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从事由原则到来源原则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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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宗理论

全宗理论

24.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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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整理与分类的含义
国际档案理事会编《档案术语词典》:
档案整理(archival arrangement)按照公认 的档案原则,尤其是来源原则对文件进行分析 和整理的智能和实体操作及其结果。
档案分类( archival classification)
识别文件之间关系的任何方法;分类方案中根 据逻辑构成的惯例、方法和程序规则对文件进 行系统鉴定和整理。
第二,创造性地提出了“文件全宗”概念。
第三,构建了一个由国家档案全宗统辖的全宗概念体 系,并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全宗理论。
国家档案全宗、全宗属概念、全宗种概念三个相
互统辖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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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宗理论
我国的全宗理论: 1.全宗的定义和基本涵义 全宗:是指一个独立的机关、组织或人物在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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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国档案整理理论
2.卡缪——多努分类法P55 法国国家档案馆第一任、第二任馆
长制定的档案整理和分类方法,这 种分类法事由为分类依据,其整理 方案将档案分为六大类,24小类。 这种分类体系使得同一机关的档案 往往被分割,分散保存在不同主题 类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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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国档案整理理论
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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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宗理论
我国的全宗理论:
2.立档单位的构成条件:
➢ 独立行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行文; ➢ 设有会计单位或经济核算单位,自己可编造预算或财
务计划; ➢ 设有管理人事的机构或人员,并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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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宗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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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国档案整理理论

档案来源原则

档案来源原则

理论论证:《荷兰手册》的贡献 《荷兰手册》奠定了来源原则的理论基础,推动了 来源原则的广泛传播。 普遍认可:布鲁塞尔大会 布鲁塞尔大会是档案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起点,是 来源原则得以确立的标志 灵活运用:英国和美国的“组合”思想 英国比较机械,美国比较灵活 部分修正:德国的“自由来源原则” 德国档案学者阿道夫.布伦内克~~“自由来源原则” 丰富和发展:苏联和我国的“体系化的全宗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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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原 则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源原则产生的专业背景
• 地点:法国 • 过程:否定事由原则的过程产生 • 起源:尊重全宗原则 • 注意:
• “尊重全宗原则”和“事由原则”相反 • 事由原则指按照档案的主题内容进行整理的原则
来源原则的形成和发展
起源:法国的“尊重全宗原则” 要点: a. 来源于一个特定机构的所有档案组成一个全宗 b. 全宗内的文件按主题类别整理 c. 主题类下的文件按照年代,地区或字母顺序排列 d. 同一全宗的文件不得与其他全宗的文件混淆在一起 形成:德国的“登记室原则”~~~~ 对尊重全宗原则的简单继承,也是一种发展和创新。它更 多地融入了历史主义和发展思想,更明确地要求档案整理 原原本本地体现档案形成的历史过程和有机联系。
• 来源原则的三个基本特点紧密联系,层层 递进。尊重来源是基础,尊重全宗和尊重 全宗内的原始整理体系都是尊重来源的重 要体现和延伸。
来源原则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A.来源原则从历史主义思路出发,充分体现 了档案形成的历史关系,为档案馆馆藏的 实体整理和分类提供了合理的客观依据 B.来源原则有力地维护和保持了档案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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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概论》(肖秋惠编著)课后思考题及答案(参考)

《档案管理概论》(肖秋惠编著)课后思考题及答案(参考)

《档案管理概论》(肖秋惠)课后思考题答案第一章(一)试述档案管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P5答:1、档案管理工作的性质:(1)在宏观上,档案管理工作是国家科学文化事业体系的组成部分;(2)在微观上,档案管理工作是机关、团各项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具有辅助管理的性质;(3)档案作为一种原始文献,蕴藏了大量的原始信息,这使档案和档案工作成为文献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1)档案资源积累的缓慢性;(2)档案管理过程的阶段性;(3)档案管理活动对档案形成者的依附性;(4)档案管理工作对社会的相对封闭性。

答: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以下8项: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编纂和利用工作。

其中,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工作是档案管理的基础业务工作,主要是针对档案实体的管理,对档案实体进行有序组织、排列和统计,建立数量充足、种类齐全、载体多样的馆藏体系,为档案的利用服务奠定档案资源基础。

档案的检索、编纂和利用工作是在档案实体管理的基础上,对档案信息进行的组织、加工和提供利用,属于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主要目的是提供档案为社会利用需求服务。

