已开始着手申请开设诊所课程。

中职教育的突出特征是培养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这与诊所式法律教育从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能力的宗旨是不谋而合的。

“诊所式”法律教育;职业教育;中国法律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633.26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2-0057-02
“诊所式”法律教育以其实践性和职业教育为主要特性,能够适应当今院校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应将这一模式引入到高校法学教育中,并在重新定位中国法学教育目的、健全法律系学生实用技能训练机制、健全法律系学生技能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完善法律教育实践能力训练的管理制度等五个方面深入研究和建设切合中国特色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1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突出特征
诊所式法律教育,顾名思义就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进行临床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使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需要帮助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面临的法律问题,开出解决问题的“处方”,并亲自提供法律服务,从而缩小理论知识与
职业技能的距离,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在诊所课堂上,教师和学生是平等的关系,大家共同为一个目标而努力:使学生由一个被动的理论接受者转变成一个主动的、具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办案者。

在课堂上,教师是根据学生代理案件遇到的实际问题而不是按预先设计的标准大纲来展开教学,因为有较强的针对性,所以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热情。

教师通过角色模拟式、互动式、合作式、反馈式、游戏式等多种教学方式与手段的灵活运用,使学生真正感受到自己的“准律师”身份,主动投身到职业技能的训练中。

这种开放式的教学真正体现了“从实践中学习”的教育特色。

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代理真实的案件法律诊所是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的教学场所,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不同,可建立起各种类型的诊所。

在诊所中,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直接代理委托人的案件,通过了解事实、收集证据、运用理论知识,全程参与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学习做一个律师应完成的全部工作。

与现实的接触,不仅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理解,而且提高了学生的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及法律思维能力。

实践是最好的教师,学生只有亲身体验律师角色,才能充分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从而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

2诊所式法学教育对中国法学教育的作用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目标着重于学生法律职业技巧的形成和职业道德的培养,是以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教学重心,教学内容不仅包括相关法律实践技能的训练,更是包括社会交往能力的锻炼。

这种教学模式将学生置于真实的案件中,由学生扮演“准律师”的角色在真实的具体案例中解决问题并磨练技能。

“法律诊所”教育案件材料具有真实性,学生通过办理真实案件,可参与案件的全部过程和细节的处理,实现教学方法上的互动性,训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能培养学生的判断力、职业责任。

因此“诊所式教学”及其衍生的实践性教学活动是现代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的规范化组织管理是发挥其功能的重要前提。

诊所式法学教育重实践的特质使得学校在挑选老师时的标准也不同于以往任何时候,它要求教师不仅在理论方面对基础法学有比较全面和深入的研究,要有扎实的诊所式教育专业知识和长期的法律实践经历,要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法律职业责任感,同时也需要具备法学外领域的知识,所以针对时下中国此类高层次法学教育人才缺乏的情况,高校可以邀请资深的律师或职业经验丰富的司法人员来从事诊所式法律教育。

因为在现在的社会背景下,作为学生锻炼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的实习单位只是简单地为学生实习提供一个平台,根本不认可也不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质,对安排来实习的法律系学生不屑一顾,使得实习最终流于形式,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为此,要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诊所管理制度,制定法律诊所章程、办案工作流程、导师负责制、法律诊所和高校定期交流制等等,在此基础上规范法律系学生实习制度。

只有以完善的制度作为坚实的基础才有可能提高法律实习的质量和效率,才能有效地磨练学生的职业技能,并解除当事实习单位的后顾之忧。

3法律教育中借鉴诊所式法律教育
教师方面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实践性很强,但这并不意味着学生不需要掌握基础理论知识。

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在运用法律的过程中巩固法律知识,因此,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深度应该与学生日后所要从事的工作相适应,以“必需、够用”为准。

对教师而言,不是降低了教学水平,而是有了更高的要求。

教师不但要在有限的课时里让学生掌握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以胜任诊所式教学任务。

高职教师自身的职业能力是制约高职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的高职院校大多由一般普通专科、成人院校转制而成,教师习惯了传统的教育模式,注重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环节。

法律专业的教师只有极少数从事兼职律师的工作,实践能力较弱,在法律教育中借鉴诊所课程的某些教学方式,可促进教师改变观念,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实践环节中,积极参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课程设置应根据法律专业学生特定的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法律诊所就是学生的实训基地,是实现高职法律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场所。

根据学生的就业导向,诊所类型应以社区法律诊所为宜,通过深入社区街道讲授法律知识、运用法律为弱势群体提供援助的形式,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律师职业道德。

建立一个诊所需要完成资金投入,人员、设备配置,地点选择、经费支持等大量工作,这些实际工作需要学院的大力协助
与扶持。

总之,“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具有自身的优势和特点,能够适应当今法律院校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

我们应当将这一实践性教学模式引入到中国法学教育中来。

随着这一教学模式不断地得到完善,中国法学教育就会经由改革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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