随着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发展和档案利用工作的加强,档案编目检索工作和档案编纂工作逐渐成为相对独立的档案业务工作,这使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结构发生了变化。

(三)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完成——P8答:(1)确立了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全部档案;(2)提出了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3)体现了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四)列举各种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能——P10答:(1)档案室。

性质:档案室是机关的内部组织机构,是保存档案的过渡性机构,档案室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于本机关。

作用:是机关内具有参谋和咨询作用的部门,为机关职能活动提供档案信息支持;是全国档案工作的基础。

档案室是国家档案资源不断补充和积累的源泉。

来源原则演变及个人看法

来源原则演变及个人看法

来源原则的演变及个人看法今天我们为大家讲述的是档案整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来源原则。

相信经过几年的学习,大家对它应该是相当熟悉了,但是在开始之前我还是先来简单的说下吧。

在《档案学概论》一书中对来源原则的论述是:保持同一来源的档案不得分散,不同来源的文件不得混淆。

该原则的核心思想实质是确立全宗并保存全宗的完整性。

根据意大利档案学者的定义,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从外部看是尊重文件的形成者;从内部看是尊重文件的原始顺序。

来源原则作为档案整理工作中的一切原则中的最高原则,从1841年法国提出尊重全宗原则开始,来源原则经历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至今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风雨历程。

在这一百多年的实践检验中,“来源原则”不断地进行着自我超越,是有着它的必然性的。

它在保证档案完整性方面的无与伦比的优势,使其立于档案工作原则的最高峰。

但是也遭遇了一次次的质疑和批判。

在这些质疑和批判中,主要集中在来源原则是不是档案整理工作中的核心原则,其能否适应电子时代的档案管理要求。

其中影响最广最深刻的一次莫过于20世纪60、70年代源于电子文件冲击,欧美档案学界对其的质疑了。

这些接下来我们会就来源原则的形成发展的历程为大家做出讲解,其中刘镥璐为大家讲述来源原则的形成过程,刘静为大家讲述国际上对来源原则的理解和阐述,相应的,薛亚萍为大家讲述国内部分,我主要讲述来源原则在经历电子文件时代冲击后的新发展。

下面由刘镥璐为大家讲述第一部分。

来源原则面临的冲击一、面临的危机随着现代文件数量的急剧膨胀,档案人员发现对档案的整理愈来愈不堪重负,而电子时代的到来为档案工作者们似乎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案。

20 世纪60~70 年代,国际上兴起了一种新的档案学思潮,主要特点是强调直接提供档案信息利用的重要性。

就是在这股信息利用的研究热潮中,美国档案界对来源原则的认识再度引起了争议。

这一争议集中围绕着来源原则对现代档案管理,特别是电子文件管理的适用性展开。

第五章档案学(重点)

第五章档案学(重点)

档案学1、目前各国档案史料中报道的最早的档案学专著是:1571年,德国档案学家亚克伯·冯·拉明根在海德堡出版的《综合报告——怎样才算—个完美的登记室》和《登记室及其机构和管理》等两部专著。

2、档案学作为一门学科概念的提出,是在19世纪。

3、正式提出“档案学”概念是:1804年,德国档案学家约瑟夫·奥格著《一种档案学理论思想》。

4、首次提出档案学是一门独立科学的见解是:1885年,法国历史学家郎格鲁在巴黎出版的《国际档案馆、图书馆和博物馆》杂志上发表了《关于档案馆的科学》一文。

5、欧洲档案学的萌芽是在:16—18世纪。

条件:一是社会制度的变革;二是档案工作的发展。

6、欧洲早期的档案学理论研究所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档案的分类、档案馆的性质和地位、档案价值和档案人员知识结构要求等。

7、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中的档案工作改革,使世界档案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主要标志是档案工作改革中提出并实践了具有近现代意义的三种思想,即:A、组建近现代意义的国家档案馆;B、档案事业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C、档案馆实行向社会开放的原则。

8、标志着世界范围内档案馆事业的开始:1790年,法国在原国民会议档案馆的基础上,成立法国国家档案馆。

法国档案工作改革的意义:使世界上有了第一个近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档案馆;使中央和地方档案馆形成网络,有了真正的国家档案馆事业;档案馆馆藏来源由单一性变成了多样性。

9、1794年6月25日,法国颁布《穑月七日档案法令》,规定国家档案馆是中央级档案馆,地方档案馆作为国家档案馆设在地方的分馆,接受地方政权和国家档案馆的双重领导,这就使档案集中管理原则包含了档案事业集中管理的内容。

档案集中管理原则的确立,是档案学产生的又一个重要标志。

10、档案开放原则的提出和实施,标志着档案馆性质的根本变化,档案馆由对社会封闭的机构变成了向社会开放的机构。

法国的档案开放原则受到各国的重视,被誉为“档案的人权宣言”。

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和原则十

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和原则十

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和原则十档案整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机构、部门以及个人的历史资料,对于其保护、整理和利用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和原则方面,对其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1. 档案收集:档案整理的工作最先要进行的就是档案的收集工作,即采集、获取机构、部门以及个人的历史资料,包括文件、图片、录音、视频等所有能够表现某一时期、某一事件的资料。

2. 档案鉴别:档案整理工作中的第二个重要工作就是档案的鉴别工作,即初步鉴别历史资料收集是否与此机构、部门或个人有关联。

对于无关资料要进行分类清除,对于有价值、有关联的资料要进行保留。

3.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工作中的核心工作就是对于筛选出来的有价值、有关联的资料进行整理工作。

整理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使用资料,包括归纳整理、分类整理等。

4. 档案保护:档案整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档案的保护,保证其不被丢失、破坏或者损坏。

包括采取锁柜保管、更换存放环境等措施,提倡保证使用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档案利用:档案整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目标就是档案的利用,即有价值、有关联的资料可以被有效地运用于相关的领域。

包括提供服务、研究分析、教育宣传等等,实现信息的最大程度利用。

二、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1. 安全性原则:档案整理工作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安全性原则。

档案整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资料,保证其不被丢失、破坏或者损坏。

因此,档案整理的一切工作都离不开安全性原则。

2. 真实性原则:档案整理工作中的历史资料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保持其真实性原则。

这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资料利用的基础。

3. 运用性原则:档案整理的目的就是为了信息利用,因此,整理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利用性原则,即对于整理出来的历史资料,要尽可能地利用他们,以充分发挥其作用。

4. 统一性原则:档案整理工作必须符合统一性原则,即对于资料进行档案整理的标准和程序必须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和相似性。

3-第三章来源原则[57页]

3-第三章来源原则[57页]
《荷兰手册》的重要贡献之二是推动了来源原则的广泛传播 。手册出版后陆 续译成德文、意大利文、法文、保加利亚文、 俄文 、英文、中文、葡萄牙文等多种文字,在全世界产生了很 大影响,使来源原则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国,后来得到国际档案界 的公认,成为档案专业的最基本原则。可以说,是《荷兰手册》 推动来源原则走上了国际化传播的道路。
第一节 来源原则产生的专业背景
一、事由原则在法国国家档案馆的应用
1789年的法国档案工作改革揭开了世界近代档案史的序幕。其 改革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是法国国家档案馆的建立。按照法国1790年 颁布的《国家档案馆条例》的规定,国家档案馆除保存国民议会的 文件外,还集中保管国家机关和地 方机关的公共文件。这标志着 世界上第一次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档案馆。 法国国家档案馆 一改古代档案馆库的附属性、封闭性、馆藏来源单一性等特点,成 为独立性、开放性、馆藏来源多样化的综合性档案馆。其馆藏档案 的范围不再是单一机关的档案,也不仅是一类事由的选集,而是扩 展到众多机关的 全部档案。馆藏来源的多样化使得其馆藏结构发 生了变化,档案的数量大大增加,内容也日益繁杂。当时法国国家 档案馆的首要任务就是对大量馆藏档案进行有效整理。
第一大类 立法文件 A类:1789-1800年颁布 的法律和法令; B类:选举和投票结果; C类:制宪会议等各种政 治会议的记录和附件; D类:国民议会各委员会 文件。
第二大类 行政文件 E类:御前会议文件; F类:一般行政文件; G类:财政机关和其他 特种行政机关文件; H类:省级和地方行政 机关文件。
第二节 来源原则的发展历程
四、普遍认可——布鲁塞尔大会
20世纪初,随着《荷兰手册》的出版和翻译,世界各国开始普 遍认可它在档案管理中的重要指导意义,为后来的具体应用奠定 了基础。普遍认可来源原则的起点是一次国际档案会议。

档案管理及资料员试题(简答题)

档案管理及资料员试题(简答题)

1.简述哪些文件应列入归档范围?答案:只要是本单位在进行职能活动中形成或收到,能够反映这些职能活动并且仍然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即使利用期限很短,将来也不用移交档案馆保存的,均应列入归档范围。

2.简述档案管理系统反馈机制结构如何?(或反馈分系统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案:主要由如下子系统构成:①档案用户信息反馈系统。

②档案统计信息反馈系统。

③此外还有档案管理具体操作人员对操作指令执行情况的随机反馈子系统。

3.为什么要根据(以事由类同性为基础的)《中国档案分类法》,对档案文件进行分类标引?答案:①这是为了便于按事由类同性原则组织分类目录(答"便于从分类途径检索档案信息"同样给分)。

4.文书档案分类常用的复式分类法。

答案:(1)、年度——组织机构分类法(2)、组织机构——年度分类法(3)、年度——问题分类法(4)、问题——年度分类法5.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作用和类型作用:档案保管期限表,就是用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咱指导性文件。

它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

6.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类型保管期限表的类型大致如下:(1)、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是由国家档案局编制的,供全国各机关单位鉴定档案使用。

(2)、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是由国家档案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的,是各机关单位鉴定专门性档案时以通用的依据的标准。

(3)、同系统档案保管期限表,是由主管领导机关编制的,供同一系统内各单位鉴定档案时通用的依据和标准。

(4)、同类型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是由档案行政机关或主管领导机关编制的,是同一类型各单位鉴定档案时通用的依据和标准。

(5)、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是各机关根据本单位档案的具体情况编制的,专供本单位鉴定档案时使用。

7.档案鉴定的工作的方法。

答案:方法:A.审阅卷末的备考表 B.审阅案卷目录C.直接鉴定法 D.间接鉴定法8.档案鉴定的工作的步骤。

答案:步骤:第一阶段,在文件归档时,确定归档范围,同时剔除一部分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由文书处理部门或业务部门保存一二年扣销毁;第二阶段,对于归档的文件确定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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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从事由原则到来源原则的演进黄世喆2012-12-22 16:45:04 来源:《档案学通讯》(京)2009年2期【英文标题】Archival Arrangement: From Reason Principle to Origin Principle【作者简介】黄世喆,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南宁 530006)【内容提要】档案整理原则从事由原则转变为来源原则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其中,布伦内克的“自由来源原则”并无实质性的理论突破,但却将职能联系误认为事由联系。

“新来源观”同样没有偏离来源原则的基本精神即历史主义,或者说,“新来源观”在实质上较之自由来源原则也并没有太多的理论突破。

【关键词】档案整理/事由原则/来源原则/新来源观从某种程度上说,现代档案学的逐步形成、发展过程,也是档案整理原则从事由原则转变为来源原则的变化过程。

或者不妨说,直到《荷兰手册》正式确立了来源原则在档案整理中的地位并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述,现代意义上的档案学才正式形成。

基于此,有关来源原则(也包括全宗理论)的争论成为热点问题自是在情理之中了。

一在五花八门的观点中,似乎以下的说法(以及各种近似观点)更有可能成为主流:“审视从事由原则到来源原则,再发展到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的融合的发展脉络,我们会发现档案整理的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在客观上并不存在决然的对立,二者都统一于档案整理必须反映客观活动内在的联系这一基本要求。

”①这种说法读起来很有些思辨味道,而且有一种高屋建瓴的气势,其立论之高远深邃与圆熟饱满,不由人不初始佩服——继而信服——最终折服。

只是,若放在从事由原则到来源原则的历史进程的视野下讨论,这样的观点也仍值得再三斟酌。

若从源头追溯,可以看到,档案整理原则从事由原则转变为来源原则的变化过程,是针对档案馆而言的。

所谓事由原则,简单地说,就是按问题整理档案的原则,或者说,是“档案馆将档案按其内容主题而不按来源机关和原有次序进行整理和分类的原则”。

而来源原则是作为事由原则的对立面而诞生和发展起来的,其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法国的“尊重全宗”原则,普鲁士的登记室原则,荷兰的来源原则,德国的自由来源原则。

由此可见,来源原则与事由原则一开始就是对立的,这一对立是针对档案馆的一级类目的分类而言,在这一层次上,来源原则就算是发展到了今天,也绝没有与事由原则融合的可能性。

当然,若是认为来源原则既包括按来源划分档案,还包括全宗内文件的分类,即认为来源原则涵盖整个档案整理领域,那么,才有必要进一步讨论,在全宗内文件的分类是否有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融合的趋势。

也许,上述说法正是基于这个层面提出的。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可以发现,其实法国的“尊重全宗”原则就做到了这种“融合”,即一方面把来源于每个特定机构的全部文件集中保管,另一方面,在每个全宗内,文件仍按事由分类。

普鲁士的登记室原则在否定事由原则方面向前推进了一步,要求保持文件原来顺序而不是按事由重新整理,这才是来源原则的真正起源。

这之后,荷兰人正式确立了来源原则,不过,他们允许灵活处理,即首先要求保持或重建文件原来顺序,然后才能判断是否需要改变原来顺序,以及应做多大的改变。

这种灵活性也标志着来源原则的真正成熟。

而布伦内克提出的“自由来源原则”更为灵活,似乎更体现了事由联系与来源联系的融合。

他认为,“来源思想根本不是只保持固定的来源,而是让来源和事由有一种适当的关系。

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来源原则解释为在来源一致性基础上的事由一致性”②。

甚至可以存在把重点放在事由一致性上的特例,即档案实体完全从来源机关超脱出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破全宗的界限”。

在我国国内,这样的来源思想也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提出划分“主体全宗与客体全宗”的学者就认为:“比如有些档案不是以同一形成者为核心,而是以同一项工程、同一种产品、同一项科研课题为核心,即以同一活动内容或事由为核心而形成的,如果仍然千篇一律地以形成者为依据组织馆藏档案,在有些情况下就难以行得通”③。

于是,为了完善全宗理论,避免出现“打破全宗界限”的情况,就提出了“主体全宗与客体全宗”新概念。

的确,这里所谓的“同一活动内容或事由”实非事由联系,而是来源联系。

有些人就因为这“同一活动内容或事由”而误认为是事由联系,从而得出“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融合”的结论。

提出“主体全宗与客体全宗”新概念的学者并没有犯这样的错误,他们清醒地指出“这只不过是一个错觉”。

但话说回来,既然来源联系既可以指来源于同一形成者档案之间的联系,也可以指来源于同一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档案之间的联系,那么,即使出现“打破全宗界限”的情况,也并不违反来源原则,又何必一定要创造“主体全宗与客体全宗”新概念呢?而且,由参与同一活动过程形成成套文件的不同形成者,也有主持单位和协作单位之分。

一般说来,由主持单位保存整套文件,而协作单位只保留与之相关的部分文件。

从这个意义上看,也并没有真正“打破全宗界限”,套内文件也并没有按事由联系分类。

而布伦内克的“自由来源原则”所谓的事由一致性的实质是什么呢?从他用来“举例说明”的两个例子看,其实就是指机关的某种职能④。

他举的例子只是说明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按照职能而不是按机关划分档案实体。

而职能联系其实也是来源联系的一种。

所以说,布伦内克的“自由来源原则”并无实质性的理论突破,因为人们遵守了来源一致,但并没有把保持原有次序绝对化。

退一万步说,就算布伦内克所谓的事由一致性是指事由联系,也不能等同于遵循了事由原则吧?毕竟前提是“在来源一致性基础上”。

二尽管严格说来,布伦内克的“自由来源原则”并无实质性的理论突破,但他那种将职能联系误认为事由联系的看法,却为后来主张“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融合”的观点开了一个危险的坏头。

首先,要弄清楚遵循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的前提条件。

因为,任何理论(或假设)的提出都是有前提条件(或适用范围)的。

当时提出是否遵循事由原则或来源原则,是针对档案馆对来自不同行政部门的档案分类而言的。

也就是说,对于欧洲国家的登记室和美国的立卷室或我国的机关档案室这一层级而言,是不存在谈论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的前提条件的。

既然,事由原则是“档案馆将档案按其内容主题而不按来源机关和原有次序进行整理和分类的原则”,那么,可以说,目前没有哪个公共(或综合)档案馆按照事由原则整理档案。

所以,与其说布伦内克主张“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融合”,不如说他是认为存在“事由联系与来源联系的融合”,而这一融合的前提条件是“在来源一致性基础上”。

布伦内克也承认,这是在坚持来源原则前提下,对二级、三级类目等分类时可以考虑将事由联系与来源联系融合。

因此,不能将事由原则和事由联系混为一谈。

在此还需要说明,这里的档案馆指公共(或综合)档案馆,不同于我国所谓的部门档案馆或专业(专门)档案馆。

也就是说,这一前提条件就是来源原则的适用范围(或局限性)。

因为我们讨论的范围仅限于此,我们的研究对象是管理公共文件或档案(public record)的档案馆。

可见,就算是来源原则这样的档案学最重要的支柱理论,也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性的规律。

举个例子。

像城建档案馆这样的专业档案馆,就可以不按来源(即工程项目)、而是按照各自不同的专业对基建档案进行一级类目的分类。

从这一点上说,确实可以与图书馆的按照事由原则确定的分类方法相提并论。

能够如此按照事由原则而非来源原则重新整理的前提是:其一,原建设单位已保存一套该工程项目的竣工档案,作为现实工作的依据和历史凭证;其二,城建档案馆主要由于其情报性价值(内容)而保存另一套档案,更多地考虑专业人员的利用需求,即按照最能满足专业人员需要的顺序进行整理。

可见,尽管基建档案同时具有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但若考虑的侧重点不同,则采用的整理方法也可以不同。

当仅是为了实现档案的情报价值时,就可以像图书馆那样遵循事由原则。

这里,不存在融合与否的情况,而是适用与否的问题。

其次,在讨论全宗内文件的分类时,不能将职能、机构、活动等来源联系误认为事由联系。

遗憾的是,布伦内克就将职能联系误认为事由联系。

按照谢伦伯格的说法,在(全宗内)进行公共文件的分类时,职能(function)、组织(organization)、主题(subject)是需要考虑的三大要素。

职能与组织之间,以及各自与活动(activity)、事务过程(transaction)之间存在着同一层次或不同层次上的紧密联系。

一般说来,在一个机关内文件的一级分类,可以优先考虑采取职能分类法,然后是组织分类法,而主题分类法则是一种特例。

因为机关内文件的保存,首先要考虑的是文件作为职能和组织方面的价值,这也是为了保持其历史的有机联系的需要。

而只考虑文件的情报价值的实现,则是在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处置方法。

具体说来,“某一机关具有什么样的组织机构,一般都以该机关的任务和职能为转移”③。

所以,组织机构和职能常常是一致的,它们反映的是来源联系。

一个机关的每一种职能又可以分为不同的“活动”,每一“活动”下还可以再细分为不同的“事务过程”。

而某一机关为实现特定职能而从事的各种“活动”、具体“事务过程”,有时又被我们笼统地称为“问题”,从而被误认为是事由联系。

然而,此“问题”非彼“主题”,这些问题具体反映了机关各种活动、事务过程,体现了职能联系,因而能够反映出整个机关的各项职能。

因此,自布伦内克开了坏头之后,将职能联系误认为事由联系,并进而误认为体现了“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融合”的观点,就屡见不鲜了。

但从另外的角度看,也可以说这是在职能联系下体现了事由联系。

毕竟,从事各种活动、事务,就是“办事”,因而可以在次一级类目中按档案内容主题进行整理和分类。

如果说这就是融合,那也是在坚持来源原则基础上的融合,而非什么“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融合”。

之所以存在“事由联系与来源联系的融合”,溯其根本,可以发现,事由联系与来源联系分别是逻辑联系和历史联系的一种,而由于历史联系往往蕴含着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一定的逻辑联系,此种事由联系也并非运用于图书分类的那种先验的、纯粹抽象思维的逻辑联系。

因此,这样一种融合是天然存在于历史进程之中的,本不足为奇,所谓“古已有之”。

不仅如此,在全宗内文件的分类中,遵循历史联系还可以体现为按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分类,这些联系有时也体现为来源联系,同时也与以经验为依据的事由联系有着密切关系。

正是由于文件运动过程既包含着实践上的历史联系,又包含着思想脉络上的内在逻辑联系,遵循着文件运动的发展规律,决定了全宗内档案分类中来源联系与事由联系的天然融合,或者说,决定了文件运动过程中历史联系与逻辑联系的密切关系。

三也许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在前面论述从事由原则到来源原则的演变历程时,并没有提及“新来源观”,或者说,在说到来源原则发展过程的四个阶段时,只说到自由来源原则而没有涉及可以称之为第五个阶段的“新来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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